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某市某中学,某老师在课堂上“殴打”一位学生,被当地媒体搞了个连续报道,导致那位老师“下岗”。总结教训,领导在大会上提出“防火放盗防××”,约法三章:记者进学校,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谁违反了,谁就下岗。”
这位领导还在大会上“痛心疾首”地说,有的老师居然对记者说“打的好惨啊”。请问:这位老师对自己的同事没有一点爱心,连一点同情心也没有吗?这位帮学生说话的老师顿时“千夫所指”,被看做是破坏单位形象的“罪人”。
难道学校是江湖码头?是“铁打的营盘”?难道老师就不能为挨打的学生实话实说,而只能“团结一心,一致对外”?
写《我和李敖一起骂》的作者,在自己居住北京一年多的时间里,无法忍受邻居玩具挡道、噪音太大、鸡鸣狗叫、草地种菜等行为,而投诉达100多起。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落在我们眼里,都可以忍受,用不着投诉邻人。事实上,我们面对很多不如意,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别人,而是委屈自己,让自己从不适应到适应再到沉默中死亡。上面说到的那些老师,同在一口锅里舀饭吃,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他们可以对不起学生,或者让学生暂时受点委屈,却不愿得罪同事,更不敢得罪领导,还不能让学校名声受损。他们知道老师打学生不对,但一旦成为“既成事实”,也便只有“默许”。对那位领导的说法,老师们并不缺少是非判断,但是缺乏面对事实站出来的勇气。他们凡事恪守实用主义或实惠主义法则。跟着领导走,面包才会有。如此算计,反映出教师今日生存环境的尴尬。
有人说过一句话:“我是有罪的,因为当罪恶发生时,我在场,并且我活着。”这句话意味着,旁观是不可能的。即使你没有法律上的罪,也不能免除道德上的罪。现代社会的分工使人变成了“零件”,单位给我们的饭碗,使我们从早到晚围着单位转。为了保住这个“饭碗”,我们的一言一行,变成了为单位负责,为单位的形象负责。这一点,我们冠冕堂皇地把它称之为职业道德。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爱真理从说真话始。
一个人敢不敢说真话,很简单,先看丢不丢饭碗,再看丢不丢脑袋。
譬如“文革”,敢对“老人家”说个“不”字的人,不仅饭碗没了,连脑袋也掉了。在农村,“社员都是向阳花”,不端生产队的碗,谁敢上山开荒做“野人”?在城里,人人有单位,单位管人生老病死,要人“早请示,晚汇报”,“灵魂深处闹革命”。谁一不留神,便成了“反革命”。即使祖上掖了些文物下来,也当“四旧”扫光了。想爬格子挣稿费,天真。“文革”中只有毛泽东一个人才有稿费。
因此,“文革”打整知识分子,可以说冠绝天下。据说,“鲁迅要是活到现在,要么识大体不说,要么在监狱里还要说。”想来令人后怕。
今天说真话的环境比过去好多了。但是有的地方,却令人胆战心惊。报载,湖北某公司召开年终总结大会,一位鲜姓总经理端坐主席台正中,公司各部门进行拉歌比赛。将《社会主义好》改成了“鲜总好,鲜总好,鲜总是我们的好领导”;将《大海航行靠舵手》改成了“大海航行靠舵手,宜化发展靠董事长”;将《军民大生产》改成“鲜总经理呀嗬咳,好领导呀嗬咳”;将《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则改成“歌唱我们亲爱的鲜总,带领我们走向辉煌”。一名部门负责人说:这是领导的意思,若不唱便会受到处罚。什么处罚?敲饭碗呗。
谁给的饭碗,就为谁唱歌;“饭碗”是谁给的,就为谁说话,甚至指鹿为马。报喜不报忧,吹牛又做秀,空话加大话,把芝麻吹成西瓜,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含金量更高、更大的饭碗。马寅初先生在当年那场浩劫中公开发表声明:“我年已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枪匹马,出来应战,直到战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力压服不以理说服的那种批判者们投降。”这种人今天已成了“国宝”,成了“文物”。前些年,原石家庄市建委干部郭光允,为把贪官拉下马,被开除党籍,并蒙受两年劳教之灾;沈阳离休老干部周伟,因为举报贪官换来两年劳教;再远点,“反腐记者”说真话,被判处12年徒刑坐大牢……
想说真话,怕丢饭碗。咋办?
有人支招;先得去挣钱。钱挣够了,不怕人家饿你的饭,再独立思考不迟,再说真话不晚。譬如,揭露“珍奥核酸”是“骗局”,揭露某些学术腐败的那个人为什么如此“大胆”,因为他的新语丝网站设在美国,本人持有美国绿卡。他的饭碗一般人敲不掉。当然,一个人的学术良知、人格尊严也是很重要的。
真话,饭碗,脑袋,一个比一个重要。尽管这样排序的境界不高。但芸芸众生,就在这个水平上。
说真话需要“铁饭碗”。这个“铁饭碗”,就是制度的保障。让一切都在阳光下公开,运行。阳光下,饭碗是稳定的,人格是独立的,思想是自己的,文字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