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大学的历任校长中,蒋梦麟是在职时间较长的一个。关于他的贡献,傅斯年曾有这样的评论:蒋梦麟的人格魅力不如蔡元培,学问比不上胡适之,但办事也比蔡先生和胡先生高明。对此,蒋先生是认可的。为了不至于引起误会,他还补充了一句玩笑话:“所以他们两位是北大的功臣,我们两个人不过是北大的功狗。”
据《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记载,北伐战争之后,北京大学被贬为北平大学的一部分,并沦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为了帮助蒋梦麟重返北大,胡适与傅斯年等人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为北大筹集100万元,再加上北大的100万,用于聘请第一流教授和研究人才。蒋梦麟上任后,有一件事最能反映他的办事作风。当时,他曾对胡适等三位院长说:“辞退旧人,我去做;选聘新人,你们去做。”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傅斯年的评价是十分中肯的。
辞退旧人是得罪人的事情。蒋之所以勇于承担此事,除了职责之外,还与他的人格追求有关。在新近出版的《学林散叶》中,录有蒋的一件铁事,也可以看出他的处世原则和办事作风。书中说,“抗战中蒋梦麟当北大校长,曾说自己平生做事全凭三子:‘以孔子作人,以老子处世,以鬼子办事’。所谓鬼子者,洋鬼子也。指以科学精神办事。”难怪胡适要说,蒋是一个“有魄力、有担当”的校长。
最近,傅斯年怒斥孔祥熙、宋子文贪赃枉法的事被人们重新提起,并广为传诵。相比之下,蒋梦麟虽然没有“傅大炮”那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是对于这类问题并没有等闲视之。比如他在《西潮》一书中曾旧时代的陋规制度作了剖析。他指出,“凡是亲见清室覆亡的人都知道:清政府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政制度的腐败。公务人员的薪水只是点缀品,实际上全靠陋规来维持。”
所谓“陋规”,据《辞源》解释,指的是“历来相沿的不良成例,特指贿赂需索”。这种现象,以时下的学术语言分析,叫作“设租”、“寻租”;拿时髦词儿形容,称之为“灰色收入”;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权钱交易。前不久,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一个县委组织部长的灰色收人。从这种“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现代版中,观众目睹了贿赂需索已经发展到何等程度:当地人不论是否有求于他,都要想方设法给他送三五千甚至上万元。一个连七品芝麻官也够不上的科级干部都如此嚣张,再往上看那还了得。这与《现代汉语词典》“制度”条下的第一个义项,即”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极为吻合。“陋规”的形成,已经非常可悲,把它奉为一种“制度”,则更为可怕。
书中还说,清朝末年,官员们把贿赂需索视为当然,就连被誉为“中兴名臣”的曾国藩,也要为陋规制度进行辩护。陋规制度的存在,对于俸禄微薄的官员们来说,当然是有利可图,但是对社会来说却危害极大。它不仅腐蚀了官员的公德心,毒化了社会风气,还会导致一个政权的灭亡。前几年,有人曾对拿破仑的那句名言——中国将要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津津乐道。但是蒋梦麟告诉我们,拿破仑的这句话是指着其厨子说的,那后半句是:“不过这位中国朋友很爱钱的,你们给他五百法郎吧!”所以我怀疑,“伟大”云云不过是拿破仑的反语,它应该让我们感到汗颜无地。
蒋梦麟认为,破除陈规陋俗,需要以“良好的制度来接替腐败的制度”。在这方面,除了外国人管理的银行、邮政、海关、盐务、铁路等部门之外,由中国学者自己建立起来的现代大学制度,可以说是一种成功的典范——它不仅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学术立场,“也是经费从无私弊的又一实例”。这让我想起一件正好相反的事。这些年,人们对科研经费极度紧张已经是习以为常了,但我们这里却有新了改变。条件是:只要能与上面分管此事的某处长拉上关系,他大笔一挥,至少能给你批个两三万。甚至是不是研究人员也无所谓。需要指出的是,为了收取比例很小的管理费,有关单位也签字盖章,大开绿灯。生活在这样一种环境中,还谈得上什么学术立场?还奢谈什么实事求是?
话说回来,当年陋规制度的废除,既维护了公平和正义,也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而现代制度的建立,则使我们的大学在抗日战争那最艰苦的岁月里,继武含章,弦歌不绝,仅仅在理科方面,就培养出杨振宁、李政道、王浩等一大批优秀人才。费正清在其对华回忆录中说,他于1942年来到昆明后,看到西南联大教授们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贫困的生活状况,曾经为之震惊,并感到毛骨悚然。与此同时,他也亲眼看到蒋梦麟、梅贻琦这两位“以其苦行僧形象著称的”大学校长,正在依靠典当衣物和书籍度日。在这种情况下,当年的教授为什么能够安心于学术事业,并保持了很高的学术水平,也就不难理解了。
蒋梦麟对北大功不可殁,难道这不是一位值得纪念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