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三十日电,北京大学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今天下午签署协议:汇丰银行慈善基金向北京大学捐赠一点五亿元人民币,支持北大深圳商学院的发展,而北大深圳商学院则将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这之后媒体就有了很多讨论,大多质疑都是觉得著名学府被企业冠名有辱斯文,要抵制商业侵扰,不妨称作洁身自好派;辩解的一方比如北大副校长,商学院院长海闻教授则强调“按照国际惯例,学校用冠名的方式表示感谢很正常。”不妨称做国际惯例派。
在我看来两方面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洁身自好派过于拔高一个大学学院的冠名神圣性,显然是片面了,不要说北大的一个学院,就连哈佛大学都是被人冠名的,原来哈佛叫剑桥学院,收了人家一笔捐助就整个改名了。对一个社会来说鼓励对于大学,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机构的冠名,可以激励慈善捐助,产生更多的社会公共福利。当然也没有谁逼着一个机构接受以冠名为附带条件的捐助,如果你接受,那是愿打愿挨。冠名不是个特别了不起的事情,假如有哪个企业愿意出钱,我儿子都可以给他冠名,只要不是太难听,叫个郭海尔、郭联想也没什么了不起,关键是价钱的足够打动人,我想我们家庭会议能够通过。
至于国际惯例派,我想有丰富国际经验的海闻教授这次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误读了国际惯例,国际上的学术机构尤其商学院可以被企业或者企业家冠名倒是不错,但关键是需要什么样的程序。大家恐怕都听说李嘉诚和港大医学院的事情,2005年5月7日,香港大学宣布获李嘉诚先生及李嘉诚基金会承诺十亿港元捐款,5月18日港大建议将医学院命名为李嘉诚医学院以表彰李嘉诚先生及其基金会的慷慨捐赠,并获港大校务委员会一致通过。此决定曾引起医学院校友的关注及反对,经过反复讨论,并重新表决。香港大学医学院于直到2006年1月1日才正式命名为“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请注意这几个日期,在李嘉诚确定捐款之后,经过半年多的讨论和民主程序,冠名才被确定,具有合法性。为什么一个冠名要搞得这么复杂呢?
因为一所大学不是大学校长副校长的私产,他们只是校董会聘请的经理人,而校董会要对一个学校长期的声誉负责任,要对对广大校友复责任。如果一个学校干了不得体的事情,损害了学校的长久声誉,损害的是全体校友的利益,因为他们早先的教育投资贬值了。所以当一个伴随这附加条件的捐款到来时,在一所有荣誉感的大学,总需先公布动议,要经过包括校友会才内的充分讨论,这笔捐款值或者不值,这样的决策机制才能保证以学校的长远发展和利益作为出发点,而不被校领导任期内的短期利益和政绩所蒙蔽。
而我们细看这次北大商学院被汇丰冠名,让我吃惊的不是一个学院被冠名,而是一个学院接受捐款和被冠名是在同一天被宣布的。在此之前绝大多数北大的教职工、学生和校友毫不知情,换句话说影响面这么广的一个决策在很小的圈子里就被决定了。没有充分讨论的程序正义,如何保障这个决策是对北大的长远利益恰当的,1.5亿换一个北大学院的冠名,值不值得?由几个校领导就决定了,怎么避嫌这几个人中间的操作者有没有和汇丰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包括在任期内出政绩的考虑。就好像卖地本身是正常的,而中国的基层政府因为缺乏民主监督,哪一届班子都是抢着在自己手里卖地,能卖出去多少是多少,未来就不管了。而中国重点高校的这些领导,都是被教育部任命的,更容易产生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更不对学校长远负责的倾向。
当然对北大商学院以1.5亿被冠名的事,本质上是“北大人”的事,广大北大校友如果不操心,我们断无资格就值不值得的问题插嘴。但我要点出的,是这背后被忽略的中国高校决策机制的问题,中国的高等教育和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关,这次的北大商学院冠名表现出的决策程序之粗糙,决不是中国高校的一个个别现象,这才是真值得我们忧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