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年来中国政治学界生产与发表了许多建制性概念,其中田野政治学是极为重要的一支,徐勇发表了“祖赋人权”“家户制”“关系叠加”等概念。田野政治学的活力与价值在于,重新发现了田野经验中的中国话语,将土生土长、本土性的中国话语提炼和改造为中国政治学的学术概念。本文旨在从现象学的“语言—分析”角度对田野政治学的概念建构进行社会科学认识论的探讨,认为“祖赋人权”“家户制”“关系叠加”概念来自于日常生活语言的拣选,将这些话语/概念纳入不同处境空间将形成更丰富的概念含义,同时理念型及因果适当性与意义适当性的辩证运用将增强其解释能力。破除既有理论的束缚,回到经验实在本身,质疑常识并改变提问方式,将促进中国政治学问题导向的跨学科甚至去学科研究,生产出更丰富的中国本土化政治知识体系。
关 键 词:语言—分析 现象学 田野政治学 经验研究 概念建构 理念型
近年来中国政治学界生产与发表了许多建制性概念,其中田野政治学是极为重要的一支,徐勇发表了“祖赋人权”“家户制”“关系叠加”等概念。田野政治学的活力与价值在于,重新发现了田野中的中国话语,将土生土长、本土性的中国话语提炼和改造为中国政治学的学术概念。
本文旨在基于舒茨(Alfred Schutz)现象学的“语言—分析”路径,为近年来田野政治学的概念建构提供一条新的阐释路径。这条分析路径未必是田野政治学研究者的意识之为,但是,从其行动经验与概念提炼中却可以清晰地看到田野政治学的概念建构努力①,而且这条分析路径也能够将田野政治学的概念建构推向理论纵深。从研究取向上说,现象学与“语言—分析”通常不在一个研究领域之内,但是,我们认为语言作为意义理解与经验实在的中介,现象学对世界的意义建构正是建立在语言/话语分析基础上的,虽然它与语言(分析)哲学的漠视历史的形式化逻辑分析取向并不相同。将“语言—分析”与现象学的概念建构引入中国政治学之中,将促进中国政治学问题导向的跨学科甚至去学科研究,推进中国政治学知识体系建设。
一、“语言学转向”与政治研究:经验研究的新路向
对于盯着学科边界的敏感研究者而言,“语言学转向”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以规范性研究为研究取向,而经验研究则关注数量惊人的材料/史料、冷漠无言的数据和瞬息万变的现象,二者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何以可以统合到中国政治研究之中?而且,对于专业研究日益分化、细化的现代研究方式而言,“语言学转向”分支研究领域内的分化已经达到冲突甚至对立的状态,何以能够抽取出一条该领域内大致认可的脉络?进而,上述尝试似乎是对学术史的无知与漠视,因为20世纪对宏大理论的批判已经形成了诸如中层理论等众多成果,何以仍然可以在宏大理论方向上探索?然而,上述质疑在根本上并不构成真正的挑战,因为理论是经验的派生,经验或现实问题始终是研究行动的出发点,理论的出现与完善甚至细化是为了解释新发现的经验事实,而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所有的经验事实问题。因此,研究者首先面对的是由经验发现而来的“问题”,对问题的解释或阐释引发了既有理论资源的援引及其再造甚至形成新的理论。这是问题导向的理论建构,而不是理论规定的问题裁剪。故而,真正的挑战是,问题(基于研究兴趣的经验发现)是否成立——是否真实,是否得到准确表述,是否表述得清晰完整。
(一)语言学转向
作为“语言—分析”的“语言学转向”,意指语言或符号成为研究对象,其解释方向是分析它在共同体中的指称功能。作为一种哲学分析,“语言学转向”意味着从传统的形而上学与事实行动研究转向以语言/话语为对象的研究。语言的形成是一个主观意义的建构过程,成型的话语成为认识世界的牢笼,开放社会科学也依赖于话语的创新。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之后,衍生出一系列新的研究取向与研究领域:第一,语言学的解释机制与符号学理论的发明;第二,语法结构与逻辑分析理论的发明;第三,语言或话语的语境分析引发的语境主义与意义相对论辩论;第四,语言表象为话语之后引发的量化或质性的话语分析与内容分析。
我们无意介入哲学领域“语言学转向”以及由此引起的分支领域的理论纷争,只是想从中提炼出一条最基本的分析路径,而既有的冲突性理论并不妨碍为我们提供有效的环节性的解释论证:第一,“语言学转向”意味着语言与话语可以作为经验研究的一个起点或有待解释的经验发现;第二,语言与话语在日常生活中意味着普遍性意义,而拣选则意味着一种理想类型②的概念提炼;第三,从生活话语到专业概念的转变过程中,概念建构运用了语境化/处境化的阐释技巧,而语境化/处境化带来概念更丰富的含义;第四,作为专业概念,这些概念具有相对较强的解释力,而这种解释力来自于名词动词化的分析功能。
(二)以语言为中介的政治学研究
近代科学革命之后,社会科学发轫,旨在区别于传统的形而上学思辨或价值伦理规范取向,对社会存在进行精确的描述与解释。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理解的社会学”即在此学术史脉络上获得其理论意义,“社会学对他来说不再是人类存有的哲学,而是关于人类行为及其后果的个别科学”③。
韦伯理解社会学的核心是“人类行动的意义”,舒茨将此意义建构视为社会世界与理论建构的核心,进而分析行动的意义及其构成、意义在不同社会空间中的流变,以及意义的生产或构成如何形成了世界的客观认知与社会科学家的理论解释。舒茨在胡塞尔(Edmund Husserl)“内在时间意识”和柏格森(Henri Bergson)“自我的时间流程”理论的启发下,以现象学的方法,通过回溯与还原的反省方法,回到内在时间的生命流程中,寻求行动的意义分析或构成分析(constitute,指主观意义以及由此形成的客观意义),形成社会世界的意义网络,人类交往与知识生产及其理论解释由此得以可能。舒茨的现象学悬置了本体论的争论,将自然实情置入括号内,通过回溯与还原的方式,将人类生存纳入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相统一的理解/认识过程,并以形式逻辑推演的方式,要求把各个论证环节讲清楚。舒茨的现象学方法反对狄尔泰的“理解”科学,认为无论是形而上学或是价值学的预设,还是不能被证实的“直观”方法,都混淆了生活与思想,解释中充斥着含糊不清、未做说明的移情作用、价值的预设,或缺乏严谨学术规格的描述,认为韦伯坚持社会科学知识的客观性,使“理解的”社会学首度被提升到具有科学性的地位上④。
近年来,长期调查和研究乡村经验的田野政治学发现并建构了一些基于本土的政治话语,例如“祖赋人权”“家户制”与“关系叠加”。这些概念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社会的某些经验。暂且不论这些发现的价值取向是否合理,解释论证是否充分,中国乡村中的祖先崇拜、家户组织与关系人情等经验现象确实是活生生而真实可感的,“祖先”“家户”“关系”是中国人日常生活中习而不察的语言与实践默会的知识。这些话语被研究者拣选,意味着研究者的主观意义建构与乡村行动的客观意义得到了统合。从方法论上说,这些话语或语言作为生活世界与理论建构的记号(signs),成为田野政治学的分析对象(这不同于田野政治学的另一类概念建构,例如“理性小农”并不以话语而是以机制作为分析对象)。因此,以“祖赋人权”“家户制”与“关系叠加”为代表的田野分析事实上构成了一种独特的“语言—分析”的概念建构路径,可以运用舒茨现象学及其相关理论资源加以解释。进而言之,田野政治学为我们提供了一条“从经验中发掘话语”的现象学“语言—分析”路径。这是一种不同于“假设—验证”的实证主义(positivism)经验研究方法,我们必须从认识论而不是研究技巧的层面对其做出解释,并拓宽它在中国经验研究中的适用范围和解释能力。
二、赋名、语言/话语与政治民族志:田野概念的拣选
田野政治学的概念是从日常话语中拣选出来的。那么,这些被拣选出来的话语蕴含着怎样的含义?这些含义是怎么来的或者说如何形成的?通过何种方式,我们才能发现与拣选这些话语?只有回答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清晰地说明研究者发现的这些概念及其地方化或本土化特征。
(一)记号或赋名的来源与内在生命流程
自然世界的事物本没有名称,名称是人们赋予的。如何赋予事物名称,反映了人们对社会世界的内在时间认知与意义建构。“意义的问题就是时间的问题,当然这里指的并不是可被分割与测量的物理时间,也不是指往往充满外在事件流程的历史时间,而是指‘内在的时间意识’,对自身生命流程的意识,对体验者而言,他的体验的意义乃是建构于此。”⑤因此,赋名本质上显示的是对个体生命流程的反省与意义交换而形成的客观意义脉络,如舒茨所说,“每一个作为记号对象的行动对象都可以回溯到行动流程”⑥,它虽是人造物,但却是被构成的行动对象,具有客观意义脉络而被人们共同理解。
名称与名称体系在舒茨的现象学体系中被称为记号与记号体系。记号及其体系的形成,在三个领域形成的意义脉络并不一致。记号最初发生在个体的生命流程中,是个体对世界的体验与观察,是主观的、自由的;随后,由于个体间的互动,互相体验到对方,而获得对方的意义设定,使记号成为主体间的客观意义脉络,个体之间由此可以交流,达成共识;最后,互不认识的同时代人甚至前时代的人,经由自我的生命体验或历史的共情而理解记号所附着的客观意义,从而真正理解记号的意义表达,而此诠释过程虽然是主观意义的呈现,却是对个体主观认知客观化并形成了客观之物的认知。因此,记号既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诠释,是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的辩证。以“速记”和“中文”为例,即使我们不懂速记,却知道写在纸上的东西是速记,即使我们不理解中文字词的意思,但是却知道这是中文字词⑦。
记号要形成记号体系才能成为一套完整的意义表达,正基于此,徐勇呼吁“为‘概念孤儿’寻家”,形成“概念家族”,以及系统化的学术体系⑧。将概念视作记号、概念家族视作记号体系,意味着只有纳入概念家族的概念才真正具有记号的含义,“概念孤儿”即便“依据的是中国事实和经验,是对部分事实的理论概括,属于事实意义上的概念”,却由于经验的有限性而往往是“个别的、零碎的、孤立的、互不关联的”,因而“难以为人们所接受和传播,并构成人类知识体系的一部分”。换言之,“概念孤儿”很大程度上可能仅仅只能达到一种个体观察与表达的主观意义,而无法实现个体间或跨时代互动的意义流动的客观意义,无法形成系统完整的解释基模,而后者是由一个个相互关联的概念组合而成的记号体系或“概念家族”。
(二)语言蕴含的客观意义与主观意义
记号、语言、概念实际上是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的叠加,正是主体间性的意义建构构成了事物的名称或意义。这一特征尤其明显地表现在翻译之中,词典中的概念解说呈现的是主体间认知的客观意义,但是,此客观意义的达成与实现则必须依赖于使用者对此概念的主观认知,通过回溯与还原,探寻两种语言背后的具体而精微的含义,转译成“我们熟知”的语言,才能准确地翻译出原文的精髓。比如,法国的“文明”概念并不能直接从法语词典中获得解释,只有了解了法国文明史,亦即通过回溯法国人对于“文明”的意识流程和记号附载,才能准确理解法国的“文明”概念⑨。同样,唯有理解血缘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才能理解中国的“祖先崇拜”及其对当下生活的规制,唯有理解家(家庭/家族)户(编户齐民的户籍制度)结构在传统中国社会与国家的单枝双表及其蓄水池作用,才能理解何以中国王朝可以更替而一统永续。
语言背后的客观意义使得主体间的共识与交流成为可能,但语言的拣选首先是研究者主观意义的表达与诠释。“祖赋人权”概念发表之后,徐勇在《实证思维通道下对“祖赋人权”命题的扩展认识——基于方法论的探讨》一文中回顾了自己的研究心路:从田野调研中生发的研究兴趣与经验发现,村民观念回溯而还原出“祖先”在乡村生活中的核心作用,研究者主观解释的逻辑演进,以及客观意义在学术界的形成。因此,“祖赋人权”“家户制”“关系叠加”这些概念来自调查过程中的语言表述。这些语言表述对于每个人来说尽管都是行动者主观意义的表达,却充分显示出它们在中国乡村行动者之间的客观意义,乃至最后成为中国文化上的客观之物:语言背后是当地人的共同价值观念(基于主体间性的意义共识),这种意义共识还为被访者与访问者共享,乃至远离访谈情境的我们(同时代人)无须进一步的解释也能意会其中含义。
语言蕴含的客观意义还能够穿越时间,形成特定的客观意义,被后人所使用。以“老祖宗”一词为例,徐勇注意到毛泽东在读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数次论及“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邓小平使用“老祖宗不能丢啊”等话语来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本原性和重要性;习近平谈到南海问题时也说“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⑩。这说明“祖宗”一词实质上已经具有深厚的历史客观性,这种客观性使之能够穿越历史时间,在共同世界仍然适用。
(三)政治民族志的田野调研与概念的发现
记号或话语,生活世界中很多,理念型概念的建构固然是研究者特定兴趣与提问方式的产物,但是,作为前置,其发现来自民族志的田野调研。现象学方法通常被视为质疑常识,提问常识的方法(11)。而质疑与提问,固然有对于理论概念的非体验性行动,但更主要或更本质的是从田野调研或更原始的行动中检讨研究者常用的理论概念,并发现新的经验行动与理论概念。
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民族志(ethnography)通常被理解为以实地观察与访谈为研究技巧的田野调查方法,只不过在实际研究中,由于常常被用于特定区域或特定人群研究的标签,而被关注群体的人类学称为“民族志”。这里的“民族”指特定区域的社会群体,包括并不限于nation(国民、民族)或ethic(族群族裔)。作为研究技巧,它有资料收集与对象理解的双重维度,前者强调相对于档案馆史料、年鉴或问卷数据之外的鲜明的“当地”(local)的尤其是访谈而来的资料,因此它常常被人类学所采用,以区别于历史学、政治学甚至社会学。同时,民族志也意味着一种更深入的理解,即作为研究程序的对象化,来自于直接性与时空同一性的当地、面对面而不是匿名或类型化的抽象认知,因此,它强调实地观察甚至实践介入后的主观感受,理论意义的形成亦来自这种介入后的主观感受,而不是带着外来价值观或理论预设导致歪曲、裁剪当地经验。因为这种方法强调介入实地(field),因而也被称为“田野调查”。一些人类学民族志研究者甚至为了强调介入或沉浸的理想效果,将此种长时间的介入僵化为特定时限(数年)的田野时间要求,这就未免有些借椟还珠。田野时限固然是由身体介入而理解行动意义的必要条件,却非充分条件,否则永居此地的当地人而不是外来的人类学家岂不是地方文化的最好解读者?
从舒茨的角度说,尽管社会科学更多是对共同世界和前人世界的经验研究,但是,行动的主观意义脉络却来自周遭世界的内在生命流程。换言之,周遭世界的体验构成了研究者判断与建构行动意义的主观凭借。从直接而非匿名的角度说,民族志田野调查就是周遭世界主体间行动的再现,因为田野调查的面对面(face-to-face)的访谈与交流,拉近并深刻交换了“我—你/我们”之间的内在生命流程的意义建构,从而能够更好地激发观察兴趣、更好地提出问题,并准确地理解社会世界的意义脉络,从而找到或建构那个更为精确地描述和解释社会世界的话语与概念。因此,研究者介入周遭世界时,同时具备邻人与研究者两种身份,邻人身份有助于研究者观察体验对象的内在生命流程,在自我主观意义形成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共同体的客观意义脉络。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以田野调查为特色,徐勇作为该研究团队的核心人物,田野调查几乎贯穿了其整个学术经历。在一篇论文的注释里,徐勇写道:“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将实证调查作为主要方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自1986年开始的个案调查;二是自2006年开始的‘百村观察计划’,对300个村庄5000个农户进行每年跟踪观察,为政策提供依据;三是自2015年开始的‘深度中国调查’基础性调查,目的是建构中国理论。其中包括以传统社会形态为主要内容的分区域村庄调查。现已调查华南、长江、黄河三大区域16个省份185个村庄,每个村庄住村调查数月以上,掌握了丰富的调查材料。”(12)
田野研究者在日常调研中听到很多话语,为什么他们仅仅选择了某些话语而不是其他?田野政治学也许最初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语言—分析”理论背景,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是在现象学“语言—分析”理论指导下进行的田野调研,毋宁说,走向话语与语言是田野政治学与现象学“语言—分析”理论的共同走向,殊途同归。因此,田野政治学的话语取向与拣选是如何发生的,以及它如何暗合现象学“语言—分析”的理论指向,是我们的关注重点。在此,某些重复出现(中国内在脉络或内在结构的呈现)的现象或话语跃入访谈者的视野,经由自觉的比较意识与知识结构(中西社会的不同而凸显为中国性状的理论认知)而成为研究者的拣选对象,进而,研究者将拣选的话语纳入乡村行动者的内在生命流程,并通过回溯和还原方法,将形成田野概念的三重含义。
三、处境化分析与概念的含义:田野概念的三重理解
舒茨代表作Der sinnhafte Aufbau der sozialen Welt有两个译名——《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与《社会世界的意义建构》(13)。不同的译名反映的是译者偏好的差异,前者侧重行动意义的类型与结构,后者强调行动意义的建构过程。按照该书章节排布看,结构性的分析尤其是四个世界(周遭世界/world of associates、共同世界/world of contemporaries、前人世界/world of predecessors、后人世界/world of successors)的章节呈现,更接近于“意义构成”的译法。但是,对意义构成的理解却有赖于过程性的分析叙事,因此后者也是原著题中之意。对于读者来说,与其纠结于结构式呈现还是过程性建构,不如将结构类型与建构过程都作为概念建构的分析维度。语言在周遭世界、前人世界与共同世界的意义分析,形成田野概念的三重含义。
(一)内在时间、周遭世界与“赋名”
话语或概念在日常生活里只是一个记号、符号或者话语,只有被研究者拣选之后,才会发展成为专业性概念。因此,探索概念的含义就是要通过回溯,还原该记号、符号或话语的内在生命意识来源及其意义表达。假如我们悬置本体论的辩论,像舒茨一样采取自然立场,记号与话语的形成实质上发生于周遭世界。
周遭世界指与“我”在时间、空间上共存的日常世界,主体间关系只有“我—你”,即使“他”也被当作“你”“邻人”,体现的是“我们关系”。周遭世界的本质是空间和时间上的直接性而非匿名性,由此决定着两个人都可以彼此经验着对方。尽管无法完全确认双方的某个行动体验完全一致,但是,两人共同“做”着某件事,生命流程是同步的,“我”可以以某种方式整合“我”和“你”的体验,“你”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整合“我”和“你”的体验,“那么我们两人就可以说我们看到一只小鸟在飞翔”(14)。换言之,我们基于主体间性而可以互相理解各自的体验。
行动(act)之所以不同于行为(behavior),在于行动“实质影响他人”(15),即有意向性。歌德的诗句“即使我爱你,与你又何干”,反映的只是某人的行为而不是两人的行动,因为社会行动必须要与他人的行为有意义上的关联。换句话说,行动不同于行为的原因在于“主体间性”,它是主体间的互动而不是单方面的行为。周遭世界是活生生的主体间性的世界,“‘我们’的世界并不是我的或你的私人世界,而是‘我们的世界’、是一个我们共同的、互为主体的世界,它预先被给予在那里。唯有从这里,从周遭世界的社会关系,从我们对世界的共同体验出发,互为主体的世界才可被构成,并且从这里获得其原初且真正的效力”(16)。
田野政治学的田野调查与话语发现发生于“周遭世界”,经由周遭世界延伸到前人世界和共同世界。田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生活现象每天都在上演,呈现出乡村行动者对“你”及历史“他我”的互动与意义交换。对于生活于同一家族的人而言,祠堂生活、婚丧嫁娶的行动都是全家族的集体活动,这些活动集中展现了乡村的祖先崇拜。“教堂和祠堂均是敬奉神灵的地方,也是人们追溯自己来源的地方……在我们调查的中国农业文明核心区域,至今到处仍可见到农村家户供奉着祖宗先人的牌位,并有各种祭祀活动。这些活动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最为重要的部分。”(17)“一家一户”既是中国农村社会实际上的基本组织单位(而不是个体或村庄),又通过“包产到户”的再确认构成了农村日常生活的情境(而不是个体、大家族或公社)(18)。“在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帮忙’是十分常见的现象。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生活领域,处处可见寻求他人‘帮忙’的事例。”(19)“祖先”“家户”“关系”活生生地发生在田野调查面对的周遭世界,却是深入中国传统血脉(内在时间流程)的记忆,并落实为一种中国人独有的文化符号。
(二)历史时间、前人世界与概念的客观意义
周遭世界的直接性带来体验的真实感,这也是田野调研打动人心的魅力。但是,社会科学家面对的处境界线往往是游移不定的,作为历史的前人世界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文化或结构延续的方式瞬时来到研究者的面前,比如,田野调研时横陈在调研者面前的祖先祠堂、家户行动与关系思维。
前人世界就是历史过往,“纯粹的前人世界领域之特点就是前人的意识体验和我的经验之间完全没有时间上的同步性。前人世界在我出生之前已经存在,因此它的特质早已确定。前人世界本质上就是已经结束、已经过去的,而且是完完全全过去的。它不指向未来的开放视域……前人世界在原则上和本质上乃是不变的、完成的和成为过去的”(20)。
然而,前人世界仍然能够被研究者所理解。因为“只要我的注视方式有所改变,我就能够把过去的、藉由记忆召唤回来的关于周遭世界与共同世界的体验,放在我关于社会前人世界的体验之诠释上面”(21)。形成前人世界的知识,有两种方式:第一,与我们周遭世界或共同世界中的他人之告知活动相关,而其内容正是告知者自己过往的体验(例如,我父亲的童年回忆)或是他对于他过往的周遭世界或共同世界的体验;第二,可以透过广义的记录或是古迹来经验前人世界,这些都是前人世界留下来的证据。历史材料的来源和出处使我们注意到记号设定者的周遭世界或共同世界,并且由此得知记号的告知内容,我们也可以将前人的记号转化成和前人的意识流程类似同步(22)。
换言之,通过在前人世界和共同世界的穿梭,研究者可以发现二者的继承与变迁,尤其是传统在当下的延续。“祖赋人权”直接来源于研究者看到祖先崇拜在中国的诸多体现,现实的祖先崇拜实际上构成祖坟、族谱、祠堂、节日祭祀四种对前人世界的仪式性接触,在这一接触过程中,有关前人世界的记忆不断被激活、强化;“家户制”则来自研究者对历史的挖掘(对于被研究者而言则是日常生活的仪式性接触),“家”成为独立的社会基本单元是一个从氏族部落到家庭公社再到个体家庭的历史过程,“户”则是春秋战国之后“分家立户”“编户齐民”的结果,此后,“家”与“户”的血缘、地域相结合的形态一直延续至今,构成我们对于家户的理解。
研究者对前人世界的理解,有可能出错。一是“在探讨前人所使用的记号时,我却无法确定自己的诠释基模与前人的表达基模是否一致”(23),因为前人世界中的他人不仅是无法观察与访谈的,也不可能被转变成与我有周遭世界关系的人,无法通过对质而证伪,因此,根据结果甚至是发生频率追溯的原因并不可靠。故而,“在哲学史当中也充满了对过去哲学家所使用词汇之适当诠释的不同见解”。二是受研究者的兴趣动机的影响。历史学者的兴趣既依赖于他的每个当下与如此,也依赖于他对生活的注意及其独特的模式,这种特殊的“眼镜”不仅会用于观察共同世界,也会用于观察前人世界。尽管历史学家解释历史的方式可以实现经验之统整性,尽力摆脱形而上学的叙事,但是,兴趣动机的内在限制确实会导致理解偏差。因此,“祖赋人权”与“家户制”的历史诠释是否准确与完备,实质上并不是一个普遍性或唯一性命题,因为它受制于研究者的兴趣动机,也受制于对历史资料的分析与把握。
(三)共时时间、共同世界与理念型概念的主观脉络
共同世界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空间对象,假如说周遭世界的“我—你”关系中的“你”是“邻人”,那么,共同世界的“你”是“同时代人”,我们虽处于同一时代,却不在同一空间,具有“或多或少的匿名性”,故而,“我只能以间接的方式与同时代人接近,而他的意识体验也只能以类型化的方式被我所知”(24)。作为大学教授的研究者和乡村农民生活于两个空间,一个在城市,一个在乡村,日常生活中也不会有太多行动交集,作为“同时代人”,农民对大学教授的理解是间接的,反之亦然,农民及其行动以类型化的、匿名的方式存在于大学教授的“阅读”和“印象”中。
共同世界的主体间行动是通过类型化与理念型而构成意义并互动的。例如邮递员是送信的人,要送信找邮递员就行了,至于邮递员是A还是B,那不重要。共同世界的人的理念型更多是一种主观意义的显现,它随着建构者的兴趣而有所不同,而且仅仅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被建构,因此,研究者建构的人的理念型与参与者的理念型有所不同(25)。乡村行动者的“祖先崇拜”是一种对自我来源及其主体互动的理念型建构,研究者建构出“祖赋人权”概念却是对乡村行动者日常生活的截取、语词拣选与主观意义建构,二者显示出不同的主观意义脉络或兴趣动机。正因为如此,社会学与人类学拒绝研究者进入田野前的理论准备,提醒研究者不能以刻板印象规制或裁剪尚未“面对面”的调研对象。
周遭世界、前人世界和共同世界,三者构成人类行动的三重处境,指向三种不同的意义构成方式,因而成为概念含义建构的三重维度。田野政治学的概念构成可以通过上述三重处境化而得到更为周全的理解与解释,形成更丰富的概念含义。
四、“名词的动词化”与概念的分析指向:田野概念的分析性
“词”与“物”反映的是经验存在及其赋名的过程,亦即名词的意义建构。但是,何以这些词具有建构意义的功能,这取决于“词”的解释与分析能力,亦即将名词动词化而获得的解释能力。例如作为历史现象的赋名,“运动”本身是一个名词,史学界的“五四运动”研究汗牛充栋,在经验主义或实证主义研究看来,没有发现新史料就意味着无法再添加新的描述与解释,但是,将“运动”作为动词,将获得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即一个新的“(政治)运动时代”的来临(26)。由此,名词的动词化也就意味着发掘名词所蕴含的行动方式及其意义建构,此一回溯过程即是分析过程。
(一)现象学的问题起源或提问的分析性
与其说现象学是一种“行动的意义分析”,毋宁说它首先是一种提问方式。正是研究者的兴趣动机,带来独特的发现与提问方式,而此提问将问题拖入到内在时间流程,通过回溯还原行动的意义结构与建构过程。因此,现象学对记号、话语或概念的关注,对理念型的阐释都可以从问题意识或提问方式得到解释。换言之,现象学的提问方式本身就是一种分析或分析进路。
提问来自经验发现,而发现来自对经验的重复性或者不同经验的比较。“祖赋人权”概念的提出就来自普遍而重复性的乡村现象:“笔者直接去过的61个村庄中,华南宗族村庄以供奉祖先的祠堂为中心,在黄河长江区域村庄的老宅正厅都会供奉先祖,并有大量祭祀活动。这些普遍性景象给笔者强烈冲击,并引发思考:为何中国历经多变,而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老社会现象却长期延续?在阅读第一手调查材料时,笔者发现大量类似现象。”(27)那么,这个发现是否具有独特性呢?比较思维方式能够促发新的提问和类型化思考。“祖赋人权”是相对比较政治学主流概念“天赋人权”而言的,当下或后天的权利来自哪里,西方近代思想家认为来自“自然状态”及自然律,而徐勇认为来自中西大分类之前的血缘理性(28);“家户制”的经验发现则来自中国与俄国、印度的村社传统比较,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组织的名称一直在变,也没有形成完整的村社制度,但是,自由、独立的小农家庭始终是构成中国村落社会的内核(29)。
在舒茨看来,现象学的回溯与还原方法并非形而上学,而是一种建基于经验基础上的科学。即使对于已经逝去的历史,“随着对历史做诠释的出发点之不同,无论是以已流逝之已然行动的客观意义脉络为主,或是以我们的主观意义脉络为主,我们可以区分出事实的历史、人类行为的历史、客观意义脉络的历史或主观意义脉络的历史等等。从这里出发,历史学者才算是真的能够提出问题,也才能够选择相关的历史材料”(30)。换言之,只有建立在雄厚的调研资料与历史资料的对勘基础上,利用形式逻辑的论证方式,将客观意义脉络与主观意义脉络合二为一,才能得出科学的历史理解与理念型知识。
理念型概念的普遍有效性亦取决于研究者的目的动机或预设条件。这一预设条件,一方面发生于研究者的兴趣爱好与提问方式,另一方面取决于理念型对前一动机所做的不变设定,设定发生改变,理念型自然随之变化。也正是在此基础上,舒茨批评韦伯误解了国民经济概念的普遍有效性,“经济的原则、交换率之形成的根本法则、利润法则、人口法则,以及所有其他这类命题,只有当它们的预设条件出现时,才是普遍有效的”(31)。换言之,理念型概念的预设同时构成其解释边界,超越了其预设条件,该概念就不再有效。“祖赋人权”的经验设定是田野调研中的大量活生生的祖先崇拜现象以及历史长河中的祖先崇拜,当田野调研中发现祖先崇拜已经减少或者削弱,或者历史长河中祖先崇拜的非客观性,甚至血缘理性不再影响社会政治过程,那么,“祖赋人权”的概念自然也就无法成立。
(二)理念型的提炼及其两种表述线索
与韦伯一样,舒茨认为,理念型问题是所有社会科学的核心问题(32)。因为共同世界与前人世界的个体意识流程和事件已经和周遭世界社会关系当中可以在真正的我们关系中被掌握的活生生的“你”脱离了,时空的区隔带来或多或少的匿名性,这些社会关系虽有具体内容,但是这种具体内容介于个体意识流程的类型与一般他人(就是“每个人”或“某人”)的意识类型之间(33),因此,它必须通过理念型建构才能抽象与建构起意义表达与诠释的记号或概念。
舒茨以社会学与历史学的不同,来说明理念型的含义。“假如说历史学追求的是,对文化具有重要性的个人行动、结构、人格等进行因果分析与说明,关注的是特殊的个体行动,那么,社会学则试图构造类型概念或纯粹理念型行动,并寻找发生过程的普遍规则(general rule)。正如每一种进行普遍化的科学,社会学概念的抽象特性的限制是,与实际的历史真实相较起来,社会学概念是缺乏具体内容的。为了弥补这项缺陷,社会学所能够做的便是,提高概念的精确性。该精确性是经由适当地趋近意义层次而获得的,这些可以……体现在理性的概念与规则之上。……为了藉由这些语词让某些意义明确的东西被指出来,社会学者必须规划行动形式的‘纯粹’(理念)类型,以使得每一个理念型尽可能具有完备的意义适当性,也因此,在其绝对理想的纯粹形式里,也许很难在现实世界出现,好比在绝对真空的预设底下所计算出的物理反应那般。”(34)
舒茨将理念型分作两种:“人的理念型”和“行动过程”理念型(35),在词性上可以区分为“名词”和“动词”。他对邮政人员、交通警察以及组织规则甚至规范或规章(政府、工会组织、宪法、交通规则)等进行了详尽的分析。然而,在论证线索上,他却以“人的理念型”为类型取向,以行动过程为解释线索,当我们建构“邮政人员”这一类型的时候,“就已经预设了他在一种客观意义脉络底下的行动过程类型……当我从先前给予的客观意义脉络回头追问对他来说适切的主观意义脉络时,我就是从行动过程类型转向人的理念型了”。因此,尽管偏好“人的理念型”的舒茨提出了“动词功能的名词化”(36),将行动过程赋名,并将之归于某种类型的人及其行动,但是从其解释角度说,与其说“动词功能的名词化”,毋宁是“名词的动词化”,亦即分析与发掘名词背后的行动过程或意义构成,用现代社会学的术语说就是分析与发掘具体行动的运作机制。上述分殊,如果从分类的角度说,“动词功能的名词化”走向人的类型化分殊,而从分析机制角度说,“名词的动词化”指向对行动过程的解释。
“祖赋人权”概念,从分析角度说,是作为名词的“祖”在发挥着动词的功能,即“祖先”如何赋予后代人权,这种赋权方式不同于西方近代发明出来的自然律对自然人权利的赋予机制,而从类型化的角度说,“祖赋人权”是一种相对于“天赋人权”的人权获得类型。“家户制”的关系叠加也是一种“名词的动词化”分析,即“家”与“户”的复合与变动构成了“家户制”的完整含义,“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为血缘关系所支配,同时,作为生产组织,“家”又产生了财产关系;“户”是国家的基本单位,为地域关系所支配,编户为基,作为国家的编户高度依附于国家,同时,作为税役单位,“户”则产生了政治关系(37)。“家”“户”关系模式的叠加产生相应的政治形态,即“家户制”的“关系中的国家”。
(三)分析或判断的两种适当性:因果适当性与意义适当性
社会科学不同于形而上学的地方在于它本质上属于形式逻辑论证。“关于世界的所有思想结果都必须被放入科学经验的整体脉络当中,而社会科学中所使用的诠释基模必须与世界(不仅仅是社会世界本身)的科学经验之整体脉络相一致。所以原始的与基本的科学模式、命题的表达基模、说明的诠释基模等等,本质上都属于形式逻辑。”(38)
这一形式逻辑的分析是否有效力,取决于两种适当性:因果适当性与意义适当性。因果适当性体现为两个方面(39):第一,它反映的是一种可被计算的、在理想情况下可被量化的机率(因而可被证伪);第二,它反映的是一个被观察的特定过程(精神的或物质的)会依序跟随(或伴随)另一个特定过程而发生(因变量随自变量而变动)。因此,因果适当性反映的是客观意义脉络,是社会科学的经验脉络,概率表现为客观的重复性,因果相随表达了科学经验的“目的—手段”关系。
遵循次数规则的因果适当性会出错。只要它缺乏意义的适当性,它就仍然是一个不可理解的统计概率而已。因此因果适当性并非社会科学的本质法则(40)。因为这种因果适当性是指人类的行动类型建构和我们整个过去的理论脉络相一致,而既然每个人类行动的经验都蕴含着朝向某个(无论主观的或客观的)意义脉络,则只要跟人类的行为相关,被当作因果适当性的关系便只不过是意义适当性的一项特例而已(41)。
因此,意义适当性的判断关键在于研究者的主观设定是否与周遭世界的生命意识流程、共同世界的类型化以及前人世界(历史)中的客观意义相一致。当主观预设无法回溯与还原到与此共同体的生命流程与历史演进的客观脉络相一致,缺乏经验基础的时候,它就是虚假而失效的,可能沦为一种形而上学或道德规范的论证。“祖赋人权”的意义适当性判断由此来自血缘理性是否真的在中国人的血脉以及它是否在中西“大分流”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
五、余论:语言/话语、意义与“理解的政治学”
伯恩斯坦在论及启蒙思想尤其近代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时候,认为“一度曾经是伟大的解放理念,却转变为桎梏人心的紧身夹克”(42),意指西方社会科学方法论走向了背反。概念理论本是经验存在的产物,而如今经验解释却受制于理论,理论作为超越性力量凌驾于经验存在之上,规制或裁剪着经验事实。中国政治学的某些状况与此类似,景跃进将之归纳为“模式嵌套”“病理分析”“话语搬运”(43)。理论“外衣”成为“紧身夹克”,束缚着对经验事实的理解、解释。
理论的背后反映的是一套认识论,因此,破除“紧身夹克”可以从认识论上进行根本性思考。近代以来,西方认识论的主体是实证主义,它以近代经验主义为起点,经过休谟怀疑论的挑战,发展为20世纪初的实证主义,即“假设—验证”方法。它反映的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化的研究路径,将自然科学的物理(强制)规则转用到人类社会,强调外部性关联或因果分析的说明(explain)特征,频率或重复性、自变量因变量的相随构成了分析机制的主体,经济学帝国主义及其在政治研究中的拓展——即公共管理以及公共政策研究成为其主要研究领域。但是,此种外部性与结构主义的分析如何能够说是真正反映了具体而变动的主体间性呢?换言之,社会科学尤其是人文研究关注的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自然科学中的冰冷无感、可以精确量度的物质,处理无机对象的认识论不能完全适用于处理活生生的人及其行动上,因此,伴随着经验主义与实证主义的茁壮成长与一枝独秀,注重对个体行动的诠释(interpret)、理解(understand)的认识论及其竞争也随之发生,并成为学术谱系多元化的主要来源。
从中国政治学的百年历程看,长期以来我们将西方世界的成功视为中国落后与赶超的根源,从西方世界的外部结果反思中国行动的合法性,将西方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经验理论作为中国经验的解释框架,从因果机制、理论“外衣”等外部视角推进中国研究。当中国在现代国际体系竞争中落后而原因多元的境况下,这种实证主义因果分析认识论作为诸多方法论之一种,并不能清晰地显示出其不适性,反而由于自然科学化的“科学”、“精确”外衣而被视为主流(甚至唯一)方法,西方理论界对实证主义的反思与批判仅仅停留在中国学界的知识论而非实践论层面。然而,当中国崛起的历史境况客观上排除掉一些实证主义的目的—手段、外部性解释之后,实证主义视角的内在弊端便呈现了出来,遵从事实的经验研究者转而寻求“以中国为对象,以中国为方法”的内在视角,开始从认识过程、诠释等角度“理解中国”。这是“理解政治学”(Politics of interpretation)的认识论。
这是一个认识论的革命,是中国社会政治情势转变之后,反衬出实证主义的内在限制,进而探求多元化的中国理解的认识论革命。这个认识论革命,并非来自知识论的梳理与反省,因为知识梳理与评述一直静水长流,毋宁说它是中国崛起之后,中国经验解释与现有概念理论失范的认识论范式断裂与新范式的建构。由此可以窥知近年来各学科不约而同转向“何为中国”论述的内在缘由(44)。这一转向如今由政治学界提出来,反映了政治学研究者对此问题的敏感,以及中国政治学“内在转向”的深层知识生产动力。
田野政治学的概念建构反映了上述认识论转向的努力。田野政治学的概念建构已经充分认识到西方理论在中国的不适切性,从中国本土寻找并成功拣选到“祖先”“家户”“关系”等日常话语,进而以“祖赋人权”“家户制”“关系叠加”等概念概括和描述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经验现象,并试图通过回到中国历史传统中寻求中国话语的历史合理性与解释能力。这反映了一种突破主流经验实证主义的努力,亦即不单单从假设—验证而证伪的思路讨论中国议题,而试图从意义阐释角度讨论中国问题的内在逻辑。尽管田野政治学并未明确使用现象学的理论资源,但是,其研究路径却清晰显示了现象学看待世界与展开研究的思维进路。
当然,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当代中国研究的认识论转型并不意味着应当摆脱以定量与证伪为目的的实证主义方法,因为实证主义方法在中国是对概念辨析式研究的扬弃,意味着一种区别于政治论述的、更为专业化研究传统的形成。可以说,实证主义与“理解政治学”共同构成中国政治学的认识论体系。拓宽理论的视野不但能够开发出更细化的研究领域,而且有助于丰满中国政治学研究的理论细节,增加中国政治学的理论厚度。伯恩斯坦认为,西方尤其是美国社会科学经历了从经验的到解释的,乃至批判的方法论变迁,然而他认为“一套恰当的社会政治理论必须是经验的、解释性的以及批判性的”(45)。经验的、解释的、批判的,不仅意味着三种理论形态,更意味着三种提问方式与认识论,至少,我们可以发展中国政治学中的经验性理论、解释性理论、批判性理论以及三者的合体。
“语言—分析”就是这样一种统合性研究。语言或话语是表达的载体,也是解释世界的工具,语言有其意义形成的前史,又是当下经验的意义呈现,“语言—分析”能够显示现象学及诠释论的工作机制。从日常生活(周遭世界)的行动者赋名,到社会科学研究者的三个处境化分析带来的丰富含义乃至理念型所蕴含的客观意义与主观意义的统合,现象学的“语言—分析”显示了打破既有的僵化学科边界或“紧身夹克”的可能。现象学提醒我们,重归研究者的兴趣爱好,质疑常识,改善提问方式,才能生产出更丰富的中国本土化政治学知识体系。
①在“祖赋人权”“家户制”与“关系叠加”三个概念中,最接近现象学“语言—分析”的是“祖赋人权”概念的提出及其理论解释。参见徐勇:《实证思维通道下对“祖赋人权”命题的扩展认识——基于方法论的探讨》,《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9期。在“实证”的符号之下,徐勇所讨论的问题起源、村民回溯而还原“祖先”叙事的研究进路以及对自己研究心路的剖析,很符合舒茨现象学的分析进路。
②“Idealtyp”一词在中文学界的译词并不一致,《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及哲学界大多译为“理念型”,社会科学界常用译词是“理想类型”。本文在舒茨语境中使用“理念型”译法,而在一般社会科学语境中则使用“理想类型”译法。
③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游淙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6页。
④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39页。
⑤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14-15页。
⑥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164页。
⑦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166页。
⑧参见徐勇:《将概念带入学术体系:为“概念孤儿”寻家》,《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2年第4期。
⑨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169-170页。
⑩参见徐勇:《祖赋人权:源于血缘理性的本体建构原则》,《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11)参见伯恩斯坦:《社会政治理论的重构》,黄瑞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年,第183页。
(12)徐勇:《祖赋人权:源于血缘理性的本体建构原则》,《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13)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游淙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阿尔弗雷德·许茨:《社会世界的意义建构》,霍桂桓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
(14)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29页。
(15)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06页。
(16)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37页。
(17)徐勇:《祖赋人权:源于血缘理性的本体建构原则》,《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18)参见徐勇:《田野政治学的核心概念建构:路径、特性与贡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1年第1期。
(19)徐勇:《“关系权”:关系与权力的双重视角——源于实证调查的政治社会学分析》,《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7期。
(20)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91页。
(21)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91页。
(22)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93页。
(23)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96页。
(24)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52页。
(25)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87页。
(26)参见李里峰:《“运动时代”的来临:“五四”与中国政治现代性的生成》,《中共党史研究》2019年第8期。
(27)徐勇:《祖赋人权:源于血缘理性的本体建构原则》,《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28)参见徐勇:《祖赋人权:源于血缘理性的本体建构原则》,《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29)参见徐勇:《中国家户制传统与农村发展道路:以俄国、印度的村社传统为参照》,《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
(30)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00页。
(31)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43页。
(32)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20页。
(33)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20页。
(34)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18-319页。这段话实则是舒茨对韦伯话语的引用,按照张庆熊的分析,舒茨的“理念型”概念不同于韦伯,他不同意韦伯的价值中立观念,理念型不可能是纯粹的,必定总是与一定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相结合。参见张庆熊:《现象学社会研究方法论——以舒茨为中心的探究》,《浙江社会科学》2022年第8期。
(35)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62页。
(36)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262页。
(37)参见徐勇、叶本乾:《关系叠加视角下的家户制政治形态——以传统汉族地区家户社会为基点》,《云南社会科学》2020年第4期。
(38)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16页。
(39)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25页。
(40)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28页。
(41)参见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第329-330页。
(42)伯恩斯坦:《社会政治理论的重构》,第19页。
(43)参见景跃进:《中国政治学的转型:分化与定位》,《政治学研究》2019年第2期。
(44)王向民、陈立业:《“大一统”研究:缘起、演进、挑战与边界》,《社会科学》2023年第7期。
(45)参见伯恩斯坦:《社会政治理论的重构》,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