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现代化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来看,中国现代化的一大特点是“后发追赶性与前瞻反思性相同步”。其对西方现代化道路的创新与超越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的超越。第二,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这是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道路的超越。第三,中国式现代化是追求公平和可持续的现代化,这是对处于“分化困境”的现代化道路的超越。实现这样的创新与超越,必须将共同富裕作为实现现代化的关键目标。
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共同富裕问题,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特征。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共同富裕,主要是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一)统筹效率与公平,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是国家层面的“总量富裕”,要以共享发展为思想理念引领,推动财富结构和收入结构再平衡,提高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包容性。共同富裕也不是人民的“平均富裕”,不能忽视人民正当的物质利益要求,要构建有利于促进人民勤劳致富的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创新活力,避免陷入“福利主义”陷阱。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起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均衡。既要坚持促进效率提高的理念和政策,又要使低收入群体能够共享发展成果。一是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二是在经济运行过程方面,要完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确保各要素平等参与收入分配,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推进共同富裕。三是在收入分配体制方面,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充分激发“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爱社会”的三轮驱动作用,搞好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合理调节城乡、区域和行业间分配关系。
(二)统筹共建与共享,在全民参与中推进共同富裕。共建与共享是共同富裕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共建解决的推动共同富裕“依靠谁”的问题;共享解决的则是推动共同富裕“为了谁”的问题。推动共同富裕,既要激励全体人民发挥创造潜能来实现“共建”,又要基于合理的分配制度来实现“共享”。“全社会共建+全社会共享”是一种人人参与发展、人人共享发展的模式,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所追求的共同富裕之路,这就要求给人民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有效的发展激励。一是更加强调“机会公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给更多人创造公平创富的环境,实现阶层和收入的合理流动;二是在全社会营造“勤劳致富、创新致富”的氛围和环境,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普惠性政策配套,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三是完善包括知识产权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在劳动创造过程中能够获得应有成果,形成全社会勤劳创新致富的有效激励。
(三)统筹物质与精神,在防止人的异化中推进共同富裕。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共同富裕的本质是人的共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现代化,防止现代化进程中人的异化。因此,要解决新时代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促进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协调。一是加强基础教育资源投入,强化对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加大对知识扩散和知识培训的力度,使人民能够提升发展自身的能力,在知识和技能上实现人的共同发展。二是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为目标,为最广大人民提供更高精神品位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和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使人民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防止在现代化进程中被异化。
(四)统筹区域与城乡,在经济协调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长期以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主要体现为工业化和城镇化,总体上的高速度与结构上的不均衡相伴而生,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阻碍。为了推进实现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应该加快步伐、集中力量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把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摆在共同富裕问题的重中之重。一是完善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支持体系。针对区域差距,要充分发挥新发展阶段中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作用,推动实现区域发展再平衡;针对城乡差距,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实现城乡发展再平衡。二是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重塑地区和城乡在双循环中的生产与消费定位,充分结合先发地区和后发地区的各自优势,形成互补型经济格局。三是推进区域间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促进要素在城乡、地区之间自由流动,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协调发展。四是在区域层面构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帮扶与发展共享机制,优化先富地区对后富地区的帮扶方式和举措。
(五)统筹“提低”与“扩中”,在分配结构再平衡中推进共同富裕。进入新发展阶段后,推进共同富裕亟须解决“提低”,也就是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以及“扩中”,将收入结构从两极化的“哑铃型”转变为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要通过统筹“提低”与“扩中”来实现分配结构再平衡,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推进:一是确定相对贫困的底线标准,通过不断提升这一标准来推动共同富裕。二是显著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通过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使低收入者“增收”和“稳收”,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和小微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育中”。另外,对已形成的中等收入群体进行托底,在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公共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西安财经大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1期P78—P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