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志:在卢雪松事件上,谁掩盖了“事实的真相”?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32 次 更新时间:2005-08-04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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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志  

吉林艺术学院以“发言人”的名义,发表了一个“公开声明”,交代了卢老师停课的理由,这种公开化的态度是值得欢迎的。其中有些内容(第一条、第二条)笔者不便涉及。“对于不能谈论的,我们只有保持沉默”。

但是仍然有可以讨论的层面。比如在这个声明的第三、第四条中,都使用了“真相”这个字眼。先是说,“卢雪松回避问题的关键,掩盖事实的真相”,后来又说,“希望各方面人士在发表自己的言论前,首先要了解事实的真相”。

但是显然,某些“真相”,不是一般人能够说出的;为了交代真相所使用的字眼,不是一般人能够使用的,而是压根也不能提及的。就像笔者在写这个东西时,对于发言人已经提过的字眼也不重复,知道那是不能重复的。而卢老师,她能够在自己所写的东西中,径直提及她的学校的发言人所使用的某些字眼吗?

所以,维特根斯坦的那句话应该更正为“对于他们能够说的,我们不能说的,应当保持沉默;让他们来说。”同样,哈维尔“生活在真实中”这句话,也应该更正为“让他们生活在真实中”。

继续要向吉林艺术学院追问的是,为什么8月1日公布的这个停课“真相”姗姗来迟?它为什么不更早地公布,即在停卢老师课的第一时间向卢老师本人宣布?让卢老师明确能够知道为什么原先的教学计划不能够完成?让她向自己、向学生、向家人和社会都有个交代?因此而对卢老师本人和同学们真正负责?如果说,现在的讨论让吉林艺术学院名扬天下,那么这是由谁造成的?有关“掩盖真相”的责任,又由谁来承担呢?

直至前几天,卢老师还在以轻松的心情说“等待一场愉快的谈话”。 她固然有不能说出某些话的顾忌,但是在她看来,事情远远没有现在公布的那么严重。这份声明还直接告诉人们,要对卢老师“对此进一步作出处理”,我们表示强烈关注。

请“吉林艺术学院发言人”继续澄清这样一种说法:有自称“卢老师的学生”说,是有个学生在与卢老师谈话之后,“回家之后就吓哭了,不知道怎么做,才会去找学校的党组织解决问题”。而根据你们的解释是你们有关同志的“发现”(该院辅导员和党总支负责同志发现有名学生(预备党员)思想消沉”,而不是学生主动找上门来的,这个细节至关重要,现在说法不一。为了避免出现歧义的理解,希望学校允许这个学生能够自己出来澄清,或者由第三方人士(比如律师)代为说明,对于“事实的真相”采取一个真正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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