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稼祥:新民权主义改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569 次 更新时间:2016-11-18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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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稼祥 (进入专栏)  



如果把中国改革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市场化,我在80年代称之为新权威主义改革;第二个阶段是民主化,可以称为“新民权主义改革”。新民权主义改革以宪政民主为导向,改革的基础工程,是平衡权力—权利两轨,抑权贵,张民权。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权力——权利平轨,是民主的生命。


一、什么是新民权主义改革


邓小平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就是说,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有了民主,未必是社会主义;没有民主,一定不是社会主义。民主,是验收社会主义是否合格的一票否决性标准。


执政党的创始人们对此曾经有过清醒认识,因此将自己领导的革命称之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意思是先实现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然后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自己也说过,“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兴亡)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遗憾的是,革命是成功了,民主并没有成功。革命后搞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教训是,要“社会主义”,不要民主,结果,“社会主义”成了镶在国家门面上的一颗金牙,虽然闪闪发光,但是假的。


改革的第一阶段,是市场化,创造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第二阶段,是民主化,创造社会主义政治基础。因为是民主化,所以称为“民权主义”;因为是...球化时代的非权贵资本主义的民主,也不是国民党当年的社会状态,所以称为“新民权主义”(请注意,这里对新民权主义的定义,不同于历史上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定义);因为不是暴力或突变革命,所以称为新民权主义改革。


如果用政治民主化作为社会转型指标,前苏联体制国家选择了两条不同的道路。第一条是俄国式道路:突变,具有革命性质的“休克疗法”;第二条是中国式道路,渐进,试验主义的改革。俄国式道路的特点是,经济市场化与政治民主化一步到位,或者说毕其功于一役;中国式道路的特点是,先市场化,后民主化。


二、平权:为民主化铺轨


社会主义的基本教义,是平等,不仅政治要平等,经济也要平等。由于人的能力不同,经济平等如果不是暂时的,就一定是强制的。用所有制(公有)来解决经济平等问题,就是强制的平等,干多干少一个样。这不仅是另一种不公正(平等的不公正),即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剥削,更是社会衰败的推手,因为不能多得,只能追求少干,偷懒竞赛就会成为常态,结果就是大多数社会成员难得温饱。因此,经济平等不能靠所有制来解决,靠税收财政杠杆。


市场化改革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最终为了人的生活幸福和自由平等。不过,非民主条件下的市场化,不可避免地出现“权贵资本主义”现象,这是权力与金钱交易的结果。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发展,民主将没有希望,社会极容易被引爆。第一,既得利益过度膨胀,会排斥任何民主化努力,第二,权力骄横,贿赂公行,官场腐败,导致民怨沸腾,第三,贫富差距过大,公民权利不平等,且得不到保障,对改革的期望会被对革命的渴望所取代。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硬推民主化,出现魏玛共和国的极端右倾民粹主义纳粹运动,或民国时期极端左倾民粹主义革命都是有可能的。


这就如同铁轨与列车:民主化的列车只有在平整的轨道才能运行,如果一轨过高(权贵权力),一轨过低(公民权利),翻车是必然的。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孙中山和避居台湾的国民党政府要“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原因,虽然是“民生主义”的两大政策,却有为民主铺轨的作用。台湾在民主化过程中,阵痛相对少,民进党的极端本土民粹主义难成大气候,应该与权力——权利两轨不太倾斜有很大关系。作为最大权贵的蒋家,并没有给后人留下什么遗产。最了解蒋家的郝伯村接受《环球人物》采访时说,在台湾,蒋介石没有自己的房产,蒋经国没有自己的财产。正因为如此,民主化后,蒋家未被清算;作为前独裁政党的国民党,第一并非全党皆贪,第二因为主动开放党禁,没有用大规模暴力抗拒民主化,不仅幸存下来,还重新得到选民信任,最近两届连续在大选中获胜,成为执政党。


三、压低权力之轨:约束与反腐


新民权主义改革,首先要改变中国大陆当下权力轨过高,权利轨过低的不平衡局面。为此,中共十八后,习李执政团队立即着手约束脱缰野马式的骄横权力。会后一个月,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就做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决议,共八条,称为八项规定,一年来,基本上得到执行,官风大变,群众好评。此后,为更严格约束公务员行为,禁令频发,一共下达了15道禁令,以至于有当官不易可能成为常态的感叹。


此外,过去一年,对百姓深恶痛绝的腐败官员的惩治力度之大,是空前的。从2012年12月,到2013年12月,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就有19个,局以下官员更多。


遏制腐败,可以降温沸腾民心,从而减少民主进程民粹化可能;约束公权,可以侵蚀既得利益,从而减少权贵分子对民主化的抵抗。


四、拉高权利之轨:平等与保障


虽然18届3中全会决定冠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标题,但其核心内容是政治体制改革。首先,为改革设定的“总目标”,落脚点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用一个词来表达,就是“政治”。政治现代化,核心是民主与法治。目标,是民主化列车最终要到的站。铺好轨道,列车才能不成为电影《让子弹飞》里马拉列车。《八项规定》开启的15项禁令意在压低权力之轨,三中全会决定则主要是拉高公民权利之轨,让权利平等,并得到保障: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为了扫除市场准入的特权障碍,实现市场面前人人平等。

——公私财产权均不可侵犯,公私同权;财产权利平等,是人权平等的基础。

——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直到30%,用于改善民生,让“全民财产”普惠全民,减少政府中介。

——允许农村土地流转,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让农民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土地收益,这是城乡平权的一项措施。

——推进金融市场化,把货币主权还给企业和国民,铲平叠加在货币上的特权,所谓权贵资本指的就是类似情况。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废除事实上存在的城乡居民权利不平等待遇。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把平等对话权还给公民。

——废止劳动教养弊政,使公民权利不轻易受到侵犯。

——“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这是地方自治权均等化措施。

——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出版影视门槛,把文化选择权逐步归还文化消费者。

——逐步推行学校自主招生,把教育主导权和选择权归还给高校和考生。

——“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意味着扩大工会活动空间。

——放宽计划生育政策,从娘胎里开始尊重人权。

——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登记管制随之放松,平等结社权保护提上议事日程。

……


做到这些,公民权利之轨会上升,做到第三节的内容,公共权力之轨会下降。两轨接近水平时,民主化的按钮就可以按下去了。


五、“化政”的第二阶段


以政治为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专政”,是低级阶段,第二阶段是“化政”,中级阶段,第三阶段是“宪政”,高级阶段。专政与宪政,都是大家熟悉的政治范畴,本文毋庸赘言。下面略微谈谈“化政”。


“化”字,基本含义是“教化”,或者“训导”,用此意,“化政”,与孙中山所谓的“训政”意思相近,不过,训政把民众纯粹当做客体,是被教化的对象,与当代政治理念,特别是自由主义的理念相悖。


“化”字,也有自然演化、自我生长的含义。老子《道德经》第57章:“我无为,而民自化”;第37章:“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这里的“化政”,就是自由、自治和自然秩序的意思,民众在这里,是主体,而非客体。市场化,就是自化(自我调节)的经济运行机制。


“化”字,还有分化、化解的意思,这讲的不是主体或客体,而是过程。《德道经》第63章:“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就包含“化”的过程:化难为易,化大为小。这是成就大事业,解决大难题的基本方法。


中国从专政到化政,开始于1978年的改革。它又分为两个小阶段,第一阶段是市场化,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权合一的全权政体,化解为经济相对独立运行、政治依然集权的“新权威主义”政治;第二阶段是民主化,通过平权到还权,通过竞争性选举试点,逐步推进民主政治,这个阶段可以称为“新民权主义”,其任务,是完成化政向宪政的过渡。


民主化改革,应当循序渐进,由易到难,自下而上。台湾的民主化经验值得借鉴,即在中央一党执政前提下,逐步放开市县选举。这是一个“化”的过程:化整为零,化难为易,化大为小,化险为夷。具体的步骤是:划区选点,逐级直选,自下而上,由点到面。


历史与世界给了中国最好的时机,习李体制也是近几十年来最好的搭档,他们所领导的团队也相当出色,完成这个过程,华夏民族将重登世界之巅。


本文载《第三轮改革——中国改革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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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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