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纽约时报》刊登了一大幅照片,一位成功的中国企业家站在美国的国会山大楼前面,但照片下面的文字却告诉我们,这是在中国浙江杭州附近的平湖,这座仿国会山大楼就是这位企业家自己的公司的总部。后来有中国媒体指出,《纽约时报》的报道并不准确,这个白宫不是企业家给自己盖的,应该是一个旅游点,只是游客很少罢了。也许美国白宫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吧,不管你造得多么逼真。
这样的仿名胜建筑在中国各地从来就不罕见,以前多的是各省的小人民大会堂、小人民英雄纪念碑,甚至小天安门,现在则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仿著名外国景点的建筑。幸好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还很少见到明显的仿外建筑,但似乎这股风在全国各地还大有蔓延之势,应该引起城市建设规划者的注意。平湖造起个假的美国国会山,还只能算个不大不小的洋相,除了让《纽约时报》的美国读者笑一笑以外,大概不至于引起什么太大的问题;但中国的主要城市可千万不要在中心地段建造外国名胜的拷贝,那儿可出不得这样的洋相。原因我想至少有以下这么几条。
首先,现在大家都知道,中心地段的建筑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应该有自己的特点,无论是西式、中式还是中西合璧的,建筑设计都应该是原创的。就拿上海这个历来是中国最开放最洋派的城市来说吧,就是在1949年以前,就是许多直接由外国人设计的建筑,也都有各自的特色,并没有明显地去模仿欧美哪个特定的建筑。难道现在我们的设计师反倒黔驴技穷,要去抄袭外国建筑了吗?也许建筑外观的知识产权不象其它艺术品那样严格,盗版者未必会受到太严厉的惩罚,因为那些名胜都很老了,但是别忘了,建筑的拷贝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抹不掉的,最容易丢人现眼。
其次,建筑不同于其它艺术品,即便搞拿来主义也要遵守特殊的规则。可能有人会说,有些外国著名建筑如巴黎凯旋门、罗马角斗场等等,都是人类文明的遗产,在中国建起它们的拷贝,就象引进芭蕾舞、交响乐、《悲惨世界》一样,表明我们对外开放的气度。殊不知,建筑不是时间性的表演艺术,也不是需要就能移动的印刷品、展览品,它是具有恒久性的。因此建筑不能随便拿来拿去,建筑的国际和文化交流要比其它艺术复杂得多。我在北美居住了15年,到过国外很多城市,从来没有看到一个正规城市的中心地段有明显的仿制建筑,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美国的赌城拉斯维加斯。可能国内不少赴美考察的官员都到过拉斯维加斯,并对它灯红酒绿的极度繁华留下了深刻印象。但就是在美国,这也是一个被称为“罪恶城市(sin city)”的地方,不足为我们的城市建设所效法。再退一步说,拉斯维加斯的建设也还是遵守游戏规则的。因为这是一个娱乐城市,它的建设方针是一个放大到城市规模的迪斯尼乐园,而迪斯尼乐园又是一个放大了的环境剧场,那儿所有的建筑都是永久性的舞台布景。因此,在迪斯尼乐园里看到著名建筑的拷贝是正常的,就象中国深圳的“世界之窗”等主题公园完全可以布满仿外建筑一样,拉斯维加斯也可以造出各种仿外建筑。在这些地方,没有人会把这些虚拟建筑当真的,但是纽约、巴黎、伦敦、罗马、北京、上海就不可以,除非是在这些城市中圈出一块地来建成主题公园或者博物馆,而一旦圈出,这个界限是不能随便逾越的。
仿外建筑中还有一种例外,就是由外来移民建设的具有他们自己的文化特点的建筑,如中国人在世界各地唐人街建的牌楼、亭子,外国人在中国盖的教堂等等。但这些都是由移民自己投资建设的,无须城市的主人瞎起劲,一般也不大会建在最能代表一个城市风貌的地方。如果哪天中国的外国人口增加了很多,他们自己提出要筹款买地,来建造能让他们怀旧的仿欧美著名建筑,那倒也未始不是一件好事,我们当然可以满足他们,但估计不会有人说一定要把我们最好的地段给他们吧。
第三,即便是在主题公园里造仿外建筑,或者让外国人在中国的大城市造他们的仿古建筑,也应该有历史人文的考虑,例如角斗场这样的建筑就不是明智的选择,因为那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以杀人为娱乐的地方。试想,会有人到纽约或巴黎去盖一座“车裂馆”或“宫刑馆”来“炫耀”中国的法制吗?(历史博物馆则另当别论)。我们有些地方在仿制外国建筑的时候实在太随意了,甚至连罗马角斗场也想复制,这难道是为了纪念斯巴达克司?纪念他如何杀死了成千上万的角斗士弟兄?还是无知地把残酷当有趣?同样地,西方那些以性为卖点的名胜如果也搬到中国来,又是为了什么呢?
总而言之,希望中国的城市建设规划者们引起注意,在主要城市的中心地段仿制外国著名景点是不恰当的,有些地方计划中的罗马角斗场、红磨坊之类更是要不得。不要出这种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