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恒:“说自己的话”——纪念胡适先生诞辰126周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88 次 更新时间:2017-12-12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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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恒  


李伟先生把对胡适先生的评论:“改变世界必然涉及解释世界,直到胡适生命的尽头,这种看法与信心仍旧没有动摇”作为他所著《胡适:孤立的人最强大》一书的封面,我很同意李先生的看法,而“解释世界”就是“说话”,胡适先生一生都坚持“说自己的话,不说别人的话”,这一点很难有他人做到。在纪念胡适先生诞辰126年的另一篇文章里我提出应该继续“新文化运动”,写完后感到意犹未尽,下面就中小学语文教学谈一下我的思考。


新文化运动最大的意义是对“文化”的解放,使大量中国青少年有了学习文化的机会,在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前,基础文化学习,也就是读书识字都是通过私塾教学形式获得,参与人数少,学习目的也不是十分清晰,一部分学会认识常用字后就辍学了,继续学的多是为科举。新文化运动兴起后,确定了白话文是我们语言文字的发展方向,但当时所面临的问题是“语言文字(古文)”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无法和大批涌入的新文化、新思想对接,急需对“中文”进行补充和整理。于是先哲们从提倡白话文入手,从文学改革入手,在形式上解决了这个“对接”问题,但在内容上并没有认真去思考、去探讨,而是直接引入日文改革的成果,使得现代中文里大量使用的新概念是来自日文,并不是传统文化的延续,造成“白话文”是天生的“夹生饭”。这个缺失直接导致无法清晰地解释世界,使新文化运动很快从对“文化”问题的讨论转变到对社会问题的讨论,最终引发了种种混乱,其表是“革命”、战争、运动,其根源就在于“中文”没有和外来文化很好“对接”,也就是新文化运动没有完整进行下去,而是夭折了,造成的后果至今依然在发酵。纵观世界历史进程,在进入一次次产业革命之前,也就是科学大发展之前,都有所谓的文艺复兴运动,其中最重要就是对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科学化”处理,欧洲最典型是对拉丁文的改革。语言文字发展史是专门的学问,这里不再多言。但中国在走向近现代化的前夕,急需对中文进行规范整理,而新文化运动只是做了一个开始,更多更琐碎的重要环节并没有解决,虽然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学校,但没有科学化的中小学语文教学。


我们每个人都处在实实在在的物质世界里,同时又有极其丰富的“精神世界”,人们利用语言文字将这两个“世界”变成“信息”实现交流,继而组成了人类“社会”。我们说话、写文章无外乎有两个目的,一是记录“现实”;一是记录“精神”。前者是把发生的事情,具体的人和事物转变为“文字(信息)”;后者是把人的想法、思想、情感,也就是人的“精神世界”,转化为“文字(信息)”。在转化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就是我们开设语文课的目的。前一个“转化”是语言文字产生的基础,人学说话就开始学习这个“转化”,如果我们的“话语”只有这一个目的,也谈不上开设语文学科的。问题是后一个“转化”在人类社会中更重要,而且是个复杂的问题。“话语”是由“概念”堆砌起来的“符号串”,任何一个语言概念和它表示的客观现实是两回事,但任何语言概念的出现又都是和现实世界有联系,我们可以把这一特点总结为概念都有其“虚”和“实”两面性,也就是“话语”是同时有记录“实在”和“精神(想法、观点)”的功能。我们举一个简单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个苹果很好吃”和“苹果是好吃的”这两句话,前者就是记录了一件很具体的事,很“实在”,但缺少“交流”的意义,除去当事人不会有他人关注;而后一句话中“苹果”就有点泛指,有点“虚”,但它可以成为一种观点,具有“交流”的意义。语文学习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认清词语概念的“虚”、“实”程度,继而判断出“话语”是记录了实在的事件,还是记录了“精神(思想、观点、情感)”。


所以要做这种判断和“话语”在人类社会中的作用分不开,“语言文字”的作用大致分三个方面,一是将“契约”尽可能用语言文字表示出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人日常生活与社会现实的“运转”;二是通过语言文字的交流,探索大自然的规律,也就是发展科学技术的需要,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三是人是有“精神”的动物,人依靠“精神”出现了语言文字,同时依靠语言文字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文化”就是依赖语言文字存在的现象,解决的是人自身的问题。起到第一、二个作用的“话语”必须是记录真实而实际的世界,所使用的概念“实”要占主要成分,这方面包括日常的人际交流,对实在的物质世界的记录。祈使句,应用文,各类契约,甚至宪法,国际公约,所有自然科学著作必须使用这类话语;而表示情感,表示信仰,以及文学艺术和宗教讲道,这些或者本身就是记录的“精神世界”,或者离不开人的“精神”问题,这时使用概念中有大量“虚”的内容就是很自然的事情,有时对“虚”的追求才是目的,例如好的文学作品是引起思考的,而不是准确记录现实。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关研究人类社会问题的概念中的“虚”、“实”程度都比较高,例如“阶级”这个概念就是一个典型的,似乎说明了社会现实,又无法指出“阶级”在哪里。谈语言文字的本质是冗长乏味的,但我们可以归纳为下面基本两点,一是无论物质世界还是人的精神世界都不可能准确转化为“语言文字”,文字和现实是两回事;二是“话语(句子、文章、书)”都有记录“实(真实的物质世界)”和“虚(情感、想法、思想)”两方面内容。而语文学习就是把握所使用语言概念的“虚”、“实”两性,“实”不能“虚”化,“虚”不能“实”化。经济学家张维迎先生曾经说过:“语言腐败,简单地说,就是冠美德以恶名,或冠恶行以美名”。他所说的语言腐败现象就是靠语言概念的这个特点而出现的。


古代对社会的控制并不主要依靠“话语”,不少直接显示了“弱肉强食”的规律,但随着契约社会的形成,“话语”如何,成了生死攸关的问题,人们的行为要符合“法”的要求。新文化运动所以提倡白话文,是因为文言文对明确表示“虚”、“实”特性是比较差的,比较晦涩难懂,也就是这类“话语”常常是将记录真实的物质世界(表示“实”的内容)和人的想法、“态度”(“虚”的内容)混杂在一起,缺少法治语言的通俗性和准确性,我们建立“契约社会”是不可能依靠文言文。我们说新文化运动没有能进行下去就是指建立的白话文并没有注意克服文言文这一致命缺陷,面对传入的,需要重新解释的诸多概念没有认真去规范,没有编写出具有权威性较完整中小学语文课本,致使我们的世界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没有得到清晰的解释。在基础文化问题上出现混乱,这种局面下何来“契约社会”,只能是延续传统的“胜者为王”。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非科学认识,这就是喜欢“笼统”去谈问题,而不是“分科”去谈,现代教育教学都是分科教学法,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历史、音乐、美术……,而“语文”则是传统教学的遗留。中国古代“语文”和“文化”两个概念是不太区分的,“读书”就是学文化,学文化就是学语文。从经济上看,在生产力比较低下的时代,学文化是个“奢侈品”,与大部分人没有关系。一些殷实人家的子弟读书,如果不是为了仕途,则学文化实际是去学习“文学”,满足填充精神空虚的需求。但在经历工业革命之后,西方科技进入中国后,出现的大量工作机会都与文化有关,人们要和各类“契约”打交道,人们迫切需要受教育,不仅教书成了读书人的普遍职业,也让相当多的人可以通过“上学”来获得谋生手段。也就是说从谋生角度去看,这时的“上学”应该是学科技,重视契约,学习人与人交流(重要是商业活动)所需要的文字基础。除去中低年级需要识字课外,都应分科去学习,但传统文化的惯性因素催生了“语文课”,用语文课保留了“仕途”和文学上的“自我欣赏”两个需要。胡适先生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的八项主张所以指是“文学改良”,是因为“话语”中的“坏毛病”主要会表现在“文学”中,也就是提出了用白话文取代文言文。但没有考虑到随着文化的普及,教育的发展,文学只是教育内容很小一部分,不能沿用通过文学来进行基础语言学习,在新文化运动中被指出的这些“坏毛病”在语文教学中找到“避难所”,得以传承。


人从开始学说话就开始了语文学习,“语文”离不开“生活”,人成长的过程也就是学习“语文”的过程,当人到了“成人”阶段实际也就应该学会了“说话”,而这位“教师”是语言文字产生的“自然法则”。在中小学开设语文课真正的意义在于学习话语转化为文字,使“话语”更加严谨,具有科学性。从学习人类交流的“工具”去看,应该在初中就终止语文学习。所以在高中阶段,甚至到大学都说没有学好语文,则说明我们的“语文”已经“异化”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语文教学是中小学教育的主要内容,从事这方面教学的教师最多,学子们为此耗时、耗精力也最多,语文也是高考最重要的科目。然而社会对语文教育的诟病也最多,社会很多文化素质低的现象也归结为语文教学太差,提出要在大学普遍开设语文课,要加大语文在高考中的权重……这里的问题是语文教学的目的是什么呢?大家一定会说是提高写文章、看文章的能力,但不认真再想想,这“文章”是哪一类的呢?肯定不是科学,也不全是政治,不过是传统文化的延续,从现实来看不过是借“语文”来学习“文学”,如果直接讲是学习文学,把文学列为必考科目,可能吗?学子们会重视吗?


语言文字是人们交流的“工具”,无论古今中外,语文课就是学习识字和文字组合成句子的法则,语文教学应当只是对这种“工具”的学习和熟练的过程,并不是关注这个“工具”去做什么。真正应当成为语文教科书的首先是字典、词典,语法通则,继而是公认的“百科全书”。这样去学习显然枯燥而不符合教育规律,是不现实的。如果我们通过选“范文”来学语文,就要注意我们学习的是范文“如何表达”,而不是学范文“表达了什么”。现在语文课本中选择的范文绝大多数是所谓的“散文”,也就是学习把某种道理用文学的形式表示出来,这种做法彰显了语言的“虚”、“实”属性,而不是重视语言概念的严肃性。前面谈到语言文字对于社会起到的三个功能,而文学只是第三功能中的一部分,同时又是以混淆“虚”、“实”为见长的“话语”,在这方面突出的人不太可能成为好的法律人才和科学家。用这种方法学习语文显然不利于语言在“契约”和“科学”方面的利用,对学子们来讲,如此学语文,很可能得不到正确的思维方式。下面举两个例子来谈一下。


唐朝诗人李白的《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入选小学或初中语文课本不会有异议,也是有点文化的人就熟知的诗词。引入它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记述那里的地理景色吗?肯定不全是,凭这几句话你是不会得出确定的地理印象来;是记述诗人的心情吗?而这又全都是描述自然现象的。所有语文教师都会赞扬这首诗的修辞手法,赞扬情景交融的写作手法,不可否认这是一篇很好的文学作品,但文学作品最主要功能就是满足个人的“精神需求”,它只是语言文字的次要功能,以此作为语文教学显然“大方向”错了。李白写了这首诗,内心一定会满意,抒发了自己的情感,展现了自己驾驭文字的高超能力。看到的文人,有机会来庐山,会背诵此诗来“发狂吟”;没有机会来庐山的,也可以从“文字中”得到精神满足。学子们学习诗词不过是学习玩“文字游戏”,和如何记述真实的地理环境没有太大关系。“三千尺”是很好的修辞手法,而是明显的“反科学”(不认真)做法。学习散文和诗词是学“文学”,而不是学“语文”。


我们再看一篇含有政议内容的散文《阿房宫赋》,这篇古文常常出现在高中语文课本中,很多人都会背诵其中的“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夫!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道出了贪腐导致失去政权的基本道理。作为“美文”,一篇很好的散文,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作为政论文说理的逻辑是不成立的,作者杜牧是唐朝人,文章中对阿房宫的记述完全是个人的想象,把“想象”,也就是“虚”的东西,作为现实社会(也就是“实”)规律的论据,这不是缺少逻辑吗?以文学作品来说明现实,把“想象”转成“现实”是不能准确解释社会现实的,又何谈能清楚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呢?把谈历史和社会问题的“话语”通过文学的手法表现出来是中国文化的传统,这是中文的“长处”,而是认识人类社会的“短处”,也是我们在人文学科方面缺少科学精神的原因。以文艺作品为主要选材的语文教学对我们建设法治国家来讲是最大的,同时又是不容易被发现的障碍。我们政协代表中所以有很大比例的文艺界人士不就是按这种逻辑推选出来的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喊了几百上千年了,阻止过王朝轮回吗?文学艺术在社会中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是解决人本身精神世界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管理众人之事”的能力和义务,语文选用文学性、现实性很强的文章作为范文,无论对语文和政治的“真知识”而言都是一种扭曲,“文学”和“语文”是两类学科,文学教学必须从语文教学中分离出去。


语言文字对人类社会来讲有三个功能,而中小学语文教学主要应该落实在日常交流和运用上,主要是以各种应用文为主。任何“话语”都包括“说”和“听”两方,学习语文一是避免“对方”误解,二是也不误解“对方”。把握这两点去进行语文教学,教材必须把容易写错的“字”、“词”,容易出现的“病句”,容易产生歧义的话语,不容易区别的概念,作为语文教学的主要内容,“范文”不妨选几篇“差文章”来警示学子。作为“工具”的语文学习在人出生不久就已经开始,在初中阶段就可以划上一个“句号”,高考把语文作为首要科目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是围绕如何写文章和看文章来谈语文教学,胡适先生在新文化运动开始提出八项主张完全可以作为语文教学的重要参考。语文列为高考科目,语文的教学大纲都是写明是围绕提高学子们的读和写的能力,但从来也不深究一下,是读和写“什么”的能力呢?人们发明语言文字是为了准确记录我们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而达到这个目的分基础和专业两个阶段,语文只是承担了“读书识字”这一基础部分,下一步是“专业”的任务,这是必须认清的问题。把这个问题笼统去谈,交给“语文”,是反“科学”的!语文教师应该首先站出来,剥离掉不属于语文的知识。要明白很多知识难以掌握的原因主要是“专业”难学、难懂,并不是语文。最典型是数学,听不到有人把数学学不会怪罪于语文差。物理学比较难学,但其中的文字小学三、四年级就认识。其它学科也是这样,例如“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有什么难认的呢?而要解释清楚这个词组能是语文教师的责任吗?教学最重要的原则是教师只能去教自己所熟悉的知识,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而我们的语文教学长期以来恰恰是违背这条基本原则去进行教学,似乎由于语文是一切学科的基础,很多学科的教育也可以通过语文教学来实现。尤其是人文学科方面的内容常常通过语文去讲授,时间长了,教师在不知不觉中传授自己都不懂的东西。语文教学在中小学阶段是耗时最多的,结果也是争论最多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把握好“语文”的本质,承担了太多的“代人受过”。语文教学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更可悲是语文除去“识字”就没有自己的“田”。


胡适先生在新文化运动中讲“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这应该是如何写文章的基本原则,写文章首先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清楚是写给谁看的,对表达的东西要做到清楚明白,对自己的话语要负责任。对别人的话语,从书本看到的语言文字,要通过思考,作为自己的再说出去。“说自己的话”实际就是要坚持“说真话”,避免用各种理由来逃避自己所说“话语”的责任。语文教师有责任在这关系民族素质的问题上做出思考,这也应该是在学习语言文字上的“道德操守”,也是语文教学剥离非语文教学内容的理由。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常将确定文章的“中心思想”作为“看”的主要内容;将“命题作文”作为写文章的训练;具有标准答案试题作为检查评价的标准,这些常用的教学方式无形中诱导学生不说“自己的话”,不是强调对说出的话语要负责任,而是学“代人说话”,重视话语的“轰动”效应。语文教学如果是学习“代言”,则作为交换的是什么呢?不客气说就是出卖自己的思考,自己的灵魂。


百年前胡适先生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的八项主张不是简单对文学改良的议论,而是我们能用语言文字对世界进行解释的基本原则,在今天更值得我们思考,尤其从事语言文字基础教学的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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