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勇:以农民特性为视角的田野政治学(田野政治学的构建·第七章)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73 次 更新时间:2021-02-2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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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华中师大) (进入专栏)  


田野政治学的对象是农村,方法是调查,进路是制度,引导是实验,思维是实证,育才是条件,但这些都只是田野政治学构建的基础。就一种研究路径看,田野可以成为不同学科不同人员共同的方法,但只有从政治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并通过田野路径获得了独特的研究成果,能够自成一体,立一家之言,才能称之为田野政治学。这就是不仅要有独特之路,更要有独家之言。田野是基点,政治学是落点。田野政治学关注农农村农民问题,农民特性理所当然成为研究的起点。

一、传统社会农民政治特性的二重性

田野政治学是以历史与社会关系中的人为研究对象的,更具体说主要是以农民为研究对象。地域、人口和政权是国家的基本要素。人口有不同的特性。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农业文明的国家,农民长期占人口的大多数,是典型的农民国家。农民特性及对农民特性的认识,与国家政权和治理状况直接相关。

田野政治学是从政治学的角度进入田野的,田野上的人,即农民成为主要研究对象,并从农民特性为认识的视角。这一认识经历了自在到自觉的过程。

我是从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步入田野研究的。毛泽东在革命时期,邓小平在改革之初都高度重视农民问题,一再表达中国是一个农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对政治领袖的观点我们非常熟悉。因此,步入田野进行科学研究时,不由自主地将农民作为重要研究对象,并力图认识农民的特性。

1986年我承担了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的研究”,并于1987年出版了《走向现代文明——大变革中的中国社会生活方式》一书。该书指出:“生活方式具有主体性特征。它能最直接地概括和表达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们的具体存在形式、生活状况和典型特征,最直接地反映人们以什么形式存在于世界,以什么方式生活,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通过农民的生活方式可以直接反映农民的具体存在”。该书第一章便是对农民传统生活方式及其变化的论述。

1987年我承担国家教委(现教育部)首批青年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城乡基层政治发展研究”,经过数年努力,于1992年出版了《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一书。该书已有了对农民特性进行政治学研究的自觉。该书的研究目的是探索中国政治为何上层多变下层不变的问题,提出了政治体系一分为二的观点,并高度关注基础性政治社会的作用。基础性政治社会的重要主体便是农民。该书用大量篇幅论述了传统农民政治特性的二重性特征。其政治文化方面的表现主要有:

古代中国的政治权力系统集中表现为以皇权为中心的君主——官僚体系。期盼“圣主”和“清官”,是古代农民的普遍向往,体现了农民对皇权的无限崇拜又极力疏远的二元政治情感。

对“圣主”和“清官”的期盼,首先表达的是农民对皇权的无限崇拜之情。在农民看来,皇权是主体、支配者,自己是客体、受动者;皇权是至高无上的,自己是微不足道的;皇权是强大无比的,自己是软弱无力的,因而对皇权顶礼膜拜。

而对“圣主”和“清官”的期盼,又反映了农民对皇权的疏远之情。个体农民并不是无条件地崇拜皇权,而是有条件的,这就是只崇拜代表和保护其利益的皇权。能代表和保护其利益的皇帝和官僚就是所期盼、具有合法权威的“明君”和“清官”,否则就是不予认同、不具有合法性权威的“昏君”和“贪官”。农民对皇权表示无限崇拜的同时又极力疏远皇权,对皇权有着高度的戒备心理。

在古代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农民往往表现为胆小怕事、逆来顺受,是唯命是从的“顺民”。惧怕权力,对统治者的顺从是农民一般的政治态度。

农民的逆来顺受是有条件,而非绝对的。这个条件就是基本的生存有所保障。超出这一界线,为生存所迫,农民就有可能走上与外部环境抗争之路,即“官逼民反”。

官逼民反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在社会常态下,农民对外部政治环境的压迫一般持逆来顺受的态度。只要官府不逼人太甚,农民有一条活路,就不会反叛官府。这是消极的一面。但是,当生存环境恶化,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官府压迫剥夺太甚,超出了农民承受力的极限值,基本生存得不到任何保障,农民就会不得不群起造反,破坏既存秩序,重新获得生存基本条件。这是积极的一面。

追求财富平均、地位平等是农民最主要的政治理念。在古代中国,由于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社会不断陷于贫富严重不均的两极分化:一极是拥有大量财富的统治阶级;一极是生活缺乏保障,随时会陷于破产和极度贫困境地的广大农民。在贫富两极分化的情况下,被剥削被压迫的农民首先要求财富的平均占有,其政治理想就是财富均等,没有差别,即“有福同享”的社会。“均贫富”一直是古代农民起义的战斗口号。这一口号极具感召力。它可以迅速将那些处于一盘散沙、穷困潦倒的农民聚合在一起,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古代农民起义的规模在世界上因此是空前的。由此可见,追求财富的平均,是蕴藏在广大农民心理深层的共同和最基本的政治理念。

均平与特权这两种相互对立的理念寓于农民之一体,形成他们特有的双重政治人格。在古代社会政治生活中,农民往往以追求均平始,以形成新的不均平终;以作为追求均平的农民代表始,以成为维护新的不均平的地主阶级代表终,便是农民双重政治人格的表现。

该书对于农民政治特性的二重性分析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方法论的,从小农经济、专制社会的基础上生成了农民的政治特性。这一特性是中国政治上层政权多变而基层政治社会不变的重要基础。随着小农经济和专制社会的历史条件的变化,传统农民的政治特性才有所变化。该书的中篇和下篇考察了近现代农民特性的变化,但也指出这一特性变化的艰难性。

二、对农民的再认识与“社会化小农”

农民是一个与传统农业社会直接相关的社会群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里,农民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存在者。在中国历史上,人们早已注意到农民的地位与作用。早在西汉,就有人上书指出:“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于瓦解,古今一也。何谓土崩?秦之末世是也。陈涉无千乘之尊,尺土之地,身非王公大人名族之后,无乡曲之誉,非有孔、墨、曾子之贤,陶朱、猗顿之富也,然起穷巷,奋棘矜,偏袒大呼而天下从风,此其故何也?由民困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俗已乱而政不脩,此三者陈涉之所以为资也。是之谓土崩。故曰天下之患在于土崩。”(《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正是无千乘之尊,尺土之地,身非王公大人名族之后,无乡曲之誉,非有孔、墨、曾子之贤,陶朱、猗顿之富的农民陈涉等起义,造成了“土崩”。只是“土崩”之后,同样性质的王朝在同一地点上重新建立,历史进入下一个周期。因此,在相当长时间,农民并没有作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来认识。

农民作为“问题”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现代化是以工业化、城市化为特点的。农民只是前现代化的传统社会的产物。现代化进程必须面对作为传统因子的农民人群,如何处理便成为一个问题,由此而产生农民问题。要解决农民问题,就必须认识农民,由此有了对农民的研究。

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推进,农民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认识农民,特别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特性成为重要论题。因为在相当长时间,学界对于农民的界定更多的是定格于传统农民,将农民与传统的小农经济相提并论,农民形象更多的是落后、愚味、保守的代名词。这在改革开放之初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着现代化,农民有何变化,为何变化,走向如何?这成为一个新的论题。

我当过知青,有农村生活经历,切身感受到农民生活世界的有限性。我拖了近半年的粪车,好不容易积攒了20多元钱购得一部收音机,从此才有了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自1980年代进入田野,一直从事农村调查,亲眼感受到农民状况的变化。其中有一个调查案例给了我深刻印象。1990年代中期在深山里的小村做调查时,当地一位老人竟然问及:当今皇上是谁?他们生活在几乎与世隔绝的“村落”里,村落就是他们的世界。后来,公路、电话通到山村,将小村与世界联系在一起,世界已成为他们的村落,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与此同时,当地能走动的人都外出广东、浙江打工去了,以应对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这一案例使我意识到传统农民特性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只有在现代化进程中才会发生。我以“社会化小农”的概念来概括农民特性的变化。我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发表《“再识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一文。论文首先提出:

近年来,国家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各种方案和措施。其基点有两个方面:一是维持家庭经营体制长期不变,一是重视解决农民的增收、就业、保障等问题,为农民提供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由此就会产生两个理论问题:一是家庭经营属于传统的小农经济范畴,在现代社会,家庭经营是否有生命活力,能否长期延续;二是如果家庭经营属于传统的小农经济范畴,那么为什么需要解决农民的增收、就业、保障等非传统小农经济范畴的问题,并提供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这说明,运用传统的小农经济范畴已很难解释当下的农村社会,在对农户的认识方面发生了“范式危机”。

论文描述了小农之“小”与社会之“大”的当代农民特性:

小农之“小”主要表现为:其一,农户耕种的土地规模小。2004年,我国总耕地资源面积为130039.2千公顷,农村人口9.42537亿,平均人均占有耕地资源面积2.07亩(实际占有耕地面积2.00亩)。其二,农户的家庭人口数量小。2004年,我国农村总人口为9.42537亿人(户籍人口),农村家庭为2.49714亿户,农户家庭平均3.8人。

为什么当今的分户经营仍然有活力,农户仍然将长期成为农村人口的基本生产、生活和交往单位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今的小农正在发生深刻的历史变化,小农户所处的和面对的却是一个大社会。传统的小农经济有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封闭的自给自足的地域性社会。小农与外部世界是隔绝的,村落就是他们的整个“世界”。而在现阶段,农户已愈来愈广泛和深入地进入或者被卷入到一个高度开放、流动、分化的社会里,他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日益社会化,不再局限于村落世界。正是在这种社会化的变动之中,新的生产、生活和交往要素进入到农户的活动之中,改变着他们的生产、生活和交往方式,并由此汲取了“力量”,改造着中国传统家庭的“惰性”,使农户的行为能力得以提升。

当今的小农户已越来越深地进入或者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中,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如果我们仍然将当下的农户称之为小农的话,那么他们已成为迅速社会化进程中的小农。“小农”处在或者面对的是一个开放流动的“大社会”。

在传统理论看来,社会化总是与大生产相联系。而在当下,一方面是小农愈来愈“小”,另一方面是社会化程度愈来愈高,由此构成“小农”与“社会化”两极。这看似极不对称的两极有何意义,它预示着什么呢?

(一)它展示着农户仍然有强大的生命活力。

农户经营并不天然排斥先进生产要素进入农业生产领域,而当先进生产要素不断进入农业领域,又会增强农户的生命活力。

依靠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外出务工经商而不断增长的现金收入,提升了农户的抵抗风险的能力,使他们仍然得以顽强地生存和不断地再生产。

当今的农户也进入到一个开放的社会体系中,交通信息的发达、市场经济的渗透、高频率和跨区域的流动、教育的普及、国家赋予农民以平等权利等各种因素,改变了分散、孤立和封闭的状态,农民的头脑不再只是局限于小块土地和小村落之中,他们不再是传统规则的奴隶,而且正在表现出伟大的历史首创精神。

(二)社会化的小农使农民面临新的压力

其一,生产条件的外部化与自我生产能力弱小的矛盾。

其二,生活消费的无限扩张与满足需要能力有限的矛盾。

其三,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与集体行动能力不强的矛盾。

以上三大矛盾集中起来,就是社会化给小农带来的是货币化的压力。货币收入因此成为他们行为的主要依据。他们的行为动机和行动方式都可以从这一压力中寻求答案。如果说传统小农是以获得实物产品为主要目的,那么,社会化小农则是以获得现金收入为主要目的。而现金收入的获得相对实物产品而言,其稳定性更弱,不确定性因素更多,风险更大。所以,当下的农户已进入或者被卷入到一个更高风险的社会之中。

“小农”与“社会化”这两极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构成影响当下农户的动力和压力。这种张力,既赋予农户以生机活力,同时又使他们面临新的困境。

面对社会化给农户带来的困境,需要寻求新的出路。一方面要在社会化进程中,不断提升农民的自我生产、生活和交往的能力,为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服务来提升农民自身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将农户纳入统一的国家支持和保护体系。当下的农民已进入到一个统一开放的社会化进程之中,面临着与其他人一样,甚至更多的风险,尤其需要国家提供支持和保护。

小农经济的经典特征是农业和手工业结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并产生出传统小农。从土地和规模看,当代的中国农民仍然属于“小农”,但它已不是传统自然经济形态下的小农,而是进入到包括市场化、国家化在内的广泛的社会化体系之中,在从“大社会”中获得活力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政府在保护和支持小农的同时,更要提升小农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化小农”的理论研究,我指导三位博士生,进一步深入农村进行实地调查,分别从生产、生活和交往三个维度研究小农的社会化问题,撰写出博士论文并发表了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他们中的两位如今已是博士生导师。

三、超越抗争性模式的“农民创造性”

1990年代,“三农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农民负担日益沉重,农村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如何解释农村群体性事件成为学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由“依法抗争”引起的各种“农民抗争”的分析模式甚为流行。

对农民抗争,我并不陌生。早在1980年代后期写作《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一书时我用了很大的篇幅写历史以来的农民反抗。1990年代的农村调查,我亲身接触到农民因为负担沉重而发生群体表达的事实,直接感触到农民的愤怒心情。只是当时关注中国农村的学者还很少,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的学者就更少。美国学者欧博文等到中国农村调查,非常敏锐地注意到农村正在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并以“依法抗争”的分析模式加以解释。之后,随着农村群体性事件愈来愈多,这一分析框架流行开来,由此衍生了多种“抗争”模式。

农民抗争是一种针对政府的政治行为。这种政治行为在中国由来已久。农民反抗因此成为学界长期流行的分析模式。但是,我在进入农村领域时,对1949年后的农村变革历史有过较多的接触,撰写了《包产到户沉浮录》一书。该书早在1994年便完稿,因为出版社讲究经济效益迟迟未能出版,直到1998年适逢改革开放20周年才得以出版。该书详细考察了包产到户的由来和过程,包括基层干部和农民不屈不挠的要求和争取。与此同时,我自1980年代后期从事农村调查,在许多地方发现基层和农民通过自主行为为自己的生活创造条件。对历史的了解和对现实的调查,使我意识到,仅仅沿用传统的农民反抗和农民抗争模式来解释农民行为是不够的。这种模式只是将农民视为政治的反抗者,而不是历史的创造者。为此,我于《学术月刊》2009年第5期发表《农民改变中国: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对农民政治行为经典模式的超越》。论文提出了写作目的:

改革开放不是个别领导人的突发奇想,而是来自基层,特别是来自农民的一系列首创行为的推动。如果说是市民改变了西方国家,那么,农民则改变了当代中国——在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构成的基层社会的推动下,超越了农民政治行为的经典模式,形成了特有的创造性政治。这是中国实践和中国经验对人类政治发展进程的重要贡献,同时也需要创造新的理论,特别是新的分析范式加以概括和解释。

论文指出,新中国建立后,一方面,农民是政权的依靠力量,另一方面是国家改造的对象。计划经济基础上的一系列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并必然导致农民的体制性突破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对根本制度的反抗,而是直接针对具体体制的压抑。农民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表达,并最终导致体制难以延续,表现为“生产力暴动”、“包产到户”“瞒产私分”“自由买卖”“乡镇企业”“村民自治”“农民流动”等。论文由此指出:

以上事实说明:如果说改革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那么,农民则是改革的突破者和原创者。1978年后中国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就,关键就是尊重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当代中国农民的一系列创造行为,不只是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而且引发了整个制度的变迁。所以说,中国的改革是自下而上的改革。当然,这里不是说农民有多么高明,农民的行为是一种自觉的制度变迁行为。但是,农民的行为确实使执政者意识到政策和体制的不合理性。正是农民一系列、持续不断地自主行为,促使当政者反省:为什么我们主观上是为人民谋利益,客观上却得不到农民群众的拥护;“为什么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而农民却不听教育,仍然自行其是?通过反思,当政者进行了较大的自我调整和改革。

当代中国农民突破体制障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农民日常生活实践活动,看起来微不足道,没有革命那样轰轰烈烈,但正是这些微不足道却不约而同的日常行为,却引发和推动了中国的伟大改革。正如获得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哈耶克所说:“在实践中,恰恰是平凡大众在面对变化不定的环境处理其日常事务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无数微不足道且平实一般的小措施,产生于种种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范例。这些小措施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得到明确公认并以明确的方式传播于社会的重大的知识创新。”

农民抗争解释模式是研究农民政治行为的经典模式。对于研究这一模式的重要学者的裴宜理教授,我很敬重。她的《上海罢工》一书及其一篇书评,给我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她数次来访,交谈甚欢。提出“依法抗争”理论的欧博文教授也来我所在机构访问过,张厚安教授还陪同他调查。提出“依理抗争”的于建嵘教授更是我指导的博士生。我高度肯定他们的研究成果,同时我也认为可以对农民政治行为有更多维度的解释,特别是注意过往研究模式的限度。

对于农民政治行为的研究,迄今仍然沿用的是经典的“压迫—反抗”二元模式。近年来,为解释中国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的分析范式影响很大。但是,我认为这一分析范式是有限度的。它不仅难以解释农民行为引起的制度变迁,就是解释一般的群体性事件也是要小心谨慎的。在裴宜理教授看来,“中国是世界上研究抗争性政治最好的实验室”;“中国的抗争性政治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3世纪一直到陈胜和吴广那里,并一直延续到今天”。然而,当代中国毕竟已发生很大变化,“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的运用必须了解这一分析框架背后的话语逻辑及其社会背景作为解释农民政治行为经典模式的一种分析框架,其背后的话语体系是革命话语,其理论是冲突理论。

“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的分析框架基本是对“压迫—反抗”经典模式的沿袭。它的内在逻辑是:社会分为有权的统治精英和无权的社会大众;统治精英和底层民众的关系是对立、对抗的;底层民众只有通过的集体反抗行为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这种反抗行为具有历史和道义的天然合理性。

“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沿袭的是传统农民行为的经典模式。这一模式解释了民众抗争的起因、条件、策略,但没有能够解释抗争所引起的后果,特别是没有能够深入解释民众抗争引起的制度变迁。因为,对于农民或者底层社会成员来说,他们的抗争是不得已的,只有通过抗争才有可能改变其命运,但他们并没有创造出一种新的体制,因此,他们的命运犹如钟摆一样,处于循环往复之中。这也是马克思认为农民没有任何伟大的历史首创精神的重要原因所在。而在当代中国,农民的行为不仅改变着自己的命运,而且冲击着体制,并发明替代性的新体制,使他们的命运获得了一个新的天地。所以,要解释这一行为模式,必须有新的分析范式,这就是本文提出的“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

“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与“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的思维模式和话语体系有很大的不同。后者是革命性思维和话语,前者是建设、执政、治理性的思维和话语。

如果说“抗争性政治”是上层与下层的冲突性政治,那么,“创造性政治”更多的是上层与下层的互构性政治,它强调历史推动的“合力”。

在抗争性政治模式大行其道的背景下,我的这篇论文显然有些曲高和寡,关注者少。但是,我以为学问的生命力在于独创性。这种独创性一是要有事实依据,二是要有独立见解。这篇论文的学术贡献之一,是要注意到一种分析模式背后的内在逻辑和理论预设,要注意一种观点所内含的思维模式和话语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学,一是要从事实出发,二是要有自己的话语表达,不能只是“跟着说”,更重要的是“自己说”。这也是田野政治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发表这篇文章的10年后,我反复强调政治学的主体性和原创性,与10多年前写作这篇论文的学术自觉密切相关。

四、中国奇迹创造主体与“农民理性”

早在1994年,林毅夫就与他人合著了《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一书,从新制度主义的角度,提出了著名的比较优势理论。进入新世纪以后,特别是2008年之后,有关讨论更多。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政治相对稳定,“中国奇迹”及其相关的“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道路”等“中国性”成为热门议题,各种看法和观点纷纷纭纭,但认识视角主要是制度主义的。这些认识毫无疑问有相当高的价值,但历史创造的主体问题显然被忽视了。有关“中国奇迹”及其“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道路”等“中国性”的观点,与其说是展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社会经济现象,不如说是提出了一个未曾预料的重大问题:“中国奇迹”是中国人创造的,而中国人的主体是农民。那么,为什么在一个充满传统主义的农民国度里,能够在短时间创造出一个“中国奇迹”?

农民问题属于政治问题。研究农民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我1986年第一次去深圳,1990年代去得更多。我亲眼见证了深圳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也亲身感受到修建这些高楼的农民工的贡献。我对在那里工作的农民工有过长时间的跟踪观察,了解到他们为何外出,为何拼命工作的心路历程。1996年我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阶段农村流动人口问题与政治稳定”,并于2003年出版了《流动中的乡村治理——对农民流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当“中国奇迹”、“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道路”等“中国性”论题成为热门话题时,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农民工,并力图将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引入到这一议题之中。为此,我于《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发表《农民理性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对既有理论的挑战及新的分析进路的提出》的长文。论文指出:

所谓农民理性,是指农民在长期农业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意识、态度和看法,它们不仅来自于本人感性经验,还是长期传统的积淀。

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仅适应了国内社会转变的要求,也适应了世界格局的变革。改革开放前,中国主要是农业社会。农民理性与农业社会是相匹配的,其作用也是有限的,主要适应于生存的需要,或者说是生存理性。“在一元经济条件下,假如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集中,那么农户间的收入差距即使存在也不会很显著,即表现为一种‘大众贫困’。”改革开放后,中国走向工商业社会,二元经济结构不仅更为明显,更重要的是处于结构性开放状态,农民可以自由跨越经济结构,向非农领域流动。农民面对的工商业社会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别国已成熟的工商业社会及其理性原则,对于中国农民则十分陌生。而农民闯入或者卷入这一陌生世界之时,仍然会按照其在农业社会形成的理性行事。农民理性的优质因素与现代工商业社会的优质因素的有机结合,会释放出传统农业社会和现代工商业社会都未有的巨大能量,产生“叠加优势”。农民理性正是在这一起承转合的历史关节点上得以扩张,由生存理性扩展为发展理性,从而成就了“中国奇迹”。

论文选取了农民理性中的关键性词语来说明农民理性扩张是如何造就“中国奇迹”的。包括:勤劳、勤俭、算计、互惠、人情、好学、求稳、忍耐等。这些品质的相当部分在韦伯的新教伦理中都提到,并被认为是造成资本主义率先在西欧崛起的资本主义精神。只是,这些品性发生于中国的农民,而在工商经济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特有的扩张性,转换成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农民理性的扩张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换的起承转合关节点上发挥了巨大作用,这种作用并不是永恒不变的。人的理性最终是环境的产物,环境在变,人的理性也会变。当农民进入工商业社会以后,他最终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自己的理念、态度和看法。这样,两种文明形态中的“精华”要素交互形成的“叠加优势”就会慢慢失去,进入到社会常轨,农民理性也会由扩张而转化为收缩状态。论文以农民理性为切入点解释“中国奇迹”的发生及其可能的变化,试图说明以下观点:

其一,走出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20世纪以来,中国正处于传统农业社会与现代工业社会的交替之中,现代性一直是社会追求的目标。出于改变现实的目的,现代性目标成为神圣、崇高、先进的化身,传统则被视为落后、退步、弃之不及的东西,由此形成了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而伟大的革命,特别是历史上最彻底的土地革命恰恰发生于传统最为深厚的中国;伟大的发展,特别是在世界上少见的经济发展奇迹,恰恰也发生于农民人口占多数的中国。这一历史进程要求我们走出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否则我们无法解释在一个农民国度里为什么会突然发生一个“中国奇迹”。

其二,重视文明形态起承转合的历史关节点上的因素及其影响。20世纪以来,中国正处于文明形态的转换之中。这一历史转换是亘古以来从未有过的大事件。而在起承转合的历史关节点上,某种因素会发生重要,甚至关键性作用。……本文的要旨就是要说明“中国奇迹”不是某一个神圣人物的作用,而与历史上从来都处于默默无闻状态的“泥腿子”——农民有关。但在现有关于“中国奇迹”、“中国模式”、“中国经验”和“中国道路”的研究中,几乎看不到作为中国人的主体——农民的影子,而离开了人这一主体,遑论什么“奇迹”、“模式”、“经验”和“道路”?

其三,重视社会变迁中的文化和民性民情民意因素。以往忽视农民的作用,重要原因是强调制度的功能。只要在少数领袖人物领导下改变了制度,就会带来所需要的一切。事实并不这样简单。制度是形式外壳,其内核则是文化。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相应的文化内核,就难以发挥其作用而沦为形式和空壳。……本文的价值不仅是要说明农民理性扩张是如何成就“中国奇迹”的,更重要的是要说明长期历史形成的文化和民性民情民意在历史转换中的关键性作用。

其四,对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给予足够重视。20世纪以来,由于中国的制度革命和改革成为主题,制度主义分析框架大行其道。在这种理论看来,只有改变了制度,一切会随之而变,因此它往往忽视了制度变迁中的历史因素。……历史制度主义注重制度变革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一过程是由人这一历史主体所创造的,制度变革能否有成效,与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的因素分不开。现有分析“中国奇迹”、“中国模式”、“中国经验”和“中国道路”的论著恰恰缺乏对人这一创造历史的主体给予足够的关照。

五、基于内在责任机制的“小农韧性”

农民的创造性和理性反映了农民在历史长河里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屈不挠的一种特性,这就是韧性。我在2010年发表的《农民理性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对既有理论的挑战及新的分析进路的提出》一文中指出:“中国农业社会里的农民是一家一户生产的小农,要在不可驾驭的自然环境下获得生存,必须具有高度的韧性,能够忍受一切艰难困苦。”但是,过往我对于韧性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表层的的直觉。我自己在农村劳动过,知道农民过日子的艰难以及为了将日子过下去的坚韧不拔的品性。在写《包产到户沉浮录》时,我阅读了大量史料,展示了农民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不屈不挠地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从事农村调查时,我也直接感受到农民的艰辛。在山东我亲眼看见女性拉犁的场面。在江西,老农讲到在传统时期,他们是如何通过坚韧不拔的精神由贫农成为中农的。正是在大量的生活体验的基础上,我才提炼出农民的理性,其中包括农民的韧性。

但是,学术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实层面,还应该追溯事实背后的机理。村民自治经历了短暂辉煌而陷入困境之后,我们将研究的视角伸向历史深处,去挖掘政治现象背后的社会基础。2015年我们启动了“深度中国调查”。所谓“深度”,一是调查要挖掘事实背后的机理;二是调查者要深入到农村中,深入到农民内心中,认识农民,发现农民,理解农民;三是对农民的行为加以深度解析,不能仅停留在事实表层。

陈军亚教授是“深度中国调查”的排头兵。不仅自己开车为团队调查探路,行迹遍及全国,而且在多个区域进行“扎根”调查。她是从校园到校园成长的,专业是政治经济学。过去接触到的是书本上的农民。初次到农村,便进入到最艰难的深度调查层次,与农民面对面交流,深刻体验到生活中的“小农”与书本上的“小农”并不完全相同。多年耳熟能详的书本“小农”是一种“脆弱小农”,但实际生活场景中的小农却具有坚韧不拔的属性。生活中的“小农”改变了她对书本“小农”的认知,由此提出了“韧性小农”的概念。她在《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2期发表《韧性小农:历史延续与现代转换——中国小农户的生命力及自主责任机制》的长文。论文以调查事实为基础,提出了过往研究的限度,并描述了韧性小农的表现,其最重要的贡献是对韧性小农的形成机制进行了探讨:

中国是世界上小农生产历史最为漫长的国家,并在长期历史进程中锻造出小农的韧性。但是,为什么中国的小农具有强大的韧性?除了小农的一般特性以外,还与中国特有的小农生成发展机制相关。

中国家户农民在获得自主性的同时,更多的是获得一种责任,即对自己的命运与生活承担责任。正是这种自由即责任的机制,锻造了小农户自立自强、获得生存与发展的韧性。

首先,小农户作为命运共同体的责任对等机制。

家户小农首先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人们的生命活动都依靠家庭进行,家庭成员之间是一种休戚与共、命运相连的关系。尽管家庭内部有上下尊卑,但这种关系不是西欧封建庄园那种非血缘性的支配和服从关系,而是血缘性的对等关系,即家庭成员相互负责,享有共同的人生预期。

对等关系实际上是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机制。这种责任机制使得中国人特别看重家庭的兴盛,人生的使命或者天职就是“发家致富、光宗耀祖、传宗接代”,人生最大的耻辱则是“败家”“断子绝孙”。正是这一天职,使得小农户不屈不挠、克难克艰,努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为生产活动是家庭生存和生命延续的基本条件。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生命共同体是小农韧性的基本来源。毛泽东引用的“愚公移山”的故事,就深刻表达了中国农民“子子孙孙无穷尽”,挖山不止的韧性。

其次,小农户作为生活共同体的责任分担机制。

中国家户制注重的是“分家析产”。这一制度本质上是儿子各负其责。“分家析产”之后则“分灶吃饭”,不再有原有的共同体“大锅饭”可吃。“兄弟分家,各自努力”,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如果偷懒,是对自己的惩罚,并被人所鄙视。因此,中国的小农户作为生活共同体,内生着“分家析产”之后各负其责的机制。这一机制驱使着人们各自发挥最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想方设法克服各种困难,维系家庭生活的存续,乃至“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因此,中国的分家,不仅产生了“析产”的结果,而且是一种责任的“再生”。

再次,小农户作为生产共同体的责任内化机制。

责任有两重含义,一是应当性,二是惩罚性。在由外部约束所建构的各种形式的共同体之中,需要有外部性的监督才能使主体履行责任,由此需要相应成本。对于中国的小农户而言,生命共同体、生活共同体与生产共同体融为一体,家庭既是生命延续、生活消费单位,同时又是生产单位。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熟悉,彼此更有亲情约束,对生产活动有着共同的期待和目标。以家庭为单位的共同劳动,责任机制内化于每个家庭成员的内心,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免去了外部指挥、监督的成本和困难。

最后,小农户作为政治共同体的责任连带机制。

家庭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组织单元。中国的家庭得以从较大的整体中脱离出来,重要原因在于春秋战国以来实行的户籍制度。“户”是国家建制的细胞组织。在宗法国家向地域国家转变中,国家以家为单位,编制户口,将血缘性的“家”与地域性的“户”巧妙地结合起来,将每个“家”通过“户”联结起来,从而获得自主性。但这种自主性是以对国家的依从为代价的。国家以家户为单位进行治理。家户成员对国家承担连带责任,即“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种家庭连带责任机制,强化家庭内部监督,促使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兴衰承担责任,也锻造出小农户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意志。

论文不否认传统小农的脆弱性,但指出新中国建立以来,通过组织化、社会化和国家化,对小农的脆弱性有所克服,而强化了小农的韧性,增强了韧性小农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中国是一个农民国家,农民的韧性为国家韧性提供了社会基础。2020年,中国在遭遇新冠疫情中的表现,体现了国家的韧性。2020年7月2日,陈军亚教授在田野政治学论坛上作了“小农韧性与韧性国家”的讲座。指出小农的坚韧性源于其长期形成的自主责任机理。正是这种韧性支撑了一个东方大国的悠久文明,并已深深植入中国人的基因,使之成为国家的特性。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型,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变迁,是向世界历史进程转变中的国家转型。但基因性的因素,在转型过程中不会轻易消失,并构成我们理解现代中国的关键。与会的专家高度肯定了来自生活经验的“小农韧性”的概括,同时也指出了建立小农韧性与韧性国家之间的关联。之后,陈军亚教授撰写了《家户小农:韧性国家的历史社会根基》一文,进一步阐述了小农韧性所型塑的国家韧性。

六、基于历史和社会关系的“农民性”

当农民作为一个“问题”时,便意味着进入到现代化的视野和话语体系之中。农民从传统农民到“社会化小农”、农民的创造性、农民理性的扩张,再到农民韧性的强化,都发生于现代化进程之中。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现代化必然要求现代国家建构。现代国家建构所面对的是一个传统农民社会。改造传统农民社会便成为现代国家建构的必然要求。20世纪,中国对古老的农民社会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和变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也付出了沉重代价。对这一历史进程进行学理性解释成为重要的学术问题。我自2006年便开始着手这一问题的研究,在《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发表《“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建构》一文。之后发表了一系列现代国家要素“下乡”的论文。现代国家要素“下乡”意味着将国家意志和元素带入乡村,将乡村“国家化”,但在这一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同的遭遇。其中的重要原因便是“下乡”所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农民。农民是历史传统的产物,并构成了特有的“农民性”。我在《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发表《农民理性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对既有理论的挑战及新的分析进路的提出》一文指出:“在中国,三代从事非农产业的人群占极少数。因此,这种代际的关联决定了即使未从事农业产业的人群也深深浸淫和具有深厚的农民意识或者“农民性”。“农民性”因此成为“国家化”相对应的因素。经过10多年的研究,2019年出版了我的专著《国家化、农民性与乡村整合》一书。

《国家化、农民性与乡村整合》一书将“农民性”置于历史和社会关系中考察:

农民性:指居住在乡村并与由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而赋予农民的社会特性。它既包括构成传统乡村成员的农民,更包括决定传统乡村社会成员意识和行为的社会历史条件。受传统社会历史条件支配的农民分散在广袤的田野上,与国家有着若有若无的关系。农民性是一个社会—历史概念,与传统农民依存的乡土性相一致。

从现代国家建构中的国家一体化的角度看,农民社会在本质上是个离散性社会。

(一)农民社会是一个孤立分散、自我封闭的经济社会。

(二)农民社会是一个基于亲缘、地缘、传统而进行自我整合的村落社会。

(三)农民社会是一个阻隔着国家权力渗透、城乡分割、上下分裂的地方性社会。

(四)农民社会是一个与国家缺乏有机联系,并以义务为本位的政治社会。

(五)农民社会是一个在现代化进程中日益处于弱势地位的边缘社会。

该书指出:在一个离散的农民社会的基础上,是无法建构一个现代国家的。建构现代国家最突出的任务之一就是通过国家整合,对传统乡土社会进行改造。整个20世纪,可以说是一个国家改造农民社会的世纪。正是在这一改造过程中,农民被国家化。尽管农民还被称之为农民,但他们与传统的农民已有天壤之别。他们不仅仅是自然生成的,同时也是为国家所建构的。

如果说20世纪是一个农民国家化的过程的话,那么,我们也不能不正视,农民并不是国家的消极复制品。特别是农民作为一个生活实体,有自己的生活逻辑和自主性,并回应着国家的改造,使现代国家的建构具有很强的农民逻辑。这种自主性是国家化了的农民的重要特性。其逻辑表现为:

首先,农民作为具体的人,受其生存逻辑的支配。……当国家不能保障国家化了的农民的基本生活时,农民就会按其生存逻辑作出自己的选择。农村改革不过是国家承认并顺应了农民这一选择而已。生存逻辑是乡村回应国家改造的基本动力。

其次,来自农民经验的悠久的乡村传统具有强大的支配力。……农民根据祖祖辈辈积累和传承下来的经验和习惯支配其生活。这种经验和习惯作为世代相传的传统已深深地内化于农民内心,并形成乡村共同体的共同意识。它是外部性的国家力量难以轻而易举加以改变的。尽管与有形的国家力量相比,无形的传统显得很软弱,但这种内化于农民的传统往往将有形的国家力量化解于无形之中。面对传统,国家往往也无能为力。进入现代社会以后,虽然农民的传统和保守性被视为落后性,国家力图加以改造,但是深深植根于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内心的传统仍然十分顽强地表现自己,并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抵制和化解国家改造。

第三,现代化的社会动员赋予农民的主体性和反抗权利。在传统社会,尽管以农立国,以农为本,但农民始终是被动的消极存在,从未获得主体性地位。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赋予所有社会成员,包括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地位。民族-国家的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国民。特别是在后发展的国家来说,要实现国家转型,必须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包括乡村动员。

第四,市场化和社会化催生农民的现代性。农民性是由于农民所特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所限定的。……改革开放以后,乡村传统、国家行政和市场经济的逻辑同时支配着农民社会,而市场经济的逻辑愈来愈成为主导性力量,并促使农民以前所未有的积极、主动的态度回应国家。

所以,农民的国家化和国家的农民性是一个双向和变动的过程。农民的国家化体现着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而国家的农民性又使这一整合过程充满着复杂性,甚至戏剧性。

《国家化、农民性与乡村整合》一书对“农民性”的界定,不是一种固化的模式,而是将农民置于历史与社会关系中考察。农民的特性不是与生俱来,也不是永恒不变的。它是历史和社会关系的产物,并随着历史和社会关系的变化而改变。这一变化过程中,农民不是消极的被改变者,而是以自己的行为回应着变革。国家改造必须充分考虑农民的的状况和要求。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才能对乡村社会实现有机整合而不是机械整合。

七、非精英主义,亦非民粹主义观点

当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成为一个问题时,便产生了如何对待农民的问题。从现代化的角度看,存在两种倾向,即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田野政治学研究农民特性,势必面对以上两种倾向,但将农民置于历史和社会关系中考察,其观点既非精英主义,亦非民粹主义。

从现代化与农民关系看,精英主义将现代化、市场化和城市化倾向推向极致,将作为传统社会要素的农民视为消极落后的存在,是历史的弃儿,对其命运持放任主义态度,任其自生自灭。这种观点从现代化启动便存在,表现为自由主义取向,一直贯穿于现代化进程之中。

田野政治学是从政治学的角度研究农民问题的,其基本出发点是:研究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问题,问题不在农民,在于国家如何认识和解决他们的问题。现代化不能将农民抛弃在外。只有将农民纳入其中的现代化,现代化才能成功,才是理想的现代化。

这一认识最初是自发的,是基于个人的经历。我14岁从城镇到农村劳动了近五年,亲身感受和体验到农民的疾苦,直接品尝过饥饿的滋味和昼夜劳作的艰辛,感受到城乡的差别,有了对农民的感情。从事农村农民研究后,我有长期农村调查的经历,亲身感受到农民面对沉重负担的无奈和痛苦。我在调查和生活中结识了许多农民朋友,有的保持着长期的联系,深知底层农民的生活艰难和他们为改变生活状况的坚韧不拔的努力。从事学术研究后,开始有了对农民问题的理性认识。我在《社会主义研究》1992年第3期发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农民问题初探》便指出:

农民问题不仅仅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问题。

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农民不仅仅是忍辱负重的贡献,而且极具主动创造精神。在西欧,现代化的精神动力主要来自城市。正是乡村农奴不断逃亡到城市,在城市形成了一种克勤克俭、进取开拓的资本主义精神,才为现代化注入了活力。而在中国,政治性城市和经济性乡村的古代二元社会结构,严重压抑着城市的创造活力。政治控制相对较松的广阔乡村反而成为社会活力的源泉所在。

绝不能片面认为农民是现代化建设的包袱和消极因素,而应将其视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积极因素。只有解决好农民问题,使蕴藏在广大农民中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充分发挥出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获得长足发展。

作为传统要素的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是最需要加以重视的人群。他们的落后和弱势在于特定的历史和社会关系。只有改变历史和社会关系,才能改变他们的特性。更重要的是,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并不只是消极的存在,恰恰相反是历史的积极行动者。从对传统小农的认识,到“社会化小农”、农民创造性、农民理性、小农韧性及农民性的建构,都反映了田野政治学对农民特性的认识,并努力挖掘和发现农民的积极存在。这种挖掘和发现不是简单的基于立场,而是基于事实经验。正是将农民作为一种积极的历史存在,所以更要关注其弱势地位,为他们创造条件,分享现代化的成果,成为现代化的建设者而不是反对者。

田野政治学从起步,延续30多年,坚持不懈地发现、发掘和研究农民的历史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不是简单地从道义上同情农民的遭遇,而是以充分的事实和建立其上的理论,从农民的积极存在的角度为农民说话,希望能够改善他们的条件,让现代化获得强大动力,并建设一个能够让农民分享成果的现代化。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使得我们从各个方面发挥学者的作用。我们力图从现代国家建构的角度研究农民,为农民获得政治权利和国民待遇提供理论根据。我们执着于村民自治的研究,在于这一制度毕竟为历史上毫无政治权利的平民百姓行使权利提供了一个合法性渠道。最近看到华南师范大学阮思余团队在广东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田野现场观察,特别欣慰。亿万“泥腿子”正是在这种若干年一次的选举中一步步走向“政治人”。农民也是人,他们应该过上美好的生活,包括美好的政治生活。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将他们排斥在现代文明进程之外,不仅危险,而且没有良心。

我们讲农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但历史极少记录农民。有限的记录也都是为大人物的行为做注脚。20世纪以来,农民成为关注的对象,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农民与问题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历史的主体。他们作为小人物被宏大叙事所淹没。我们将农民作为历史的积极存在,对数千农民进行了口述史调查,让他们作为叙事主体进行表达,而不是作为外在性的研究对象被表达。

田野政治学坚持不懈地发现、发掘和研究农民的历史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得以以历史主体存在于现代化进程之中,这是我们独到的贡献,也是引以为自豪的。我们认同现代化,但非精英主义的“理性傲慢”。

从现代化与农民关系看,民粹主义将农民命运与现代化、城市化、市场化对立起来,并视之为洪水猛兽,刻意美化过往的农村社会,只有农村才是农民的归宿。这种民粹主义思潮自现代化进程一开启便存在。传统社会根基愈深厚的国度,民粹主义的影响愈广泛。这一思潮发端于俄国,并对其他农业传统悠久的国家也产生广泛影响。1990年代,随着现代化、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益严重,民粹主义思潮在中国兴起。特别是在从底层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之中很有影响。他们来自于乡村,进入城市后直接感受到城乡的巨大差距,并对市场化和城市化持批判和否定态度。我们作为农村农民问题的研究机构,也势必受到影响,并存在着思想的分歧。就我个人看,虽然研究农村农民问题,对农村农民有一种天然的情感,但并不认同民粹主义。

这一认识最初是自发的,是基于经验。“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生活常识。我在农村生产和生活近五年,当时最大的意愿是跳出“农门”。数千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历经数年却还是想方设法“返城”。“文化大革命”后期兴起“批林批孔批走后门”,“后门”便是指少数干部子女可以避免下乡。就是在农村的基层干部,有了招工的指标,也优先于自己的亲属。为何他们不都留在农村呢?即使是那些相信民粹主义的人,也很少看到他们自愿生活在农村。

从事农村研究后,长期的田野调查,使我对现代化与农民的关系有了理性的认识。我长期跟踪农民工的行迹。春运期间,广州火车站广场人山人海,极具震憾。我经历过1989年政治风波。当我看到广州火车站广场的场景时,我很快想到,如果这些人涌入到天安门广场,那会出现什么结果?!正是因为现代化、市场化和城市化,将大量的农业过载人口转移到新的产业和新的地点,不仅避免了外国人所预言的“中国崩溃”,而且改变了无数农民的命运。三年前,我在湖南长沙周边五县农村调查,看到的几乎都是新楼,而且农民有了汽车。进一步访问,其收入都来自于务工。谁能想象到,90多年前,正是在这里兴起了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但凡农民有出路,就不会铤而走险。所以,现代化、市场化、城市化并非洪水猛兽,只是我们要更多地关注在这一进程中的农民命运,让他们有公平参与和平等分享的机会。

我不赞同民粹主义,还在于读书期间受到的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训练。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主义无情批判了资本主义,但也否定了形形色色的背离历史潮流的社会主义思潮。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对农民的两面性有过深刻的描述。为了批判俄国的民粹主义,列宁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著有《俄国资本主义发展》。这些经典著作使我对民粹主义保持着距离。民粹主义实际上是精英主义的变种,将自己视为农民的天然代表,但事实并非如此,连农民自己也不愿意成为土地的奴隶。

我记得1990年代,我与张厚安教授一同到北京西皇城根南街9号院拜访原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先生时,老人家亲笔题字:要让农村成为人们愿意在那里居住和生活的地方。我对杜老的题字高度认同,视为学术研究的座右铭。长期历史以来,农民务农,与生俱来。只有让农民成为一个自由选择的职业,才是理想的农民状态。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乡村振兴,不都是为这一目标创造条件吗?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我经常讲,我们同情农民,不是为了让农民永远成为农民;我们研究小农,不能将自己变为“小农”。在对待农民的态度上,持精英主义是缺点良心;持民粹主义是缺点脑筋。田野政治学从田野中获得良心,从政治学研究中获得脑筋。当然,在思想极化的氛围下,非精英主义和非民粹主义的观点难有新闻效应。但学者之所以为学者,就在于独立思考,有自己的主见,在于其观点经得起历史检验。回头看30年前的文章,不过时,观点仍然立得住。从这一点看,我还是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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