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进入由治及兴新阶段,香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正在完善演进。日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博士在香港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时深入分享了他对香港问题的近期观察与思考。田飞龙表示,香港的政治版图还在演化过程中,但不管它如何演变,制度规矩已经确定,出局、入局已有章法,各方都必须调整适应才能生存和发展。新制度正塑造一个香港民主政治新生态,随着时间的推移,民意也将会跟着变化和适应。他认为,过去那种政治极化、政治对立的传统二元光谱划分法已经失效,新的划分法要基于爱国者共同身份来重新精细化地形成不同“政策化派别”。他也指出,随着香港深层次矛盾的集聚和管治体系的改革,特区政府也面临自身管治哲学和管治体系的更新,以及贤能政治的持续性考验。
在访谈的过程中,田飞龙详尽解答了一系列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中包括在香港已有国安法条件下为何仍需23条立法、完善地区治理对香港良政善治有何重要意义、如何看待香港未来政治版图、香港民主化空间与爱国者治港程度的关系、随着政治格局的变化应如何划分政治光谱标签、行政与立法应保持怎样的关系才有助于良政善治、香港资本主义经济体应如何平衡好政府与市场二者关系、香港应该如何更好地留住和吸引人才、如何妥善处理两地交流合作过程中的摩擦问题、“一国两制”新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如何让国际社会重新认识香港“一国两制”、如何平衡好去殖民化和保持国际化之间的关系、香港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可以发挥什么作用、拜登政府与特朗普时期相比对香港的制裁有何不同之处及如何反制等。
田飞龙,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宪法与政治理论、行政程序法、港澳基本法与涉外法治等。着有《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香港新秩序——国安与民主的双重变奏》《香港政改观察:从民主与法治的视角》《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等多本著作。宪法、一国两制与涉外法治范畴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思想型青年学者、政府咨询专家和公共专栏作家。
以下是田飞龙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的问答全文:
23条立法是必要之举 要确保有机融入香港法治体系
中评社记者:目前,香港特区政府正在推动23条立法。能否请您谈谈,在香港已经有国安法的条件下,为何仍然需要23条立法?您认为23条立法最佳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田飞龙:我注意到林定国司长近期曾率领他的团队在北京做交流沟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就是23条立法的时间表,预期会在今年或是明年要完成这项工作。23条立法是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特区政府应当承担的宪制性责任,也是香港回归20多年来未尽的一项立法事项。因此,从依法治港、法律体系完备化的角度来讲,完成23条立法是一个必须要完成的课题,也是一项宪制性义务。授权制定《香港国安法》的人大决定也专门提及了这一点。
在已经有国安法的条件下,23条立法仍然有立法的必要性,原因是香港国安法是一种国家安全的典范立法,但不是完整性立法,它是针对2019年修例风波所带来的国家安全的主要漏洞和风险做的应急填补式立法,针对的是4种类型的国家安全犯罪,但没有完全覆盖23条所指向的相关罪名。比如,借助网络进行渗透以及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等,这些在已有的香港国安法框架下,不能够完整地得到规制。同时,在国安法实施过程中,香港的本土势力和外部势力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方式上有一些新的发展,香港平台上反间谍的国家安全执法需求越来越上升。因此,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一些漏洞和风险还需要通过立法来填补,而23条立法就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当然,基于香港国安法的存在,23条立法的制度基础和环境已经有了重要变化,不同于2003年立法的情形和要求。23条立法必须对香港国安法进行衔接和补充,并基于23条本身的内容进行规范转化,与香港国安法共同构成香港国安法律体系的基干法网。
中评社记者:您如何评估23条立法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台湾大选是否为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田飞龙:在23条立法过程中,自然会牵一发而动全身。香港社会和国际社会也会通过23条立法,进一步评估香港自由、民主秩序的演变到底是继续收紧还是随着国家安全环境改善而有所放宽,这对香港的营商环境、国际地位和国际认可度、香港“一国两制”的运行以及台湾对“一国两制”演变的理解接受等方面都有影响。因此,中央也一直非常谨慎地处理这个议题,既认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执行机制,23条立法刻不容缓;同时又慎之又慎,要确保这样一个立法对香港国安法律体系以及香港的法治和国际地位起到正向的保护促进作用,而不是削弱,也不是一种重新激发对抗的机制因素。
我认为,立法过程中必须要注意进行充分的政策咨询和民意的沟通,所选择的罪名以及规制的方式,也就是法律草案本身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目的而展开,要特别重视在其中体现对法治原则和人权原则的吸纳和保护,注意比例原则的合理考量和控制,确保23条立法能够有机融入香港的法治体系中。经过政策宣导、民意沟通、充分解释,以及在法律起草技术上的专业化,我相信这样一项工作能够最终得到香港社会、国际社会充分的理解。有了23条立法之后,香港只会更加安全、更加有秩序,更加能够保护和促进守法公民和团体在香港平台上的就业、创业和发展,也能更好地保护香港作为中国现代化、国际化关键性杠杆的作用得到继续发挥。
香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有自身的进程、需求和章法,但国家也会通盘考虑中美关系大局需要、台湾大选影响以及香港社会综合利益,作出相应的协调、指导和决定。台湾大选因素当然会有影响,会被适当纳入考量,但不会是决定性影响因素。
区议会是构建良政善治体系的基层支柱
中评社记者:前不久,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包括改革区议会等。您对未来的香港地区治理有何期待?您认为完善地区治理对香港实现良政善治有何重要意义?
田飞龙:区议会改革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塑造贤能爱国者管治体系这一总体性制度改革的最后一步。这项改革之后,爱国者治港原则下的新管治体系就基本完成了制度构建。
为什么区议会特别重要?在香港基本法上区议会并非是政府权力机关,只是区域性的咨询服务组织,但由于其既往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无论是建制派还是泛民主派,都将区议会作为培养政治人才、抢夺政治地盘以及塑造政治版图的关键着力点。实际上,随着过去一些年香港对抗政治的展开,区议会也在不断地政治化。在2019年修例风波里,以区议会选举作为结果,反映出的是一个过度政治化、民粹化、激进化、撕裂化的香港民主政治生态。因此,中央也是从区议会政治化以及其带来的种种危害性出发,决定支持特区政府在中央主导完成国安法制定和上层选举制度改革后,进一步去完善地区治理的方案。其焦点就是重构区议会的选举制度,以及澄清其法律功能,并且提供来自政府和政策上对区议会未来功能运转的全面支持,凸显“行政主导”原则下的区议会新生态和新秩序。
我认为,改造后的区议会可以成为政府的好帮手,而不是对抗政府的体制外反对力量的聚集地,更不是香港“颜色革命”的滋生之地。同时,区议会也会成为香港基层民意向上传达以及基层福利政策改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沟通平台,让特区政府更好地聚焦解决香港深层次矛盾和贫富分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其实,这就回到了基本法对区议会功能的规范设定上,使得区议会实现了“去政治极化”的目的,将区议会依法构建成为整个特区政府良政善治体系的一个基层支柱。区议会改革之后,其功能能够得到更好发挥,基层的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更优良的公共服务,这也是香港社会和香港多数民众所期待的。区议会搭建一个基层民众与特区政府,包括各个政策局之间的信息以及公共服务上更好的互动关系、问责关系之后,我觉得区议会就能够在香港社会更好地被理解和接受。
此外,香港非建制派在新选制下的立法会选举中已丧失了转型为“忠诚派”的机会,导致结构性出局,这显示了他们缺乏民主政治的责任伦理和政治成熟,对香港新选制的“软着陆”与香港民主新秩序的塑造没有尽到建设性责任。他们中的反中乱港势力当然是必须出局的,这也是新选制的立法意图所在,但他们中同样存在大量的中间派、温和反对派以及寻求自我改造的“改革派”,他们有重要且相对稳定的选民基础、有专业服务能力和影响力、有对香港社会及其发展的本地情感和责任感,也有对新选制的理解与磨合空间。在区议会选举中,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吸纳机制”的重要载体,需要出现一种具有一定的政治和解意义的“相向而行”,即政策主导者意识到并实际推动有关选举资格审查和选举竞争的适度开放与多元化吸纳,而非建制派则需要抓住最后的参政机会勇于“自我革命”,在坚持民主政治最低立场的条件下积极磨合与新选制的政治距离,摆脱对抗“心魔”,以选民利益和香港根本利益为念,以实际的新政治论述和参选行为实现与过去的“政治极化”及其扭曲性民主政治文化、阵营的脱钩,加入香港民主的新政治游戏,为香港良政善治体系作出独特贡献。
如果新的区议会选举出现“清一色”或“准清一色”,就不仅是新选制“软着陆”的政治挫折,也是非建制派自我改造的政治挫折,更是香港民主文化与秩序重塑的局限性折射。塑造一个香港民主政治新生态,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制度供给和引导,也需要自下而上的制度参与和各方善意互动。
新制度塑造一个香港民主政治新生态
中评社记者:随着香港公民党日前也宣布解散,您如何看待香港未来的政治版图?您认为香港的反对力量是否会重新整合并以新的政治形态出现?
田飞龙:我认为,香港反对派所主导的民主化进程已经结束,也就是反中乱港势力决定性出局了。其出局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不能够正确地转型为“忠诚反对派”,他们利用了香港基本法所授予的高度自治空间和政治自由权利,从事的不是维护巩固宪制秩序的建设性工作,而是进行颜色革命和颠覆性的活动。2019年的修例风波使得他们的颠覆本质和破坏性为所有人看到,最关键的是为中央所洞察,所以他们原有的活动方式以及对宪制秩序的破坏,已经不能够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所容忍。因此,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改革,针对的就是反中乱港势力颠覆性的政治活动。香港公民党宣布解散,其实也说明了它在新制度下不能够适应爱国者治港的法律规范要求,不能够从灵魂深处去深刻检讨自己以往行为和活动路线的危害性。
政治游戏规则、生态变了之后,也只能是适者生存。如果不能满足爱国者治港的法律要求,就只能出局。如果能够痛定思痛、反思检讨,敢于自我革命,还可以重新入局政治游戏。实际上,在国安法以来的近三年时间里,新制度已经给这些反对派主要政治团体留有改造空间和时间,但他们没有完成制度预期的转型,这在香港民主政治发展上严格来讲是一个遗憾。但我认为,公民党解散之后,香港会有新的政治组织去填充他们的政治空间,去代表那些在传统上不属于建制派的选民和社会阶层。
那么,反对派会不会重新聚集?从民主政治的原理和一般规律来讲,肯定会重新聚集,选民也会重新寻找自己的政治代表,政治势力尤其是政治人物也会重新确定政纲去寻找自己的选民基础,因此香港的政治版图还在演化过程中。但不管它如何演变,制度规矩已经定下来了,非建制派分化重组之后,新的政治代表、政治团体以及选民基础,必须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满足新游戏规则的要求,特别是满足爱国者治港的要求,而满足这个要求实际上就是逼迫他们严肃地去思考转型成“忠诚反对派”。忠诚反对派的标准不再是之前比较松散的一种政治伦理或是政治社会学的标准,而是变成了一个严格而明确的法律标准。这个忠诚指的就是完善选举制度后的爱国者治港的法律标准,要能够通过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如果通过不了的话,就达不到忠诚反对派的基本条件,就无法入局。
其实,非建制派里面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做出了分化性的选择,比如香港民主党其实也一直在揣摩观望新制度给它的空间,没有完全断绝掉参加新游戏的余地。香港公民党偏向激进,他们主要是法律界大律师组成的精英党,他们没有观摩等待,而是一直在对抗新制度,所以最终解散。此外,还有一些激进的反中乱港势力转入网络空间和地下做持久的政治对抗,或是走港独的国际路线,逃往海外寻求外国势力庇护,在海外成立港独的有关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因此,在反对派的多种分化形态里,只有最终能真正满足爱国者治港法律要求的团体和个人才能重新加入游戏,这也是大浪淘沙、适者生存。新制度塑造一个香港民主政治新生态,随着时间的推移,民意也将会跟着变化和适应,目前新制度在香港民意的认同方面已经逐步软着陆,但还远远不够。
没有所谓固定不变的选民基础,如果选民抛弃了他们,新制度又适应不了,他们在政治上只能消亡,没有存在的依据和意义。他们也要注意到,虽然在传统上反对派政治代表确实是代表了香港一部分选民,但新制度和选民之间直接的心理磨合也在持续不断进行。如果这些政客、这些政治代表错失了及时政治转型的机会,将来也会同时被制度和选民抛弃,它就真的出局了,不仅制度性出局,而且是更加根本的社会性出局。因此,非建制派应该要抓住这个时间窗口,尽快进行路线的检讨调整,重新凝聚力量加入游戏。现在最关键的一场政治游戏就是今年底的区议会选举,当然区议会选举也要所有候选人满足爱国者治港的法律要求。非建制派的政治团体能否利用好区议会选举的这一次机会,重新加入香港的这个民主政治游戏,这对他们的政治生存、政治利益来讲是一个关键的测试,也可以视为他们与新制度之间进行建设性磨合的一次精神与实践验证。它既需要新选举制度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包容性,同时更加需要非建制派的政治骨干和政治团体能够真正从内在政治认知上去理解和接受新的制度,去做政治上的适应,去做香港选民与新制度之间磨合沟通的正式桥梁与中介。选民还在香港生活及谋求利益,他们需要有政治代表为他们服务,如果这些政治代表始终“负气”蛰伏甚至揽炒,不仅是对新选制的持续对抗,也是对选民的政治背叛。他们政治适应的结果,其最终判断依据就是区议会选举他们参与了多少,选上多少。在选举过程中,他们对新制度是怎么认识的,有没有真正达到爱国者治港的法律要求,这些都很值得观察,更多的转变责任在非建制派那边。区议会选举中,这种政治上的“相向而向”会否发生,是香港民主自治能力的重要指标。
香港民主化空间和爱国者治港完善程度成正比
中评社记者:您有一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即香港民主化的空间和爱国者治港完善程度是相关的。
田飞龙:严格来讲是成正比。香港民主不是一个独立政治体的民主化,而是“一国两制”下的地方民主化,要符合地方的宪制地位,要与国家安全相兼容。因此,爱国者治港背后是国家安全,只有爱国者治港,“一国两制”的政权和管治权才是安全的,才能确保香港的管治体系始终服务于“一国两制”设定的目标。因为如果发生颜色革命和颠覆性的管治权转移,“一国两制”就将面临严重的失败风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爱国者治港及其背后的国家安全底线要求,构成香港民主化的一个约束性条件,或是边界条件。因此,香港民主化不能以破坏国家安全、破坏爱国者治港作为代价,国家安全和爱国者治港发展都越完善,香港民主化空间就可以越大。这一点也明确反映在2021年底中央发布的第二份涉港白皮书《“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中,其中特别提到未来香港民主发展包括普选,要根据爱国者治港的制度化实现程度来实现。白皮书也指出,相信在香港国安法以及完善选举制度改革之后,香港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得以巩固扩大,爱国者治港得到较为充分实现的时候,那么更加开阔的民主空间就顺理成章了。这里很关键的一点,也和非建制派加入新制度的游戏有关。他们是否能转变成爱国者治港的新团体、新力量代表,是香港未来民主空间可否有序打开非常重要的指标。
传统二元政治光谱划分法已失效 应形成不同政策化派别
中评社记者:您此前还提到过,随着民主政治生态实质性变迁,建制或者是非建制的标签也应该随之有所变化调整。您认为,在当前的政治格局下,应该用什么样的标签比较合适?
田飞龙:政治光谱的划分要根据特定的政治生态和制度环境,在新制度之下,建制派、非建制派或反对派、泛民主派,任何传统的二元划分已经不能够适应新的政治生态和制度环境,也不能够帮助人们去认识和参与新的民主游戏。我认为,更好的光谱或者标签应当是“爱国者”作为共同政治身份下的政策派别划分,因为新的游戏不是在建制与非建制之间形成,而是在广泛的爱国者之间形成,传统的非建制派也需要叠加认证“爱国者”身份才能参与政治游戏,并因此成为“新爱国者”。“新爱国者”与“传统爱国者”的法律标准相同,在制度上应获得平等对待与平等竞争资格。不管你来路如何,只要通过爱国者治港的资格审查,都是“一国两制”下香港游戏平台上平等的竞争者,平等的游戏参与者,在爱国者共同身份、共同资格要求之下,没有传统严格的政治对立的派别,只是在政策上有不同代表、不同主张而已。新制度引导的是一种聚焦于政策理性和服务能力的民主竞争秩序,传统的阵营对立、意识形态对立与极化政治时代已经逝去。
因此,那种政治极化、政治对立的传统二元光谱划分法已经失效,新的划分法要基于爱国者共同身份来重新精细形成不同政策化派别。政治团体根据自己的政策主张形成自己的特色,从而对选民产生特定的吸引力,以及在香港的政治空间里谋求政治利益,谋求政治发展,这是一个香港民主政治非常重要的转型发展趋势。
贤能立法会应建设性监督政府
中评社记者:您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行政主导空前强势,立法会受到一定抑制和削弱。您认为,未来的行政和立法应该保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才有助于良政善治?香港立法会议员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田飞龙:在新选举制度下,所谓的反对派整体出局,因此立法会缺乏传统意义上反对派的结构性制衡。立法会进来了很多新科议员,其中很多议员缺乏政治和政策经验。同时新制度比较强调行政主导、立法对行政的配合,对政府的监督与制衡强调得较少。因此,我们观察到新立法会运作时,议员们进行政策研究和政策辩论的热情、动力有所下降,越来越倾向于对政府所提的议案、法案做简单的拥护性表态发言与表决。同时,特区政府个别机构与官员显示出一定的“行政独大”的制度优越感和政治凌驾意识,对立法会的监督和批评缺乏必要的尊重和吸纳,对民主的程序价值和审议价值缺乏认同和耐性,甚至动用“非正式影响力”机制进行干预,从而偏离了基本法设定的行政主导制的规范运行逻辑及对立法民主的宪制保障。
这样下去,立法会将会丧失两个很重要的功能:一是缺失对外的机构制衡功能而日益政治虚化,立法会是由香港基本法所确定的香港民主代议机构,有监督政府的功能,但目前缺乏内生的动力和能力去实际监督政府,这对香港高度自治和整体制度理性成长是一个缺憾;二是缺失内在的代议与民主审议功能,损及与选民基础的互动信任关系。如果新的立法会不能表现出监督政府以及很高的专业化政策辩论水准,不能很好地发挥代议与民主审议功能,新的立法会议员与选民基础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弱,选民会对其缺乏信任感,从而导致新立法会民主合法性的根基不稳,进而使得新选举制度的合法性与正当性遭到社会质疑。因此,行政主导应当依照香港基本法所确定的框架塑造,不能排斥立法会合理、高质量的制衡,也不能排斥香港立法会议员要对选民基础负责、与选民基础进行沟通和互动的正当诉求与行动。
目前,特区政府正在积极主动做事,追求以结果为目标,但积极主动的主管愿望不等于能把事情客观做好。因为管治也是一门科学,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制衡,也需要有政策的深度辩论。管治本身是一个理性治理的过程,并不是仅有主观意愿或是被要求去做什么,就一定能做好。因此,行政主导需有适当的宪制节制意识和制度合作伦理,需对立法会表现出制度性尊重与功能性合作取向,而立法会如果要发挥完整、恰当的宪制性功能,成为中央改革所真正期待的“贤能立法会”,就需要在行政立法关系中走出一条稳健可行的新路。这就需要立法会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首先,必须要加强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因此要修炼好内功,提升政策研究和政策辩论的水平,要重视调研、沟通与政策学习;其次,要积极意识到配合政府不等于事事依着政府,而是要建设性地监督政府,做政府的“制度诤友”,监督的目的是使政府的法案和议案理性化程度得到提高,更符合选民整体利益和香港发展需求;再次,立法会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源头活水和灵魂,这个的关键在选民基础中。无论是选委界别、功能组别或是地区直选的议员,都是要从各自的选民基础中去沟通、去深挖、去服务的政治代表,这是建立香港立法会长久合法性的基础工作。立法会的合法性不能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选举法以及一次性的选举投票就完整确立,还需要久久为功,从多个层面提升表现自己,为民信任,勉力担当。
香港特区政府需完成管治哲学和管治体系更新
中评社记者:习近平主席指出,香港要转变治理理念,把有为政府同高效市场更好结合起来。您认为,对于香港这样一个资本主义经济体而言,应该如何平衡好政府和市场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既有效进行民生兜底,又不坠入福利主义陷阱?
田飞龙:习主席讲的治理理念实际上是中国国家治理经验,中国式现代化就是有为政府和高效市场的结合。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承认并从立法与政策上不断保障、提升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价格信号与企业决策机制良性互动,释放创新活力。改革开放40年来,市场经济为中国经济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迷信市场,因为市场本身具有滞后性和盲目性,而且容易被大的资本所垄断,侵害国家和民众的利益,损害社会公平、瓦解社会团结。这些严重后果已经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特别是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充分暴露出来。西方也在寻求社会性立法、矫正性立法来克服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损害,因此有为政府就很重要。
有为政府是指政府要承担起保护社会、促进发展,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的责任。纯粹自由放任的市场或是自由市场原教旨主义实际上是有害的,甚至只是理想型,从未实际存在过。美国也不敢接受纯粹的市场主义,美国对市场的干预和调控的法律及政策行动是非常成体系及强有力的。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如果想要健康的且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市场经济,其背后一定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强有力的政府不是简单地干预、扭曲市场,而是保障市场的良性竞争,同时确保市场竞争不会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严重的破坏。
香港一直奉行积极不干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特别迷信英国式自由市场的理念和做法。但是,随着香港深层次矛盾的集聚和管治体系的改革,以及“一国两制”内在的制度文化、制度经验的交流融合,香港特区政府本身面临一项关键的改革。改革的关键在于重构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市场之间的关系,香港新的治理理念要将有为政府与高效市场结合起来。我注意到,李家超政府也在其施政报告中积极理解和转化习主席提出的新治理理念,确定了以结果为目标的管治哲学以及“清单式”推进的策略,包括特区政府解决深层次矛盾和服务社会的一系列政策承诺,甚至制定了有关政府分领域的KPI考核指标,这些在过往的特区政府管治体系中是没有或是较为缺乏的。香港特区政府实际已经在按照有为政府与高效市场相结合的方法在做,至于效果如何,特区政府还需要更好地与民众沟通、咨询专家、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从而比较完整、成熟地完成自身管治哲学和管治体系的更新。
应深入推进人才政策的检讨和优化
中评社记者:我们知道,香港由治及兴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近两年来因为种种原因,香港也出现了人才大量流失的问题。您认为,香港应该如何更好地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田飞龙:路线确定之后,人才(干部)就是关键问题。所有的路线和设计都是主观性的方案,是“想做什么”的一个规划。固然可以一张蓝图画到底,可蓝图的执行者更关键,因为他可能将其搞得变形走样,甚至背离蓝图的初衷,因此人才很关键。
近些年,随着香港的制度改革,的确有人才流失的现象,新BNO移民中有一定比例的香港专业人士。同时,由于国安法和美西方的制裁、干预、打压,香港对于全球人才的吸引力以及留住人才的综合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波动。此外,香港与新加坡之间的竞争在人才方面出现了一定的不利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特区政府确实要把人才政策作为“良政善治”的重要课题来研究。
我认为,特区政府要重视有关全球人才以及国家人才的政策制定和政策优化。因为随着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随着内地背景的青年人才成长,他们将会是爱国爱港非常重要的力量来源。他们具有国际化背景和专业知识,且理解并认同“一国两制”,愿意建设香港、服务国家。对于如何让这样一群人来填充香港的人才缺口,为香港在十四五规划下的“八大中心”建设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基础,特区政府需要有专门针对人才政策的优化方案和专责机构。尽管特区政府已经在一些方面做了一些优化措施,但是从我接触到的一些人和我所看到的一些数据来看,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效果还不够明显,关于人才政策的检讨与优化还应该继续深入推进。
失去大湾区机遇等同失去未来全球化的高地
中评社记者:随着疫后两地恢复通关以及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脚步加快,您认为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好两地交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摩擦问题?
田飞龙:融合发展是十八大以来中央推进“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完善建构的一个重要概念和重要原则。融合发展的挑战更多在香港这一边,过去是内地全面学习香港,通过香港来追求更好的现代化,而这种关系在融合发展中实际上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国家变成了主场,主动提出现代化、国际化的战略和议程,包括“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香港融入、介入、参与其中,要形成优势、发挥自身禀赋,这对香港的挑战更大,从观念到能力。粤港澳大湾区就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最主要战略承载。
中央一直努力推动大湾区发展。从2021年到2022年,国家相继推出三个引擎性方案即“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和“南沙方案”,它们有一定的互补性,但都面向港澳,通过港澳连接世界市场。在这种新的战略和经济发展空间中,融合发展就会变成一个非常富有吸引力的概念。谁能抢先在融合发展中找到定位、找到优势、找到空间,谁就会在未来新一轮全球化中拔得头筹。从抽象的国家战略变成具体的政策引导,或者说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级安排中,确实需要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以及广东地方政府之间凝聚共识和积极推进,把实实在在的成果和成绩单展示给港澳社会和国际社会,用实践和事实的力量证明大湾区机遇是名实相符的。
我建议,一方面,香港在教育宣传层面,应对大湾区和融合发展进行更加立体、准确、持续的宣传动员。特区政府在这方面有很大的政策责任,要拿出一系列的“政策包”,支持企业和专业人士在融合发展中找准机会转化优势。进入大湾区的专业人士,包括一些资本,他们越早收获成绩单,对后续跟进者就越是一种激励。另一方面,从中央层面来讲,国家有政策性引导配置的责任。大湾区从要素型开放转向规则型、制度型开放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及高标准建设,要让香港资本和专业人士看到,大湾区将来会是全球化最高标准,无论是技术标准还是制度标准。失去大湾区的机遇,就失去了未来全球化的高地。
就长远之计而言,在香港教育体系里面,尤其是中小学教育中,应当有一种融合发展与香港未来命运紧密相连的价值观教育,使香港的青少年能够较早确立一种观念:融合发展就是香港人的机遇,融合发展就是香港人的未来。这样既能解决人心认同、人心回归的“老大难”问题,又能够引导香港青少年以及他们家庭较早地在其学习教育和专业的选择上对标大湾区,使香港融入大湾区成为一个源源不断、代际连续的过程,这也为“一国两制”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一种可靠的社会基础和教育基础。
“一国两制”新篇章要统筹安全和发展
中评社记者:您说过,“一国两制”新阶段的任务之一是融合发展,国安法下的“一国两制”新时代版本还未完全实现“软着陆”。能否请您谈谈“一国两制”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田飞龙:在“一国两制”的新阶段、新篇章展开过程中,要统筹安全和发展。安全是底线和基础,没有安全一切发展都谈不上。但安全并不是“一国两制”的全部目标,发展是更重要的目的,安全也是为了保障发展。如果没有发展,文明就不能进步,人民幸福生活就不能得到改善,香港的信心也就无法重新树立。因此,香港未来的态势应当是在坚持安全底线和在国家相关安全法律的前提下,全力促进香港信心的恢复,以及香港社会的和解和团结,为新发展提供最佳基础和动力。其中,这也涉及到国安法等新制度的“软着陆”,如何把它巧妙地逐步转化为香港法治体系和社会文化的一部分。这其中的工作还有很多,挑战也比较大。今年是香港国安法实施的一个关键年份,“黎智英案”和“非法初选案”在今年会有司法判决,香港国安法所带来的对香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冲击波还存在余波。香港社会和国际社会对把国安法作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有机部分这样一个命题的理解和接受还有一个过程,并没有真正完成。
基于上述分析,第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必须是要严格符合法治标准和人权标准,每一个案件都应当办成“铁案”,让香港社会和国际社会都看到香港国安法的司法程序和法治标准是完全符合香港人通常所理解的法治标准的,不存在国安法是特权法、国安法官是专制法官的问题,中央也没有干预香港司法。第二,要千方百计地推动香港发展出新的产业优势和国际化优势。新香港的发展纲领可以参照十四五规划里所确定的“八大中心”,这是在香港原有的金融、贸易和航运基础上,又新增加了一些制度性以及文化性的功能,包括了创新科技中心、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这些新的定位、新的目标、新的优势方向是香港未来竞争力体系的关键。
发展就是要抓住重点和本质,未来香港的新发展有两个重点:一方面,要在创新科技上寻求突破,赶上新一轮技术革命,尤其是信息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带来的挑战和机遇,香港在这些产业领域有基础,必须要及时跟上,通过和大湾区强强联合是能够发展起来的,而且北部都会区也是专门承载香港创新科技中心的建设功能的。另一方面,香港要形成更加完整的文化软实力体系。在香港平台讲好香港故事、讲好中国故事,这两个故事加起来就是讲好“一国两制”故事。因此,“一国两制”就是关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发展的一个战略和制度杠杆,香港要建成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成为东西方文明不同文化荟萃、互相借鉴以及融合的样板平台。
随着香港在经济上找到新的增长点,在文化与软实力上寻找到突破口,我认为未来的香港会更有魅力,其发展就不是纯粹的以金融中心为主要核心的发展,而是全面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国际化大都市是“一国两制”的国际化大都市,让每一个在香港生活的人不管从哪里来,都会以香港制度、香港价值观以及香港在“一国两制”中与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的关系,作为吸引他们来香港的最主要的依据。当然,香港要打造这样一种吸引力,就必须通过战略性的融合发展与全球化增量发展来实现。
如何向国际社会讲好“一国两制”故事?
中评社记者:说到讲好“一国两制”故事,向国际社会讲好“一国两制”故事也很重要。您认为,应该如何让国际社会对香港的“一国两制”有重新的认识,或者产生国际认同?
田飞龙:国际社会对“一国两制”认知和接受,其实也是对改革开放以及中国国家发展确定性的理解和接受。因此,“一国两制”的话语权不单单影响港澳的繁荣稳定,也影响到中国与世界之间的和平发展关系。近些年在中西方新冷战和修例风波下,香港制度产生重大的变革,“一国两制”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被认同程度出现了波动。面对这种波动,中央也非常重视,采取了一些应对性、弥补性的手段,但波动还在继续。
关于“一国两制”的故事,一方面,需要从国家层面更好地支持港澳全球化发展,将融合发展和全球化发展结合起来。同时,在制度上确保高度自治权的运行,以及市民社会的基本活力和自由。另一方面,港澳特区本身也负有很大责任,香港社会文化精英应当有一种在新时代维护发展“一国两制”的自觉,他们应当用自己的专业能力、社会影响力以及海外网络讲好“一国两制”故事。他们把“一国两制”讲得更加丰富多彩,“一国两制”在国际社会上被理解接受都就会更加具体深入。这样的话,国际社会理解“一国两制”,就不只是单靠国务院(中央)港澳办或是外交部等官方表态,而是能够从香港社会不同阶层的人身上看到“一国两制”实际的影响作用以及被认同的程度。不久前我在香港调研时拜访过“民主思路”,与他们的核心团队交流过上述问题。从民主思路的最新“一国两制”指数中可以看到,近年来香港民意对“一国两制”新的制度形态接受认可度在上升,与国际社会的传统刻板印象形成反差。因此,如果能够通过适当的方式,由香港人讲好香港“一国两制”的故事,我想外部世界对香港“一国两制”的刻板、负面印象就会得到较好的改观。
去殖民化不是另起炉灶 香港国际化应有双重内涵
中评社记者:随着香港的拨乱反正,未来香港应该如何平衡好去殖民化和保持国际化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去殖民化的范围,才不至于对香港的国际化特色产生影响?
田飞龙:从历史的角度来讲,香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与香港的殖民过程是存在联系的,其影响包括在文化和制度上的复杂遗产,对此我们要客观地去看待。我们所说的香港“去殖民化”不是要去除香港得自于西方影响而形成的现代化体系的所有内容,而是仅仅去除其中有害香港繁荣稳定以及现代化继续发展的观念和因素,使得香港社会能更好地在“一国两制”秩序之下,实现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去殖民化”应该有具体、针对的对象,以及它的边界范围。它不是朝向“一国一制”方向的另起炉灶,而是针对香港本身精神秩序和制度体系做一种有意识的理性清理。这种清理是为了使得香港社会更加健康、更有活力、更能运用好“一国两制”的杠杆作用。当香港完成这一精神和制度的清理之后,它就能够更加团结、更有共识、更轻松从容地走在融合发展与全球化发展新一轮的发展道路上,这与香港的国际化并不矛盾。
另外,我们对国际化的内涵理解也需要有适当的调整。以往我们讲国际化是比较片面的,实际上就是在讲西方化。但“一国两制”发展到今天,特别是我们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概念及体系之后,香港也必然受到中国式现代化体系的影响。因此,此时香港人所理解的国际化就应当有双重内涵:一是与西方体系之间互联互通所形成的、属于西方式现代化一部分的国际化,这是香港的立命之本。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及其法律治理结构,客观来说来自于西方体系。二是中国式现代化也内在地孕育了全球化、国际化的价值、制度以及实践的空间。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参与一带一路,能够发展出新的全球化和国际化内涵。因此,我们讨论香港的国际化就应当有一个立体层次,不是单一的西方化,而是对西方式国际化做一个存量管理、优化管理,同时我们要注意进行增量建设。这个增量建设就是指通过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及参与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过程中,香港所发展出来的国际化新内涵。只有这两种内涵叠加起来,才是香港社会健全完整的全球观和国际观。只有在这种新的全球观和国际观指导下,香港人、香港社会对新时代“一国两制”的理解和运用才能达到一个最佳状态,“一国两制”的长期坚持才能继续保有国家理性的坚实基础。
香港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重要杠杆作用
中评社记者:香港与中国式的现代化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您认为香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当中可以发挥什么样的特殊的作用或者说角色?
田飞龙:中国式现代化既有中国特色,也有人类现代化的共性。首先,香港在中国式现代化尤其是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杠杆作用,这种作用还会继续发挥,使得中国内地对市场经济、世界市场的规律以及互动经验和知识都能够快速地增长。其次,香港是中国式现代化和平发展价值的关键载体。“一国两制”本身就高扬和平与发展的价值,追求和平统一、繁荣稳定、共同发展,这让全世界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会走向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帝国窠臼以及形成新的冷战体系。所以,这种已经被理解和证明的东西,香港要继续去证明它。另外,香港还要更多地承担未来在全球治理、和平发展中的责任,比如去年底落户香港的国际调解院,就代表了这样的趋势和发展价值。
我认为,未来香港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过程中,还是要围绕十四五规划里的“八大中心”定位,继续发挥传统优势,创造性发展新的优势,使得香港能综合性地对国家现代化、国际化的新一轮发展作出独特贡献。
要警惕美国霸权理性正逐步超越经济理性
中评社记者:谈到香港问题的时候,不可避免会提到美国。据您的观察来看,就拜登政府与特朗普政府时期相比,美国在对香港的制裁打压方面有哪些相同或者不同之处?
田飞龙:制裁干预香港的主要法律是特朗普当政时期制定的,包括2019年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2020年的《香港自治法案》。拜登政府沿用了这些法案,根据在中美斗争当中美国自己的利益需要,来升级制裁或选择性制裁。目前来看,拜登政府没有在香港问题上推进更加激进的立法,原因是原有的法律已经够用了,他作为总统可以做行政裁量,选择何时或怎样来制裁。
另外,我们也看到拜登政府对香港牌或台湾牌的使用也是紧锣密鼓的,特别是近期美国的国会与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专门发布了报告,建议美国政府制裁香港国安法官,这可以算是拜登政府在涉港议题上制裁干预、长臂管辖的一个新动作。它会严重损害到香港的繁荣稳定、司法独立和法治。当然,我们在涉外法治斗争中可以坚决反制,你敢制裁我的国安法官,我就敢制裁你们作出这个决定的行政官员、执法官员。中国反制斗争所要的是一个平等地位即“平视西方”,所要的是对我们主权与管辖权真正的制度性尊重。如果你不能这么平等对待、制度性尊重,我只能进行对等的、精准的,甚至是威慑性的反制。这方面,我们站在有理的一方。
拜登政府未来会如何在香港问题上继续与中国进行博弈,服从于中美关系的大局。如果中美关系继续恶化,无论是台湾还是其他问题,都会波及香港平台。美国可能会用它的美元霸权对香港的金融市场、金融中心地位进行干预,损害中国的发展利益,因此香港需要来自国家更多的制度性保护。因为香港从现代化经验来看,它并不是一个真正能独立自主的城市,而是非常聪明地利用了特定世界体系的发展空间、发展动能,进而促成自己的现代化。回归之前,有英国体系的庇护与支持,意味着西方体系会接纳它、支持它。回归之后,一段时间里香港也仍然维持这样的地位,原因是中美关系整体可控,合作为主,对抗为辅。如今,中美关系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香港处于这个世界体系分类里面的中国这一边,而香港制度优势又高度依赖于西方所谓“基于规则的秩序”。
因此,随着其所处的世界体系本身发生变化,制度环境发生波动,香港如何在中美关系大转型的时代,在世界体系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增强自己的自治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发展能力,这个挑战比以前更大。其中,美国还是最主要的因素。美国对香港的制裁不升级,其他盟友就不会首先制裁或者不会主动跟进。一旦美国进行制裁,香港的反击能力是比较有限、比较弱的,还必须要靠国家的制度性保护,以及在中美最高层谈判中提出保护香港的有关诉求。国家也应当尽到主权者的保护责任,才能使香港的制度杠杆作用继续良好发挥。
当然,到时如果中美真的摊牌了,就不是一个香港的问题,而是整个世界秩序发生革命的问题。我们都不希望那样极端的时刻尽早到来,但是从世界历史长期演变来看,它迟早会到来。对于香港而言,既依赖西方体系,同时又在“一国两制”中归属于中国体系,它作为连接的桥梁和枢纽,它的使命或是红利,以及它未来发挥杠杆作用的机制,这些问题始终是作为香港宏观风险研究和判断的一个关键课题。这个过程是动态的,现在不可能有任何人、任何机构为香港的未来打包票,因为它一定是随着中国和西方大的结构性波动而波动的,香港应当找到自己的利益所在,然后选择站在正确的一方,即与国家共进退。
中评社记者:美国和香港之间在经贸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正所谓“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在当前中美博弈斗争激烈的环境下,香港有没有可能成为中美关系缓冲带的窗口?
田飞龙:香港其实一直在充当中美之间的缓冲带。港美双边贸易中美国每年有300多亿美元的贸易顺差,美国在港常住居民人数有超过3万,同时美国大量的跨国企业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通过香港投资中国内地,通过香港平台与中国内地形成非常庞大的商业利益网络。这就是为什么尽管美国通过了《香港自治法案》,但对香港的制裁还是比较节制的,没有往极端化方向发展。这就说明美国在香港以及通过香港在中国持有的利益起到了作用。美国号称民主国家,其内部有多元制衡的机制,那些美国在香港的利益以及通过香港在中国内地的利益都有自己的代理人,包括有自己的议员以及美国民主政治中的各种代表,因此它确实是一个缓冲剂,是一个保护性的机制。
然而,我们也要意识到,美国近些年表现出来的明显的新冷战倾向,它的霸权理性正逐步超越经济理性。经贸关系作为中美关系压舱石的说法已经逐步失效,所以不能排除美国霸权衰落过程中,它会产生不惜一战的非理性冲动,导致可能不计代价或不顾在香港实际利益地实施对中国的围堵、脱钩。当然这一天还没有到来,是否会到来现在很难具体评估,不过这种风险始终是存在的,越往后这种风险可能越被放大。因此,这对我们做“一国两制”研究、战略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如何在原有制度和延续的红利期中推动香港继续承担传统角色,另一方面又要为面临这种斗争波动下的新香港重新量身定做一个地位和身份。对此,中央要考虑此问题,香港也要思考此问题。
香港地位及“一国两制”来自世界体系,也必然随着世界体系的波动而波动,其中的中美关系是定义和支配这一波动性及其实践后果的最关键因素。香港的新秩序与新篇章,从内因上取决于“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及中国和平发展,从外因上则取决于中美关系的稳定系数及所谓“战略护栏”的政策有效性。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演化的新时代,香港必然要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才能获得最佳的国家制度保护与世界体系内的持续性发展红利,从而确保自身的繁荣稳定、国际地位及民主法治体系的良性演变和结构定型。
(香港天大研究院助理院长谢元媛博士对本次访谈的组织安排与文稿修订润色亦有贡献,在此特别表示感谢。)
中评社香港6月13日电(记者 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