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段大变革的岁月,也是一个刀光剑影、喋血沙场的舞台。它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被命名为“春秋”。
春秋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得名于鲁国史书《春秋》这一书名。这部史籍,记载了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至鲁哀公十六年(前479年)共计240余年的列国史事。相传孔子曾对《春秋》进行过整理和删订。缘此之故,这部被宋代大政治家、大文学家王安石称为“断烂朝报”的典籍,名声大振,身价百倍,得以列为“五经”之一。但是,后人所说的“春秋”时代概念和《春秋》这部史籍的起讫年代,其实并不一致,它的上限,通常被确定在公元前770年。就在这一年,定都于镐京(今陕西西安一带)的周王室,在经历持续不断的内乱和血雨腥风的外患双重浩劫之后,不得不在晋、郑、秦等诸侯的护卫之下,辗转向东迁徙,定都于洛邑(今河南洛阳),史称“东周”。后来的人们,一般以这一年为春秋时期的肇始。至于春秋时期的下限(也即战国的上限),古往今来人们的看法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以重大历史事件为标志而作划分的,譬如,以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为春秋终结的绝对年代;也有以《春秋经》记载所止的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为春秋截止的具体标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我们比较倾向于采纳自《史记》问世以来较为通行的观点,即以公元前476年为春秋与战国两个历史阶段的分界线。按照这一划分,春秋时期历时近300年。
毫无疑义,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都发生重大变化的转折时期。具体说来,它鲜明地体现出以下三个基本特点:
一是动态性。社会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前进,这是历史演进的根本属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然而,在某些特定的历史阶段里,这种动态变革的规模、范围、力度以及影响往往会有特别强烈的表现,而春秋正属于这样的特殊时期。在近300年历史中,其社会政治生活的主流,用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中的话说,就是“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具体表现为:王室衰微,霸权迭兴,列国纷争,夷夏冲突,公室没落,大夫擅权、陪臣执国命等政治格局此消彼长,接踵而至,风云变幻,气象万千。田制改革、赋税嬗变、军队扩增、国野混一、天子失官、礼崩乐坏、学术下移、私学勃兴、兵不厌诈、唯力是尚等诸多经济、文化、军事新现象粉墨登场,异彩纷呈。
二是过渡性。回溯和梳理春秋的全部历史过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很显然是中国由古典宗法社会逐渐递嬗为帝国专制社会、由贵族有限分权体制逐渐转型为君主高度集权体制的重要过渡阶段。用比较形象的文字来描述,就是它的一条腿已经悄悄地踏进了新世纪的门槛,可是它的另一条腿却还踌躇不决地停留在旧世界的边缘。换句话说,即春秋前中期的历史场景,更多地体现了西周时期的时代特征、文化精神,而在春秋晚期的地平线上,则业已隐隐约约出现了显示战国社会基本特色的晨曦霞光。总而言之,在整个春秋时期,新与旧,生与死,传统与变革,积淀和创新,纠结在一起,融化为一体,既唱着旧时光的挽歌,又吹响新天地的号角。一方面是传承,另一方面是发展,既是“革”,又是“鼎”,也即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这是对春秋时期这种过渡性特征恰如其分的形容。
三是多样性。春秋时期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毫无疑义,用简单明了的话来概括,就是建立在西周宗法制度基础上的礼乐文明的逐渐衰微和崭新的高度中央专制集权因素的不断增长。但是,“内中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在具体的诸侯国之间,在中原核心区域和周边“蛮荒”地区等不同地域之间,在华夏诸侯国同楚国、吴国、越国这些国家之间,其发展观念、文化观念、价值取向、道德伦理是很不一样的,其文明的成熟形态和发展程度是多元的、不平衡的,地区间的差异非常明显。这种国别间、地区间的差异,使得春秋这段历史显得很复杂,但同时也使得春秋时期的文化呈现出特别丰富多彩的面貌。
一部近300年的春秋史,大致可以划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自周平王东迁,至齐桓公称霸之前夜,为春秋前期。自公元前686年齐桓公登台,至公元前546年宋国大夫向戌弭兵,为春秋中期。自向戌弭兵至越国灭吴,横行淮泗,“号称霸王”,可视为春秋后期。长期以来,人们多将关注的重点放在春秋中期,而对春秋前、后两个阶段的考察相对薄弱。就以春秋后期的战争进程与霸权转移的状况来看,可谓是好戏连台,异彩纷呈。例如吴楚战争,吴越战争,就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的精彩篇章,更是改变春秋战国基本面貌的最大推手。我们应该系统梳理其脉络,认真回溯其源头,充分展示其表现,准确归纳其特征,全面总结其影响。
【来源:《北京日报》;作者:黄朴民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