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谁非之长平专栏)
吉林艺术学院教师卢雪松,在网上公开了她写给该校书记的一封信,受到一些学者的关注与声援。
根据信中的内容,她因为“在课堂上及课后与同学探讨《寻找林昭的灵魂》等历史文化问题,被学生中的积极分子告发,故而被学校停课了”。卢老师对此处罚表示不服,多次写信给该校书记,但一直没有回音,所以实践了自己在信中声明的“公诸社会舆论的权利”。
首先站出来发表声援的是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艾教授激情洋溢地赞扬了卢雪松保卫灵魂自由的健康积极的姿态,呼唤独立思考和理性治校。也许是出于对告密者的愤怒,艾教授在这篇声援文章中花了多半的篇幅痛斥那位学生积极分子。
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张鸣以“告密者与告密奖励者”为题撰写短文,对卢雪松公开信作出回应,该文分析了古今中外的告密现象,对告密文化提出警醒。
同时,卢雪松本人在一篇网文中也进一步地揭发,在校园里,告密是少数学生挣薪水的特殊职业。有一些网民则展开了校园告密文化的讨论。
研究特殊环境中的告密文化,的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但是,我认为,在卢雪松被停课这件事情中,把重点放在告密者以及行为上,偏离了方向,而且混淆了是非。这件事情的关键并不在告密,而在卢老师该不该因为她的课堂及课后讨论题材而被停课。
“告密”本身是一个不清晰的概念。大体讲来,是指知情者向有关部门或者人士告发当事人的秘密言论或者行为。撇开其中的褒贬色彩不论,它和“检举”、“揭发”、“秘密消息源”等词义相近,其实是提供情况、发布消息的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中,告密者或者揭发者通常认为该言行应该让权力部门或者社会公众知晓,但是出于胆怯(比如对当事人权势的惧怕)或者其他利益考虑,不愿意公开身份。这类行为中,除了卑鄙地出卖师友,还有告发贪官污吏、向媒体提供线索(如水门事件中的“深喉”)等。
教师对学生,客观上也存在着一种权势压力,这是不争的事实。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必须勇敢地面对一切压力。因此,学生的告密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可以得到理解的。
艾教授们痛斥告密行为时,有一个假设的基本前提,是告密的学生丧失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或者是去恶向善的道德意识——事实多半也是如此,但也不能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如果有学生出于激赏卢老师的教学内容,而让学校当局知道了真相呢?这样的“告密行为”是否应该受到痛斥呢?
接下来的问题是,学校当局该不该知道真相?该不该了解其所聘的教师的教学方向和内容?
艾教授们对告密行为的痛斥,总是让我疑惑:卢老师的教学行为,竟然是师生们应该共同守护的秘密?瞒住校方偷偷进行才是正常的状态?
正如崔卫平教授所说,“在课堂上放映或讨论这部影片是一件公开的事情,即使只有班上的十几个或几十个同学,但无疑这是一个公开的场所,老师在这个地方所讲的都是公开的,无须隐瞒的,根本谈不上什么秘密”。
在我看来,卢老师的教学内容,不仅不是什么秘密,而且不应该成为秘密。卢老师和艾教授们想要保守“课堂秘密”的倾向是不对的。相反,我们应该感谢那个学生积极分子,她让公众知道了校方的思想和态度。
我当然知道,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在现实处境中,卢老师一定早就知道校方的思想和态度,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所以其勇气令人钦佩,其遭遇令人愤慨,艾教授们的仗义执言也令人肃然起敬。
但是,我仍然希望,通过这样的辨识,能够使问题变得纯粹一点:一部已经被公开播放、研讨、报道过的记录片,一段真实存在过的历史,可不可以在课堂上进行讨论?如果不可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学校?如果一个教师需要学生“保密”才能拥有自己的教学权利,社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校方至今没有公开对证事实或者发表意见,甚至据说也没有给卢雪松老师一个明文的处理意见,一切似乎都在“秘密”的状态中进行,无论其结果如何,这种阴暗的方式都是不应该被一个正常的社会所允许的。(作者系《外滩画报》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