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多地了解纪登奎,这些年我曾经访谈过一些人。这些被我访谈的人,有省部级官员,也有基层官员,还有学者;有的在中央部门工作,也有的在地方政府工作,都从不同角度对纪登奎有观察和了解。在回忆纪登奎的过程中,自然要有所评论。我发现,凡发出评论者,其评论视角无不牵涉一个思想特点或者政治标准,即“左”和“右”。有的说:“纪登奎的问题,是文革中执行了左的路线”;还有的说:“从纪登奎的表现看,他既左也右,既反左,也反右,他自己似乎无所谓左右,更像是一个忽左忽右的风派”;也有的说,“如果客观地看待纪登奎,这个人并不左,甚至还有些右,或者说,他的思想本来比较右”。显然,“左右”问题成为众多人士观察纪登奎重要视角。
从历史背景来说,“左右”问题是文革中的核心政治标准,不仅如此,从更宽广的历史时段来看,“左”“右”争执贯穿了新中国历史的全部,包括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们议论政策倾向或者高层领导人,也往往在用左右作为标尺或光谱。本文试图通过考察纪登奎在农村工作中的表现,来观察政治人物或者政策过程中的左与右。
(一)
通常,人们观察和讨论农村工作中的左右问题,是从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态度和立场出发的。这里所谓农业经营体制,核心是用什么组织形式和管理办法来处理农民的生产活动。或者说,一般理解的政策意见左右之分,主要是看怎样对待农民的自主权力,怎样组织和管理农民。
1959年春天,纪登奎出任洛阳地委书记不久,即通过调查试点,在农村开始推行了所谓“三包”“四固定”的农业政策。“三包”是包工、包产、包投资;“四固定”是固定土地、劳力、牲畜、农具。还需要提到的是,1959年春夏,在纪登奎主政的洛阳地区出现了早期的“包产到户”和“借地度荒”。当时的洛阳地委第二书记王慧智,以正式工作报告形式向地委提出,实行“包工包产到户,三年不变”,并规定“土地、牲口、农具、劳力固定到生产小组使用,不经小组同意,生产队不得调动”。这个意见经地委同意后实行。新华社记者陈大斌在《从合作化到公社化》一书中记载,这个办法推行了前后只有一个月,在全洛阳地区却有800多个生产组实行了这个办法,1000多个公共食堂散伙。(陈大斌著《从合作化到公社化》,新华出版社,2011年一月,第224页)。遗憾的是,这种包产到户的做法很快遭到上级批评指责,成为右倾错误标志。当时洛阳地区和新乡地区的包产到户道路被堵塞。显然,这是当年纪登奎主政地方时,走“右倾路线”的重要例证。
1961年初,纪登奎来到灵宝县大王公社的小南朝大队蹲点,在“三包”“四固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三包、一奖、四固定”的政策措施。其中新推出的“一奖”,是对生产队实行超产奖励,规定:粮食超产的百分之三十奖励给生产队,百分之五十奖励给社员个人;还规定:每繁殖一头骡马和牛分别给以饲养员、使役员一百元和五十元的金钱奖励。他主导探索的这种办法,被河南省委作为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经验,以省委文件转发并推行到全省。显然,这属于政策思路的“右倾”举措。
1961年12月,纪登奎到偃师县山张、李窑大队和群众座谈,随后,提出八条政策意见,其中两条规定:允许社员开荒,社员开荒的生地五年内不顶口粮,熟荒地三年不顶口粮,并且每人再分一至二分自留地;土地承包到户。(纪登奎与毛泽东(下),《党史文汇》2010年第4期,程秀龙)。1962年春天,纪登奎在洛阳大范围推进“借地”给农民的政策措施,这种借地其实相当于变相的包产到户。根据河南省委党史办贺明洲从省委有关文献中查阅的资料,这年春天洛阳地区共借地127万亩,另外分给农民自留地80.8万亩,两项合计占耕地总数的将近20%,一部分困难队借地占耕地总数的30%。虽然“借地”在河南并非纪登奎在洛阳独创,但是,纪登奎的推行力度之大却超乎其他地方。可见,纪登奎在人民公社的体制调整问题中,基本政策主张是农民取向的,主张给以农民更多的经济自由和权利。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过程中,河南是浮夸风、共产风尤为严重的省份,1960年前后发生了大量饿死人情况。其中“信阳事件”最为著名。一定程度上,纪登奎属于信阳事件的当事人。河南发生信阳事件时,纪登奎是洛阳地委书记。从对于信阳事件的认识和反思来看,纪登奎对于“左”“右”有着自己的独立理解。这种理解,显示了他对于“左”倾政策思想一定程度的抵制。
当年信阳地区饿死人的准确数字难以统计。当时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被迫三次向中央检讨,他承认信阳地区的非正常死亡是100多万人,承认自己“对河南人民犯了大罪”。也有说法指信阳地区饿死人超过200万。根据中央派员实地考察,有些村庄甚至大部分人被饿死,出现十室九空的惨烈场面。从信阳事件看,饿死人的基本发生机制是:本来粮食减产却报告大丰收,在产量减少的同时,粮食征购数量却在增加;农民没有那么多粮食上交,政府动用警力挨门挨户搜查所谓“隐瞒”、“私藏”粮食,逮捕了很多农民,劫掠了口粮、种子粮、牲口饲料粮以完成征购任务;农民为了活命外出逃荒,政府又到处设卡拦截收容,把逃荒者当做“阶级敌人”和“流窜犯”来对待,不少人被打死和饿死在收容所内;有的人饥饿所迫偷杀了牲畜和盗窃粮食,一律按破坏生产定罪;政府还责令邮局对发往中央的信件一律扣留,查出的寄信人都受到了残酷惩罚。由于“公社化”剥夺了农民的一切,土地、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都被集体控制,维持生命的口粮也掌握在公社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大量饿死是势所必然。
从全国而言,1960年前后饿死人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存在。河南的情况在全国比较突出,各个地区都发生了饿死人情况。根据当时河南省委党史办贺明洲查阅的资料,河南省委常委会议记录听取各地区灾情汇报,与全省其他地区相比,纪登奎主政的洛阳地区,发生浮肿病和饿死人口最少。根据纪登奎在闲谈中的解释,洛阳地区所以饿死人最少,是因为地委的政策比较灵活,核心是对于农民生产生活控制不像其他地区那么严密。他在村里蹲点时,曾经制定了“土”政策保护农民,很受农民欢迎。他也曾向省委写信反映,认为政府对于农民的控制太紧,建议适当放宽,但是受到了省委领导的批评,被指责为“右倾”。在他个人的权力范围内,一方面农业政策上适当放松,另一方面粮食征购上不太过分。纪登奎聊天时说到,发生大饥荒的时候,他曾经自己擅自决定打开国家粮库向农民发放救济粮。说到这件事,是因为我们闲谈时说到当时有一篇短篇小说,故事是一个村书记在眼看村里很多人频临饿死,率领村民以借粮为名抢了国家的粮库。纪登奎就讲他当时擅自决定打开了一个粮库,给农民发放了救济。后来,河南省委党史办贺明洲先生曾对我介绍,他在研究工作中访谈有关当事人的时候,有当年洛阳地委干部说纪登奎曾经擅自决定打开粮库救济灾民。
毛泽东对“信阳事件”的批示精神是:这是打着共产党招牌的国民党在实行阶级报复。刘少奇主持了当时对信阳事件的处理,提出了对基层干部的处理原则,“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并没有受到严重处分,只是平级调动到中南局工作。信阳的一些县、公社的干部被打成了“国民党”、“阶级敌人”,受到了严厉惩罚。1961年1月25日到2月12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总结1958年以来的经验教训。根据会议议程,会议先安排省领导发言,在轮到各地市委书记发言时,纪登奎第一个发言。关于“信阳事件”,纪登奎认为省委是掩盖的,他说:“有一次省委开会讨论给中央的报告,会议阴森森的,地委书记们没有人发表意见。我提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不是路线上的错误?如果是政策、思想方法上的问题怎样解释?另一个问题,说路宪文是右倾实质,“左”倾表现怎样讲呢?省委本来应该找我们扯一扯,但省委不让大家扯。不让大家报死人数字了,也不叫地委检讨了,这是什么意思?” 路宪文是当时的信阳地委书记,信阳事件后受到了撤职处理。纪登奎还说:“省委对如此天大的事情不给党内讲,地委书记也只是知道一些例子,对敌人是要保密的,但是对地委书记也不说,甚至省委的副部长都不能参加会议,总是支支吾吾,掩掩盖盖,结果背后有人骂街”。从这次会上的地委书记们发言来看,纪登奎对于河南省委的批评是很激烈的,提出的意见比其他地委书记尖锐。更重要的是,他认为信阳地委书记的错误不是“右倾”,而是“左倾”。因为右倾的主要论点,就是对于所谓“阶级敌人”的破坏缺乏警惕和认识,或者说是上了阶级敌人的当,其逻辑结果是要把大量饿死人的责任算到“阶级敌人”头上,并且强化抓阶级斗争。
纪登奎委婉第提出用左倾错误来解释“信阳事件”,实际上是把饿死人归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具体“路线”“政策”问题。从这个事情看,纪登奎思想深处不认同毛泽东和河南省委的解释。今天看来,显然纪登奎的看法是正确的,而将责任归结为阶级敌人报复,即便不是故意为错误狡辩,也可以说是一种糊涂认识。可见,虽然总体上纪登奎在追随毛泽东的思想路线,但是,因为对农村情况有比较切实的了解,纪登奎实际上有自己的看法。这对于判断纪登奎和毛泽东的关系,也是有重要意义的。
(二)
1963年春天,纪登奎被提拔为河南省委常委、书记处候补书记兼任省委秘书长。建国初期以来,他先做了许昌地委书记五年,然后到洛阳矿山机器厂担任厂长四年半,然后又做洛阳地委书记四年半。用现在的观点看,他已经在正地(厅)级岗位上工作13年,且业绩突出,即便不考虑毛泽东对他的特殊赏识,这个提拔也来得不快。闲聊时我曾经问他:“毛泽东对您那么赏识,你怎么做了那么多年地委书记才提拔到副省级”。他呵呵一乐:“主席那是让我在基层替他当观察员,离开基层怎么观察。再说了,那个年代,我们也很少想提拔的事情。我到省里工作几个月,就又做地委书记去了。”
1963年夏季,河南全省先旱后涝,出现建国以来第一次大水灾,其中商丘地区灾情最重。为了避免“信阳事件”再演,省委决定派一名省委常委到商丘地区工作。于是,纪登奎主动要求到商丘工作,并承诺三年解决商丘问题。10月,纪登奎到商丘兼任地委第一书记,一上任就召集县级以上干部开会,宣布:“如果下边有群众患了浮肿病,饿死了人,哪个县委书记不向我们报告,查出来,就一定要追究他的责任。请把这些话,一直传达到支部,由支书向群众宣布。”并一再强调:“决不能饿死一个人。“民以食为天,吃饭第一。叫群众吃饱肚子,就是马列主义。”
纪登奎在商丘地区抓救灾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里和群众的肯定。尤其受到商丘公众称赞的是,纪登奎利用自己与毛泽东的特殊关系,为商丘解决了长期以来的河道水患。淮河从商丘流过,但是下游安徽的几个县修筑了很多小型蓄水工程,每到汛期,下游排水不畅,商丘往往出现洪涝。为此,豫皖两省领导和水利部曾经协调多次。当时分管农业的副总理谭震林到商丘考察时,纪登奎曾请他督促安徽方面尽快拆除边界阻水堤坝,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随后,纪登奎利用毛泽东到郑州的机会,专程到郑州求见。毛泽东听了汇报,当即指令让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李保华来郑州见他。李保华到郑州后,不知道毛泽东召见所为何事,先找了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再与纪登奎等人商量好解决办法,然后才一起去向毛泽东禀报。边界水利纠纷可以说自古而然,纪登奎因为毛泽东的关系解决了这个问题,在河南人看来是一大德政。
纪登奎原来提出在商丘工作三年,并提出了三年工作目标,实际上只有一年多。在商丘,他的前期工作重点是救灾和水利,后期工作重点则是“四清”。如果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是毛泽东在农村主导的经济运动,那么,“四清”和“社教”则是持续进行的政治运动。从后续发展看,这场政治运动也是“文化大革命”的预演。因为发动文革的基本理论依据是从农村“社教”中提炼出来的,即“揪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理论,在“社教”中已经基本成型。“四清”和“社教”本身也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最初,四清运动的内容是具体的,意识形态色彩不浓,主要直接针对基层干部的特权腐败问题,内容是“清工分,清财务,清账目,清实物”,基本上不具体涉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道路”问题;但是后来演变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则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政治运动。在此过程中的纪登奎,虽然通常被认为是毛泽东路线的积极追随者,甚至说是亦步亦趋的追随者,但是,考察纪登奎在整个五六十年代地方主政的所作所为,本人认为,在1964年底离开商丘地委书记岗位之前,纪登奎没有明显的“左倾”倾向,相反,“右倾”特点明显。在这里,我把农村工作中的“左倾”和“右倾”理解为:主张更多地顺应尊重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要求,或者说主张给予农民较多自由者,即为右倾;主张更多地用集体化体制改造农民行为,或者说是用所谓社会主义理念来规制农村生活者,即为左倾。这种左右之分,与西方思想领域中的左右之分,既有重要区别,也有某种相通。
纪登奎的变化也许是发生在离开商丘回到省里的时候。1964年12月,纪登奎即将离任商丘地委书记,省委通知:中央来电让纪登奎火速赴京。纪登奎当夜出发到北京,很快被毛泽东召见。毛泽东先听了纪登奎关于河南“四清”运动,特别是纪登奎蹲点抓“四清”的具体情况。然后告诉他,最近几个月来的“社教”运动出现一些问题,中央准备发个文件纠正这些问题,想听听纪登奎的意见。纪登奎被留在北京,参加了毛泽东主持的系列会议,主要是《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的讨论修改。这个文件是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标志毛泽东发动“文革”的理论基本形成。这个文件的发表,实际上标志“文革”首先在农村拉开了序幕。这个文件明确规定: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纪登奎从北京回来后,在此后的省委分工中负责社教和农业。由此开始,在纪登奎的直接领导下,河南的“社教”运动迅速升级和扩展,阶级斗争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政治氛围日益紧张。
纪登奎抓“社教”运动的主要办法,一方面是在全省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群众运动高潮,树立了很多学习毛著的典型,另一方面是大抓阶级斗争,要求各地下功夫揪阶级敌人。1966年4月,纪登奎在全省“四清”先行点座谈会上讲话。他说:“从揭发出来的大量材料看,地富反坏互相勾结的情况很严重。我们搞阶级斗争的人,必须对阶级斗争有正确的认识,搞政治要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不坦白者是活靶子,坦白者是活典型。要充分发挥这些反面教员的作用,大反和平演变,大反资本主义,把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根子挖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要大张旗鼓地在一个公社搞它一、二、三个,把这些当权派狠狠整一下,彻底批判,搞深搞透,用毛主席的思想来批判这些活典型,使群众懂得“和平演变”是怎么回事。贪污8900元还不是“和平演变”?搞12个女人还不是法西斯?要组织几场像样的斗争、批判大会,把活靶子、活典型用够,使大家懂得毛主席所讲的阶级斗争”。这是纪登奎在执行文革路线,但是,很有意思的是,他在前边大讲一番阶级斗争和和平演变的严峻性后,举出的和平演变现象,却是“贪污8900元”和“搞12个女人”(贺明洲,1998)。他试图将社教运动理解为反腐败。这说明纪登奎并没有把阶级斗争往“集体化”等道路问题上去联系。他并不认为在对于人民公社的态度可以构成真正意义上的阶级斗争。这似乎也从一个新的角度展示,纪登奎在积极追随毛泽东文革路线的时候,对于所谓“阶级斗争”有自己的不同理解。
(三)
纪登奎在担任洛阳地委书记期间,受到人们诟病的事情,主要是“反右倾”运动中对于地委第二书记王智慧的处理。在一些人看来,这似乎是纪登奎在左右之间摇摆和骑墙的佐证。
在1959年春夏,洛阳地区曾经在较大范围推行包产到户,但是,在随之而来的政治运动中,地委第二书记王智慧因为推行包产到户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并受到组织处理。纪登奎作为地委一把手却全身而退。从中共体制下政策过程特点来说,地委二把手提出的政策意见,不经过地委一把手的同意,是不可能作为政策推行的。更何况,王智慧的意见是先以书面形式报告地委,然后获得地委批准。还可以设想,是纪登奎先同意才会有书面意见,甚至是纪登奎的政策意见让二把手来写出书面意见。无论如何,纪登奎作为地委一把手,显然对于包产到户的推行负有更高的政治责任。但是,当包产到户被上层打压后,王智慧被处理了,纪登奎却安然无恙。从这个意义上,人们就此提出质疑是有道理的。
通观纪登奎在地方主政期间的基本表现,可以说,纪登奎对于农村工作相当熟悉,对于农民的需求也相当了解,在政策思路上比较务实。公社化运动以来,整个河南省的左倾问题很严重,共产风和浮夸风甚烈,灾难性后果令人震撼。但是,就纪登奎的个人表现而言,在推进左倾政策中,他没有走在前面,而在纠正左的错误方面,却走在了前面。在我们的日常闲谈中,纪登奎经常会聊到一些农村政策问题,但是,他谈农村政策通常不是从马列主义理论出发,不是从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假定与想象出发,具体说,他并不喜欢用“马列主义”、“社会主义”作为标准来评价农村政策。河南省委党史办贺明洲,曾经专门研究纪登奎在河南农村工作中的表现,他对纪登奎的看法是:“反右不甘落后,纠左比反右劲头更大”。从我本人的接触了解看,纪登奎在思想上不是一个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的人。虽然读过不少马列的书,但是他似乎对于马列理论教条并没有特别爱好,否则,他不会说出“吃饱饭就是马列主义”之类的话。
但是,说纪登奎在政策思路上并不左,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农业领域改革支持者。从农村改革的表现来看,纪登奎的基本政策立场,介乎僵化地坚持人民公社体制和明确地反对人民公社体制两者之间。纪登奎在主管农业的后两年,虽然明确反对陈永贵的左倾政策主张,但是,也还没有从根本上否认人民公社体制。1982年4月,纪登奎到安徽凤阳县考察。凤阳是“大包干”的发源地。当时的滁县地委副书记陆子修陪同纪登奎看了两天。临离开时滁县时,纪登奎对陆子修说:“在农业问题上,我是犯过错误的。在河南工作时,我也鼓吹过七里营公社;在中央工作后期,我反对过包产到户。我所以反对,是因为意识形态出了问题,认为包产到户违背了社会主义。所以,我必须检讨”。2013年9月,陆子修在一次与本人的闲谈中,回忆了纪登奎当年滁县考察的情景,说:“纪登奎的话给我很大震动,觉得他承认错误很坦率。特别在当时,强烈反对包产到户的高级干部还有很多,但是,很快能这样承认错误的人太少了,如农业部的有位领导,别说当时不承认错误,就是二十年后也不肯承认错误”。
分析评价政治人物,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事情,标签化的做法会失之偏颇。尤其高层政治人物,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情形下,说过很多话,做过很多决策,如果全面考察其言论表现,“左”的和“右”的踪迹都很容易扑捉。就纪登奎来看,虽然思想底色偏右,但总体而言,是个“亦左亦右”的人物。否则,在那样的政治环境下,他无法在毛泽东面前自立。这种“左右”逢源,其实是时代造就的政治人物特色。不仅纪登奎如此,而且很多领导人都如此。即便是一些后来引领了改革开放的领导人,历史上在“左”、“右”之间的表现也相当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