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慕樊:《九日诸人集于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24 次 更新时间:2022-12-07 01:34

进入专题: 杜甫  

曹慕樊  

关于这首诗的题目,就有许多烦琐的争论,值不得都引。且举施鸿保说为例。他说:“今按诗云,‘九日明朝是’,则诗是前一日作,不应已题九日,且不应但题‘集于林’。公九日诗最多,或题登楼,或题登高,未有题‘集’者。‘林’字又空指,不言何林,注虽为之曲解,意终不合,疑题有脱字。‘林’或地名中一字也。”按这是无稽之谈。诗题是记“殊俗”(“殊俗自人群”),一种特殊的风俗,当然要直记其事,否则如何记法?诗是婉谢约会,以诗代柬。且抄看:


九日明朝是,相要(邀)旧俗非。老翁难早出,贤客幸知归。

旧采黄花剩,新梳白发微。漫看年少乐,忍泪已沾衣。


一、二句明白说“集林”是异俗(非旧俗)。三、四句是说,承蒙相邀,但老翁难于早出,如果过时不来,诸公各自回家好了,不劳久候。后四句抒情。身经离乱,兴趣都减,回首少年场,惟有伤感。这也是不热心于赴约的原因,附带说出。仇谓归为“归集林中”,杨谓“至归时乃来集”,都未解诗意。



    进入专题: 杜甫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文学 > 诗文鉴赏专题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8847.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杜诗杂说全编/曹慕樊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4,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