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励生:为什么不是学术问题,而是所谓政治问题?

——由卢雪松事件看到的和想到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48 次 更新时间:2008-08-1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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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励生 (进入专栏)  

在网上了解到已经在全国沸沸扬扬颇长时间的南都喻华峰案件,温家宝总理在喻华峰家属的信访(申诉)材料上批示给最高人民法院审处。其中传出的信号非常明确,便是应该以法办事,总理不予干涉。但总理既然批示了,本来也便有了以法办事的督促之意。

我们暂且不去议论喻华峰案件真相如何。但所有种种,让我们十分清楚宪政转型的无比艰难。因为我们的政党毕竟也刚刚开始由革命党往执政党转型,无产阶级专政的理念在大陆奉行了半个多世纪,转型的难度和艰巨可想而知。

特别可敬的是现在有了一大拨人文知识分子,如艾晓明、崔卫平、张鸣、徐友渔、笑蜀、傅国涌等,一大拨政法系知识分子贺卫方、萧翰、滕彪、范亚峰,更有许志永、陈永苗、王怡、高智晟、张星水等,特别理性地参与在我们社会的全面转型中的宪政转型这个重中之重的艰难进程之中。尤其是后者,有的甚至参与到在专职律师中已然出现的公益律师群体中去,无偿为弱势群体展开司法救济,提供法律援助,其精神着实可歌可泣!前不久,腾彪、范亚峰、许志永、高智晟、张星水等法学学者和律师共同为“蔡卓华案件”辩护,其进程如何不得而知。现在,从网上看到张星水、范亚峰和滕彪先生,再度站出来,准备为吉林艺术学院的卢雪松女士提供法律援助。我为卢雪松女士感到特别庆幸,有那么多人文学者和清明的网友们为她的不幸遭遇进行理性的分析和辩护,并在道义上做出了坚定的声援,现在又有政法系知识分子群体介入具体行动,“选择站立的灵魂”不再孤独,我们的弱势群体的权利有可能得到保障。那么,我们的一个健康、理性的社会,也便孕育在这种可能的希望之中了。

关于卢雪松事件,方方面面的讨论都已经相当深入了。真相究竟如何,我想也会尽快大白的。只是有个重要关节让人不解,就像“蔡卓华案件”究竟是个政治案件还是个经济案件一样,卢雪松事件为什么不是个学术问题,校方为什么要把它变成个政治问题?

假如说“蔡卓华案件”涉及基督教信仰或者干脆跟邪教有关,那自然是个政治案件,但根据网上了解的情况,似乎又是把它当作了经济案件来审理,而“政法系”群体也是按是否经营非法出版物来辩护的。让人看不懂的是,程序本身就存在有诸多暧昧不清的地方。假如这样似是而非地做案件审理,真不知该如何保证程序公正?卢雪松事件当然没那么严重,但是也正像笑蜀先生已指出的那样,程序显得神秘。为什么神秘?便是企图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把一个透明的学术事件变成一个暧昧的政治事件。莫非而今卢女士的遭遇跟当年的林昭有着某种相似之处?上纲上线,引蛇出洞,一网打尽等等,我们记忆犹新,历历在目。而今这样的事情居然可以继续发生在高校么?我们整天在提倡创建如何如何一流的大学,没有起码的学术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制度保障,基本创造力的缺失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那么又该如何一流,又在哪里一流?大学如果始终坚持党化教育而并非专家治校,科学的进步与发展就差不多是一厢情愿了。

就像“蔡卓华案件”如果是个政治案件,在我们这个至今仍然泛政治化的特殊语境里面,就基本无法辩护也辩护不了一样,如果故意制造卢雪松女士的政治问题,显然也有故意把水搅浑的嫌疑。我们不相信,在经过了那么可怕的反右运动、文化大革命运动之后,至今仍然还有人愿意把整人甚至制造冤假错案作为自己的爱好?假如我们不愿意把人家校方想象的那么阴暗的话,那么,还是让程序透明吧。

我们都清楚,程序公正的问题仍然是我们当下社会生活中的头等重要的问题,也恰是困扰着我们社会转型的方方面面的正本清源的问题。当下知识分子们的所有努力,显然都跟这个正本清源有关。说白了,我们社会传统遗留的恶习和现时代的权力寻租,都跟这种不透明有关,跟暗箱操作有关。如果不透明,永远也就不可能公正,我们就只能眼看着我们的社会继续腐败下去,再也难以有回天之力。

也便是由于此,上述两大拨知识分子们所作出的坚定努力,显得特别难能可贵。

假如卢雪松女士遭遇的仍然是本土颇有传统和市场的无物之阵,那也只有坚决要求程序透明。该是什么样的问题就该用相应合适的方法相应合适的渠道解决,也即合理合法地解决。绝不能在这样暧昧不清的程序下寻求所谓解决,否则受伤害的仍将是个体的正当权益。

此前徐友渔教授已经建议应根据《教师法》对卢雪松事件进行裁决,法学家贺卫方先生在《请吉林艺术学院不要再制造一个“有害的先例”》一文中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10条、第50条等规定,对于卢雪松事件的正当解决均是可以依凭的充分法律依据。

如果卢雪松的个体正当权益仍然得不到保障,恐怕只有寻找司法救济,也便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政法系群体中的张星水、滕彪、范亚峰三位贤人志士,更进一步向卢女士伸出了法律援助之手。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也如贺卫方教授所言:“21世纪了,‘依法治国’也已经成为我们的宪法准则,我们有充分的法律和道义上的理由,要求吉林艺术学院不要再制造一个‘有害的先例’。”

我们有理由期待,还给公众一个卢雪松事件的真相,还给卢雪松一个阳光的环境,还给卢雪松一个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只有程序的透明和公正,才可能让我们真正免于恐惧,还我们以真正的自由。同时我相信,有着如此众多的勇于精神担当的人文知识分子的呐喊和参与,又有着如此见义勇为的政法系知识分子们的理性推导和具体实践,我们的现代社会的全面理性健康地转型,就会变得不像看上去的那么难。

那么,让我们从实实在在的一点点事情做起吧,就像我上述所尊敬的那些人那样。

200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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