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骈拇》取篇首二字为篇名。本篇全文依循一个主题写来,一面力辟“淫僻于仁义之行”“多方于聪明之用”,为生命的歧出,是削性侵德的行为,悖逆了人性的自然;一面阐扬“任其性命之情”,强调人的行为应顺乎本性的自然。
《骈拇》、《马蹄》、《肢箧》、《在宥》四篇,从文风和内容上,被学者们视为同性质的一组作品。这四篇没有内篇的高度思辨哲学、境界哲学,笔锋直接转向对现实政治的批判,对社会风教的评论,慷慨激昂,不似内篇含蓄深蕴。这四篇产生的时代,仁义礼法已由上层者的鼓吹而被掌权者及夺权者所利用,窃名号以损人自利的弊端已层出不穷,所以它们对仁义礼法的抨击,发挥到毫无保留的程度。《齐物论》曾批评:“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殽乱。”这和《骈拇》等四篇的反对仁义圣智、刑名法治是一脉相承的,只是表达的方式有异罢了!《骈拇》等四篇痛斥仁义名色的粉华,而主张“任其性命之情”,这是自然主义一路的基调,这和内篇《养生主》“因其固然”的顺应自然以及《应帝王》“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的无治主义是同一思路的发展,不过文字表现为激烈露骨而已。这四篇是庄子后学所作,多少是受老子思想影响的庄子后学。
《骈拇》等四篇,批评仁义礼法的纷扰人生与疏离生命,而崇尚个性的自觉与适性的生活,对于魏晋时代自然与名教之争,颇多相应与影响之处。
一、任其性命之情
儒家以人际关系为背景,提倡孝弟仁义的伦理价值;道家则以顺应人性之自然为背景,强调率性适性的生活。老庄学派肯定生命中的自然性,举凡政治教化、行为规范,若是违失人性常然,都加扬弃。战国之后,仁义礼智演成桎梏人心的规范,沦为窃国盗世的名号,庄子后学的抨击仁义,也可说掌握到当世的时代病脉。
“仁义其非人情乎!”这是值得探究的一个问题。仁义之操,本是出于至情至性,发自内心的,然而倡导日久,则成虚文,矫情伪性,违失生命的本质。“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仁义礼乐如同“钩绳规矩”、“索胶漆”,束缚人性的自由,而成为“削性”、“侵德”的利器了。因而庄子后学指出“淫僻于仁义……而多方于聪明”,乃是“出乎性而侈于德”的行为。“性”是生命的本真,“出乎性”便是违失生命的本真。以曾史之徒为代表,或标举仁义的名声,或从恣声色的喧哗,或玩味概念的游戏;各家耽溺于彩色、音声、仁义、论辩而汩没性灵,这些都是多骈旁枝之道,而非自然的正途。
如何才能“不失其性命之情”呢?
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
物各自得,凫胫自适于其短,鹤胫自安于其长,本性长短不一,要在“任其性命之情”,顺乎各物本然的实况,用不着去规范去削平。各物间保有它的独特性、差异性与完整性,各物有它适于自己的方式去活动去运行,如果坚持某一标准强求他人他物去接受,其结果必然造成续凫断鹤之悲。
二、残生损性
自古以来,任何一场战争,任何一项政举,莫不假仁义而为之,受害者则归平民。治者以仁义自饰,仁义不仅成为治者的护身符、装饰品,且成为桎梏人心的工具。这使得本篇作者得出这样的一个史观:“有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
历代统治者“招仁义以挠天下”,使天下人民“奔命于仁义”,本篇作者不仅指出贵族政治的礼乐文化之危害性,而且还透视了一种社会偏见,导出了一个新的价值判断。以往一直认为上层社会者的活动便是君子的行为,基层民众的活动便是小人的举动,“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事实上,站在残生损性的观点看来,“其殉一也”。自来便认为君子求名,小人求利,现在却把君子与小人、圣人与利徒摆在“残生损性”的同一面上作判断,则无论惑于货财或惑于仁义,都同归于伤性的行为。在残生损性同一的情况下,“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一则殉名,一则殉利,都是残生伤性,那么伯夷未必“是”,盗跖未必“非”;圣人未必崇高,小人未必卑下。从“残生伤性”的观点,否定了传统“是”“非”的论断以及“君子”“小人”之分,这论点足够惊世骇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