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私有化的呼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前达到了最高的分贝,许多学者在官方媒体上呼吁和预测中国改变现行的土地制度。虽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重申了中国坚持集体所有、承包经营的土地基本制度,但多年的呼声已经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俨然成为社会的主流舆论之一。由于众多的学术精英赞成或认同土地私有化,而且土地私有化还被打扮成深化农村改革的代表,形成了谁反对土地私有化谁就是反对改革的气氛,土地私有化因而颇有人多势众、理直气壮之势,以至于中央负责农村工作的领导同志在2007年1月30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只能委婉地说:“讲到实行土地私有化,我想在中国目前还看不到这个前景”[2]。
参与土地私有化的争论的学者主要来自于经济学和社会学[3],也有一些法学学者[4]。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基础,如果土地私有化成为现实,中国现行的法律尤其是民法必须推倒重来。从这个意义上,法学尤其是民法学不能不关注土地私有化的争论并作出独立的判断。当有人提出土地私有是民法的基础时,实质上已经挑起了民法的根本问题的争论。中国土地私有化是针对中国三农问题甚至是中国社会的所有矛盾提出的,本应是一个严谨的研究结论,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中国土地私有化,只是一种狂热的政治情绪,根本不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极其有害。
一、土地私有化论者从未对现行土地制度作过理性的研究
主张土地私有化者甚众,其中,陈志武和盛大林,一个是耶鲁大学的教授,一个是新浪专栏作者,很有公众影响力,应该也很有学问。他们的文章应该代表了土地私有化的水平,不是最高也应是接近最高。因此,不妨细读这两位的文章。陈志武在2005年10月财经杂志上《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结果不会比现在更糟》是这样论证的: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是乡村社会的官权过剩,民间权力衰落,导致这种局面又是由于两方面原因: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所有财产(包括土地)公有。因此,只能通过土地私有化“还产与民”,进而“还权与民”[5]。盛大林在2006年9月20日新浪财经专栏上的《农村土地到底该不该私有化》提出了土地私有化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等六点理由。这两篇文章观点不可谓不鲜明,理由不可谓不多,尤其是扯上中国农村的一些消极现象,十分煽情。问题是,命题的证明不是煽情就能完成的。
陈志武、盛大林看来非常憎恶现行土地制度。好恶是一种个人感情,可以不需要事实与理由,从尊重个人权利的角度,不能要求他们提供现行土地制度是万恶之源的证据。但是,他们是以科学研究的面目出现的,就必须提供他们对现行土地制度研究的过程和资料,以证明他们对现行土地制度的批判是理性和公允的。然而,他们并没有对现行土地制度的历史、现状作过完整的描述,也没对现行土地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作过实证调查和统计,更没有对现行土地制度的利弊得失作过具体深入的分析和解释。不仅这两篇文章没有,所有能检索到的力主土地私有化的文章也没有。
陈志武的文章用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标题《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结果不会比现在更糟》,告诉人们中国现行土地制度已经糟糕到极点,可是,文章既没有糟糕的描述也没有糟糕的量度,这是典型的中国式诽谤。[6]当陈志武断言财产(包括土地)公有是中国农村根本问题的两大决定性原因时,人们没有看到任何的数据或实例,包括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是官权过剩,民间权力衰落,也只是一个没有任何论据支撑的命题。为了掩饰论据的缺乏,陈志武以老家在湖南农村,哥哥弟弟仍在务农[7]证明自己言之不虚,而稍有逻辑常识的人都能看出,这不是一个对观点有证明力的论据,因为陈志武的哥哥弟弟只是务农,什么都没说。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在湖南农村长大的海外精英居然不清楚中国农村的财产公有其实是指土地公有,并不是全部财产的公有。当盛大林断言许多打工农民认为责任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是限制农民个人自由的枷锁”时,人们同样没有看到任何的数据或实例,至于将农民很难真正脱离农村归咎于责任田,只能让人惊叹其天才的想象力[8]。基本可以肯定,这位敢于写土地专栏文章的国内精英没有到过农村,因为其讲述了村集体组织必须匀出一份土地给出生的孩子这样一个天方夜谭[9]。同样,已故的杨小凯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为土地私有化奔走呼号,他论述土地私有与宪政共和、农业现代化、公平与效益、按劳分配关系,就是不论述中国现行土地制度本身[10]。
对现行土地制度不作科学研究甚至不知道普通中国人都知道的农村情况,就凭着浮光掠影的印象全面否定现行土地制度,这是政客的行径而不是学者对真理和正义的探索。土地私有化涉及的不是医疗、教育改革那样的问题,十年前的医疗、教育改革在百姓身上留下了很深的创伤,但这种创伤可以随着改革的改革慢慢平复,而土地私有化动的是九亿农民的饭碗,是十三亿中国人安居乐业的根基,绝不能试错。一旦错了就是覆水难收,中华民族可能要付出混乱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灾难性代价作为纠错的成本。回首中国辛亥革命后二十多年军阀混战的苦难历史,应该知道,让旧官僚充当革命的首脑是代价何等之大的革命方案。因此,要想在中国推行土地私有化,应当首先证明现行土地制度具有无可救治的缺陷或者虽可救治但成本过大不如改为土地私有。同时,还应当证明土地私有是唯一的能解决现行土地制度存在问题的最合适的替代方案[11]。证明得如何是水平问题,最差的证明仍不失为探索;证不证明是态度问题,是探索和攻击的分界线。因此,在土地私有化论者没有开始上述证明之前,中国土地私有化只能是一个居心叵测、蛊惑人心的政治口号,与科学和真理没有任何关系。
二、所谓中国土地私有化的好处全部来自于想象和虚构
宣讲土地私有化的好处几乎是所有土地私有化文章的中心任务,他们不论证土地私有化有无可能产生他们说的那些好处,也不论证这些好处的实现是否需要相应的条件和过程,他们就像搞传销的喋喋不休传销发财那样反复宣讲土地私有化可以带来的好处,只要是中国农村存在的问题,不论是政治民主方面还是经济民生方面,甚至是自然环境方面,土地私有化都可以迎刃而解。陈志武宣称土地私有化能使农民富有[12]、发挥农民自然责任感[13]、消除官员腐败[14]。盛大林宣称土地私有化不仅保护农民利益[15],而且避免土壤板结[16],抑制人口增长[17]等等。杨小凯画的饼比陈志武、盛大林更大,不仅卖地使农民成为有钱人[18],而且减少社会纠纷,安定社会,稳定地方财政[19],一派吹牛不上税的架式。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有很多一直困扰以后还会困扰的社会问题和自然问题,尤其是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发展的瓶颈。土地私有化论者知道中国的政府和百姓为啥着急,渴望什么,就专拣着这些事儿挂上土地私有化吸引眼球。是的,如果土地私有化一定能解决这些问题,还有什么理由不搞土地私有化?正如传销如果一定能让人住进别墅坐上宝马,还有什么理由不加入传销队伍?
可惜的是,这些好处都是信口胡吹而来的。以土地私有化让农民富裕――这是土地私有化最蛊惑人心的好处为例,他们是这样说的:土地私有了,农民就可以将自己的土地卖掉,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进城创业和定居[20]。这些很激动人心,九亿农民谁不赶紧卖掉土地进城谁就是傻子。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发疯,我们一定会发生疑问:什么叫可观的收入?中国农民人均只有2亩土地,这两亩土地能卖出进城创业和定居的第一桶金吗?城市的商品房一平米数千元,城市的吃穿住行没有不花钱的,城市的学校、医院是认人民币的,2亩土地换来的金[21]也就是支持农民到城市创流浪之业、定乞丐之居,土地卖给房地产商是另一种算法[22],但中国能有多少土地可以转为建设用地的?18亿亩土地是中国人吃饱饭的底线,而中国现有的土地不过18.3亿亩,任何一个需要吃饭的中国人,都不妨算一算有机会将土地卖给房地产商的农民占九亿农民的多少分之几?如果这也算是解决农民贫困之道,彩票应该是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第一手段。卖地是他们为农民开出的唯一的致富之道,但他们从来不计算卖地的收益和农民的生存成本,他们多是经济学家,据说杨小凯在数理经济上的成就很受西方人的青睐,怎么就在这个问题上马虎了数字的概念呢?又如农业集约经营、规模经营——这也是土地私有化蛊惑人心的主要好处,他们是这样说的:土地私有化了,有能力种地的人就可以买很多的地,搞现代化大农场,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就像美国那样。这很诱人,但仔细一想,美国的国土面积和中国差不多,但人口不到中国的四分之一,而且,美国有耕地29.6亿亩,一半以上在平原,占世界耕地的13%,农村人口只有600万,美国的耕地数量、质量和农村劳动力人均占有量远非中国能比,中国能学得来美国的农业生产模式吗?要知道答案,不妨读一下李昌平提供的数据[23]。另外,还有什么消除腐败、避免土壤板结之类的好处,东拉西扯,没有一个与土地私有化有内在逻辑联系,都是一些能蒙就蒙的脑筋急转弯似的东西。
他们经常拿普适性为自己壮胆……陈志武以一个反问句完成土地私有具有普适性的证明[24],盛大林则以土地公有的国家农业都落后证明了土地私有的普适性[25]。他们似乎忘了中国有过几千年的私有制历史。在几千年中,中国的农民并没有陈志武憧憬的更富有,也没有陈志武崇拜的自然责任感,而且陈志武似乎没听说誉满全球的明清腐败,也没读过《国富论》——亚当•斯密在清朝的盛世年间看到了当时世界上最贫困之一的中国[26]。他们似乎也忘了当今世界上很多土地私有的国家的农业相当落后,农民相当贫困[27]。但我们没忘,所以我们知道土地私有不一定能使农业发达,农民富裕,知道土地私有其实与一个国家的发达没什么必然的联系。以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证明西方国家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是当今中国犬儒学者的学术范式[28]。然而,这里有一个逻辑上的疑问: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真的是得益于土地私有?为什么不是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或者殖民战争的掠夺?中国的农业是比较落后,但只要不带偏见,都能注意到中国正是在公有制条件下通过改革开放结束了普遍的贫穷,接近人类四分之一的人们在土地公有制上的成功实践,怎么就不如总和不过十亿人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私有制实践?
迷信可以产生幻觉,这也许正是土地私有化论者想象出那么多中国土地私有化好处的原因。我们无法了解他们为何如此迷信土地私有化,只有杨小凯似乎透露了一点秘密,那就是他读了一本有关英国历史的书[29],他在这本书中印证了自己早年浮在脑海中关于私有财产权是宪政共和基础的印象,从而找到了开启西方式民主的钥匙。看来,是杨小凯对中国能否实行西方式民主的浓厚兴趣促使他无条件地迷信上了土地私有化。在社会科学中,无数的学者申明自己的观点不受政治的影响,但事实上,我们很少能见到真正超越意识形态的研究。相反,我们随时随处都能见到政治偏好强烈的论述。中国土地私有化与其说是学术,不如说是谋术。不能不佩服的是,知道了点英国的东西就敢給中国开解决农村问题的药方,就像读了点兵书就敢统领四十万赵兵出征的赵括,不愧为文人胆大。
三、中国土地私有化是一个对中华民族极不负责的闹剧
从杨小凯1995年公开兜售土地私有化开始,土地私有化已经喧哗了十多年,奇怪的是,土地私有化至今没有如何实行土地私有化的执行方案。土地私有化论者无一不是精英,不存在因为低能而拿不出一个执行方案的问题;土地私有化什么样的大话都说了,也不存在因为谦虚谨慎而暂时不决定执行方案的问题。唯一的原因只能是:任何土地私有化的执行方案都没法见人,没有执行方案,凭借着精英光环和巧言令色,土地私有化颇有一些迷惑人的姿色,一旦端出执行方案,土地私有化就会露出让善良人们恐惧的青面獠牙。因为,任何土地私有化方案,都回避不了以下几个可以将中国土地私有化本质一览无遗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怎么实行土地私有?中国土地基本上都已承包到各家各户,土地私有化是以承包现状确认土地所有权还是重新分配?无论采取何种方案,都将引起农民之间的利益争斗。中国的第一轮承包发生于1980年前后,是以每户的人口多少按集体人均标准承包的,人口多的户承包的土地比人口少的户要多。第二轮承包发生于1995年前后,基本上是维持第一轮承包的状态,至今如此。但30年间农户的人口是在变化的,因而出现了人口多的户所承包土地少于人口少的户的现象。 对第二轮承包时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人口多承包地少的农户相当不满,而人口少承包地多的农户则非常拥护[30]。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条件下,农户的不满是能克制的,因为以后还有调整承包地的可能。如果按承包现状进行土地私有化,这部分农户必然产生不可抑制的愤怒,因为以后不再有调整土地的机会。如果是重新分配土地。人口少承包地多的农户同样产生不可抑制的愤怒,因为物权法刚刚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的财产。不仅如此,有些村还留有一些未承包的土地,这些地私有化給谁?土地是中国农民的命根子,瓜分土地上的利益冲突是不可能调和的,是不可能有九亿农民都高高兴兴坐在圆桌边签字的土地分配方案的。中国历史上每一次土地的再分配都伴随着血腥的暴力和王朝的更替。现在搞土地私有化也不会例外。土地只要一开始私有化,整个中国农村就会变成一个混乱不堪的决斗场。那时,各种有权有钱有势的利益群体可以呼风唤雨、兴风作浪[31],而大多数农民终将成为刀俎之鱼肉。
其次是怎么节制土地兼并?土地私有化——土地自由买卖——土地规模经营,是土地私有化论者绘出的所谓农业现代化的路线图。土地自由买卖看上去是一个愿买愿卖、公平交易的过程,但实际上,卖地大多是因为农民生计所迫,处于绝对的劣势,往往是”自愿”低价交易[32]。由此,以市场名义大规模低价兼并土地的圈地运动不可避免。土地兼并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社会动乱的词根,历代王朝只有宋朝不抑制土地兼并,因为土地兼并造就大量的社会破坏力很强的流民。而学者研究指出,宋朝这个当年GDP占世界50%的经济强国最终就毁在放任土地兼并[33]。中国能够承受无节制的土地兼并吗?李昌平非常简洁地描绘了一副触目惊心的画面[34],而三十亩的地主并不大,远远达不到土地私有化论者希望的土地集中规模。不节制土地兼并,中国社会的崩溃指日可待,这是历史和现实的结论。在现行土地制度下,任何土地的流转都是有期限的,土地承包期满,土地恢复到流转前的状态,农民不会失去土地[35]。因此,土地集体所有本身就是一个节制土地兼并的调控机制[36],而且是一个以私权(所有权)为基础和动力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调控机制。 土地私有化一旦毁掉了这个调控机制。中国再无节制土地兼并的可能。封建王朝可以超经济的政治权力打击地主豪强的土地兼并,我们现在是共和国,不能对私有财产恣意妄为。在市场的名义下。我们能找出什么理由对已经私有的土地的买卖横加干涉?最后只能对土地兼并放任自流。这种结果当然符合土地私有化的预期和目的,却是中国民族的一场浩劫。
再次是怎么对待失地农民?通过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一方面集中土地搞所谓的农业现代化,同时让失地农民进城加速所谓的城市化。土地私有化论者制定这样的战略方针时,从来不考虑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显得非常冷血。失地农民进城后能找到维持生存所必须的工作吗?这个朴素的问题背后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相互关系问题。在土地私有化论者看来,越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城市化的进程就越快。这是当年英国圈地运动的逻辑——这个运动不管失地农民死活因而被誉为羊吃人。事实上,农村劳动力转移虽然在一定意义上促进城市化,但城市化的规模和水平是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原因,只有城市化达到了足够容纳相应农村劳动力并且能够提供更高的生活水平时,相应的农村劳动力才能自愿而且有尊严的转移到城市之中,从而又促使城市化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如果城市不能提供就业岗位,农村劳动力是无法转移到城市中来的,2008年,中国就有数百万农民工失去工作不得不返回乡村。进城或者不回乡当然可以,但这不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而只是扩大城市的无业游民人群。以制造大量的失地农民的方式推进所谓的城市化是极不人道的,正如温铁军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看到的那样,所谓的城市化其实就是城市贫民窟化[37]。 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民无法在城市立足可以回乡种地,求得温饱,土地起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的作用。土地私有化下,农民卖地进城,再无退路,只能在城市贫民窟中挣扎。杨小凯说失地农民可以买保险[38],盛大林说农民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39],可钱从何来?一个多数劳动力失业的国家能有这样的财力吗?这不是幼稚,而是欺骗。
最后是怎么维持社会稳定?稳定才能建设,建设才能发展,发展才能富裕,中国改革开放前100多年动乱的历史和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经济成就证明了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土地所有权不仅仅是一个财产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中国2亿多农户生活在380万个自然村,60万个行政村,这些村社是千百年来一个或数个祖先繁衍的后代共同生活形成的区域共同体,其基础和纽带就是特定区域的土地[40]。了解中国农村的都知道,即便在解放前,土地通常也是不卖給外村人的,地主和佃农通常都是本村的人。土地集体所有比解放前的土地制度的优越之处在于防止了土地为本村的少数地主所有,而在不让土地流入外村人手中这一点上,中国农民的观念和习惯没有改变[41]。将土地集体所有定性为公有并給予各种解释是学者和政府的事情,在农民的眼中,老祖宗留下的土地是村里所有的人都有份的[42]。土地集体所有并不是外来或人为的制度,而是从中国的村社内部生长起来的。村社是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细胞,土地集体所有保持了村社的稳定,中国的农民不管走到哪儿,走多久,都可以回到村社,从而避免四处流浪。中国已经转移的一亿多农村劳动力是一个巨大的人口流,如此巨大的人口流没有造成社会的动荡,即便是春运期间也没有出现失控的情况,首先是因为中国农民的流向是有目的地的。当土地可以自由地、普遍地卖给陌生的外村人时,向外流动的卖地农民不再有非回来不可的动力,新来的地主和雇工无须体会村社固有的气息。土地对村社的凝聚力将随之减弱直至消失。因此 土地私有化要摧毁的不仅仅是土地集体所有,同时也摧毁村社区域共同体。村社区域共同体聚集着中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其稳定性基本上反映着中国社会的稳定性,人为瓦解村社区域共同体是彻底改变几亿农民的生存环境,在没有谁包括土地私有化论者拿出善后措施的条件下。摧毁中国社会的基本细胞的后果一定是灾难性的。土地私有化论者可以不在意中国是否稳定,但绝大多数中国人必须要求中国稳定,因为一旦中国陷入动乱,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无法买张出国的机票一走了之。
尽管中国土地私有化甚嚣尘上,但中国众多的有识之士仍坚定地反对中国土地私有化,其中有严谨剖析中国土地私有化谬误的学者,更有大量激情痛斥中国土地私有化祸国殃民的网友。温铁军呼吁农村政策的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因为他看到了土地私有化将使资本以市场名义残酷地圈走农民的土地,看到了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搞土地私有化带来的农村凋敝、暴力冲突和城市贫民窟化,看到了中国现实的农村没有任何土地私有化的社会基础和自然基础[43]。李昌平揭示土地私有是知识分子有意编的故事,因为他知道中国农民大多数没有土地私有化的愿望,他知道中国是不可以无条件搞规模经营的,他知道土地私有化将形成数量极其庞大的无地游民。温铁军号称温三农,长期奔走在乡间小路,地头田间。李昌平曾在乡镇工作了17年,2000年向总理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他们了解中国的农村,所以他们能够用事实说话,用数字说话,能一针见血的揭露土地私有化的本质和祸害。
难能可贵的是:当中国土地私有化打着改革开放的旗号到处呐喊时,中国政府保持了清醒的头脑,看穿了中国土地私有化的真正用心和危害,坚定维护了现行土地制度。现行土地制度问题确实很多,确实需要改革,但改革应当具有完善的目的性,不计后果或者暗渡陈仓的摧毁不是改革。因此,中国土地私有化是伪改革。不管土地私有化论者如何丑化现行的土地制度,有一个事实不可否定: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巨大成就,特别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居然破天荒地过上了小康生活,都是在现行土地制度[44]的基础上实现的。对中国土地私有化,不管是现在和今后,中国人民有权利大声责问:你们凭什么要求废除已经证明对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有效的土地制度而另搞土地私有?你们凭什么肯定土地私有是一个比现行土地制度更优而且优到非取而代之不可?你们凭什么认为土地私有是人类不可违背的选择尤其是中国九亿农民的心声?
[1]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2]陈锡文:中国不会实行土地私有化。http://www.chinareform.org.cn/cirdbbs/dispbbs.asp?boardid=11&id=118582
[3]主张土地私有化的有:杨小凯(2001)、陈志武(2005)、文贯中(2006)、李再杨(1999)、蔡继明(2005)等,认为解决农村问题的核心在于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产权制度的确立,是建立市场经济和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主张维持并完善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王小映(1999)、党国英(2002,2003)、张红宇(2004)、马晓河(2003)、赵峰(2003)、李竹转(2003)、李昌平(2008)、韩俊(2003)等。参见蔡继明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论纲》。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40313
[4] 北大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说“民法上的基础就是私有制,尤其是农村的土地问题,下一步一定要推动私有化,土地真正的私有,而不是集体制度的方式,否则农民最受损害。”,转引自云淡水暖:《把主张土地私有化的学者官员与小岗村农民强制置换身份》。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0807/44648.html
[5]“而土地又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就只能求着官权,就不会有‘还权于民’。有了‘还产于民’才会有‘还权于民’。”见陈志武:《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结果不会比现在更糟》。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95459
[6] 在中国,以人品不好、能力太差这样的抽象评介贬低他人远比具体的指责有效。笔者注。
[7]“我自己家还在湖南农村,有哥哥弟弟在那里务农”。见陈志武:《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结果不会比现在更糟》。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95459
[8] “对于很多打工农民来说,这份‘责任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看似一份财富,却有无法变现,实际上成了城乡之间一道无形的壁垒,也成了限制农民个人自由的枷锁。‘责任田’还像是贴在农民身上的一张标签,使他们在‘身份’上与城里人迥然有别”。见盛大林:《农村土地到底该不该私有化》。http://tieba.baidu.com/f?kz=153210055
[9]“为什么城市居民宁愿少生而农民却愿意多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城里人多生孩子所产生的负担都要自己来扛,而农民多生孩子却可以把一部分负担转嫁给集体及同村村民。因为孩子出生后,村集体组织就必须匀出一份土地给他。所以,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在客观上助长了‘超生’”。见盛大林:《农村土地到底该不该私有化》。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zlhd/20060920/09262930881.shtml
[10] “最近听到俄国新总统布丁推动土地私有化的消息,忍不住将自己近两年关于土地私有制的读书心得记下来, 提供给中国的学者和学生,让大家了解认识到目前中国反对土地私有制的观念的错误。第一点是土地私有制与宪政共和的关系,第二点是土地私有制对农业现代化的意义,第三点是土地私有制与公平效益兼 顾之间的关系,第四点是土地私有制与按劳分配之间的关系”。见杨小凯:《土地私有制与宪政共和的关系》。http://tieba.baidu.com/f?kz=2619886
[11] 事实上,还有人主张土地国有代替现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参见蔡继明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论纲》。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40313。将农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在法理上缺乏正当性,公平性,这种主张是在挑起农民与政府的对立,非常危险。笔者注。
[12]“如果土地私有,在转让过程中拥有地权的农民至少还有点发言权,是交易的主体方,在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少。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收益是,农民会更富有了;其制度成本是,那些掌权者少了捞钱、捞权的基础”。见陈志武:《 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结果不会比现在更糟》。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95459
[13]“土地产权分回到家庭个人,这才可彻底发挥出农民最自然的责任感。也可以让农民自愿、自发地形成以家族、宗族为基础的经济自助体,也可让他们自发‘计划生育’等等。如果没有土地产权私有,这些自发的行为都很难。相反地,以生育为例,现在的制度反倒变相鼓励多生。我所了解的农民,谁都比官僚们更负责任、更为自己的后代着想”。见陈志武 :《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结果不会比现在更糟》。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95459
[14]“在腐败盛行的社会里,规避腐败的首要方法是把腐败所能碰到的资源减到最小。换句话说,如果一个社会腐败盛行,同时你又把所有的资源和土地交给他们控制,那么没办法在世界上找到比这更糟糕的组合了”。见陈志武 :《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结果不会比现在更糟》。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95459
[15]“目前中国农民与城镇职工年人均收入的比例是1:3.1;实际上,这个比例可能达到1:6。悬殊的收入差距是横亘在城乡之间的一道鸿沟……如何才能缩小这种巨大的差距?把土地分给农民可能就是一条捷径”。见盛大林:《农村土地到底该不该私有化》。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zlhd/20060920/09262930881.shtml
[16] “在欧美国家,化肥已经不再使用,因为长期大量地使用化肥,会导致土壤的板结,严重破坏土地的墒情。但在中国,化肥却还在大行其道。并不是农民都不懂这个道理,主要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现在承包的土地并不属于自己,保护它只能是‘替他人做嫁衣’。此外,由于我国的土地产权长期模糊不清,还造成大片国土沙漠化、水土流失加剧、森林覆盖率下降、生态环境恶化。近年来,土地撂荒的现象也越来越多。这种在外国专家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情况之所以发生,主要就是因为一些农民既不想种地又难以处置它。‘有恒产者有恒心’。如果土地实行了私有,那么农民就会更加珍惜土地,就会加大对土地的投入,从而提高农业的生产力”。见盛大林:《农村土地到底该不该私有化》。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zlhd/20060920/09262930881.shtml
[17]盛大林:《农村土地到底该不该私有化》。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zlhd/20060920/09262930881.shtml
[18]“如果土地所有权完全私有化了,农民将成为自由民,若农民要弃农进城,或从事它业,他可以卖掉土地,不但有一笔收入,而且有一笔资本,因此他进城时是有钱人,而不是盲流。特别是,可自由买卖的土地比不可自由买卖的同样土地市价高得多,土地私有化只会使现在相对贫穷的农民变得更富,君不见,台湾的很多农民比城里人富,就是因为他们有大块土地完全的所有权”。见杨小凯:《中国土地所有权私有化的意义》。http://www.china-review.com/bao.asp?id=18428
[19] “土地所有权私有化不但对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而且对减少社会纠纷,安定社会,稳定地方财政有重大意义。土地所有权私有化后,土地市价上升,土地交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加,也使地方财政,地方基础设施,地价之间的反馈制度化,使地方政府官员的收入和士气提高,效率上升。我们都知道,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财政很依赖土地税和房地产交易税,而这又是以土地私有权和土地自由市场为基础”。见杨小凯:《中国土地所有权私有化的意义》。http://www.china-review.com/bao.asp?id=18428
[20]参见盛大林:《农村土地到底该不该私有化》。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zlhd/20060920/09262930881.shtml
[21]“在农村调查时特别关注了土地的买卖价格。在东北人少地多、亩均负担在50元,亩均年收入200——300元的地方,农民认为一亩土地卖4000元比较合理。在中原农民负担较重、亩均年收入100元以内的地方,农民认为一亩土地卖2000——3000元合理”。见李昌平:《慎言农村土地私有化》,《读书》2003年第6期。
[22] 几乎所有的中国土地私有化论者都偷换了土地的概念,土地私有化针对的是农用土地,但土地私有化论者在讲述土地自由买卖可以导致地价上涨时都以建设用地作为例子。他们似乎不知道即便西方发达国家也不允许私有的农用土地随便转为建设用地,而农用土地的价格始终受制于土地产出能力,农用土地流通提高土地价格的幅度有限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实践中所谓土地流通土地价格上涨的实例无一不是在农地上盖房。笔者注。
[23]“中国现在每年新增1100万人,保持8%的经济增长,每年只能从农村转移800万人进城就业生活。40年后,中国农村的人口依然还有8亿多,人均耕地还达不到现在的水平,所以小农经济是中国农业经济的长期现实的选择。在未来40年,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基数始终保持4亿以上,而实际只需要1.2亿劳动力,因此,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的替代并不一定能降低成本、增加土地产出。相反,据我调查研究的结果表明:种地500亩的家庭农场比种地5亩的农户的单位面积产出要低15%。精耕细作是中国农业的优势,这个还不能丢”。见李昌平:《慎言农村土地私有化》,《读书》2003年第6期。
[24]“看今天成功的国家里,有哪个是以公有制成功的呢?答案不言自明”。见陈志武:《 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结果不会比现在更糟》。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95459
[25]“从世界范围看,没有一个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国家是实行土地公有的;而土地没有私有化的国家,比如中国、朝鲜等,农业都相当落后”。见盛大林:《农村土地到底该不该私有化》。http://tieba.baidu.com/f?kz=153210055
[26] (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65页。
[27]“印度与中国同属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不过其耕地占比和人均土地都多于中国,农业自然条件优于中国。土地私有化和市场化的自由流转,在给印度带来维持地主和种植园主土地所有制条件下三分之一农民无地问题的同时,出现的主要是农村游击队和城市贫民窟”。见温铁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与土地私有化的理论逻辑》。http://www.studa.net/nongcun/081223/13525293.html
[28] 比如,经常有人说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使得西方经济发达,正如土地私有使得西方经济发达一样。笔者注。
[29] “我以前看的历史书给我一个印象宪政和共和制度先于普选制的产生而私有财产权似乎是宪政的基础。最近我从Pipe的新书‘财产与自由’(Proplity and Freedom(1999))找到了这段历史的文献记录。按照他记载的英国历史,土地私有制是英国宪政,代议制的基础。由于土地私有权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国王必须求财产所有人交税。由于私人财产所有者财政上独立于国王,反而是国王有求于百姓,所以收税一直是个头痛的事。早期英国王室卖王室土地得到相当财政收入,后来主要靠税收。为了解决税收的困难国王开始召集国会。英国国王是非专制君主,因此让国会自订税率,并形成宪制承诺,‘不经国会同意,不能加税’”。见杨小凯:《土地私有制与宪政共和的关系》。http://tieba.baidu.com/f?kz=2619886
[30] 参见孟勤国等著:《广西三村调查报告》,载《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
[31] “希望全社会对底层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尖锐矛盾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理性的选择中国社会变革的方向。可惜,鼓吹土地尽快私有化的人似乎越来越多了。如果国家允许农村土地私有化,很多干部会在一夜之间成为大地主,很多农民很快会成为无地游民,我们为什么要把中国农村社会拖回到上个世纪的30年代呢?”见李昌平:《慎言农村土地私有化》,《读书》2003年第6期。
[32] “在农地负担重、农业收入低、绝大多数农民穷的情况下允许土地买卖,在很多地方,一户农民的土地所能卖到的钱可能不够一个孩子上大学的学费、一个难产产妇在地市一级医院住院的费用。当一个贫困的农民面对孩子要上大学、病号要住院时,除了“自愿”低价出卖土地外,他还有别的自由选择吗?”见李昌平:《慎言农村土地私有化》,《读书》2003年第6期。
[33]王中宇:《脆弱的繁华》 载《科学时报》2005年2月16日第4版
[34] “在上个世纪30年代失去土地的农民只有3亿多,现在,如果允许出现30亩的地主,也就是一户兼并三户的土地,将有6亿多农民成为无地游民。一个国家有世界1/9人口的无地游民,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啊!”见李昌平:《慎言农村土地私有化》,《读书》2003年第6期。
[35] 中国现有四千万失地农民,都是因为征地造成的。笔者注。
[36]“中国现在13亿人口,2020年以后达到15——16亿,无论搬来的是什么主义、什么制度,能稳得住吗?那可是天大的本事!西方在工业化早期就经过殖民化把过剩贫困人口转移出去了,中国今天还有这种可能吗?只能十几亿人在这么点资源的地方共生!如果是在所谓制度优越的欧洲,十几亿人早就打翻天了。中国至今还没有打翻天,最大的一个稳定器就是农民平均占有的土地制度”。见温铁军专访:《农村政策的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专访温铁军》http://hi.baidu.com/solozhou/blog/item/9ad6534f92326232aec3ab1e.html
[37]“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大都是用大型贫民窟来实现的,那只不过是一种“空间平移、集中贫困”——农村分散的贫困人口转移到城市,变成相对集中的贫民窟人口。比如印度,无地农民缺乏生存条件,农村贫困人口高达36%,他们部分地流动到城市的贫民窟,仍然缺乏生存条件。这就叫城市化?印度农村的土地是私有的,城市的土地也是私有的,大量失地农民涌入城市求生计,进入私人所有地就是侵犯私有财产,是要被捕的,所以他们只好居住在公路、铁路、河道两侧的公有土地上”。见温铁军:《农村政策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http://myy.cass.cn/file/2008111732012.html
[38]“目前保险市场不发达正是因为保险业不准私人经营。若废止保险业不准私人经营的法令, 土地私有化并不会增加很多风险”。见杨小凯:《中国土地所有权私有化的意义》。http://www.china-review.com/bao.asp?id=18428
[39]“为什么不让农民也享受社会保障呢?农民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本来就不公平,然后又因此不把土地的所有权交给农民,这不是双重的不公平吗?见”盛大林:《农村土地到底该不该私有化》。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zlhd/20060920/09262930881.shtml
[40]“中国的现实是,仍然有大约8亿农民生活在分散的农村。无论这个国家的大城市怎么变,乡土中国的村社还是村社,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传承的小农村社制度作为农村的一般经济基础,至今基本没变,还是2亿多小农户生活在380万个自然村,行政性地集中为60万个行政村”。见温铁军专访:《农村政策的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专访温铁军》。http://hi.baidu.com/solozhou/blog/item/9ad6534f92326232aec3ab1e.html
[41]参见孟勤国等著:《广西三村调查报告》,载《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
[42]参见孟勤国等著:《广西三村调查报告》,载《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
[43]“中国的现实是,平原面积只占国土面积的1/8,而水、土、光、热这四种适宜农业的资源比较匹配的平原面积只占国土面积的不到10%。沙漠、山区和高原肯定不是企业家办工厂的首选地,所以工业必然集中在平原和沿海,因此城市也必然集中在平原和沿海,这样,农业、工业、城市和人口都主要集中在平原和沿海。因此,中国的区域差别拉大,本来应该是中国经济地理条件制约的结果,而并非完全是人为的结果或者制度之祸”。见温铁军:《农村政策的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http://myy.cass.cn/file/2008111732012.html
[44] 关于集体所有、承包经营的现行土地制度的功能与价值,可参见孟勤国等著:《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
原载《北方法学》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