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从“语言概念”的角度去看“契约”问题,“契约”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的:“证明出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这篇文中的“契约”含义要宽泛的多,约定、条约、“法”……等等都是,甚至一次有效的“对话”(即信息传递)就是履行了“契约”。“所有制”是社会最重要问题,这里不是谈政治理论,而是从“语言特点”来谈,能引起大家思考,感到“有意思”就是笔者的目的。
自然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类一定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这一点从人和动物有很多相同生理结构就可以说明。人如何摆脱动物界而成为“人”了呢?这可以从现在拍摄的动物界形形色色的现象中找出人类摆脱动物世界的端倪。自然界是物质极丰富,也是环境极恶劣和多变的,动物必须学会“以丰补歉”,大自然也赋予了动物的这种能力,发达的肌肉,厚厚的脂肪沉积,休眠状态……都是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除去这种天然自身身体的适应之外,一些动物也开始试图保留所需“物质”,我们可以看到豹子获取猎物后,一时吃不了就试图拖到树上“藏”起来;北极熊在入冬前把一些猎物藏在冰雪窟里……。这些行为已经开始脱离完全的自然状态,而做出自身的努力,是一种“私藏”物品的萌芽。动物对自身需求物质资源的“占取”通常是无效的,猎豹藏在树上的剩余猎物很快会被“盗取”走,很多动物靠分泌体液来确定自己的领地更是“一厢情愿”。但我们完全可以想到人脱离动物界就是率先从“私藏”能力的提高开始,“私藏”能力的不断提升,使人类一步步摆脱自然束缚,也开始脱离了动物界。类人猿居住宽敞洞穴就是为了“私藏”,而真正使私藏能力产生“质”的飞跃是语言的出现。“私藏”最重要是告诉别人“这是我的”,靠自身体液来区分和用语言来告知产生的效果是有质的区别,也正因为有了“语言”才有了“所有制”,使大量人类需要的资源有必要确定是“谁的”,并把它作为“制度”,也就是形成了“契约”,大家都知道去遵守而不是违反。完全可以讲,“所有制契约”的出现,是人类脱离动物界进入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起始点。
“所有制”是用语言表达和传递的,这个“制度”最基本语言形式是:“这东西(物)是属于谁(主体)的”。它包含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物”;另一个是所属的“主体”。“物”和“主体”都应该是很实在的所谓“物质”,而且“主体”是具体的“人”。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相关“所有制”出现的问题很多,不少是和这两个“概念”产生变化有关,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
先看“主体”的变化。自然界高级动物繁衍不是“单一”的,必须是“阴”、“阳”结合,所以所有制主体就很可能从“个人”成为“家”,“个人”这个概念就比较具体准确是“谁”;而“家”这个概念就比较复杂了,“家”所指的“谁”就有点模糊。这时就需要制定有关“家”也就是“主体”是“谁”的“新契约”。这方面欧洲社会就做得比较好,使“所有制”的“主体”保持准确和稳定。相比中国这个问题就没有好好解决,“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就需要“分”,引起大小不一的“动乱”。所以很多学者认为中国从没有明确的“个人所有制”,也就是从没有过彻底的“私有制”,这些学者的认识是很准确的。“主体”从“个人”演变为“家”,这还容易理解,但当演变为“部落”、“集体”、“王朝”、“国家”……时,“所有制契约”中的“主体”就一步步更加模糊了,作为“契约”的力量也就越来越弱。当提出“社会就是人类的‘大家庭’”,这时“主体”就更模糊而无法确定了。
“人多势众”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而人们建立“所有制”契约就是要抵制“强”的出现,理想的状况是“主体”只是个体的“人”,这样只有个体身体强壮一点,不会有明显的“强者”出现,但这种状况只能是“理想”,现实是每个人必须是“群体”中的一员,于是有了“家”、“家族”、“部落”……乃至到“国家”;相应“主体”就成了“家长”、“族长”,甚至是“皇帝”。我们建立了“所有制契约”就应该陆续建立解释“主权”是“谁”的“契约”,也就是我们要坚持遵守“契约”,就需要让“主体”这个逐渐抽象化、虚化的“概念”使之具体化、实在化。这也是在新情况下遵守“所有制契约”必须有的过程,法学界提出的“法人”概念就是极有意义的,也就是“主体”再复杂,属于“谁”都是指“个人”或“法人”。由于现实的变化,“主体”不再是具体的“(某)人”时,需要做的是如何让“抽象概念”和现实“对接”,而不是直接使用这些概念。“契约”话语中使用抽象概念,会使“契约”效率降低,甚至完全丧失。例如典型的“全民所有”就只能出现在理论上,而不能也不可能出现在现实中。“全民”就是彻底“虚化”了的概念,直接把“全民”作为“所有制契约”中的主体,而没有更多语言的解释配合,结果必定出现“所有制契约”的虚化,属于“全民”和不属于任何人是完全等价的,也是否定了“所有制契约”。这里并不打算探讨什么政治理论,而是说明“契约”由于现实的变化和语言概念自身的缺陷很容易出问题,而要让社会稳定,必须及时修改“契约”,增加“新契约”,更重要是遵守“所有制契约”的基本规则,而不是否定它。下面再从“所有制”中的“物”的变化,来看一下这个问题。
“所有制契约”中的“物”最早肯定是从捕获的猎物开始,随后是指收藏食品,逐渐到房屋、田地……。我们不难看出早期这个“物”很容易和语言概念相对接,是清楚而具体的,但随着人类可控制范围的增大,“物”越来越难以用“语言”来准确“记录”了,例如“房屋”,门前的院子是否包含呢?临近的道路呢?你拥有一片土地,如何转化为“语言”来告诉别人呢? “物”是和大自然具体内容直接相关的,利用科学语言对“物”进行描述是必不可少的。最典型是度量衡标准的确定,最重要是地球经纬度的确定。传统上的“中国”从来没有确定自己的位置,其“理由”是很合乎逻辑的,任何“地名”都是模糊的区域,不可能讲清楚,我如何划界呢?所以是“中”国,就是以我为中心,四下散去,到一定程度就不是了,越靠近“中”越“是”,世界只有“中国”。但人们有了经纬度,从理论上讲任何具体的位置都自动有了“名字(坐标语言)”。现代意义上的“国”是和经纬度的出现直接相关,如此才有了国与国之间的“条约(契约)”。但科学并不能解决所有出现的问题,在社会发展中总会有“新情况”影响“所有制契约”发挥作用。
“所有制”是从具体实在“物”属于“谁”的开始,物品的主人一旦确定,接下来就会出现交换现象,而“交换”现象的普及必然导致“货币”的出现。 “语言文字”、“所有制”、“货币”有一个共同属性,这就是它的“契约”性质,而且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三大“契约”。但货币的出现使得“所有制”中的“物”的内容大大增加,甚至可以说产生“质”的变化,“物”不仅指实实在在的东西,而且包括虚拟的“货币”,甚至是更重要的。“物”从最早的具体消费品(如捕获的猎物)到包括生产用品(如汽车、土地)再到“钱”,使用的概念也有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容易和现实“物”脱离。“交换”现象的普及产生两个后果,一是原本不属于“所有制”中的“物”的东西,如“信用”、“体力”、“智力”,都有了“财富”的属性,而且成了更重要的“财富”;另一变化是所属的“物(货币)”是随时间,随环境变化的,没有了“物质性”,可以无缘无故消失和增加,不再遵守物质不灭定律。这两大变化大大增加了遵守“所有制契约”的难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富(‘物’)”会越来越多,而任何一个有限的“主体(所有者)”,例如“个人”,管控能力和消费需求是有限的,不可能拥有也不需要“巨大物质财富”。例如一个人每年有几百斤粮食就够了,而且粮食保鲜是困难的,拥有大量粮食成了负担。但有了“货币”之后,从理论上讲“主体”可以拥有无限多的“财富”。人们对手里的钞票感兴趣,不是因为这“纸张”好看,而是它的“交换功能”,一旦失去“交换机会”,“货币”不过是堆废纸。所以拥有货币这种财富是不稳定的,是“虚”的,和环境很有关系。有种理论认为社会冲突是“所有制契约”引起的,很少的人占据了巨大的财富这是社会的不公平,是动乱和战争的根源。这个理论描绘了这样的蓝图,地主囤积了大量的粮食,正在腐烂被老鼠啃食,而大量灾民正在饿死。这完全是想象中的天方夜谭。“私有制(所有制)”是避免人们对物质需求而产生冲突设定的“契约”,绝不是引起冲突的原因。一个人拥有大量财富只可能是“钱”(资金),不会是人们急需的“物质”,而“钱”不过是“虚”的。就前面所想的蓝图,当饥荒发生时,对粮食的管控成本会大大增加,理智的地主会择机抛售自己的粮食,怎能坐等民变(也就是“所有制契约”完全失效)发生呢?在正常时期,真正引起社会恐慌的是“货币”的不确定因素,是“货币贬值(通货膨胀)”,而最担心这种状况的是富有者。“人无恒产则无恒心”是睿智的认识。故“贫富差距是导致社会动乱的主因”这种观点值得推敲,很多动乱都和不遵守“所有制契约”相联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在今天“财富”是用“货币”来度量时,在“商品交换”决定人们生存时,人们会发现,每个人拥有的真正“财富”是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从这一点出发,任何一个健全的人不会是个“赤贫”者,如果出现“贫穷”,是“自由交换”环境的缺失,而“所有制契约”维护的正是“自由交换”的社会环境,因为只有在“‘物’是属于‘谁’”的这一前提明确的情况下,才会有“自由交换”。尽管由于语言特点的关系,表达“主体(也就是‘谁’)”和“物(也就是‘财富’)”的“语言概念”会不断出现新情况,但“所有制契约”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契约”,这一点是不可动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