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国会复会,在议程上排满了“涉华法案”,其中包括“涉港法案”和“涉台法案”。在拜登政府执政的倒计时时刻,在美国深陷乌克兰战争和以巴战争的泥潭状态中,美国国会全力拉满推进涉华立法,干预香港事务和台湾事务,到底在想什么?到底要做什么?
美国拜登政府已进入倒计时,但民主党的竞选工程、继续执政的预期以及贺锦丽对拜登路线的延续,仍然是需要认真研判和分析的课题。从最近一段时间特朗普与贺锦丽的选情对比和波动情况来看,特朗普并无必胜把握,贺锦丽存在出线希望,故众议院在涉华法案上的“倒计时激进”对贺锦丽的竞选是一种策略性助推。涉华法案在美国国会政治中属于“跨党派共识”范畴,这根源于美国朝野已经完成的对华政策认知转型,即将中国设定为“主要对手”与“战略竞争者”,宣扬对华“脱钩断链”与“去风险化”。这些涉华法案中有些法案本身就是两党共同提出和推动的,因此法案通过的概率是较高的,对中国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损害是可预期及客观存在的。
美国政治传统中存在“假想敌”范式,以此作为美国自身政治身份认同和政治秩序维系的重要心理和制度机制。中国成为被美国想像的唯一“全球性对手”,这些涉华法案是这种恐惧想像的法律表达,也是美国霸权及其长臂管辖机制的制度性延伸。美国众议院如此安排体现了对民主党选举政治、美国政治正确、中国威胁论以及对华制裁政策的高度共识与制度一致性。即便特朗普胜选,共和党执政,这些法案若获得通过也会得到遵守和执行,成为美国政府对华政策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单纯以选举政治的周期性和工具性看待这些涉华法案,必须立足美国对华新冷战及制裁法律体系建构的战略共识、制度取向与长期斗争的动态演变来观察、定位、评判和反制。这一涉华立法新动态进一步显示出,无论美国总统选举结果如何,无论中美任何层次的政治会晤成果如何,中美长期新冷战及美国持续制裁打压中国的斗争态势不会改变,中国坚持自身发展道路、政治体制与涉外法治建设方向的基本立场与反制策略不会改变。
这一系列涉华法案中包括《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认证法》和《台湾冲突阻遏法》。“香港牌”、“台湾牌”是美国对华新冷战与战略、地缘遏制政策的重要抓手,故此次批量涉华法案中出现涉港、涉台法案并不奇怪。其中,《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是2023年就开始推动的制裁香港的新法案,而《台湾冲突阻遏法》则是美国更加深度介入台湾问题及阻止大陆统一台湾的新涉台法案,是“台独”分裂势力与美国干预势力进一步深度勾结、以武拒统的体现。
《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并逐步走向由治及兴。2024年香港完成“23条立法”即《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香港“一国两制”进入新阶段,谱写新篇章。但“一国两制”香港平台的制度变化并不符合美国以香港为颠覆基地的战略布局,美国在港代理人网络和情报系统也遭到了《香港国安法》的制度性遏制,故美国决定性调整了对港政策,不仅于2020年7月制定《香港自治法案》予以针对性干预和制裁,而且在每年的《香港政策法案报告》中连续否定香港在美国法上的自治地位,损害香港的单独关税区地位和国际法上的合法贸易权利。此次提议的《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是制裁香港的最新立法,试图将香港经贸问题政治化,威胁取消香港在美经贸办事处并策动盟友跟进制裁,其最根本目的还在于通过制度性手段制裁打压香港国际地位和自由贸易权利,进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于“一国两制”制度杠杆作用,最终破坏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这一涉港法案预期会对香港的国际地位和经贸权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香港特区政府需要做好研判和反制准备,中央政府也应当介入以保护香港合法权益。这表明,在《香港国安法》及23条立法完成了涉港涉外斗争,特别是法律斗争出现了议题和场域的转移,“港独国际化”和外部干预制裁密集化快速发展,因此必须将香港平台的涉外法律斗争纳入国家整体的涉外法治建设中来,以“一国两制”框架下中央与香港共同的反制合力应对来自美西方的非法制裁和干预,既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又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相比香港议题,美国对“台湾牌”的政治利用更加露骨和具有挑衅色彩。
其一,港台在美国的战略心理与制度布局中存在角色差异,美国将香港视为可影响的颠覆基地,但主权与治权并不被其控制,在《香港国安法》下美国逐步产生了“部分承认”中国新管治权事实的倾向,但美国将台湾严格视为其势力范围和第一岛链的关键节点,对台湾进行了军事安全、外交、经济、社会文化的全方位渗透和控制,故涉台立法及其执行的深广度远超过香港。
其二,美国对台湾角色存在“东方乌克兰”想像,即以俄乌战争为参照系,加强对台湾的军事武装化和政治代理人系统建设,同时研判和推进在台海发生武装冲突条件下对大陆实施类似对俄的“全体系制裁”,完成所谓对华新冷战与脱钩断链的“闭环”操作,此次所谓涉台立法服务于这一“东方乌克兰”的战略想像和政策行动目标。
其三,民进党赖清德当局顽固拒斥“九二共识”,坚定推进“倚美谋独”和“以武拒统”路线,对岛内统一力量和声音实施严厉的政治法律清算,甚至对民众党的第三方势力也进行残酷的政治遏制,显示出“务实台独主义”的理念坚定性和行动严酷性,这就积极配合并迎合了美西方“以台制华”的霸权遏制理念和民主体系价值观,二者的勾结与挑衅态势更加凸显。
其四,《台湾冲突阻遏法》可视为美国在制度上预料和构想了台湾冲突场景及美国的介入条件和方式,为美国深度介入台海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引,甚至具有“战争动员法”的性质和危害性。
这就不得不警醒我们对美国涉台行动作出底线思维上的研判和反制准备,充分认识到涉台涉外斗争的现实性、残酷性、长期性和烈度升级的突然性,在保持总体战略定力的同时,必须从政治、军事、经济、法律等多方面谋划反制方案,进行周全设计,牢牢掌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坚定推进两岸完全统一进程,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并善于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展开对美综合性斗争。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香港)以及《反分裂国家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包括今年6月发布的反“台独”司法解释文件,正好有了更多的法治用武之地和积累涉外法治案例经验的实施机会。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演变的当下,中美关系之结构变化已经无法寄希望于任何层次的所谓政治会晤或总统选举的偶然结果,而必须看到大局大势,立足于中国自身道路、体制、意志、力量和智慧的自主性与合理行动,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必经考验。
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涉外法治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