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居尚百里,休驾投诸彦。邑有佳主人,情如已会面。来书语绝妙,远客惊深眷。食蕨不愿馀,茅茨眼中见。”施鸿保对于这首诗的解释是矛盾的。一方面他说,杜甫在同谷县,生活很困难,这个“佳主人”没有一点照顾。这诗说要“卜居”同谷,但住不到一个月,就去成都,可见实在无可依之人。这个“佳主人”,一定是“狡情薄分一流。慕公之名而寄书,假为妙语,以尽世情。度公至后,其人或避匿不见,故同谷诗无一篇及之”。另一方面他解释“投诸彦”句又说:“(杜)暂停岭间,候宰复书。惟旅店难久居,故欲投一好事家,‘诸彦’乃无定之词。犹言不知有几好事家也。‘邑有佳主人’云云者,将使其人(好事家)知是邑宰邀来之客,冀得加意款待也。此乃途穷不得已之词,注似不得诗意。”(按仇注以为“诸彦”,投宿之家;“主人”,同邑之宰。)前面他还在骂这个“佳主人”,寄书殷勤是假仁假义,可见他认为实有寄书。后面又说根本没有什么“佳主人”寄书的事,这是杜甫用的手段,想以此来骗取一夜的款待。这真是“解人颐”的说诗。难道连诗人骗取酒食的微妙用意在诗中也能够嗅出来么?我相信,杜甫诗里表现的情感是真实的,杜甫是爱憎分明的,但他也有世故应酬,甚至有非分之想。关于杜甫从华州到秦州的原因,据说因为那年闹饥荒,他弃官随饥民离开秦州,但恐怕更主要的是由于政治失意的愤激。他流离陇蜀,究竟有无预定目的,我们无从考索。也许他先只想在华州暂住,等机会再回长安;也许他早有由陇入蜀的心(因为高适在彭州),都有可能。“卜居”二字,不可认真。在同谷不过是徘徊了一下,不见得原来就打算长住下去。《积草岭》诗中“邑有佳主人”几句话,语气就带有不相信和微讽的味道。好像说,这个人倒有趣,还没有见面,就这样热情哪!“绝妙”和“惊深眷”几字很可玩味。这个人很可能就是《七歌》中提到的“山中儒生”。此外他在同谷没有熟人(《发同谷》:“交情无旧深”)。“佳主人”也不是什么“同谷之宰”。做官的人对于名人,照例要应酬一番的。他用不着“避匿不见”。要打发“远客”走路的方法是够多的。“诸彦”是词藻,跟“数子”的意思一样。为了投宿,何至抬出县大老爷来吓唬他们呢?仇注的毛病,只在武断“佳主人”必是邑宰,此外还说得过去。施鸿保惯以晩清幕客一套心思伎俩,强加在唐代诗人身上,弄得诗篇发臭,不仅穿凿附会而已。这诗的结语“食蕨不愿馀”,表明自己无非分之想(《草堂》:“食薇不愿馀”);下句“茅茨眼中见”,就是施鸿保说的“好事之家”,原来是极穷苦的食蕨、盖茅的人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