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勤国,1957年生,浙江绍兴人,法学博士、教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2005)、博士生导师(1997)、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2002)。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1978),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1982),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2001)、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2002),历任讲师(1986)、副教授(1990)、教授(1993)。第二届国家级教学名师(2006)、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05)。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香港神冠控股(hk0829)独立董事。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求是、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近30篇为新华文摘、人大资料复印中心等转载或摘录。出版《物权二元结构论——中国物权制度的理论重构》(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第3版)、《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版)等专著和教材、编著、调查12部。先后获全国优秀法律图书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主讲教育部公开视频精品课程《生活中的物权》。先后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全国优秀教师(1998)、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3)、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2008)、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2008)、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2009)。

孟勤国

孟勤国,1957年生,浙江绍兴人,法学博士、教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2005)、博士生导师(1997)、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2002)。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1978),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1982),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2001)、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2002),历任讲师(1986)、副教授(1990)、教授(1993)。第二届国家级教学名师(2006)、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05)。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香港神冠控股(hk0829)独立董事。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求是、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近30篇为新华文摘、人大资料复印中心等转载或摘录。出版《物权二元结构论——中国物权制度的理论重构》(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第3版)、《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版)等专著和教材、编著、调查12部。先后获全国优秀法律图书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主讲教育部公开视频精品课程《生活中的物权》。先后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全国优秀教师(1998)、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3)、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2008)、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2008)、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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