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香港法庭对广受海内外关注的“35+颠覆政权案”涉案人士作出判刑。该案被起诉的47人中,有45人主动认罪或被判有罪,分别被判入狱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社会人士对于刑罚的轻重看法不一,但基本上认同裁决的正确性和公平性。
此次裁决对于巩固和强化香港的法治至关重要,其政治影响更加重大。
首先,这件案件彰显了香港国家安全法在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上的关键作用。这宗案件可谓是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最重大的案件,因为它涉及到香港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下的宪制秩序的认受性和权威地位,而涉及案件的人其核心目标不但是要用非法手段夺取香港特区政权,还要借此机会否定香港的政治体制的威信和扭曲其正常的运作。此案的裁决因此凸显了香港国安法在维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上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也维护和巩固了香港的宪制秩序。
第二,外部势力特别是美西方国家不断利用此案来抹黑国家和香港的国际形象和诋毁香港的法治,并且意图包庇和保护他们在香港的“代理人”。他们屡次对特区政府官员、检控人员和法官施加政治压力,多次威胁制裁他们,企图逼迫他们不要履行其职责,并要求他们按照美西方的指令行事。这些丑恶的行为不但践踏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的行径,更是挑战中国对香港的主权和管治权的动作。
彰显维护法治的决心能力
特区政府和香港司法人员在强大的美西方压力下,以无畏无惧的精神对此案的涉案人士进行审判并予以判刑,让美西方意图以政治干预香港法治的图谋不能得逞,也彰显了香港特区对维护法治完整性的决心和能力,让国际社会对香港的法治有更深刻的认识和尊重。
最近,美西方的政客和媒体不断对黎智英案指指点点,甚至无理要求特区政府停止起诉黎智英,不然香港便要面对严重后果。美西方这种无理和粗暴的要求,暴露了他们对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的不尊重,肯定无功而退。
此次“35+颠覆政权案”的审讯结果应该会让外部势力知道香港在法治问题上一定不会向他们屈服。当然,外部势力一定不会死心,但他们也应该通过此案的裁决结果意识到他们在香港的政治能量极其有限。
第三,此案的裁决将进一步改变香港居民对香港法治的看法和观感。反中乱港势力长期以来向其支持者和香港居民,特别是年轻人,灌输一套法治歪理,并造成了不少恶劣的影响。他们扬言,如果提出一些崇高的政治理想、策动为了争取民主和人权的行动、并获得美西方和其他外部势力的支持,即使他们从事违法行为,也只是“违法达义”之举,中央和特区政府一定不敢对他们采取法律行动,只能对其损害香港法治的行为听之任之或“哑忍”。
以此之故,即使香港国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颁布实施,反中乱港势力依然以蔑视态度继续从事违反该法的行径,其目标在于在香港居民心目中散播毋须尊重香港国安法的诓言。此案的裁决显示香港特区政府运用香港国安法将意图颠覆政权的人绳之于法的意志和决心,让反中乱港势力的支持者和广大香港居民理解到法律的尊严和威力,不再存侥幸之心,不再以为打出“违法达义”旗帜和得到外部势力的鼓励和支持便可以在香港视法律如无物,从而对巩固和强化香港的法治和提升守法精神有利。
第四,反中乱港势力之所以嚣张跋扈,是因为他们相信外部势力是他们的坚定靠山。自从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区自行制定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后,加上一些对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稳定有利的本地法律比如《刑事罪行条例》和《公安条例》被“激活”,不少反中乱港头目锒铛入狱,说明了外部势力不但没有能力或意愿去“营救”他们,除了偶尔“出口术”表示对他们支持和对中央与特区政府作出批评外,实际上已经把他们当作弃子,不认为他们再有政治价值,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觉得他们是政治包袱,以及是让美西方政府和政客尴尬的人。 终结动荡期迎来新阶段
其实,在此案和黎智英案的审讯过程中,大量反中乱港分子和外部势力勾结的证据被呈堂和被媒体广泛报道,生动地揭露了外部势力在香港回归后连绵不断的动乱中所担当的不光彩角色,在香港也产生了良好的国民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的效用。
最后,此案的裁决进一步促使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势力在香港的衰败。在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其他本地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稳定的法律“坐镇”下,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势力的生存和活动空间已经所馀无几。他们的支持者和潜在支持者应该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危害国家安全和香港稳定的法律风险极大,有意参与他们的计划和行动的人包括年轻人只会越来越少。他们的“群众基础”也会越来越狭隘,从而他们的政治能量也会愈趋萎缩。
待在黎智英案日后依法审结后,可以说所有策划、组织和领导过去十多年了香港连场重大动乱的首恶分子和主要参与者,都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在他们后继无人的情况下,香港在回归后长期困扰香港的动荡时期应该彻底终结,而香港的发展也因而进入新阶段。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