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劲秀:铭记“文革”教训,防止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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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劲秀  


除去酝酿、筹划阶段,从1966年5月16日中央通知算起,在具有五千年灿烂文明历史的中国爆发了一场持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这场史无前例的运动从天而降,如暴风骤雨,雷电交加,席卷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使中国社会陷入旷日持久的动乱之中,给中华民族造成极其深重的灾难。


从政治方面说。“文化大革命”严重践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无限上纲,罗织罪状,致使冤狱遍于寰中。据统计,“文革”十年中,全国被立案审查的干部高达230万人,占“文革”前夕全国1200万干部的19.2%。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被审查的干部有29885人,占干部总数的16.7%。其中,中央副部级和地方副省级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达75%。据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统计,仅因刘少奇问题而受株连的“案件”就有2.6万多件,被判刑的达2.8万多人。党和政府的各级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长期陷于瘫痪和不正常状态。在“砸烂公检法”口号的蛊惑下,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均被“砸烂”,社会实行军事管制。


从社会方面说,由于造反派林立,互相争夺械斗,社会一直处于动乱之中。“公安六条”发布后,不少人因为说错一句话,或者无意中污损了一张印有领袖画像、语录或名字的报纸等,立即就会被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轻则批斗、游街、进“学习班”,重则坐牢、判刑,甚至杀头,人人生活在恐惧之中。那时候,经常 “拉网”,即群专队深更半夜突然闯进你家,门后头、床底下到处翻检一遍,看有没有生人和违禁东西,民众没有任何隐私权可言。


从经济方面说,“文化大革命”造成我国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1977年12月,李先念在全国计划会议上估计,“文革”十年在经济上仅国民收入就损失人民币5000亿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建国30年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80%,超过了建国30年全国固定资产的总和。“文革”期间,有5年经济增长不超过4%,其中3年负增长;1967年增长-5.7%,1968年增长-4.1%,1976年增长-1.6%。(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中国经济发展五十年大事记》)1978年2月,华国锋在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由于“文革”的破坏,仅1974年到1976年,全国就“损失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钢产量2800万吨,财政收入400亿元,整个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由于社会动乱,经济凋敝,城乡人民生活极其贫困,农民尤甚。笔者所在的安徽农村最有代表性。文革期间我在农村,分的的口粮根本不够吃,每年都要与三五个乡亲一起拉着板车到外地买山芋干回来维持生活。每年发的布票用不着,因为没有钱买布。1977年6月,中央任命万里担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到任以后,万里先后来到芜湖、徽州、肥东、定远、凤阳等地调研,所见所闻,使他大为震惊。他后来回忆说:“原来农民的生活水平这么低啊,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不像个房子的样子。淮北、皖东有些穷村,门、窗都是泥土坯的,连桌子、凳子也是泥土坯的,找不到一件木器家具,真是家徒四壁呀。我真没料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田纪云:《万里:改革开放的大功臣》,《炎黄春秋》2006年第5期)安徽凤阳县有个前王生产队,紧靠津浦铁路。这个10户人家68口人的生产队,4户没有门,3户没水缸,5户没有桌子。队长史成德是个复员军人,一家10口人只有一床被子、7个饭碗,筷子全是树条或秸秆做的。安徽农村的情况并非个别现象。据原农业部人民公社管理局统计的数字:1978年,全国农民每人年均从集体分配到的收入仅有74.67元,其中两亿农民的年均收入低于50元。有1.12亿人每天能挣到一角一分钱,1.9亿人每天能挣一角三分钱,有2.7亿人每天能挣一角四分钱。相当多的农民辛辛苦苦干一年不仅挣不到钱,还要倒欠生产队钱。


由于穷困,温饱没有保障,家徒四壁,一贫如洗,所以农村男青年的婚姻便成为“老大难”问题,不少村子成为“光棍村”。农民为了传宗接代,于是想了个“换亲”的穷办法,即张三娶李四的妹妹(或姐姐),李四娶张三的妹妹(或姐姐)。张李两家决定把女儿嫁给对方的前提条件是对方必须把女儿嫁给自家的儿子,否则必然告吹。所以,凡是有儿有女的家庭,在儿子没有说定对象之前,他是绝对不会轻易把女儿嫁出去的,因为他要用女儿为儿子换回一个媳妇。那些只有儿子没有女儿而且较为贫困的农户,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儿子打光棍。


这种赤裸裸对等交换的“换亲”是非常难为情的,两换亲的后代之间的称呼都成问题,比如:张三的孩子怎么称呼李四,是喊舅舅还是喊姑父?对父亲的妹妹,是喊姑妈还是喊舅妈?非常尴尬。于是人们将换亲的范围扩大为三换亲、四换亲、五换亲,即张、王、李、赵诸家形成一个换亲圈,各以自家的女儿为儿子换来妻子,名之曰“转亲”。 “转亲”虽然能够减少一些尴尬,但其核心仍是个“换”字——用女儿给儿子换媳妇。不管是两换亲还是三转亲、四转亲、五转亲,其目的都是为了解决自家儿子的婚姻问题,没有多少真正的爱情可言。农村中因为换亲、转亲而酿成的悲剧不胜枚举。


换亲、转亲是文革期间农村特有的社会现象,盖因为农民贫穷的缘故。改革开放后,农民富足了,换亲、转亲之类的社会畸形现象也随之绝迹了。


城市市民的生活虽然比农民好些,但也很艰难。从1957年到1976年,全国职工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涨过工资。1957年全国职工平均货币工资624元,1976年下降到575元,不进反退,还少了49元(曾培炎主编:《新中国经济50年》,第897-898页)。很多生活消费品供给不足,需凭票购买。粮票,更是流行了40年,被称作“第二货币”。“三转一响”(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是平民的梦想,添置这一套虽然要不多少钱,但居民收入微薄,温饱尚且非常紧张,所以这“三转一响”也就成了人们的奢望。住房更加困难。改革开放初期,上海180万住户中,按国家标准,有89.98万户为住房困难户,占了总户数的一半左右,其中三代同室的119499户;父母与12周岁以上子女同室的316079户;12周岁以上兄妹同室的85603户;两户同居一室的44332户;人均居住2平米以下的268650户。住房大多没有客厅,进门就是卧室,厨房,卫生间很多是几家合用。


从文化方面说,这场被称之为“文化大革命”的运动,对教科文化的摧残尤其严重。运动中造反派公然焚书,鼓吹“停课闹革命”、“知识越多越反动”,中华民族几千年灿烂的文化遗产惨遭浩劫,一大批学有专长的知识分子被戴上“牛鬼蛇神”的帽子,受到残酷迫害。到1968年底,中科院仅在北京的171位高级研究人员中,就有131位先后被列为打倒和审查对象。全院被迫害致死的达229名。上海科技界的一个特务案,株连了14个研究单位,1000多人。受逼供、拷打等残酷迫害的科技人员和干部达607人,活活打死2人,6人被迫自杀(《科技日报》2008年3月17日)。从1966年到1976年,十年没有组织过正式高考,交白卷也可以上大学。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表明,当年全国文盲半文盲多达2亿3千多万人。


文化大革命运动混淆青红皂白,颠倒是非功罪,扼杀民族文化,毁灭中华文明,给中华民族造成史无前例的灾难。在文革造成的诸多罪孽中,除了上面几项之外,笔者认为,文革还有一项很大的罪孽,即毁灭人性。运动中不仅整人者不把被整者当人看待,可以随意侮辱、伤害、虐杀,同时,整人者自己也泯灭良知,成为毫无人性的野兽。


马克思说:“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与人性是不相容的。兽性的关系只能靠兽性来维持。”(1956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414页)他又说:“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1956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411页) 张显扬在《为“人性论”平反》一文中说:“那时候,特别是文革期间,不是‘革命人民’,就是‘阶级敌人’。谁如果不幸被归入‘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叛(徒)、特(务)、资(走资派)、臭(老九)’的行列,那么不管他是工人、农民、官员、知识分子,还是士兵、将军、元帅,甚至国家主席,外国友人,都再不被当人对待。”


的确,“文革”中的所谓“革命左派”是不把他们眼中的“阶级敌人”当人看待的,他们把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战火延伸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不管是同事、同学、朋友还是父母、夫妻、兄弟、子女,彼此之间的友情、爱情、亲情统统被激烈的辩论和无情的斗争取代,酿成许多悲剧。


“文革”期间,不仅学生可以随心所欲地殴打、体罚、侮辱甚至打死自己的老师,造反派可以肆无忌惮地批斗、捆绑、关押、整死开国元勋、科技精英、文化名流和各级领导干部,而且公然肆意大规模地虐杀无辜平民。如湖南省道县柑子园等农村居然成立不伦不类的所谓“贫下中农高级人民法院”,使杀人合法化。


据谭合成《血的神话——公元一九六七年湖南道县文革大屠杀纪实》披露,道县杀人事件,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7个公社,占当时区、社总数的100%,468个大队,占当时农村大队总数的93.4%,1590个生产队,2778户,占当时全县总户数的2.7%,被杀光的有117户,共死亡4519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1.17%,其中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的326人。被杀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分分类,四类分子1830人,占被杀总数的41.4%,四类分子子女2207人,占被杀总数的49.9%,贫下中农352人,占被杀总数的8%,其他成分31人,占被杀总数的0.7%。按职业分类,农民4208人,占被杀总数的95.2%,国家干部17人,占被杀总数的0.38%,教员141人,占被杀总数的3.19%,医务人员20人,占被杀总数的0.45%,工人34人,占被杀总数的0.77%。另外,被杀人中有党员8人,团员13人。杀人后,遗属深受其害,被查抄财产的有2423户,3781间房屋被侵占或拆毁,5.3万件家俱用品被查抄,629人被迫外逃,635人成为孤老孤残。


唐家大队有一杀人凶手,名叫雷康古,自称一口气用马刀砍了36颗人头,一举夺得全县的杀人冠军。处遗工作组进场后,发现这个情况有浮夸,杀了36个人是雷康古自己虚报的,经逐一落实,只有18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为了多领“手续费”。当时道县杀人是有报酬的,用当地人的话说就是给“手续费”,一般每杀1人给手续费2~5元不等,也有记工分、发实物的,如稻谷20斤或30斤等。唐家大队条件稍好些,手续费相对高一点,每杀1人给5块钱。这样雷康古这一天就赚了180块钱。当时唐家大队劳动力日工值(10分工),大约在5角钱左右,如此算来雷康古在生产队出1年工也赚不到这么多钱。


唐家大队被害者中,有一个23岁的地富子弟叫胡祥贤,人比较老实,从来不说多话,干活卖力,杀人时,生产队干部说:“这个就不杀算了。”但其妻长得不错,惹得好些人眼红。一个名叫熊天苟的贫农老光棍看中了她,坚决要求镇压胡祥贤。此类杀人夺妻(或夺女)案,在道县文革大屠杀中,比比皆是,屡见不鲜,仅作者手头资料就有40余起。就在熊天苟美滋滋地准备当新郎官时,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两个程咬金,这两个也都是贫农成分的光棍都要娶胡妻做老婆。熊天苟气不过,干脆一刀子把女的也杀了——我得不到,你们也休想得到,也免得三个人争起来伤了阶级感情。


道县祥霖铺公社吊高楼大队有一对年轻夫妇,男的熊仔,是村上的基干民兵。妻子杨金桂漂亮贤淑,但家是地主成分。杨金桂听说娘家人被抓捆在大队祠堂里,便急忙赶回娘家久佳大队去看,结果被久佳的民兵一起抓了。熊仔执行任务从久佳山路过,有人把他妻子被抓的消息告诉他,并要他去救她。妻子见他来,以为有救了,没想到他却躲开妻子乞求的目光,躲到了一边,远远地站着。当久佳大队“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的头头问他:“你看怎样处理”时,他竟答道:“还不是和他们(指关在祠堂里的其他四类分子和子女)一样,由你们处理算了。”


杨金桂被久佳民兵们牵走处理,一棒子打昏过去,没死,第二天醒了过来。久佳大队的干部一商量,她已经嫁给了贫农,照理就是贫农屋里的人了,还是交还吊高楼大队处理为好,于是把杨金桂送了回来。然而,她的丈夫却坚持要杀。杨金桂跪在丈夫面前苦苦哀求:“你看,我肚子里都有你的崽了,不信,你用手摸摸,还在动哩!不信我们可以去公社卫生院检查……”丈夫丝毫不为所动,决绝地表示“没得崽的,杀了算了。”他亲手把自己的妻子捆起来,送上杀场。他见别人不动手,于是抄起扁担对着妻子的头上连砸两扁担。旁边两个民兵,见他动了手,于是一个一石头,一个一鸟铳……


这个熊仔真是个 “熊仔”! 杨金桂本来是可以大难不死、逃脱一劫的,她在娘家没有被打死,最后竟然惨死在婆家无情无义、毫无人性的丈夫手里!这个熊仔还能算个人吗?他不是人!


广西上林县有个名叫易晚生的人,当记者问他你为何要动手杀人取肝时,他竟理直气壮地说:“对,什么我都承认。我已经八十六岁了,不怕坐牢。反正活不了几天了!”又说:“是我杀了他。谁来问我都不怕,干革命,心红胆壮!全村人都拥护我。毛主席说:不是我们杀了他,就是他杀了我们!你死我活,阶级斗争!……是我动的手。头一把刀割不动,扔了。第二把刀才切开。……伸手去掏心肝,血热得烫手。只好从河里戽水冲,冲凉了我把心肝掏出来,一人切一块,全村人拿回家吃了……”


还有个人将人活活剖腹取肝后得意洋洋提回家吃。半途见一人,问:被杀者同意你吃他的肝吗?答曰没问。不行不行,他若不答应,你吃他的肝没用。(本地迷信,吃啥补啥。)此人将肝丢弃,又去抓了一个“阶级敌人”,用种种酷刑,逼迫被害者同意给他吃,凶手遂活剖取肝而食。


首善之区的北京郊区大兴县也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惨案。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行凶的动机,不少都出于个人的恩怨,甚至是为了个人的一星点儿私利。有一户姓陈的户主当过伪军,论成分,他家还应该算是贫农。杀不杀这一家,村干部很有争论。陈家的两个儿子跪下央求说:“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田的不由分说,用杀猪的通条扎死了这一家人。什么原因促使他要对这一家痛下杀手呢?原来他欠了这家的钱,把他全家斩尽杀绝,这账就不用还了。更有甚者,杀掉对方才能霸占他家的女人,美其名“给你换换成分”。


最残酷的莫过于对待老人和小孩儿,凶手毫无顾虑,可以为所欲为。受难者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在马村,有一对被活埋的祖孙二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抱在怀中的小孩儿说:“奶奶,迷眼。”老人无奈地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人所共知,在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被平反昭雪并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和“党的好女儿”的张志新,在文革期间仅仅对文革的做法发表一些不同意见,便被以“现行反革命”的罪名处以死刑,而且在行刑前惨无人道地割断她的喉管。当年曾在沈阳市公安机关工作、后来任中纪委副书记的刘丽英在她的《往事回首》中说:“文化大革命”把本不完善的法制建设“彻底砸烂”了。沈阳在“文革”中的法制破坏情况在全国是具有代表性的。闻名全国的张志新案就发生在这里。事实上,在辽宁被割喉处死的有三十多人,张志新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安徽也有一个行刑前割断喉管的案例:据2013年第6期《档案春秋》转载上海法治报《石仁祥反林彪冤案平反前后》披露,文革期间,安徽省和县转业军人石仁祥因反对林彪,说“林彪打着‘红旗’反红旗”而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1970年7月12日在和县体育场召开的公判大会上处决。“为了防止石仁祥在公判大会上发表言论,他们还将石仁祥的喉管割断。”


过去听老人说过,枪毙人时怕他呼喊口号什么的,一般都是用毛巾、棉花或破布塞进他嘴里,“文革”期间竟兴起残忍地割断喉管,仅“辽宁被割喉处死的就有三十多人”,至于全国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


以上这些事例充分说明,“文革”运动毁灭人性,稍有一点人性的人都不会犯下这样的罪恶。尤其可悲的是,有些人性丧尽的杀人凶手至死都没有反思和忏悔,不仅千方百计为自己犯下的罪孽辩护,而且还理直气壮地表示,如果以后上头叫我杀人,我还要杀!如1985年春,湖南省道县一位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组的同志在办案点上询问一个杀人凶手的杀人动机时,这个凶手理直气壮地回答:“他们是阶级敌人。不杀他们,我们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另一个凶手回答得更简单:“上头要我杀我就杀,要是现在上头要我杀你,我也会杀!”作为一个人,居然说出这样的话,还有一丝一毫的人性吗?还能能算是一个人吗?


“文革”中北京大兴、湖南道县、广西上林、武宣等处的大屠杀都是以“阶级斗争”的名义首先拿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开刀的。但是,也有不少红色成分等非“黑五类”分子惨遭毒手,如湖南道县大屠杀中,被杀害的贫下中农竟达352人!


道县祥霖铺公社吊高楼大队贫协主席何代井1964年农村搞“社教”时提了大队书记何代余的意见,杀他一头猪作为退赔,还打了他一耳光。文革中大队开会研究杀“四类分子”时,何代余安排“苦大仇深的何代井扛大梁,上第一线消灭四类分子。”真正去杀人,何代井有些犹豫。何代余批评他阶级立场不稳,与四类分子串通一气,声言再不端正态度就要对他实行“革命纪律”。 又坐下来一起学习了最高指示后,何代井来了精神,他提着明晃晃的马刀,村里村外赶着杀人,成了吊高楼大队的杀人英雄。等到四类分子消灭得差不多了,上面也指示禁止滥杀时,何代余立即召集大队民兵营长何振树、文革主任何代新开了一个核心会议,研究解决何代井的问题,决定哄他到大队部来分花生和红瓜子,然后将他拿下。何支书一声号令,三个人一拥而上,一顿锄头扁担,打断了何代井的手脚。然后,立即召开群众大会,宣布何代井打人杀人、连小孩也不放过的种种罪行。群众义愤填膺,一致喊杀。何支书叫人牵来一头牯牛,把何代井已经打断了的腿用索子吊起,倒拖在牛背后,象拖犁耙那样,拖到两里地外的尖尖岭处决。


杀人者被杀,这充分说明,一旦极左泛滥,无法无天,人可以随便被诬陷、冤屈乃至被杀戮,那么包括施暴者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安全的!


当然也有人性回归、大彻大悟的人,如张红兵先生。


笔者曾经工作过的安徽省固镇县,该县医院护理部副主任、转业军人方忠谋于1970年2月13日在家里讲了几句领导人不该搞个人崇拜和为刘少奇、彭德怀鸣不平的话,丈夫张月升立即表态说:从现在起我们坚决和你划清界限,你把你刚才放的毒全部都给我写出来。方忠谋写完一张纸,张月升就拿着出了家门,说要去检举。儿子张红兵(原名张铁夫,“文革”爆发后改名张红兵)当时年仅16岁,非常震惊,觉得她“不是一个母亲了,而是阶级敌人。我立即投入对母亲的批判斗争。”


张红兵担心父亲可能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和母亲的感情,比如整个家庭要照顾,也许中途放弃检举。“为表现自己的革命立场,我写了封检举信,和我的红卫兵胸章一起,塞进军代表宿舍的门缝。”


张红兵回忆说:“后来我回家,看见军代表和排长进来,对着我母亲就踹了一脚,她一下跪地上。然后大家像捆粽子一样,把她捆了起来。我现在都记得,母亲被捆时,肩关节发出喀喀作响的声音。”


仅两个月,方忠谋被以“现行反革命罪”枪决。


“文革”结束后,1980年7月23日,安徽省宿县地区中院作出了再审判决,认定原判决完全错误,“实属冤杀,应予昭雪”。


母亲的案子平反了,张红兵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痛切地反思,他感到“永远不会饶恕自己”。他要用自己的方式“赎罪”。


张红兵说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就陷入痛苦。这几十年我从来没停止过反思。”他对新京报记者说:“大约是2009年,我看到网上有人写鼓吹‘文革’的文章。当时意识到,这是历史潮流的倒退。我个人希望通过我的反思,让现在的人们了解当时的真实状况。”他还说:“许多年来,都有情不自禁流泪哽咽、失声痛哭甚至号啕大哭。我已记不清有多少回了。有时是在白天,有时是在夜晚。更多的是我在小姨母、舅父的推动下,怀着沉重的负罪感,为母亲写平反的申诉材料而一人独处的时候。”


张红兵终于人性回归,大彻大悟,对被冤杀的母亲深深忏悔,对自己的心灵痛加鞭笞, “我在心里骂:张红兵啊张红兵,连畜生都不如。”“我希望为将来必定要建立的‘文革’博物馆,提供一份资料。家母方忠谋冤案的历史资料,符合巴老所说条件。也应该把我对母亲的行为,作为展览内容之一。我是凶手之一,让人们看不起我、痛骂我吧。每个人都应该看到它。我应该成为他们的一个反面教材。(新京报记者 朱柳笛 安徽蚌埠报道:《一名红卫兵的忏悔:永不饶恕自己“弑母”》)


总而言之,“文革”是中华民族史无前例的一场大动乱、大灾难,正如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认定的:“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根本不是‘乱了敌人’而只是乱了自己,因而始终没有也不可能由‘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它只能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邓小平深刻指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有些理论家、政治家,拿大帽子吓唬人的,不是右,而是‘左’。‘左’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好的东西,一下子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5页)极左是一味用“革命”的辞藻标榜、用唬人的外壳包装、实质上却比砒霜邪毒千百万倍的剧毒品,一旦沾染了它就会中邪入魔,不可理喻;就会残酷无情、丧尽人性;就会做出许多连野兽都做不出来的伤天害理的罪孽而自以为是“革命”的行动。这是非常可怕和可悲的。“文革”把极左发挥到极致,是极左之大成,持续时间之长、造成损失之巨、遗留祸害之深都是史无前例的。今年是“文革”发动五十周年,痛定思痛,反思“文革”造成的灾难,总结“文革”的历史教训,是非常必要、不可或缺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必须永远铭记十年“文革”的历史教训,珍惜、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回首过去,我们已经走了不少弯路,浪费不少时间,错过不少机遇,付出极大代价。折腾对任何方面、任何人都没有好处。“文革”折腾十年,弄得天怒人怨,国家混乱不堪,人民深受其害,“四人帮”身败名裂,造反派声名狼藉,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谁都没有得到好处,饱经忧患的中华民族再也不能折腾了。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是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开历史倒车的。“文革”的悲剧绝不能在中国重演!我们应当总结历史,面向未来,排除干扰,同心协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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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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