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已经写了十几篇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文章。昨天有位张老师给我留言说:“智老,关注很久。知识青年是受到了伤害,可农民呢?他们就没有为社会做贡献吗?你们回城了,好歹还有份工作,旱涝保收,可和你们一起战天斗地的农民兄弟又有什么?”我回复说:“这与户口制度有关,由此而来的问题太多了,真是一言难尽!”
张老师的话,让我想起了同事老马的报怨。上大学之前,老马属于回乡青年。上了大学以后,他的同学有的来自农村,有的来自城市。来自城市的同学有已经参加工作的,也有没有参加工作的。已经参加工作的可以带工资上学,这就在同学之间造成很大的差别。
这还不算,大学毕业以后,那些已经参加工作的同学无论是返回原单位还是重新分配,都可以连续计算工龄,所以在随后的“调整工资”中就占了绝对优势,所以老马对此多有报怨。
老马的报怨与当年的户籍制度有关。
中央党校王海光教授在一篇文章中说:我们现行的户籍制度是50年代在国家工业化进程曲折发展的情况下逐步建立和形成的。这一制度的功能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它是根据中国工业化赶超战略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行政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在社会生活领域的一个核心制度,起着让农村支撑城市、农业为工业化提供积累的功能;
(二)它的建立深刻地反映了工业化进程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深层次矛盾,是在短缺经济情况下的制度安排。它在户籍人口管理职能上附加了许多利益分配的功能,其结果是又固化和加重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三)它用行政手段把全体公民划分为城市人和农村人两个不平等的,城镇居民享有福利待遇和劳动就业机会,而农民则被束缚在土地上,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身份等级制度。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过程被人为割离,城市功能萎缩,不断向农村、向土地转移人口压力。
在此分析的基础上,他认为现行的户籍制度虽然在历史上曾支持了中国工业化的最初起步,但付出的社会成本极大,既显失公平,也损失了效益。它虽然抑制了城市的人口膨胀,同时也窒息了社会发展的活力,使人口流动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违背了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它虽然使我们这个“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小农经济国家,通过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短期推动了国家工业化的这个特殊历史进程,但同时也迟滞了城市化的进程,使城市功能全面萎缩,并在精神层面形成了社会的“城市户籍崇拜”心理,乃至造成人口素质劣化,农业劳动率低下,农村人口贫困化,城乡差别拉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由此可见,无论知青还是农民,都是户籍制度这根藤条上的两颗苦瓜。
前年我写过一篇关于户籍制度的文章,去年曾在公号中推出,如今略作修改,粘贴在下面,供大家参考:
《居住证暂行条例》就要实行了。它让我想起城市户口在个人生活中的无比重要性。
我是1946年生人,大概是受兄长的影响吧,我从小就梦想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于是在1958年小学毕业以后,我考取了远在城外的山西师院附中(后改为山西大学附中),目的是为了住校。
那年暑假收到录取通知书以后,我独自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仔细阅读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我发现两个可怕的事实:第一,从此我的户籍便从父母的户口本上注销了,这让我有一种恐怖的感觉;第二,本市的迁移手续必须在三天内办完,否则这张迁移证就会作废。当时我想,如果一不小心把迁移证丢失,或者超过了办手续的期限,那我岂不是成了一个没有户口的“黑人”?总而言之,这次经历让年仅12岁的我第一次知道这世上还有户口制度!
为了写这篇文章,我查了一下户口制度的来龙去脉。
第一个户口管理制度,是公安部在1951年7月颁布的《城市户口暂行条例》。该条例第一条中明确指出,颁布这样一个文件,一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二是为了“保障人民之安全及居住迁徙自由”。如今有研究者认为,由于该条例对居民的自由迁徙尚未做出明确限制,所以它是1949年以来最宽松的户口制度。
1953年4月,当时的政务院下发了《关于劝阻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并第一次提出了“盲流”的概念。该文件指出:农民纷纷进入城市以后,不仅造成了失业人口的增加,还使春耕生产大受影响,所以各级政府应该进行“劝阻”。言外之意,就是要把他们捆绑在农村,不要进城添乱。
1955年6月又颁布了《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前者对农民转变成市民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就有力地阻止了人口的自由迁徙;后者使粮票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且在随后的30年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定量供应制度很快就延伸到食用油、肉类、布匹和其他日常用品方面,从而开启了一个“票证时代”。当时我还不到10岁,印象中母亲与邻居们曾经偷偷议论这事,她们的神情向我传达了一种不祥之兆。
1957年年底又颁布了《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就“盲流”问题公开表态。此外,该指示还把“劝阻”升级为“制止”,可见最高当局对这个问题重视到什么程度。
紧接着,全国人大于1958年1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一次把城乡居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从此城乡户口的二元结构正式形成。
我第一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时候,这个条例已经颁布,但由于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省会城市,所以对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还没有任何认识和体会。
到了1960年,我的表哥齐云征(小名老虎)因中考落选,不得不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农村。这位表哥从小在城里长大,但由于他的父亲齐宪孔在1950年被镇压,寡母(也就是我的三姨)心灰意冷,便嫁给上兰村一个赶大车的农民牛天云。这样一来,他就无法在城市里落户,只好把户口迁到继父那里。到了农村之后,由于他无法适应那样的生活环境,再加上与继父没有搞好关系,所以命运很惨。他不仅终生未娶,还在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1964年夏天,我因为“家庭出身”问题被剥夺了上大学的机会。为了证明自己是“可以改造好的子女”,我主动“响应党的号召”下乡插队。居委会的大妈们知道我要下乡,便多次登门大献殷勤,这让我们家很不习惯。后来才知道,当时的居委会在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方面是有指标的。她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每迁走一个人的户口,就会减少一份压力,完成一份任务。
根据当时的政策,知识青年下乡要带240元安置费(省会城市的标准),其中120元属于专款专用的盖房费,120元属于当年的生活费(包括添置农具、灶具和每月的零用钱等项目)。但是下乡以后,由于管理不善,这些钱不是被个人贪污,就是被生产队挪用。
下乡以后,当地老百姓一直把我们称为“下放学生”或“下放青年”。一开始我还以为这仅仅是“知识青年”的一种误读,后来才发现他们是把我们与“下放干部”相提并论。
所谓“下放干部”,是毛泽东在1957年2月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来的,其目的是为了精简机构,压缩城市人口。会议结束不久,反右运动便正式开始,于是许多右派就以“下放干部”的名义被发配到农村。后来我才知道,许多农民虽然不晓得什么是右派,但是他们却知道要把“下放干部”与“四类分子”(地、富、反、坏)一样对待。
这让我感到无比委屈:当初牺牲城市户口的动机本来是想“当革命接班人”,没想到如今却成了劳动改造的对象!于是我在梦想破灭之后,产生了偷渡出境的念头。只是因为害怕连累父母和兄弟姐妹,才没有走那一步。
直到将近8年以后(相当于一个抗战),我才乘着城里缺乏小学教师的机会离开了农村。那天上午,当我在清徐县公安局再次拿到返回太原的户口迁移证以后,仿佛是获得了新生……
退休以后,为了让漂在帝都的儿子少吃点地沟油和垃圾食品,我们老两口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来到京城。如今一转眼已经快十年了,但我还是一个老“北漂”,老“盲流”!我想,假如当年我不顾一切偷渡成功,八年以后也能拿到缘卡,甚至成为当地的公民了。遗憾的是,人生没有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