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有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中国的农民正在走出旧体制给予他们的身份歧视和限制,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农民目前正在体验和展现这种“旧邦新命”。因为传统农民身份的终结、新的公民权利的获取,并不仅仅是现代市场和现代社会的变迁所致,更重要的,是与现代国家的构建(statebuilding)密切相关。“农民研究”也因为当下农民的际遇而具有了更多的思考维度和更大的想象空间,成为理解诸如政权构建、公民身份、权利结构等众多根本性问题的切入点。
农民与政治
考察若干年来上层政治运作与农民的关系,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在决定有关农民事项的政治议程中,农民自己却鲜有说话的机会和权利,农民硬生生地被“代表”了,成为“政治”的陪衬,成为种种“说教”的聆听者和被迫接受者。现在,从农民的角度看,这些说教运动已经走向了反面。农民已经或者正在失去耐心。于是,我们看到,基层的若干所谓“教育”“学习”运动演变成政府系统的自导自演、自说自话。发生的这些变化,根本原因在于新时代的农民正在改变基层的政治生态。
现在的关键在于,需要建设一种体制,使得农民与政治的关系,建立在协调有效的利益表达和权益保护的机制上。这种体制应该有这样的特点:第一,农民的利益要求能够顺利地进入政治过程;第二,政治生活的纷纷扰扰并不将农民裹胁进来。上层政治家可以为了更好地贯彻民意而斗争不已,甚至频繁换人,但是,民众依旧按部就班地工作生活。与此同时,由于有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民众的需求能够顺利地被制度吸纳和反映。
不论在过去还是现在,底层的农民构成了基本的民间社会,但是,传统民间社会和现代民间社会显然在政治结构中的位势不同。传统的民间社会隔绝于国家政治过程,无法参加政治过程,朝廷里的事情农民是无法过问的。而现代民间社会,依然独立于国家政治过程,却能够有效参与政治过程,或者说政治当局高层的活动是应该而且可以被基层干预和制约的。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民间社会”与“公民社会”的根本区别。在现代民主国家,在权力和利益的分配格局中,争斗其实也很激烈。然而,正是由于存在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其利益冲突的协调过程才是均衡的、制度化的、良性的,其结果才成为温和的、可预期的。
亲民:领袖与体制
经验显示,农民在不同时期的境遇,往往与领导人的亲民品格及其表现直接相关。因此,人们呼唤亲民的领导人的出现,敬重亲民的领导人。问题在于,亲民的领导人和亲民的政府并不是一回事。有亲民的领导人很好,但是,有亲民的制度更好。领导者个人的去留是不断变化的,无法预测的,稳定的制度才是可以依赖的。而且,如果制度不亲民,会导致领导人无法真正亲民,因为会有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在充当他和“民”之间的障碍。根本上讲,亲民不应该是一种领导人的个人风格,而应该是政府的政治品格。这种品格从根本上不是来源于政治领导人的内心善良,而是来源于政治体制。
一般而言,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所有重要政策需要整合民意代表乃至社会公众的意见,政府领导者的个人作用并不是关键因素。但是,如果政府制度本身缺乏民众根基,个人集权程度比较高,统治者个人的良心或偏好,对民众的命运影响很大,民众必然期待亲民的领导人。但是,这种领导人的出现就像古人所期待“青天”一样,是偶然的、缺乏制度基础的。
1949年以来的农村政策历程,从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名义上农民当家做主,事实则远非如此。即便是晚近30年中,仍有大量政策和观念在企图“训导”“驯化”农民,试图固化农民的思想,甚至规制农民的需要。要真正落实“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的承诺,最重要的就是“以知治国”,开放农民的表达渠道和自由空间,真正建立起保障农民选择自由的制度体系。
“农民的终结”与农民工
农民工的出现是中国“农民的终结”过程的集中体现。如果说,土地分户经营是农民在农村内部对于旧体制的抗争,那么,农民的流动则是农民对于城乡分割的身份歧视制度的抗争。正如美国学者苏黛瑞(DorothyJ.Solinger)所说,是“中国农民为公民身份而战”。
二元体制中农民的身份困境,在农民工出现以后被充分展露。在农村内部,或者说如果不外出,他们的身份困境经常被掩蔽,因为,周围都是制度上身份相同的农民。但是,当他们带着原来的身份进入城市,有了与城市人权利的比对,有了与城市体制的直接互动,这种不合理才凸显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工的权利状况就是全体农民权利状况的直接反映。
以“孙志刚事件”为转折,2003年以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于农民工的种种歧视限制政策规定逐步取消。现在,不少城市把暂住证取消了,有的改为居住证,有的规定满足一定条件即可成为城市的市民。农民工的就业、工资、社保等方面的权益也日益受到重视和肯定。这些政策改善大大提升了政府在农民中的信任和威望。问题在于,这些经济权利需要政治保障。已经进入城市的农村人怎样参与城市公共管理,既让这些新移民能够认同城市是自己的城市,又让城市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倾听其利益诉求,这不仅关乎新移民的权利保护,更重要的是关乎城市乃至整个社会的新的政治整合。如果解决不好这一问题,将会带来社会的分裂和对立。这种对立本身是由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人为造成的,其对立后果也是政治性的。
农民工难以市民化、不得不在农村与城市之间流动,这不仅凸显了制度的不合理,同时,也启发了农民对既有体制的不满,并且教会了农民如何反抗与斗争。流动是一所“大学”,使农民获得了新的生活理念、法律知识、维权艺术和组织实践。经验显示,回到村庄的外出农民是最有创造性的,不仅善于创业,而且也勇于和善于同地方政府谈判或组织抵抗。市场化和流动,其实锻造了一代新农民。这是富于抗争或者说敢于表达的一代。笔者从20多年前就开始关注和访问大量农民工,今昔比照的一个强烈印象便是,农民工中出现了显著的代际差异。
所谓“代际差异”,即新生代农民工与父辈农民工,在自我认同、社会认知、政治态度、权利意识、就业选择、意见表达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归结起来看,新生代农民所体现的独立、自主、平等不同于父辈,更加具有进取性。
新生代农民的生活观念与政治态度往往令人惊异。这从“民工荒”的问题上可见一斑。有的农民工认为,“民工荒”实质为“奴隶荒”,对于奴隶般的生活,他们当然应该选择离开,不要指望他们像父辈一样继续安于做奴隶。有的民工在网络上发帖子称,要“全国工人团结起来,宁可失业,不进血汗工厂”。可见,“民工荒”是农民工争取权利改变社会现实的觉醒。
新生代农民工渴望生活与发展的选择权。新生代农民工正在重新审视农民的社会角色与位置,重新确认自己的权利。新生代农民工敢于挑战权威、挑战旧习,而且敢于付出代价和牺牲。农民的新起点由此可见端倪。
孟德拉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考察法国农民的新生代时,就发现了新农民与旧农民的重要区别。他指出:“人们会禁不住确认,归根到底,这种代际冲突是一种文明冲突。”与旧农民相比较,新农民的态度与旧农民的意识存在根本的和全面的冲突,没有任何妥协的可能性。孟德拉斯同时认为,这个群体的权利要求同原有的政治法律结构发生了冲突,他们的个人成功受到市场机制和经济权利的制约,这就造就了他们崭新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
农民“新命”:公民化
就个体而言,一个农民只要还是另类身份的农民,他在政治上就没有前途可言;从整体而言,当整个农民群体脱离了这种另类身份,则农民不再是农民,或者此农民不是彼农民。所以,农民的政治前景或者政治解放根本上就是农民作为一种另类社会身份的终结。其根本的动力是农民自身的变化,准确地说是农民的公民化。
通过农民的公民化,可以感受到新农民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政治力量正悄然崛起。这为中国的市民社会或者说公民社会奠定了广泛基础。在当下,我们已经可以处处捕捉到新生代农民的新变化。农民的政治认同和文化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新生代公开指责一些具体的政策规定“侵犯人权”,进而给予公开抵制。在他们那里,国家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基本瓦解,进入了一种新的政治态度。他们不大理会过去那套“主义”“道路”体系的话语逻辑。他们冷对高谈阔论的“政治”,蔑视装神弄鬼、故弄玄虚的“政治”。他们已经容不得“政治”来忽悠自己。这是新政治的社会基础,也是新政治的希望所在。
新生代的政治态度和行为,更加世俗也更加理性,更加崇尚自由和平等,对于国家政治生活提出了更多挑战,也蕴涵了更多的变数和希望。
新生代农民对政府的理解其实建立在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上。这包括非常具体的问题,比如付出劳动能否有合理的工资、能否及时足额拿到工资;进入新的工作环境能否有比较适宜的居住场所;子女能否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并且在父母的工作所在地接受教育;能否获得基本的卫生医疗服务;能否获得一定的养老保障,等等。实际上,这对政府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或者大致均等化)的要求。这些其实就是他们实实在在的权利主张,是他们对政府态度的主要考量因素。
新生代农民的生活要求或者说权利主张,不论属于经济权利还是社会权利,必须通过政治权利的落实来解决。新生代农民的成长,本身即为新公民的成长。不管在社会体制上是否被作为市民接纳,他们的要求和行为逻辑在本质上都是市民化的要求。这种市民化的要求根源于他们对于自由平等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植根于天赋人权,而不是基于国家的政策和制度给他们规定了什么权利。如果这种要求得不到承认,他们就会本能地抵制和反抗这种制度和政策。
政治权利的核心则体现在农民与政府的互动关系之中。笼统地说,农民与政府的互动方式可以分两类。
一种是良性互动,农民的意志可以有效地反映于政府过程,有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也有有效的权利表达机制。这取决于政府的权利是否真正来源于他们,政府是否能有效积极地反映他们的意愿。
另一种是非良性互动,农民不得不通过抵抗甚至一些破坏性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志。政府通过这些抵抗来知悉他们的要求,甚至通过他们的破坏性行动来调整政策和行为。
我们看到,当下的政策改进逻辑中,就有一些非良性互动的特征。这个问题的演变方向也是两个。非良性互动或者向良性互动转化,或者是这些非良性互动因素不断积累,直至爆发。要促使其由非良性互动向良性互动转化,关键在于政治民主。
就农民工来说,政治民主问题也同样突出。在新的城市社区,他们不仅需要建立新的社会文化认同,而且需要建立新的政治认同。这样,他们的行为和预期才有稳定性和持续性。解决二元体制不仅仅需要新的社会政策,如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政策,也需要统一的政治体制,实现原市民与新市民政治权利的一致,二元体制的根本解决是政治解决。就是尽快实现选举权利的流动。在一个地方工作生活十数年而无法成为选民,这种原居民与新居民的分裂是政治性的。关于人口迁移中的选举问题,国际经验有很好的解决途径。中国的情况不论多么复杂特殊,只要认真研究探索,不难找到解决之道。
从公民权利到政治权利
现代民主国家的社会基础是“公民”。“公民”是无所谓乡下农民、或者城市市民的,公民在制度面前是平等的,他们具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选择权利。
在中国,农民“公民身份”的追求体现于改革开放以来,追求经济发展和富裕生活的自由权利。从最初的“盲流”“遣返”“民工潮”,到现在的“民工荒”,他们用辛勤的双手实现了经济地位的改变和自由。不可否认,逐步健全的城乡社会福利体系对农民参与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可能。然而,这种缺乏以政治权利为基础的“赐予”式社会身份权利,是存在问题的。为什么城市政府更在意自己治下市民的教育、住房和养老等问题,而农民工子女流入城市却无法获得与城市市民平等的教育,农民工住房条件无法保证,养老保障迟迟难以全国流动??因为,对城市政府,农民既无法用手投票,也难以用脚投票,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城市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和政绩评价并不来自这些人。而个体的、缺乏组织性的农民无法通过既有的利益表达渠道去反映和传输自己的正当利益。政治权利的缺失是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
可以预见,争取和维护政治权利,进而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利,将是未来农民发展的方向。实现政治权利,如果没有妥当和良性的渠道,激烈的斗争和博弈将不可避免。一般来说,“权利的获得总是斗争的结果”。农民正在觉醒,他们在与既有制度的拉锯战中实现着从传统“农民”到现代公民的转变。这种历史性转变,正是我们期待的“农民新命”。
农民的新命与农民研究的使命
研究政治和政策的演变,根本是要关注农民的力量。现在,我们观察中国乡村的社会变迁和制度进步,必须从今天的农民身上寻找力量,寻求答案。
米格代尔曾经感叹:“农民为什么参与国家政治这个基本问题,几乎被近年来关于农民辛迪加和农会等的研究文献所忽略了。”其实,在今天的中国,这同样也是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多年来,我们的研究都集中于双层经营、股份合作、专业合作、公司加农户、农业产业化等经济议题,却鲜有从政治角度研究农民的权利表达,也很少关注农民对于国家的政治参与,似乎农民与政治的关系仅体现在村庄内部自治上。确实,农民不会说那些堂皇的政治术语,但是,并不是他们没有自己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理解,更不是说他们没有自己的政治权利要求。新生代农民的表现,将会有什么样的政治后果,其实是我们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重要问题,或者说是中国当前的重大问题。
中国的改革既是对农民的解放,又将农民身份的尴尬暴露无遗。农民问题凸显了中国政治发展的困境。当下的中国社会和中国政治,正在孕育着巨大的深刻变化。我们不知道农民将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将在这个过程中经历怎样的改变。有研究认为,中国的乡村社会正在出现失序甚至无政府状态,联系到社会财富的高度集中和政府本身的问题,这是一种不稳定征兆。那么,中国社会将如何演变,在这种变迁中农民将有何种表现,如何避免“多输”的后果,都需要持续的认真观察和探究。
中国农民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民问题在中国的解决,就是中国农民的终结,也是中国农民“新生”的开始。
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中,借用黑格尔对人和历史的理解,认为自由民主制的社会使人获得了普遍的相互承认,人们“被承认”的需求获得充分满足,历史已达至目的地而将不再发生变化。作为中国农民,他们真正“被承认”的需要将怎么实现?这对于更宏大的中国社会和中国政治又意味着什么呢?这正是我们的研究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