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1981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84),博士(1990)。主要社会兼职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合同法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者之一,2004年中央政治局第12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主要研究方向: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著有《民法新论(上、下)》、《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司法改革研究》、《违约责任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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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1981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84),博士(1990)。主要社会兼职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合同法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者之一,2004年中央政治局第12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主要研究方向: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著有《民法新论(上、下)》、《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司法改革研究》、《违约责任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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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 建构民法典时代的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 论合同法的功能
- 论合同违背公序良俗——以《合同编解释》第17条为中心
- “刑民并行”:解决刑民交叉案件的基本原则
- 《民法典》关于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分离的立法选择
- 解读民法典的新视角
- 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
- 王利明 丁晓东:数字时代民法的发展与完善
- 论数据权益:以“权利束”为视角
-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 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 试论法学的科学性
- 迈进数字时代的民法
- 论个人信息删除权
- 论《民法典》实施中的思维转化——从单行法思维到法典化思维
- 民法典中参照适用条款的适用
- 担保制度的现代化:对《民法典》第388条第1款的评析
- 民法典人格权编性骚扰规制条款的解读
- 民法典编纂中的若干争论问题 ——对梁慧星教授若干意见的几点回应
- 彰显时代性:中国民法典的鲜明特色
- 王利明等:垃圾分类管理的立法思路及公众权利保障研究(笔谈)
-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研究
- 民法要扩张 刑法要谦抑
- 论行政协议的范围 ——兼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 1条、第2条
- 人格权法的新发展与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完善
- 总分结构理论与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 论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的若干问题
- 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同时行使之质疑
- 论人格权的法定性与开放性
- 论人格权编与侵权责任编的区分与衔接
- 功在当下,利在千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之我见
- 何谓根据宪法制定民法?
- 《民法总则》的本土性与时代性
- 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
- 论互联网立法的重点问题
- 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民法典编纂
- 法治:良法与善治
- 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民法典制定
- 怎么看案例指导制度
- 民法典的时代特征和编纂步骤
- 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
-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私法自治
- 人格权法制定中的几个问题
- 怎样看待网络环境下人格权的保护
- 成文法传统中的创新——怎么看案例指导制度
- 人格权法中的人格尊严价值及其实现
-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受害人救济机制
- 违约责任的新发展
- 论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继承法修改的若干问题
- 论人格权商品化
- 我国未来民法典中人格权编的完善
- 论网络环境下人格权的保护
- 论个人信息权在人格权法中的地位
- 人格权法的发展与完善——以人格尊严的保护为视角
- 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纳了违法性要件吗?
- 我国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 隐私权概念的再界定
- 隐私权的新发展
- 中国为什么要建设法治国家?
- 再论人格权的独立成编
- 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民法典制定
- 王利明 周友军:论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完善
- 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
- 论中国判例制度的创建
- 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 我国物权法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 ——关于制定我国物权法的探讨
-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本质
- 论他物权的设定
- 对司法的民主监督
- 两大法系诉讼模式的比较及我国的选择
- 审判方式的改革
- 经济全球化对物权法的影响
- 关于举证责任问题
- 民事判决书应详写判决理由
- 王利明 朱岩:繁荣发展中的中国民法学
- 我国侵权法起草中的主要疑难问题
- 合久必分:侵权行为法与债法的关系
- 平等保护原则:中国物权法的鲜明特色
- 空间权: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
- 收费权质押的若干问题探讨
- 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与我国物权法草案
- 论物权法中车库的归属及相关法律问题
- 试论人格权的新发展
- 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 试论动产抵押
- 添附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 人格权制度在中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 民法典总则设立的必要性及基本结构
- 论我国侵权责任法保护范围的特色
- 论债权请求权的若干问题
- 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 论履行不能
- 统一合同法制订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 论高度危险责任一般条款的适用
- 论《物权法》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 论物权法中物权和债权的区分
- 《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 论法律解释学
- 王利明 常鹏翱:从学科分立到知识融合——我国法学学科30年之回顾与展望
- 债权总则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地位及其体系
-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探讨
- 侵权法是保障权利的基本法
- 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
- 论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加害人不明
- 王利明 姚辉:人大民商法学:学说创见与立法贡献
- 论产品责任中的损害概念
- 隐私权内容探讨
- 善意取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一起冒名顶替行为说起
- 地震中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民事责任探讨
- 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回顾与展望
- 试论《物权法》中海域使用权的性质和特点
- 我国《物权法》制定对民法典编纂的启示
- 《物权法》与保障民生
- 民法的人文关怀
- 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
- 论商铺业主的专有权及其行使
- 论法典中心主义与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下)
- 论法典中心主义与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中)
- 论法典中心主义与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上)
- 论侵权责任法中一般条款和类型化的关系
- 论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下)
- 论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上)
- 王利明 易军: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民法
- 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
- 物权法草案中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 破产立法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 试论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兼论《物权法》中添附制度的确立
-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时评
- 把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
- 构建中国民法总则知识体系
-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 什么是学问?
- 律师也应“铁肩担道义”
- 空鸣的蝉声不悦耳
- 王利明 石冠彬:2019年中国民法学术研究和梳理观察
- 法学应当步入知识融合时代
- 民法典应强化对数据共享中个人信息的保护
- 增强民法学理论创新的主体意识
- 民法典分编编纂需重点解决的七个问题
- 乌克兰民法典与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有何关系?
- “饭碗法学”应当休矣
- 《民法总则》的时代意义
- 多从法律共同体中选拔法官
-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有了负面清单还要有职权法定
- 四中全会将绘就“法治中国”路线图
- 四中全会将绘就“法治中国”路线图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着力点
- 什么是法学家的社会责任
- 追寻现代大学的特征
- 为什么需要强制赔礼道歉
- 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学体系
- 裁判方法研究:依法公正裁判的源泉
- 从足球裁判看司法的独立公正
- 如何理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解释学
- 谈谈预算立法与监督
- 要强化判决书说理
- 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
- 依法行政,保障物权
-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
- 合同法是什么
- 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
- 应当加大环境损害赔偿力度
- 立法应去部门化
- 人格权法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
- 侵权责任法是什么
- 公权与私权
-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稳
- 从“醉驾入刑”谈起
- 法治与社会自治
- 法治是值得信仰的
-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现代化
- 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有何区别
- 关于完善中国证券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几点思考
- 法治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 厘清“法治”的基本内涵
- 30年中国民商法学的回顾与展望
- 法治建设也需要科学的“路线图”
- 怎样理解和保护新形态的人格权
- 对《侵权责任法》的多维解读
- 关于网络侵权问题
- 关于侵害债权责任的成立
- 侵害债权的责任问题
- “饭碗法学”应当休矣
- 进一步强化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
- 司法独立与排除外来的干预
- 法官的独立审判和责任制
- 审判方式改革的目标
- 界定公共利益:物权法不能承受之重
- 和谐社会更要注重私权保护
- 调解应充分善重当事人自愿原则
- 法律职业的专业化
- 关于限制由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必要性
- 对法律职业者的基本素质的要求
- 权力机关对法院监督的原则
- 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
-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 为什么说平等保护是完全符合宪法的
- 《物权法》是奠定法治大厦的基石
- 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的确认和保护
- 业主权利与业主自治
- 《物权法》与环境保护
- 物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 中国民事立法的成就与展望
- 与改革开放同步发展和繁荣的民法学
- 物权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 保护百姓财产是最大的民生
- 和谐社会应当是法治社会
随笔
- 佟柔:中国民法理论体系的开拓者
- 羊公碑尚在,读罢泪沾襟——谢怀栻先生的法学思想及其对我国民法事业的贡献
- 学者应有君子风范
- 《守拙集》自序
- 六十感怀
- 语来江色暮,独自下寒烟 ——忆佟柔老师
- 江平先生对民法典编纂的重要贡献
- 尊师、从师与超师
- 我的读书心得
- 民法典编纂与中国民法学体系的发展
- 从造反思维到法治思维
- 我的读书生涯
- 敬人者,人恒敬之
- 儿时门前的大柳墩
- 回忆家乡奔流的东荆河
- 法律的“拿来主义”与“水土不服”
- 儒家文化对法治的影响
- 善治是法治之目标
- 没有隐私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 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
- 法治是规则之治,也是良法之治
- 普法,最需要普及的是什么?
- 法学学科应当步入知识融合时代
- 比较法之我见
- 定分止争与定纷止争
- 明辨是非是正义的基本要求
- 家事关系的法律调整
- 法官与医生
- 没有隐私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 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
- 民事立法的中国元素
- 法治保障下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 向中国自己的民法典迈进
- 契约精神与法治社会
- 从根本上遏制和防止刑讯逼供
- 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
- 判例法与成文法的关系
- 从苏格拉底之死谈程序正义
- 法治与媒体
- 何以要通过司法程序实现社会正义
- 小议法律与宗教
- 法治与人情
- 天理、国法、人情
- 法治与法制
- 法律乃公平正义之术
- 小议民主
- 从“法平如水”谈起
- 法学教育的使命
- 法律不理琐事吗?
- 法学是一门科学
- 民法要体系化
- 合同法理论在发展中不断焕发活力
- 什么是法治
-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 法律至上是法治的要义
- 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
- 佟柔老师在民法学会创立与发展中的贡献
- 《物权法研究》第三版序言
- 试论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