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2023年2月27日晚,中国共产党党员,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原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改革先锋”奖章获得者、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著名经济学家,杰出的教育家,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光华管理学院创始院长、名誉院长厉以宁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2月27日19点31分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享年92岁。厉以宁先生为我国经济发展与改革贡献了大量重要的思想,他倡导股份制改革,更亲历一线参与推动改革进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历史实践证明了他诸多真知灼见。本文为北大国发院院长、BiMBA商学院院长、南南学院执行院长姚洋教授在厉以宁老师90寿辰之际,应约撰写的一篇文章。谨以此文表达对厉以宁老师的无限思念。
在厉以宁老师对中国经济学发展做出的众多贡献当中,他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提出的非均衡概念处于核心位置。在初版于1990年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这部著作当中,厉老师开创性地把非均衡概念引入对我国转型经济的分析,并形成了关于中国转型经济的新理论和新思想。厉老师敏锐地发现,瓦尔拉斯均衡不是经济运行的常态,非均衡才是常态。在一般的市场经济国家,产生非均衡的原因是市场的不完善,而在中国,还存在另外一个原因,即市场微观主体缺乏利益约束和预算约束。后一个原因成为厉老师关于价格双轨制转型和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造等方面论述的理论基础。厉老师的核心思想是:如果企业不能摆脱行政约束、成为真正的市场微观主体,那么,其它改革,如全面的价格改革终归是要失败的。利用非均衡这个分析框架,厉老师探讨了我国双轨制经济的运行特征,包括商品市场的配额均衡、供求矛盾、政府调节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内容;他还特别注意到经济中存在的滞涨现象,并分析了滞涨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最后,他阐述了从旧经济体制向新经济体制过渡的基本原则。
厉老师的非均衡思想不仅为我们理解中国经济转型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是中国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的一座里程碑。他对中国经济的一些判断,直到今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他所倡导的非均衡分析,在今天仍然应该是研究中国经济的标准范本。本文首先对厉老师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做一个简要的概述,然后讨论厉老师对中国经济学和中国经济转型的贡献。
一、《非均衡的中国经济》概述
厉老师讲课的一个特点是简明扼要、逻辑清晰,容不得学生片刻走神。厉老师演讲更是开宗明义,几乎每次都是以“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开头,然后就“一、二、三、四”几点,直击问题要害。《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也体现了厉老师的这些一贯风格。这部著作的覆盖面博大精深,换了其他人,写出来的可能是500页以上的皇皇巨著,但这部著作只有256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年版)。这得感谢厉老师简洁的语言和直截了当的论述风格。当然,这是一部纯学术著作,读者需要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以及对中国转轨经济的一定了解,才能完全读懂它。本文无法全面复述厉老师在这部著作中所做的所有贡献,只能采撷一二,挑出三个最显著的贡献,略作陈述。
1、解析非均衡的中国经济
在1990年第一版的前言里,厉老师开篇就写道:
如果有人问我:“在你撰写过的若干本关于当前中国经济的著作中,你认为最能反映自己学术观点的是那一本书?”我将这样回答他:“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本《非均衡的中国经济》。”(前言,页1)[1]
由此可见,厉老师对他的非均衡思想是非常重视的。要理解厉老师的非均衡思想,有必要谈一下非均衡概念的由来和厉老师写作《非均衡的中国经济》时的中国经济。
“均衡”是经济学分析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某种稳态;就整个经济而言,稳态就是瓦尔拉斯均衡,即生产和消费达到合意数量、且价格达到稳定的状态;更具体的,就是供给等于需求,且价格反映物品生产的边际成本和物品消费的边际效用。尽管均衡只是一个理想状态,现实经济总是会偏离均衡,或顶多在均衡附近徘徊,然而,宏观层面轻微的偏离并不会影响经济的运行,所以均衡分析在多数情况下是有效的。
凯恩斯开创了非均衡分析的先河,背景是1929年大萧条之后欧美经济出现了大失衡,经济陷入严重的衰退,失业暴增,政府的反周期措施无能为力。凯恩斯把他的非均衡分析建立在市场刚性(不完备性)上面,如工资刚性阻碍劳动力市场的出清,而流动性陷阱阻碍了利率政策发挥作用。二战之后,以需求扩张为特征的凯恩斯经济学受到西方各国的追捧,但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发生严重的滞涨,沉重打击了凯恩斯经济政策,为芝加哥货币主义学派的兴起铺平了道路,让其主张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得到里根和撒切尔夫人的青睐。在学术层面,芝加哥学派为宏观经济学建立了微观基础,并重新引进了均衡分析;尽管非均衡分析(如混沌理论)没有停止,但没有形成对主流均衡分析的挑战(新凯恩斯主义也采纳了均衡分析方法)。
厉老师发表《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的时候(1990年),中国经济正经历长、短期两方面的转型。在长期,中国经济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双轨制是这个过程的特征;在短期,我国经济在1989-1991 年进入调整期,经济增速放缓、但通货膨胀率仍然较高,出现了“滞涨”的苗头。厉老师敏锐地察觉到,当时的中国经济处于凯恩斯意义上的非均衡之中,而原因可以归结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不协调。厉老师把我国的经济体制分成三种类型(或三个阶段),即传统经济体制、双轨制经济体制和新经济体制:
传统经济体制是产品经济体制,这种体制之下所形成的经济秩序是产品经济秩序;双轨制经济体制是新旧经济体制的交叉、并存的过渡状态,这时,产品经济秩序仍然在某种程度上被维持着,而与新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商品经济秩序则尚未完全建立,或者说,只是处于产生的过程中;而通过经济体制改革以后所建立的新经济体制,将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同它相适应的经济秩序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页204)
在传统经济体制里,企业不是市场主体,而是听命于行政命令的政府附庸组织,不以利润为运作目标;在新经济体制里,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商品生产的微观主体。传统经济固然具有非均衡的特征,但是,双轨制经济的非均衡是普遍和自发的,因为此时存在旧体制和新体制的天然冲突。在1990年版的前言里,厉老师区分了两种非均衡:“第一类非均衡指市场不完善条件下的非均衡,第二类非均衡指市场不完善以及企业缺乏利益约束和预算约束条件下的非均衡。”(前言,页3)
第一类非均衡就是凯恩斯所说的非均衡,是由市场的不完备 ——如工资和价格粘性、信息不完善、外部性等——所导致的价格调节无法实现市场出清的状态。第二类非均衡是在此基础上加上了微观主体的非市场缺陷,在这种非均衡状态下,企业无法按照市场价格信号做出适当的调整,因而是比第一类非均衡更差的非均衡。厉老师认为,当时的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之中。“我们应当力求使经济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然后再使第一类非均衡中的非均衡程度逐渐缩小。”(前言,页3)
厉老师对第二类非均衡的论述对于我们理解中国转型经济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即使是在今天也仍然熠熠发光,后文对此还将做进一步的论述。就转型经济而言,第二类非均衡的意义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首先,非均衡为我们理解和分析中国的转型经济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框架。均衡是经济学者研究现实世界常用的分析工具,但是,在非均衡条件下,这个分析工具是不适用的。厉老师提出,以“配额均衡”代替均衡作为分析我国转型经济的基本概念,背后的逻辑是:在第二类非均衡条件下,由于市场的不完善或企业行为的非市场化,价格的调节功能受阻,市场无法出清,从而,政府或市场本身必须用配额的办法让市场强制出清。在配额均衡条件下,我们就不能照搬新古典经济学的模型,而是要构建新的配额模型,这样才能描述转型经济的真实特征,并得到更加接近实际情况的结论。
其次,非均衡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转型经济中政府调节的作用和方式。在瓦尔拉斯均衡条件下,政府的作用仅限于二次分配;在非均衡条件下,政府可以、也需要进入一次分配,通过一些直接或间接手段调节资源的分配,以期消除或缩小非均衡。厉老师花费很大的篇幅讨论政府调节的方式和利弊,并提出了政府调节的逆效应问题。他的论述对于当下的中国经济仍然适用,后文将做进一步的论证。
第三,非均衡分析明确了我国的经济转型路径。如厉老师所指出的,转型的目标是消除微观主体的扭曲,从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并逐步缩小非均衡的程度。厉老师强调,双轨制经济下的摩擦主要不是新旧两种体制的摩擦产生的,而是因为微观主体缺乏活力,因此,经济转轨的首要任务是对微观主体的改造:
应当指出,双轨经济体制下所产生的传统经济体制与新经济体制的摩擦,主要不是反映了两种价格的摩擦或两种市场的摩擦,而是反映了微观经济单位本身活力的缺乏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微观经济单位对两种价格、两种市场的不适应,反映了微观经济单位本身缺乏利益的制约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交易行为的扭曲。…… 因此,对于双轨经济体制下的商品市场中的问题,首要的是把微观经济单位改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让它们适应于两种价格、两种市场的事实,并且通过它们根据自身的利益原则而发挥的自我调节和自我制约作用来缩小商品市场上的供给缺口或需求缺口。(页109)
在上述论述中,转型经济长期存在是厉老师分析的一个前提条件。事实也是如此,直到今天,我国的经济转型仍然没有完成。尽管价格双轨制已经解除了,但新旧体制共存的双轨制仍然存在,厉老师对于微观主体的论述仍然具有指导经济转型的作用。
2、对滞涨的认识
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我国经济就一直受通胀的困扰,1988年的消费者物价水平上升了18%,导致了“抢购潮”。随后,我国经济进入了三年的调整期,经济增长速度大幅度下降,通胀率也下降到5%以下。从这个角度来看,当时我国经济只存在“滞”,不存在“涨”;但是,厉老师认为,非均衡条件下的一些结构性失衡,可以导致“涨”与“滞”同时存在,其主要原因在于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行为之间的不适应:政府为了达到结构调整的目的而实施宏观调控,但却无法控制消费者和企业的行为,就可能形成滞涨。
为治理通货膨胀,政府在调整时期实施了压缩总需求和产业调整政策,一些低效企业被迫关停或转型,这些措施降低了经济增长速度,在短期内也控制了通货膨胀。但是,厉老师认为,通货膨胀在低增长的环境中仍然可能出现,原因在于,居民存款、居民手持现金和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可能造成需求冲击,抬高价格水平。在低增长环境下,居民通常会减缓支出增长速度,但是,如果他们的预期发生变化,他们也会提取银行存款,改变持币待购状态;另一方面,企业可能会把税后利润过多地发放给职工,从而增加居民的购买力。如果经济的供给能力没有问题,消费增长会拉动供给增长,从而避免通胀;但是,我国经济当时仍然处在短缺之中,居民消费的增加会对短缺产品形成压力,导致它们的价格上升。正如厉老师所总结的:
由此可见,在存在结构失衡时,如果政府采取了紧缩需求的措施而又不设法缓解居民储蓄存款和居民手头持有现金对市场的压力,不设法阻止它们对市场可能发生的冲击,那么可能的“滞涨”就会变成实际的“滞涨”。同样的道理,如果政府不在紧缩需求的同时改造企业的运行机制,而仍然使企业缺乏利益的约束,缺乏自我调整税后利润使用方式的机制,以至于企业的行为依旧是短期化的,那么“滞涨”的可能性就会变成“滞涨”的现实性。(页17)
邓小平南巡之后,我国经济进入经济增长率和通胀率双高的“热涨”与增长率和通胀率双低的“冷缩”交替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经济不存在滞涨的可能性。近些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的调整时期,经济增速大幅度下降,但由于居民和企业储蓄的量很大,发生消费冲击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滞涨不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事实上,当前如果发生滞涨,更可能的原因是政府过度的结构调整措施与海量的储蓄的结合。厉老师在论及政府调节的时候,敏锐地指出,政府调节可能存在逆效应,而这正是当前部分政府调节措施(如去杠杆)所发生的事情,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
3. 价格双轨制的转型
众所周知,价格双轨制自1984年在城市实施之后,产生了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倒爷”对于双轨制价格体系的冲击以及由此导致的腐败。在这个背景下,尽快结束双轨制价格成为一部分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共识。然而,随后政府发起的“价格闯关”导致了1988和1989年的高通货膨胀,我国经济不得不进入调整时期。围绕着价格双轨制转型,学术界和政策界发生了一场大讨论。厉老师是这场争论的主要参与者,与“价格闯关”派学者的观点相对立,他认为,完成价格双轨制转型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而不是价格并轨这么简单。
要理解厉老师的观点,首先要理解他对价格双轨制条件下经济运行规律的描述。首先,厉老师判断,由于存在第二类非均衡,双轨制价格体系可能会存在很长时间。“商品供给缺口之所以会旷日持久,物价上涨趋势之所以不易被遏制,不仅取决于市场不完善,而且更重要的是与企业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关。”(页147)那么,在商品供给或需求缺口存在的情况下,经济是如何实现平衡的呢?厉老师为此提出了“配额均衡”这个概念。配额指的是政府的配给。在存在产出缺口的时候,政府可以创造需求配额;在存在需求缺口的时候,政府可以创造产出配额。两者都可以实现配额均衡。这个均衡不是最优的,但足以保障经济处于一个平稳状态,不至于滑向更大的非均衡的混乱状态。在此基础上,厉老师提出了价格双轨制并轨的三个条件:
第一,商品供给缺口是否有所缩小?
第二,企业是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否受利益的约束与预算的约束?
第三,在价格双轨制存在的时期,政府通过各种调节措施,是否有效地实现了事后的均衡,即配额均衡,从而抑制了物价上涨的势头、使物价上涨率有所下降?(页147、148)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一种商品还存在较大的供给缺口,取消双轨制只会导致价格的急剧上涨;如果企业不能对价格做出积极的反应,放开价格就不会刺激供给,从而也会导致价格的上涨;如果政府无法实现配额均衡,则当社会预期发生较大变化并出现囤积或抢购现象的时候,价格也会大幅度上涨。在这种情况下,“价格改革先行”是行不通的。厉老师说:“也许,‘价格改革先行’可以从理论上说得通。如果我国经济处于第一类非均衡状态中,对这一点,我毫不怀疑。我所感到怀疑的是这种‘价格改革先行’方案在第二类非均衡条件下的可操作性。”(页150、151)
换言之,价格双轨制的延续,主要是因为当时我国经济的微观主体,既国企,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放开价格,不会刺激它们增加产量,而是会导致价格的再次上涨。
一般的观点认为,价格双轨制在1994年汇率并轨之后就结束了,因而,厉老师关于双轨制长期性的判断似乎不成立。但是,仔细分析一下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双轨制一直以一种隐蔽性的方式存在着,而且,正如厉老师所指出的,双轨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国企仍然没有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化主体。在当前的中国经济中,金融市场上的价格双轨制是最明显的。国企在金融市场上占据绝对的优势,可以获得廉价且丰富的资金,而民企只能在配给条件下获得昂贵的资金。我国仍然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由此,我们不得不敬佩厉老师近三十年前的远见卓识!
二、非均衡分析对中国经济学的贡献
《非均衡的中国经济》出版以来,得到中国经济学界的广泛认同,并获得国家图书奖。非均衡分析方法是对中国转轨经济学的重大贡献;今天的中国经济仍然处于厉老师所定义的第二类非均衡之中,因此非均衡分析仍然具有适用性。
从产品定价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消费品价格早已完全放开,绝大多数投入品价格也不再受政府的控制,政府定价限定在能源和金融领域。与此同时,劳动力市场走向完善,在国有部门之外,就业和工资都由市场决定,且浮动较为自由。总体而言,我国经济的第一类非均衡的特征大幅度降低。然而,我国仍然没有走出第二类非均衡,原因是国有企业没有成为完全的市场主体,且在资金和市场等领域享受远超民营企业的待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始终没有退出经济领域,而且,通过设立地方融资平台大量举债,地方政府控制了相当可观的金融资源。按照厉老师的设想,我国应该先消除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但现实并没有按照这个设想发展,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然而,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我们也看到了第二类非均衡概念的持久性,让我们不得不再次对厉老师将近三十年前的远见卓识肃然起敬。
在第二类非均衡下,经济研究必须考虑两个非完全市场因素,一个是非市场主体(国企和地方政府),另一个是市场里的配额均衡。这与新古典范式有很大的不同。在新古典范式下,市场主体是自负盈亏和有预算约束的企业或消费者,且没有任何一个主体具有超出市场范围的权力,因此,个体均衡分析(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是适用的。在第二类非均衡条件下,国企和地方政府不能自负盈亏、也没有硬化的预算约束,利润最大化不适用于对它们的分析。如何刻画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市场行为,一直是困扰中国学者的一个难题。有些学者采用产出最大化,有些学者采用就业最大化,但似乎都不能准确地刻画国企和地方政府的市场行为。另外,新凯恩斯主义方法也不适用于刻画国企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因为这种方法仅仅是引入了市场的不完备(如工资粘性),但仍然假设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
新凯恩斯主义方法偏离凯恩斯原意的地方,恰恰是放弃了非均衡分析,代之以市场不完备下的均衡分析。就中国经济而言,一些领域仍然存在新旧体制的交叉,因而不能使用均衡分析,而是要使用厉老师所定义的配额均衡。在当前,金融领域是新旧体制交叉最严重的领域。首先,银行的利率仍然受政府监管部门的限制,银行因此失去了一个给风险正确定价的重要机制;其次,国企和部分大型民企可以享受银行的信誉授信,得到低价的资金,而多数民企没有这样的待遇;第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由于有政府信誉的隐形担保,因而可以从银行或债市获得较为便宜的资金,而且,它们的预算约束很低,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在这种情况下,占市场多数的民企无法融到足够的资金,对于它们来说,资金需求大于资金供给,因而只能受制于配额均衡。
在瓦尔拉斯均衡条件下,市场中有三个内生变量,即供给、需求和价格。由于供给和需求都是价格的函数,通过供给等于价格这个市场出清条件,研究者可以解出价格,从而也解出供给和需求。在配额均衡条件下,市场中多了一个内生变量,即配额,供给等于需求这个市场出清条件不复存在,因而价格也无法解出来。这是我们在研究中国非均衡经济时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一个简单的办法是假设利率是给定的,这样可以直接确定供给、需求以及配额量。但是,现实经济中不仅有正规银行,而且有影子银行等金融中介,因此,这个简单的假设也不适用。
无论采取哪种非均衡假设,我国的宏观经济模型都需要超越新古典框架,在配额均衡的框架下进行重构,这样才能发挥指导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可惜,我们还没有看到很多这样的模型,更谈不上能够获得共识的模型。今天重温厉老师在将近三十年前的著作,我们一方面敬佩厉老师的远见卓识,另一方面也要有紧迫感,把厉老师的思想融入我们的研究中去。
三、非均衡分析对中国经济改革的贡献
厉老师是公认的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做出杰出贡献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许多改革思想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并最终在政府政策中得到反映。本文只讨论源自《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这部著作的两个改革思想,一个是厉老师关于国企改革的主张,另一个是厉老师关于政府调节逆效应的论述。这两个思想对于当今的中国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国企改革
厉老师对中国改革的最重要和最广为人知的贡献是他关于国企股份制改革的思想,为此他获得“厉股份”的称号。厉老师关于国企改革的主张来源于他对我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之中的判断以及他关于转轨路径的分析。尽管两类非均衡都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但是,第一类非均衡可以通过配额分配实现均衡,而第二类非均衡的扭曲更难消除,且可能扩大,
这是因为,企业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他们不能根据自身的经济利益来组合资源和投入资源,于是任何配额原则(包括市场的优先原则和垄断原则,或者政府的平均原则、目标原则、历史原则),在企业缺乏独立经济利益和不能按自己经济利益进行交易活动的场合都会被扭曲,而与它们本来的含义有较大的出入。不完全竞争下的交易未必能实现配额均衡,货源缺口或市场缺口还可能有所加剧。(页98)
厉老师论证,在企业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的时候,合并双轨价格可能造成价格的轮番上涨。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产品价格上涨,产品生产企业就会提高供给,从而抑制产品价格上涨;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原材料生产企业就会提高原材料供给,从而缓解原材料价格上涨。但是,在第二类非均衡条件下,企业缺乏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在产品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时候未必增加供给,如果需求价格弹性较低,则物价会再次上涨。这样,经济转型的路径就一目了然,即应该先把企业转化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从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然后再逐步降低第一类非均衡中的非均衡程度。
厉老师对第二类非均衡的分析至今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经济和改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经过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国企改革,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营企业和国企一起发展壮大,成为我国经济的中坚力量之一。然而,国企的改革仍然没有完成,国企还没有成为真正的自负盈亏、具有硬预算约束的市场主体,而且国企仍然在资金和市场等方面享受超国民待遇。目前对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厉老师的股份制改革思想,但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不能停留在股权多元化上,而是要把国企改造成厉老师所说的自负盈亏、具有硬预算约束的市场主体。
2. 政府调节的逆效应
在《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这部著作中,厉老师花费了大量篇幅讨论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他首先肯定了非均衡条件下政府调节的必要性,并且指出,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不应是并列的,而应该同时覆盖全社会,“共同作用于现实经济”。(页83)
在非均衡条件下,政府调节的目标是减少市场中的扭曲,但是,厉老师特别强调,政府调节可能会产生逆效应,即放大、而不是缩小经济中的扭曲。在第六章,他具体分析了非均衡条件下出现商品供给或需求短缺时政府调节可能产生的逆效应。尽管这些分析是以双轨制经济为背景的,但它们的结论也可以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来参考,其中一些真知灼见对今天仍然具有相当的指导意义。
比如,当谈到政府用提高利率的办法抑制需求的时候,厉老师认为:“至少就投资的角度来看,效果是不好的。原因在于:企业缺乏应有的运行机制,再加上资金供给是有限的,所以企业不一定会因利息率的上升而减少对投资的需求。”(页135)
在这种情况下,甚至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即在需求被抑制的情况下,高额的利率把供给也抑制了,这与政府希望弥补供给缺口的愿望相左。我国经济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货币的传导机制不畅,导致货币在金融体系内的堆积。厉老师的分析早已告诉我们,其原因是微观主体缺乏自负盈亏的动力。今天,国企仍然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而地方政府又加入大规模举债的行列,两者对资金的成本都极其不敏感,政府如果想通过提高利率的办法抑制投资的扩张就变得非常艰难。
厉老师对政府调节的逆效应的讨论主要集中于政府的宏观调控领域,但是,他所展现的思想可以推广到其它形式的政府调节,包括政府的市场规制和产业政策。在规制领域,政府近年来花大气推行金融领域的去杠杆和风险防范,其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度的把握方面却出现了很多问题,导致民企成为去杠杆最大的受害者。尽管中央反复强调要增加民企融资,降低民企融资成本,但现实情况是,去杠杆导致民企融资数量下降,融资成本上升。
这完全符合厉老师所定义的政府调节的逆效应,究其原因,是因为没有对我国经济的高杠杆进行细致的分析,也没有对市场进行压力测试,从而没有把握好去杠杆和防风险的度。在产业政策领域,政府的许多补贴政策都事与愿违,造成资源的浪费。新能源汽车补贴就是一个例子:补贴不仅造成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严重过剩,而且催生了大量的骗补案件。按照厉老师的思想,我们要讨论的不是要不要政府调节的问题,而是如何实施政府调节的问题,其中的一个关键是把政府调节可能产生的逆效应纳入决策考量。
厉老师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为我们理解中国经济和经济转型提供了一个宏大而详尽的框架,其内容非一篇回顾文章所能容纳。本文管中窥豹,对这部著作做了简要的介绍,并着重讨论了非均衡思想对中国经济学和中国改革的贡献。厉老师治学严谨,以学术的视角观察中国经济,以学术研究为基础提出自己的改革方案。他的学术研究不逐名、不逐利,只为学术的进步和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他是几代中国经济学者的楷模。
注释:
[1] 本文对《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的所有引用均来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