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小议民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46 次 更新时间:2014-05-25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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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进入专栏)  

 

在上大学的时候,我读到了1863年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讲》。在这篇为为纪念在葛底斯堡战役中阵亡战士所做的简短演讲中,林肯提出“that the gover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的口号,直译是“政府为民有、民治、民享”,其中所体现的民主观念,直至今日仍记忆犹新。

民主是什么?就其本意而言,民主是一种政体:从语源上来看,民主(democracy)一词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其词根来源于希腊语的“demos(民众)kratia(支配、权力)”。不过,民主一词在古希腊并未受推崇。例如根据亚里士多德等的观点,民主不仅是多数人的统治,而且是穷人的统治,而这很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可见,亚里士多德对民主一词仍持谨慎态度。但是雅典城邦中,仍不乏民主的实践。

在18世纪以前,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形式并没有受到特别的尊崇。民主真正被采纳为现代政体的一种模式,确立于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自此以后,民主真正开始成为国家的治理模式,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得到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和宪法原则。经过对美国民主实践的考察,法国学者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曾预言民主将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发展趋势。此后,虽然民主在世界各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其在各国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并不相同。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民主”概念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其首先指国家的政治制度。在民主体制下,国家主权的最终拥有者是人民而不是立法者或政府。当然,由于现代国家人口众多、规模庞大,人民通常无法直接行使权力,现代民主主要是一种委托式的民主,即实行代议制的民主,由公民通过他们自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来管理国家和治理社会。基于此,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一书里也认为,民主制度只不过是一种由人们定期选出政治领导进行统治的制度,只是在例外情况下,才可能实行直接民主(如全民公投)。从这个意义上说,很多学者认为现代民主就是所谓熊彼特式民主。相对于专制制度而言,在现代社会,对于民主制度的理解各不相同。资产阶级民主制,是以“三权分立”原则、自由平等原则、法治原则、普选制、两党轮流执政制度等为标志的。在中国古代,民主一词早有记载。例如,《书经·多方》云:“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尚书·多方》也有“夭惟时求民主”的说法。然而,这些文献中所说的民主,是指天为民求人主,不过是将君王称为“民之主”,“民主”不过是“主民”的意思。这与民主的本意有实质的区别。自清末变法以来,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为了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强盛,苦苦探索救国、强国之道。早在五四时期,仁人志士就提出并倡导“民主救国”的精神,但民主梦并没有真正实现。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开始实现民主。民主就其本意来讲,是指人民主权,是作为一种政治制度而存在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所谈的“民主”,就是指人民享有主权,即人民主权或主权在民,也就是说,权力不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是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特征。在我国,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而且也被应用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这就是说,要从社会治理层面不断扩大公民的民主参与,使国家民主扩大为社会民主,加强民众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

从过去几百年来的社会发展经验来看,应当认为,民主是人类发明的、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为有效的模式,它最大限度反映了人民追求美好生活、自我管理的愿望,充分激发了人民改造社会、实现美好生活的动力。民主也真正地保障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数千年封建社会,如果把汉朝分为东汉、西汉两个朝代,则存续时间最长的宋朝不过319年,“秦皇扫六合,虎视何雄哉”的秦朝也不过14年而已。在朝代初始大多强盛,但逐渐衰落,都无法跳出王朝兴亡的“历史周期律”。1945年,在延安的一座窑洞里,中共领导人毛泽东与来访的国民参政会参议员黄炎培,曾谈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权如何摆脱历代统治者从治到乱、从兴到亡的“历史周期律”。黄炎培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都没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毛泽东同志当时毫不犹豫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观点最准确地把握了民主的实质,在我国,民主的真正含义是宪法第2条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首先要讲权力的归属,要突出其主体问题,确立人民主权的原则。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之所以具有优越性,其原因在于:民主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宝。民主能够保证权力的移转按照既定的程序有序进行,不至于因为权力的交接发生权力斗争,甚至导致动乱和战争。民主制度能够形成自身的纠错机制,保持自己的生机与活力。任何政党和个人都有可能犯错误,但民主可以将犯错误的几率降低到最低的限度,避免那些本可以避免的错误。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所说的,“一个人可能因感情冲动而做错事情,但所有人不可能因感情冲动而做错事情”,民主本身就蕴含了一种纠偏机制和校正功能,从而使国家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这就是说,民主是真正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宝。

民主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基石。因为法治与民主是不可分割的。它们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从历史上看,以法治国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其完全可能在人治社会为一些开明君主所局部利用,但是这并不是真正的法治,法治背景下的民主则需要将民主与法律相结合、以民主政治为基础。同时,现代民主只能是法治化的民主,否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在我国,法治是一种以民主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模式。只有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法律,才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才能最大限度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欲解决好民主和法治的关系,必须立足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民之所欲,法之所求。民主和法治都有着共同的价值理念,这个价值理念就是人民主权、民主监督、人格平等和反对特权。人们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积极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各项事务,依法对公权力进行监督,从而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民主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民主不仅有助于确保国家管理权力的有效行使,也最大程度地激发了人民参与国家建设、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人民的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67万人,2011年,全国毛入学率已达到26.9%,有些省份的大学毛入学率已超过50%,这都为我们实现民主创造了极为有利的社会条件。目前,我国现有网民5亿多人,有博客4000多万,从网民在网上发表的各种观点来看,民众参与公共决策的热情空前高涨,只能通过民主的方式,才能有效地吸纳民众参与决策。民主可以使社会充满创新活力,通过行使民主权利,选举自己信赖的官员管理国家和社会,依法授予其权力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有助于保证其真正代表人民来管理自己的国家。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民主是发现人才、使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通过贯彻民主、竞争、择优方式,实行竞争性选拔人才的方式,能够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来参与国家的治理。实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民主也是解决民生的方法,它最有助于发现民众的生活需求。人民将一些重大决策通过民主程序进行讨论决定,有助于防止重大的决策失误。

民主是防范腐败的有效手段。民主制度最大的优点就在于政府不仅是人民选举产生的,而且政府所享有的所有公权力都是人民所赋予的,政府对应当它的人民负责。在民主机制的保护下,人民能够有效地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防止公权力的腐败。人民有权罢免政府官员,能够有效地监督政府。这样就能保证政府能够真正地为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才能够防范腐败分子以权谋私,真正使掌权者真心实意地把自己视为人民群众的公仆,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民主是法治的基础。只有在一个民主的社会政治模式下,法治才能得以充分的实现。法治的精髓在于规范公权和保障私权。厉行法治首先需要治官,保证官员能够严格依法行政。从经济学上讲,官员也是理性人,其依法执政的动力可能来自于官员的利他主义心理,这类官员因为法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理念。他们因为能服务于人民的福利而快乐。但是,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官员都具有此种精神。对于那些严格执法动力不强、甚至徇私枉法的官员,必须通过法律机制为他们提供严格执法的动力,弥补执法动力的缺失。这种动力主要包括各种社会力量对官员公务行为的有效监督。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世界上并不存在惟一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模式。民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方式,可以运用在方方面面,但其最核心的内涵还是应当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来理解。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解决好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尽管民主制度本身也存在自身的缺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民意可能被操纵,且民众的选择未必都是正确的,尤其是在民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大多数人的决定也未必都是理性的。但是人类迄今为止还没有能够发明一种比民主更能够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制度。当前应当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67年前,毛泽东在延安窑洞的论断放在当下还是振聋发聩,令人深省。沿着民主法治的道路前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指日可待!

出处:王利明教授授权发布,载王利明著《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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