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约公元前369年——约前286年),姓庄名周,是先秦杰出的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和寓言家。
许多方面,庄周其实是个谜。
他是哪里人?
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庄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尝为蒙漆园吏,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这里的“蒙”究竟是今天的哪里?且其家乡“蒙”的“漆园”又在哪里?后世对此争议不休。主要有下列几种说法:
一说是今之安徽蒙城,理由是该地世称“山桑,北冢,古漆园”。“蒙”改名为蒙城约在唐代天宝年间。乾隆《颖州府志》明确记载,“漆园城,在县河北三里,即旧蒙城;庄子为漆园吏在此”。宋代朱熹对庄子故里有比较系统的考证。结论是,庄周乃是楚国蒙地人。即今天的安徽蒙城。苏轼,王安石等也持这一说法。
二说则认为庄周出生地在山东曹州。这一说法流行于唐代。诗人李白曾居东鲁,在其《赠从弟冽》一诗中称“自居漆园地,久别咸阳西。”这里明确把曹州漆园作为庄子为吏之地。这种观点一直影响到近代。
三说是河南商丘附近。支持者不多。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地理环境和历史传承对文化特色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综合种种因素看,老庄的思想渊源应在淮河流域。齐鲁大地诞生的文化主体是孔孟代表的儒家。如果说,儒家主要起源于齐鲁大地传承已久的“周文化”的话,那么,老庄的道家则是淮河流域“商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从社会功能来看,儒道两家思想的最大差异在于,前者是顺应统治者的,后者则是以特定方式批判现实的,至少不与统治者主动合作。道家的这一特征,是符合商亡之后的商代遗民思想情感的。
种种证据相互链接证明,庄周的家乡,应当是商代遗民相对集中淮河流域的“蒙”,也就是今天的安徽蒙城。不过,“蒙”,当时应当并不属于楚国,而应当是属于“商周”。这里提到的“商周”,从《庄子》提及的孔子被困于“魏、宋、商周、陈蔡之间”来看,应该是个相对独立的小诸侯国或者较大诸侯国的附属国。
如同老子,庄周的寿命也是个谜。有说卒于八十三的,有说卒于三十九的。这两种说法,悬殊很大,似乎都缺少足够的支持证据。现在只能根据庄周生前活动中一些人和事,来推断出其生存时间的上限和下限。据推算,这个上下限应该是在公元前369——前286年之间。这个时段,属于中国历史的战国时期。
从庄周恣意纵横机智尖刻的文采来看,他的青少年时代应当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和训练;从他对儒家思想的指责和批驳来看,他应当曾经接受过儒家经典的系统教育;从他被召入吏,并从容周旋于多位诸侯之间的经历来看,他应当是当时颇具影响的文化人(士)。
庄周的家庭背景,史料语焉不详。据推断,应当是出身于士族家庭,从他贫困的生活来看,那个家可能已经衰败没落。成年后的庄周,除了做过短期的漆园吏之外,几乎没有正当的“职业”。他的糊口方式,可能是编织芦苇制品出售乡里。
年轻时,他曾经离开家乡,游历了风俗道德等等迥异于中原文化并被中原人蔑称为“南蛮”的楚国。随后,又去过宋国和陈国,这里有老子的故里。很可能在这一阶段,他进一步研读并接受了老子的思想,并开始形成自己的思想。回到家乡后,他又游历了宋国、魏国、齐国、鲁国等等。这一阶段,他主要在宣传自己的思想和政治主张。
庄周为士,却没有充当王侯将相的门客;庄周为师,却没有留下有据可查登堂入室的门生;庄周宣传自己的理论主张,却没有效忠于任何一个诸侯。这些情况都从不同侧面说明,庄周一直在充任社会生活的“旁观者”,或者说是“评论者”,他与天地“对话”,一生都在追求心灵的闲适和精神自由。
庄周能言善辩,并乐此不疲。庄周结交的最大“辩手”,就是惠施。他与惠施等人的辩论话题和内容,与《庄子》成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生活在诸侯争霸时期的庄周,尽管物质生活十分穷困,但他却不接受诸侯权贵们的施舍或礼请。他认为,“贫困”并不意味着“潦倒”。贫困是指物质生活层面的,而潦倒则是人格和精神层面的。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在精神层面上,庄周率真,正直,寡欲,且具相当的棱角和锋芒。他一生淡泊名利,主张守真养性、清静无为,同时,他内心深处,充满着对社会现实的悲悯。他主张退守、隐逸、不争和率性,可同时又对现实世界充满强烈的情感爱憎。
或许可以这样说,庄周的一生,像个钟摆,一直摆动于贫困与潦倒、愤世与屈从、理想与现实、躁动与安适、绚美与忧郁、拒绝与接纳、傲俗与怜世、卑微与高贵等进退维谷的夹缝里。
正因为世态污浊,所以他才退隐;正因为相搏俱伤,所以他才不与相争;正因为当时的政治昏暗,所以他才率性任意而甘于贫困。庄周身上表现出的愤世傲俗,是对现实社会的一种力所能及的反抗。
现在人们见到的《庄子》,之所以名为《庄子》,是因为后世认为它的作者就是庄周。其实,这本书的成书时间,是在庄周身后。《汉书·艺文志》曾清晰地记载,《庄子》共有五十二篇。《史记》也明确说,庄周著述十余万言。而现在人们见到的《庄子》只有三十三篇,并分为“内篇”(七篇)、“外篇”(十五篇)、“杂篇”(十一篇)。根据后世学人的仔细勘对核查,基本认定“内篇”是庄子所作;“外篇”成分比较复杂,可能参杂了庄周弟子著述,也不排除一些是庄周本人所作;而“杂篇”,则基本上是庄周弟子和后学记叙或伪托庄周言行的著作。
当然,也有不同的说法。如《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传》(辛冠洁等主编,齐鲁书社出版)认为,“外篇”、“杂篇”是庄周所作,“内篇”为庄派后学所作。《评传》并指出,汉代司马迁时,还没有内、外、杂篇的分法,如此划分,是晋代郭象所为。
《庄子》一书,想象奇异,汪洋恣意,挥洒自如,借物喻人,托古言今,寓理于情。既具浓烈的浪漫主义,又具深邃的理性思考。《庄子》全书,在写作上,特别善长运用寓言、故事,并运用比喻、夸张的文学方法,生动而直观,具体而形象地表达其深刻的哲学思想。散文兼具杂文式的语言风格,极富幽默和讽刺意味。
《庄子》,在哲学精神上,秉承了《老子》思想的基本立场和基本原则,并更生动、形象和意象化地表达了道家的基本思想。
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徵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而宋荣子犹然笑之。且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斯已矣。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虽然,犹有未树也。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逍遥游》)
庄周,以其宏阔流动的时空感,试图将人们从狭小静止的经验生活中唤醒。他的一系列比喻、寓言,以及虚托的历史人物和故事,指向一个鲜明的目标,那就是什么才是人生的自由和幸福。
庄周认为,“自由幸福”,至少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那些才智足以胜任一个官职,品行合乎一乡人心愿,道德能使国君感到满意,能力足以取信一国之人,是才智意义上的“自由幸福”。也就是说,他们通过干出事业,事有所成,而获得赞誉,获得身心满足。但是,这种幸福是残缺的,因为必须被功名利禄牵引着一直走下去,奔波劳碌,所以“宋荣子犹然笑之”。
第二个层面,就是“宋荣子”这些人的“自由幸福”。 他们能清楚划定身内与身外的区别,辨别荣誉与耻辱的界限,这是道德层面的“自由幸福”。世上人们赞誉他们或者诋毁他们,他们不会因此而感到激励或者沮丧。他们不刻意去追求些什么,行事处世皆自有分寸,显得游刃有余,自由自在。虽然如此,他们还是未能达到最高境界。即使像列子那样能驾风行走,免受行走之苦,能自由往来穿越,可他也只是“看起来”很从容、很自由、很幸福。因为,其“犹有所待者”,他还是要有所依靠,有所凭借,他的自由还是受到客观限制和制约的,算不得真正的自由。注意,“有待”(外在力量的限制),被庄周看成是寻求幸福的障碍之一,另一个障碍就是“有己”(个人欲望的牵引)。
第三个层面,完全把握和遵循宇宙万物的规律,驾驭“六气”变化,遨游于无穷无尽的境域,顺乎自然,什么也不要仰仗了,什么也不要依靠了,这才是“逍遥游”的自由幸福!庄周的出结论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至人”(极致之人)能够忘我;“神人”(神化之人)没有功名事业;“圣人”(圣贤之人)无需名誉地位。这三句话,实际上该这样解读:至人之所以是至人,因为无我;神人之所以是神人,是因为无功;圣人之所以是圣人,是因为无名。所以,这“三个人”(实际上是同一个人)是绝对自由幸福的。当然,也可以反过来推导:幸福的障碍原来就是这三个字:“己”、“功”、“名”。也可以换算成上面提到的“有己”、“有待”。身内的“己”,是个人欲望;身外的“待”,是功名,是外在东西的诱惑。在这一内一外两种力量的作用下,人生必定痛苦不堪,哪来的自由幸福呢?
当然,不是人人都是“至人”、“神人”、“圣人”,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绝对自由幸福的。可能多数人,只能享受到相对的幸福。相对的自由幸福,也是自由幸福。自由发挥自己的自然本性,就可以得到相对的幸福。发展自己的自然能力,就是“德”(通“得”)。“德”,是从“道”中获得的。庄周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庄子·天地》)“德”,是人的先天禀赋,是人能成为人的根本。守住这个“德”,就是顺其自然,顺着走下去,是幸福的。反过来,违背这个“德”,逆自然而动,则是痛苦不幸的。
“故曰:‘天在内,人在外,德在乎天。 ’知天人之行,本乎天,位乎得,踯躅而屈伸,反要而语极。”“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庄子·秋水》)
天,是自然,天生牛马四条腿,这是天的造化,自然而然;人呢,自行其是,用马络套住马头,用鼻栓拴住牛鼻。这是用人为去违背天的造化,一定是要遭报应的。庄子反复说明,顺从天意,是幸福和善的根源;刻意人为,则是痛苦和恶的种子。反对“人为”这一点,庄周,完全承继了老子的衣钵。恣意“人为”的错误在于,按照人的尺度,而不是按照自然本身的尺度,去处理问题。
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跂;长者 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庄子·骈拇》)
野鸭的腿短,仙鹤的胫长,这是天生的,按照后来西方进化论的说法,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如果“人为”,给野鸭的短腿接上一段,给仙鹤的长胫锯下一段,那就悲剧了,谁也活不成。这个寓言想说,各个生命,生存和幸福的标准并不一样。各有各的“道”,各有各的“德”,各循其道,各有所得,便是“大同”,“大同”容纳“小异”,便是自然。因此,无需人为去刻意做什么,都做自己爱做的,能做的,便是符合自然的生存,便是自己的幸福。所谓“自由”,都是符合自己尺度的那个自由,不是主观任意和要求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