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凯:重温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11 次 更新时间:2024-08-2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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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凯 (进入专栏)  

 

1980年春夏之交,邓小平关于包产到户问题谈话有两次:一次是4月2日,一次是5月31日。

关于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的谈话背景,《邓小平文选》的尾注说:“这是邓小平同志与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的一部分。”[25]很多人认为,这是与万里等人的谈话,其实不然,这是与胡乔木、邓力群的谈话。胡乔木时任分管宣传理论的中央书记处书记,邓力群是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主任。谈话稿由邓力群整理成。这天的谈话中,邓小平还重点谈了反对封建主义影响的问题和国际问题。现在收入文选的谈话稿,是在当初下发内部讨论稿的基础上修改而成。

邓小平1980年5月31日谈话,就是现在人们所熟知的《关于农村政策问题》。[28]谈话篇幅简短,长约千字,直接谈及政策问题的主要在前半部分。如果联系当时政策纷争解读,要点有三:

第一,是对包产到户(包括包干到户)的直接肯定。“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这首先直接肯定了安徽省已经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地方。但是,说“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问题是,哪些地方是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并没有谈,而且,用什么标准来判定适宜包产到户?有谁来判定是否适宜搞包产到户?都有很大的空间,实际上这个空间也就是为后边的继续争论留了余地。接下来的激烈争论,或者说,一些中央领导人和地方领导人反对包产到户,就是从这里展开的。即便在安徽省,从这次谈话之后,即1980年夏天到1981年秋的争论来看,万里之后的安徽省领导人仍然严厉批评包产到户,并且在政策上严格限定包产到户的范围。这个谈话只是对于包产到户的局部的、有条件的肯定。

第二,是对包产到户质疑批评声音的回应。“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段话的着重点在于对当时集体经济在体制方向上的肯定,尤其是落脚在对于生产队作为经济主体的肯定。换个角度看,就是,包产到户之所以不可怕,是因为生产队还是经济主体,以生产队为实现形式的家庭经济还是方向。就农村经济体制本身来看,包产到户,特别是包干到户,恰恰就是对于生产队所体现的集体经济经营体制的否定,后来的发展也证明,包产到户迅速导致生产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土崩瓦解。邓小平在这里用生产队会还在发挥主体地位来论证包产到户不必担心,实质上是还在原来的集体经济体制的理论和政策框架下来论证包产到户的合理性。这与万里当时的说法有很大不同,万里强调农民的主体地位,可以离开生产队搞家庭核算,即所谓“四级”核算。邓小平在这里强调的是生产队的主体地位,还是在人民公社体制的框架下来讨论政策。从后来的激烈争论看,否定包产到户的意见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来说明包产到户不符合大方向,要加以抵制或限制。

第三,是关于包产到户将来发展的看法。“这些地方将来会怎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在当时社会条件和思想理论背景下,离开了人民公社体制,人们实际上无法想象什么是集体经济。邓小平在这里强调高水平的集体化,强调巩固集体经济,显然是强调的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化”和“集体经济”。

邓小平在谈话中还强调:“总的来说,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除表现在集体化的组织形式这方面外,还有因地制宜发展生产的问题。因地制宜就是那里适宜什么就发展什么,不适宜发展的就不要去硬搞。”[30]但是,这个因地制宜并没有具体的政策针对性。

这个谈话在关键时刻肯定了包产到户可以作为局部政策措施,提升了包产到户的政治正当性,但是,因为谈话的政策立场还建立在原有集体经济理论之上,所谈制度构想还局限于人民公社体制框架之内,所以,这个谈话也成为反对包产到户者的重要支持,反对者以此强调包产到户不符合发展方向,不应成为整体性政策。这说明,包括邓小平在内的众多中央领导人,也有一个随着实践发展逐步变化提高的过程。邓小平后来并没有再专门谈包产到户性质问题,所以并不知道认识有何变化。两年以后,文件稿中出现新的理论表述,即家庭承包制度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的新发展”,最初是由政策研究者提出,万里、胡耀邦主导起草的文件稿接受,邓小平、陈云认同,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在包产到户政策形成过程中,邓小平这次谈话意义重大,标志一定的历史转折性。万里后来说:“1980年春夏之交的斗争,没有邓小平的那一番谈话,安徽燃起的包产到户之火,还可能会被扑灭。光我们给包产到户上了户口管什么用,没有邓小平的支持,上了户口还可能被注销的。”但是,对于此次谈话的作用不能简单化的理解,以为谈话是一锤定音,包产到户便进入坦途。实际上,谈话之后围绕包产到户的理论争论、政策冲突进入新阶段,依然尖锐,更加深刻复杂。正如万里所说:“5月31日,小平同志做了重要讲话,热情赞扬肥西和凤阳的包产到户。此后情况有了好转,但还是吵吵嚷嚷,全国性的争论并没有停止,有些反对的人手里掌着权,他不同意你就干不成。”[31]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在人们通常所说的“包产到户”,即文件语言表述的“家庭承包经营”,是实际上的“包干到户”,而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包产到户”。邓小平谈话时所说的“包产到户”,是生产队集体统一经营、统一分配前提下的联产承包到户。“包干到户”则以否定生产队统一经营统一分配为条件,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承包经营。从文本比较分析来看,邓小平谈话中所说的“大包干”,还不是“包干到户”,而是“包干到组”。“包干到组”显然不同于“包干到户”,因为“包干到组”还以生产队的统一经营为制度基础,还没有根本上否定集体经济体制。“包干到户”则比“包干到组”“包产到户”更进一步突显了家庭在生产、经营和分配上的全面自主权,从根本上奠定了农业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进而彻底瓦解了生产队代表的集体经济体制。

邓小平谈话内部传达,是以征求意见形式进行。时任安徽省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回忆,1980年6月初,省委在巢湖市召开地委书记座谈会,会前一天晚上,邓小平谈话稿被发下来征求意见,要求第二天开会时退回,并规定不准抄录。“次日开会,各地汇报后讨论,没有人再明目张胆反对包产到户,但却不赞成大包干到户。省委领导说,包产到户还可以,因为还坚持五统一,还有统一分配,而大包干则是两包一脚踢,生产队一点把柄都没有了,这样农民就不听招呼了。”[32]

虽然邓小平赞扬“包产到户”和“大包干”的良好效果,但是,不同政策主张争论依然激烈。从社会制度性质、农村发展方向来说,这个谈话对于包产到户,否定性评价依然是主导的。也就是说,谈话内容本身为两种对立的政策思路留出了巨大空间,并不影响反对者从社会制度性质、农村发展方向上继续批评抵制。

在邓小平讲话之后,包产到户在政治上依然处于被动,在安徽省,坚持者如王郁昭等人仍然相当孤立。“1980年8月下旬,安徽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由于受这次会议前蚌埠、芜湖、巢湖3次座谈会的影响,加之省里的领导表扬了没有搞包产到户的两个县是坚持马列主义的,意味着似乎搞了的就是没有坚持马列主义。因此,在这次汇报会上形成一边倒的现象,对已经搞了双包到户的地方形成很大压力,认为包产到户是发展资本主义,是走回头路的问题,从而否定万里年初在全省农业会上所说的包产到户是责任制一种形式的结论。”[33]王郁昭回忆说:“从1980年4月到10月间,省里对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没有发出任何指导性的部署和文字通知,只是忙于在各地开会,围剿‘包产到户’,大造舆论。”[34]

 

注释:(略,可参阅原文“农村改革的第一次政策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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