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追寻现代大学的特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98 次 更新时间:2014-09-2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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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进入专栏)  

 

大学是人类创造的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组织,据考证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是全世界最早的大学,其始建于1088,距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故有“千年大学”之美誉。博洛尼亚大学早期培养了一批人才,初步确立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分类和大学自治的精神,也因此被誉为欧洲的“万校之母”。2012年10月初,我有幸访问了这所历史悠久的著名大学。在青砖铺就的“大学路”两旁,是一条长长的圆形柱廊,周边是一栋栋红黄色的建筑,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据介绍,这些建筑大都有几百年的历史,个别建筑的历史甚至上千年。虽然这些建筑略显陈旧,但在“大学路”上的简短旅程,让人深切感受到这所大学的悠久历史和厚重文化。

追溯博洛尼亚大学的历史,可以说是罗马法复兴的结果。在11世纪的博洛尼亚城,一位名叫伊纽耐利乌斯(Irnerius,1050-1128)的传教士,在这个城市的图书馆偶然发现了罗马法的原始文献。这些文献主要是用拉丁文和希腊文写成的,但能够鉴赏这些文献的人十分有限,而伊纽耐利乌斯恰好是研究拉丁文的。于是,他一边研究这些文献,一边开始在博洛尼亚城以圣经为基础来讲授罗马法。后来伊纽耐利乌斯的知名度逐渐提高,到其课堂上的学生越来越多,欧洲各地的大批学生慕名前来,后来,讲授罗马法的人士也越来越多,而在博洛尼亚的学生这时最多已经超过了万人。伊纽耐利乌斯的一项著名成就在于对国法大全作注,并为庞杂的罗马法的体系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也因此被称为“注释法学派”的鼻祖。

后来,聆听其课程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多。在学习罗马法过程中,这些学生受到了罗马法中社团概念(universitas)的启发,并相继建立了各种学生的自治团体。学生通过自治社团来选择教授和课程。这可以说是现代大学自治的雏形。1988年博洛尼亚大学举行900周年校庆,全世界数百所大学的校长汇集于此。出席该庆典的人士基于当时博洛尼亚大学自治的形成,以及伊纽耐利乌斯在此期间讲授罗马法并培养大批罗马法后裔,因此,大家签署宣言共认博洛尼亚是“万校之母”。

在博洛尼亚大学的许多场所,我们都能看到伊纽耐利乌斯的肖像。建筑物上也有很多关于伊纽耐利乌斯讲学的雕刻艺术,藉此表达后人对伊纽耐利乌斯的崇敬。但在博洛尼亚大学访问期间,让我深感困惑的是:与伊纽耐利乌斯最初开设课程相似,中国早期也出现了“私塾”这一教育模式,但为什么中国的私塾在当时没有被称为大学,而博洛尼亚就成为了大学?在古罗马法,曾经出现过讲授罗马法的著名学者,甚至形成了四大法学家讲学的局面。《法学阶梯》既是一部法律汇编,也是一部供学生学习和阅读的教科书。但是,为什么在古罗马时期没有形成现代大学?我在追寻这一问题的答案,实际上也是希望能够探究现代大学的特征。后来,我还就此与博洛尼亚大学的负责人和法学院院长等作了专门交流。我初步认为,现代大学应当具有这么一些特征:

第一,现代大学以人才培养为目标。回归大学的本位,大学应当是一个培养人才的领地。但现代意义的大学,与中国早期的私塾、学堂等教育机构存在重大区别,尤其是在于现代大学的开放性。其入门不以身份、等级等为入学条件,而是向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公民平等开放,保持了大学的开放性和平等性。博洛尼亚大学的开放性,一开始就决定了其就是具有国际性的。当时博洛尼亚已经汇集了来自欧洲的许多成年学生,当然其中不少是贵族。最初,没有公共的教室,所以老师在家里讲课,后来,政府提供一些公共教室来让老师们授课。在11世纪末期博洛尼亚,之所以遍布欧洲各地的学生慕名而来,一是因为所学习内容本身的新颖性和科学性。与当时欧洲各地流行的习惯法和教会法相比较,在罗马法复兴之后,罗马法这种关于市民社会的规则非常精细,显得更为科学和文明。罗马法也不同于束缚人们思想和灵魂的教会法,其体现了个人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精神。二是由于伊纽耐利乌斯的声誉。在当时,学习罗马法曾一度成为一种时尚,欧洲各地年轻人纷至沓来,以能够听到伊纽耐利乌斯等人的讲授为荣。这些学生在学成之后,又把罗马法带回当地。有人成了法官,有的人成了律师,也有人继续传播罗马法的教授。与此不同,古罗马时期的讲学之所以不能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时法学家的讲学具有封闭性,不是向所有学生开放,具有师徒传授技艺的私塾性质。

第二,现代大学是以人文理念为基础来构建的。在古罗马法时期,基督教的影响力尚未占据主导地位,古罗马法在总体上也没有受到基督教义的影响。随着罗马帝国的解体,古罗马法也日益衰落。在罗马法复兴之前,在欧洲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教会法。而教会法与古罗马法明显不同。教会法主要是对宗教教义的阐述,深刻地反映了神本主义思想。而罗马法中并没有受到神本思想的实质性影响。正因如此,文艺复兴时期很多的学者传播罗马法,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以其作为对抗教会法和神本主义的武器。伊纽耐利乌斯等人讲授罗马法,虽然是以圣经为基础讲授的,但已经开始世俗化,实际上是在宗教的外衣之下开始探索人的价值。伊纽耐利乌斯在研究罗马法的过程中,感受到罗马法以私权为中心,更符合社会的需要,而教会法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因此,宣讲罗马法本身就是一种思想的解放。学生之所以纷至沓来,与罗马法本身所体现和追求的人文主义精神密不可分。后人认为,博洛尼亚是一个现代启蒙运动的思想发源地。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当时日益复兴的罗马法及其人文精神所决定的。罗马法充满了自然法思想,提倡尊重财产自由、遗嘱自由、居住权以及自由人应当享有自由权等思想。罗马法主张罗马市民之间的平等地位,这些都深入到了文艺复兴的思想之中。据说,但丁、彼特拉克等文艺复兴运动的巨匠,都受到了博洛尼亚罗马法关于自由、公平、正义等精神的影响,后将这些财富带到佛罗伦萨,并在那里发起了文艺复兴运动。至今有一些西方学者认为,罗马法的复兴(Renaissance of Roman Law)、宗教改革运动(Reformation of Religon)和文艺复兴(Renaissance),可以被称为资本主义早期的“三大思想运动”(简称为“ 3R”运动)。同样,现代大学应当体现鲜明的人本主义精神,贯彻人文精神的教育。这在社会科学教育中的重要意义自不待言,在自然科学领域同样重要。

第三,现代大学以自治为特点。意大利一些思想家在早期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城邦自治的思想,主张城邦通过与教会谈判的方式获得城市的自治权。这种自治思想对后来的大学自治思想显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罗马法的讲授使罗马法中的“社团”概念得以广泛接受。在博洛尼亚大学,不少人认为,大学的真正形成是以学生组建的各种社团(universitas)为标志的,社团的组建要登记。但是,一旦社团成立,就成为自治性的组织。学生可以通过社团来确定课程和老师,对外可以以社团的名义交往。不管学生如何变动,社团作为法人始终存在,教学活动也因此得以延续。对于此种学生自治组织,政府并不干预。这可以说是大学自治的雏形,后人又在此基础上逐渐发展出了一套大学自治的理念和制度。

第四,现代大学以学科分类为特征。当时,由于罗马法的传播,法学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后来,医学、神学(以后逐渐被包括在哲学中)都相继诞生。这是最古老大学的三个最重要学科。此种划分就形成了学科的划分。而在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形成之后,其内部又形成了所谓公法、私法等分类,并在各门类之中设置了相应的课程。这种学科、课程的分类,也是现代大学的一个重要标准。广义上所谓的人文学(Liberal Arts),其实包含了今天非常广泛的学科,例如,文学,历史,哲学、艺术以及部分今天所讲的社会科学。这个学科的称谓和提法,显然是与早期大学奠基性学科的格局密切相关。在博洛尼亚大学之后,欧洲又诞生了巴黎索邦大学、海德堡大学和牛津大学等一批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以巴黎大学为例,建校之时设立了四大学科:神学、哲学、法学和文学。这一学科格局显然也受到了博洛尼亚大学的影响。虽然我们今天开始关注学科融合的现代意义,但这并不能否认学科划分本身的重要工具和认识论意义。探索一个科学的学科分类体系,仍然是现代大学的重要任务。我们今天强调素质教育和综合教育,但此种追求仍然是以专业划分和专业教育为基础的。

第五,现代大学一开始就是和学术自由、思想自由结合在一起。追求学术自由,现代大学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也促进了制度文明。在当时博洛尼亚的罗马法讲授过程中,伊纽耐利乌斯成为注释法学派的开创性人物,但是,博洛尼亚的注释法学活动并不就此终结。相反,伊纽耐利乌斯作为注释法学派的始祖,培养了不少卓越的弟子,其中最著名的是被誉为是“法的百合”的四博士,即博尔噶儒士(Bulgarus)、玛提努斯·高西安(Martinus Gosia)、雅克布斯(Jacobus)和胡果·拿温那特(Hugo de Porta Ravennate)。注释法学派内部又形成了不同的流派,甚至呈现出了百家争鸣的景象。正是这种开放的学术讨论,促进了罗马法的繁荣,并为欧洲后来的法典化运动奠定了基础。后来欧洲几部民法典的诞生,都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产生的。例如,法国民法典也是在罗马法三编制基础上形成的。为德国民法典的诞生作出重大贡献的萨维尼,便是研究当代罗马法体系的学者。从西方的经验来看,进入现代社会之后,西方要么如大陆法通过复兴罗马法传统,通过成文法来规范社会,要么像普通法通过判例法形成规则约束行为,这些都是通过确立依法治理的框架来回应社会治理的需要。无论如何,两大法系其中都不同程度上受到了罗马法的影响。由此可见,现代大学崇尚学术自由,并以包容性和开放性为其基本特征。包容是容纳各种不同的思想和观点;开放是汇集一批勇于探索思想者。一个现代大学应该是不同思想争鸣和碰撞的场所,而不应当是简单地进行思想灌输的古代私塾。

漫步在博洛尼亚大学千年校园的幽静小径,追寻博洛尼亚大学的发展轨迹,探究现代大学的特征,使我产生了前述点滴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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