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明:庄周:“逸我以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45 次 更新时间:2024-07-14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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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明 (进入专栏)  

先秦早期儒者主要工作是办丧事(司仪死者葬礼),然而,儒家又偏偏刻意避开死亡这个话题。他们一方面不相信神鬼存在,而另一方面却强调“慎终追远”,在死亡面前,隆重追悼,极尽其哀。不信鬼神,却又要求“君子必学祭祀”(见《墨子·公孙》),这是非常矛盾的。唯有一种解释,才能解开儒家这或左或右的矛盾做法:儒家的葬礼、祭祀等“宗教”仪式的对象是祖先,这种礼仪不是讨好鬼神,而是教育活人,让活人记住死人。这些仪式只有伦理意义,而没有超越伦理的宗教意义。

超越伦理具有宗教意义的价值,被道家发现了。最鲜明表达这种价值的,就是庄周。

在庄周这里,“有己”“有待”是致人痛苦的两个根子,这两个根子是人们能经验到的,相对来说,这两个幸福绊脚石,还比较容易清除。难以清除的痛苦根子更有一个,这个根子不是经验的,而是非经验的或说是超经验的,那就是死亡。经验,是感觉的反复,而死亡是活人没法重复感觉的,因此它是超验的。死亡,实际上是“活在”活人的“想象”(因为现实生离死别而带来的“联想”)中。这种“想象”,给人的精神以直接威胁,因为它致人们于深刻恐惧之中。这个幸福的绊脚石,是最大的,最顽固的。解开这个“死结”,才可能蒂结幸福。

庄周讲了几个故事,多数可能是他编造的,但依然很有意思: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通“悬”)解。”(《庄子·养生主》)

这是第一个故事。大致说,老聃死了,其生前好友秦失(念“佚”)前来悼念,他不跪不拜,叫了三声就准备离开。被老聃弟子叫住,指责他完全不懂悼念之礼仪。秦失反过来批评在场哀哭的人们,说他们“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并说,我才是老聃的挚友,因为我完全理解他对待生死的超然态度。我刚才叫了三声,就是告诉老聃:你来到这个世界,是应时而来;你离开这个世界,是按顺而去;来去自然,安时处顺,没有悲喜,没有纠结,就是老聃您告诉世人的处世哲学……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 :“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 故止也。”(《庄子·至乐》)

这第二个故事就发生在庄周自家。故事的主角是庄周本人,配角兼反角是《庄子》中反复出场的惠施,道具是死去了的庄周妻子。故事梗概:庄周妻子死了,庄周“鼓盆而歌”。惠施前来吊孝,见此滑稽场景,便指责庄周说,你妻子生前侍候你,帮你持家养育儿女,一生操劳。而今她死了,你不哭也就算了,怎么反而还来歌唱呢?你也太过分了吧!庄周回话:你错了。妻子新死,我也很难释怀。但是,我想清楚了,人的生死究竟是什么?人“本无生”,因为“本无形”,又因为“本无气”;自然运行,变幻莫测,冥冥之中,变化出有气,有形,有生;这个过程就像四季轮回,终点回到起点。今我妻死,实际上就是轮回到了起点。这一切,就是这么自然,需要嗷嗷大哭吗?

估计,这一次惠施又是语塞。上次有关“鱼乐”的辩论,他已经输给庄周了。

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髐然有形。撽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铖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辩士,诸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之乎?”髑髅深颦蹙额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同上)

这第三个故事,是庄周的一场梦。这场梦很精彩:

庄周骑马来到楚国。见路边有一骷髅,便用马鞭敲着骷髅问道:你死了,怎么死的?是老死的,还是战死的,是不是自杀的,是冻死的还是饿死的?问完了,也累了,便枕着骷髅睡觉。夜半,骷髅出现在庄周的梦境里,并开口说话:你好像是个辩士,白天你用马鞭指着我,问了那么多问题,说了那些多的死因,可那都是活人的事情,是拖累活人的俗事。死了,这一切拖累,都没有了。你想知道死是怎么回事嘛?一听,庄周来了兴趣,表示,想知道。骷髅告诉庄周:死了,上面没有管你的,下面也没有要你照顾的,没有了各种各样的要处理的烦心事,没有了“今夕是何年”的时间流逝。永恒的天地,就是我永远的归宿。即便是大王骄奢淫逸的生活,也没有我死的这般快乐啊!庄周不信骷髅的话,于是反问骷髅:假如让你活回去,恢复你的身体,恢复你的生命,恢复你生前拥有的一切,包括妻儿老少,金钱财物,社会地位,你愿意吗?听罢,骷髅皱着眉头说,我干嘛要丢下这永恒的“南面王乐”,而又回去受活人的劳累和煎熬呢?你看看,死人有一个活回去吗?都不乐意回去也!

故事暂时讲到这。《庄子》里,这样的以生死为题的“故事”还有很多。它们集中表达了庄周“死不足悲”的超然死亡观,这种死亡观,既是超然生命观的逻辑结论,又是超然生命观的逻辑前提,还可以说,生命观就是死亡观,反过来,亦然;有怎样的生命观,就有怎样的死亡观,反过来,亦然。

庄周一边打着比方,讲着寓言,一边表达了他对生死的哲学理解: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彼特以天为父,而身犹爱之,而况其卓乎!人特以有君为愈乎己,而身犹死之,而况其真乎!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死也。

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遯。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遯,是恒物之大情也。特犯人之形而犹喜之,若人之形者,万化而未始有极也,其为乐可胜计邪?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遯而皆存。善妖善老,善始善终,人犹效之,又况万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乎!(《庄子·大宗师》)

这里,庄周讲了那些道理?

第一,生死,跟日夜轮回没有两样,都是寻常事,都是自然的本有之义。既然如此,生死就不是人力可以改变的。惜生,惧死,背离了大道,是“小我”的纠结。这种“恋生”“惧死”情感,对“生”和“死”都没有好处。

第二,“相忘”,是人生的一条重要原则。庄周比喻说,小河干涸了,鱼儿们在泥浆里蹦跶,互相给对方吐唾沫,湿润对方的身体,以苟延残喘。与其如此不堪地相互“亲热”,不如在有水的河里,各游各的,互相用不着相互惦记,“相忘于江湖”。所谓“相忘”,就是清空心灵,如老子所说的“虚心”(注意,这里的“虚”,是动词,是“虚化掉”的意思)。大难来临,鱼儿表面上在相濡以沫,其实都在求生。“相忘”,就是该生就生,该死就死,不要活在纠结中。

第三,“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死也。”自然,生出了我的身体,并设定了我的生存之道:让我活着,就是让我劳作;让我老去,就是让我安逸;让我死去,就是让我回家。总之,自然,为人生做好了安排,就像为整个世界做好了安排一样。按照自然安排的节律,无怨无悔去生活,不会有错。既能善待“生”,也能善待“死”。生死转化,很自然,“生不足喜,死不足悲”,生,好好活;死,没遗憾。

第四,人们总以为把小东西藏在大东西里,小东西不会被发现,因此是安全的。于是,确信把小船藏在山洞里,把渔具藏在水底下,是安全的。可是,来了个力大无比的家伙,把山水背跑了,里面的小船和渔具浑然不知,这算安全吗?庄周说,这当然是不安全的。怎么藏,怎么“躲猫猫”,都不安全。只有一种做法是安全的:把宝贝东西“藏于”天下,就丢不了啦。来个再有力量的大贼,把宝贝东西“偷”跑了,也跑不出多远,因为他跑不出这个“天下”。就像现在的土豪,赚了许多钱财,怎样挥霍这些钱财,能否挥霍完这些钱财,其实,跟土豪都没啥关系。他挥霍出去了的,回归天下;没挥霍出去的,照样还是回归天下,一切,都还在这个“天下”里。庄周这个比喻很巧妙,很智慧,它说清了一个重要道理:如若希望“我”不丢失,那就别把“我”私藏起来,而要寄存在一个永远也不会丢失的地方,那就是“天下”。如果“我”可以比喻成一滴水,那么,不要保存在一个杯子里,因为这个杯子可能被喝干,而要汇入浩瀚无穷的海洋,那才算保全了自己。“我”,就不“死”了,可以永生。

问题是,个人如何能存进天下?这涉及到一个形上的哲学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庄周明显受到惠施的影响。惠施强调具体事物之间的差异是相对的,物与物,“大同小异”,“大同”可以“同”到一切相同;“小异”可以“小”到没有差异。于是,惠施相对主义哲学的终极结论是“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这一思想启发了庄周,他得出“万物齐一”超越感性的形上结论: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庄子·齐物论》

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天地万物是绝对流变的,万物都处于不断转化之中,某物为某物,只是暂时的,转化才是永恒的。“是亦彼也,彼亦是也”。照这个逻辑,万物,实际上是不可区分的。这是他的“齐物”论。第二,人们的认识,总在认识对象之间,划出界限,这个是这个,那个是那个,彼此不能混淆。因此,在人的言语中,有彼此、是非、好歹、美丑、善恶等等区别。而庄周认为,若是站在“齐物”的超验层面上,实际上是没有这些区别的。既然万物在流变转化中,那么,对万物的认识和判断也应在流变转化中,任何固定的判断,都不可能正确。这是庄周的“齐一”论。“齐物论”,是庄周宇宙观的核心。

夫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同上)

这段话,是“齐物论”(“万物齐一”)这一宇宙论在人生论上的运用。这一运用得出的结论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在庄周的超验视野中,天、地、万物、人、我,实际上是一个共同的浑然整体,在语言上可以分开表达,而在实践中,却不能生生割开。人们描述某个人的一生,只是说了这个人自出生到死亡之间的这一段,而完全忽视了他的“前世”和“来生”。也就是说,既然天地人万事万物都在流变转化中,没有实际的起点和终点,那么,每一个看来是有生有死的事物,都有自己的“前世”和“来生”,个人也不例外。局限在一次生死之间的百年人生,是“小我”;一直处在流变中的人生,才是“大我”,是寄存在“天下”之中的“大我”。这个“大我”没有生死,只有流变转化,因此是“天地与我并生”。庄周上述那句话,或许可以这样重新表达:因为万物与我为一,所以,天地与我并生!人生若能作如是观,便是豁然开通了。心灵清空了,剩下“明月松中照,清泉石上流”的安逸和静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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