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农民个人,还是家户、村庄都存在于国家共同体内,其状况和命运与国家政权和制度息息相关。田野政治学是由国家宏观层面下沉到田野基层的,从自下而上的田野角度看待国家,又从自上而下的国家形态认识田野,由此将田野与国家形态紧密关联起来。没有国家关联的田野很难称之为田野政治学。田野政治学的贡献之一便是将国家带入农村农民研究领域,发现农村农民的国家化进程,并通过建构“国家化”的概念,认识国家形态演化的关系叠加机制。
一、起点于非均衡的中国政治
国家是政治学的核心要素,也是政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从某种意义上看,政治学就是有关国家的学问。但是,国家又是一个很不容易说清楚的问题。列宁深感:国家问题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难弄清的问题”。我是在1980年代接触政治学的国家理论的。当时,对国家的理解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侧重于国家权力。这是因为革命的根本问题在于政权问题。二是将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尽管讲到国家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但主要是涉及到不同的政治体制。我是从政治学的角度进入农村研究的。1986年承担了国家教委(现教育部)首批青年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城乡基层政治发展研究”。由此涉及到城乡基层政治在国家体系中的地位和特点问题。
1980年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涉及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学界也主要是围绕这一宏大问题展开,基层政治发展没有引起太多关注。1980年代末的政治风波有复杂的原因,但也反映出思想界和学术界对中国政治的复杂性还缺乏深刻的认识。我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启“我国城乡基层政治发展研究”的,并于1992年出版了《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一书。该书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从整体国家观中跳了出来,提出了中国政治的非均衡性特点。
以往人们经常以所谓“大一统”之类的字眼来概栝中国政治社会的一致性特点。如果就国家的整体性,国家权力结构的一元性而言,这是不错的。但是,如果我们将视野投向国家整体之下的基础性政治社会之时,就会发现,中国的政治远非仅以“大一统”的字眼就能概括和涵盖。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的国度里,政治社会状况异常丰富和复杂。在国家内的不同地方、不同社会组织单位、不同人群里的政治状况既有许多相似和共同之处,更有着不少的具体差别,表现出非等同性、非一致性的非均衡特点。可以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内部的政治非均衡性有中国这样突出。国家整体层次的一元性、一致性与国家统辖下的政治社会的非等同性、非一致性的结合,“大一统”与非均衡的结合,才是中国政治社会的完整状况和典型特点。
而中国政治的非均衡性特点又突出地表现为城市和乡村这两个具有鲜明特色的地域社会之间的差别。当我们全景式地扫描和追踪中国政治社会发展轨迹时,就会发现:在古代中国,虽然皇权至上的专制主义一统天下,但专制主义政治在城市和乡村这两个社会空间中的作用和表现远非一样。以皇帝为首的权贵在各个层次的城市自上而下对四方发号施令,行天子之威。与统治堡垒的城市遥遥相对的广阔乡村却与国家政治生活几乎处于隔绝状态,“天高皇帝远”,成为皇权鞭长莫及之地。而在近代,当城里人津津乐道于海外传来的“民主自由”,并为之奔走呼号时,乡下人却十二分诧异:民主自由能当饭吃么?城市和乡村在政治方面的差异更是显而易见。即使在当代,虽然辽阔的中国大地普照着社会主义民主之光,但在城市和乡村却会折射出不同的色彩。
将城市和乡村作为两个基本的社会地域体,具体考察其不同的政治社会状况、特点和变迁,对于认识中国,特别是中国政治社会的进程与规律具有特殊的意义。
中国既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国,又是一个领土辽阔的大国。中国文明史一直是伴随着城市与乡村的分离、对立过程行进的,而且具有鲜明的独特性,政治社会状况的城乡差别和不平衡尤为突出。对中国社会历史有过深入考察的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在分析1949年前的中国社会结构的特点时指出:“自古以来就有两个中国:一是农村为数极多的从事农业的农民社会,那里每个树木掩映的村落和农庄始终占据原有的土地,没有什么变化;另一方面是城市和市镇的比较流动的上层,那里住着地主、文人、商人和官吏——有产者和有权势者的家庭。……社会的主要划分是城市和乡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和百分之十到十五的流动上层阶级人口之间的划分。这种分野仍旧是今天中国政治舞台的基础”。只有深入到作为中国政治舞台基础的城市和乡村社会内部及其相互间的二元结构,才能科学地解析发生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扑朔迷离的景观。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该书力图将透视中国政治社会的视野投向长期为人们所忽视的基础性政治社会,从城市和乡村这两个有着明显差异的社会地域体入手,对中国政治社会表现于城市和乡村的具体状况、特点、变迁及它们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进行较为系统的比较分析。全书分为三篇,对古代、近代和当代的城市与乡村的政治社会及其在国家进程中的角色进行了分析。2019年,该书进行了修订并以《城乡差别的中国政治》之名再版。修订说明:
本书原书名是《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非均衡是一种状态,与差别、差异一样,是一种中性的状态。现在看来仅仅用这样一种状态,还难以深刻反映中国的城乡差异特性。修订本书时,在认识论上有两个突破。
一是着力于中国事实的理论表达。人类发展有共同性。但不同国家的发展路径又有自己的特性。只有从中国看中国,从世界比较看中国,才能发现中国的特性。原书写作注意了中西比较,但是还没有形成自觉意识,也就是没有充分进入中国事实本身去对中国事实加以理论表达,以深入发现和概括中国事实本来的特性。
二是以具体的人群作为研究的重点。城市与乡村是地域空间的概念。但政治学不是一般的研究城乡空间,而是要研究城乡空间里的人;不是研究一般的城乡关系,而是要研究城乡关系下人的状况和命运。政治学本质是研究具体的人及其政治关系的学科。城市与乡村构成了国家的两个地域部分,居住着不同的人群,他们在国家整体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原书注意到这一点,但理论自觉还不够。
基于以上认识,本书修订后的书名为“城乡差别的中国政治”。在这里,差别具有相当程度的“差等”性,它可以更为准确地把握中国政治框架下城市与乡村的地位与关系。从事实看,中国的城乡关系不是平行的不同的经济体之间关系,更重要的是在不同地域空间的人群的政治关系。这种关系表示城乡在政治共同体内处于不同地位,享受不同待遇,形成不同状况并有制度支撑的差等性。差等体现差别,同时又不限差别,它要表达的是差别不仅仅是一种自然的经济社会过程,同时也是人为的干预和设定的结果。
政治的终极目的是让人们过上美好生活。克服了城乡差等性的中国政治,则是更美好的政治形态!
《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一书反映了政治学的学科自觉,这就是关注农村是为了更好理解国家。我们在进入田野,关注农村时,有着宏大的国家关照。修订后出版的《城乡差别的中国政治》则体现了田野政治学的自觉,更关注城乡两个不同政治空间中的人的关系与命运。国家问题不是简单的政权更迭问题,而是为了人的美好生活,最需要改变的则是长期处于政治边缘的农民的生活和命运,其中包括农民的政治生活,由此将田野与国家形态关联起来。
二、着眼现代化中的国家主导
1980年代,中国进入大规模现代化建设时期。在中国,现代化会带来什么,特别是对国家稳定带来什么?这是当时的学人较少思考的。1980年代末的政治风波表明,现代化在带给人们全新世界的同时,也会造成政治的不稳定状态。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政治不稳定状态会由城市延伸到农村。1990年代初,我们承担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并于1995年出版了85万字的最终成果《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一书。该书主要探讨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对于国家稳定的地位。我在绪论中指出:
政治稳定通常是就国家整体而言的。但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大国,总是由若干社会单元所构成。其中,城市和农村是国家的两个基本单元。国家的政治稳定通过城市和农村的状况表现出来。而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又决定了政治稳定在城市和农村的表现有所不同。在现代化进程中,特别是在现代化初期,农村的政治稳定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格局中显得尤为重要。
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后果是造成了城市和农村的差距及二元社会结构。这一后果又构成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制约因素。同时,城市和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居于不同地位,并扮演不同的角色。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稳定而言,农村扮演着双重角色。
一方面,农村是国家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源泉。这是因为,其一,农业是农村的基本产业,农村为社会提供基本的生活品。无论在什么时代,衣食都是人类的第一需要。不管是“以农为本”,还是“无农不稳”都反映了农业和农村在国家稳定中的基础地位。其二,千百年来人和土地的关系培育出农民的务实态度。农民的需求较为实际,且相对不高。他们不会长时间为某种抽象的理念和激情所左右,所追求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他们的现实感和稳定性较强。周而复始,循时劳作是其人生习惯,安居乐业是其人生目标。这种社会生活的秩序化是一个国家政治稳定的基础。其三,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使农村社会缺乏有机的组织,更难以通过主动的政治参与争取和实现其利益要求,他们不仅需要也希望政治权威来代表和保护他们。因此,农村人口对政治权威的认同性较强,而广大农民对政治权威的认同则为政制、政权、政策和政局的稳定提供了强大源泉。
另一方面,农村又有可能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威胁性力量。这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化意味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它的一个必然后果是发达的城市和落后的农村并存的二元结构。虽然城乡差别自古有之,但在传统社会里被视为天经地义和无可奈何的事实。而在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大众传播的影响、人口流动、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参与意识的增强,使农民,特别是青年一代农民对城乡差别不仅难以认同,而且愈益不满。他们要求改变既定的格局,变动感强于秩序感。其次,农民任劳任怨,有较强的承受力,但承受力总有一定限度。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可能得到提高,同时也会大大刺激他们的需求。但农业的一定弱质性决定了农民需求满足的有限性,农民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其利益要求难以充分满足,甚至会受到损害。工业的扩张和城市的兴盛往往是以农业的萎缩和农村的衰败为代价。农民需求扩张和满足程度较低的矛盾不可避免造成农民的相对剥夺感,为此积极要求改革现状,平等分享现代文明成果。……再次,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的变动尤为剧烈。千百年来国家治理农村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式将愈来愈失去有效性,国家对剧烈变动中的农村组织和控制难度增大,国家的有效治理往往赶不上农村的变动速度,从而为农民宣泄不满造成了难以控制的空间。第四,农村的现代组织性和法制化程度相对较低,制度化参与渠道较少,农民的要求和不满往往以非制度化的方式表达出来。这种方式的破坏性远远甚于建设性,从而构成对政治稳定的严重威胁。
美国的亨廷顿是研究发展中国家政治稳定的大师,他探讨了现代化进程中城市与乡村各自扮演的角色,指出:“在现代化政治中,农村扮演着关键性的‘钟摆’角色。……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他注意到了农村在中国革命中的角色,但没有探讨革命后的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对于国家稳定的地位。《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的重点则在于此。与此同时,该书还认为,“与‘欧美式’和‘拉美式’现代化不同,中国现代化的国家主导和推进作用及对农村的关注特别突出。这是中国现代化高速发展和促进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条件和特殊优势。在现代化进程中,国家应该发挥这一优势,有效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该书注意到了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国家形态特点,这就是主导性和能动性,并从多个方面论述了“通过国家的有效治理与经济、文化、社会和政治和整体发展来实现农村的政治稳定。”该书使我们得以将农村农民问题置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主导性框架之中,而不是孤立地就农村农民谈论农村农民,从而将田野与国家紧密关联起来。该书获得了中共中央宣传部“五个一工程”一本好书一等奖。
三、在自治中发现政府主动性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推动农村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举措便是,在经济上让农民获得更多利益,在政治上让农民获得更多权利。后者的重要表现之一便是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自治因此由农民群众自发的创造转换为国家行为。由国家主导和推动数亿农民直接行使管理基层事务的民主权利,这在中外历史上极其少见。1990年代,我们在农村进行了大量调查,特别是围绕村民自治进程进行调查。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中国的村民自治进程中,活动的主角是农民,但处处可以见到政府的影子。这在那些村民自治示范地表现得特别突出。我通过实地调查,在《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发表《民主化进程中的政府主动性——四川省达州市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调查与启示》一文。
达川市位于四川省东部的大巴山区,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构成中占较大比重。全市34.4万人中,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达川市的村民自治的起步与四川省的整体发展相一致。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91年5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实施办法》。四川省的村民自治进程由此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村民自治的起步阶段主要是进行试点,树立典型,开展示范活动。四川省的村民自治示范县(市)最初定在省城附近的彭山县。该县的村民自治进程较快,并出现了永远村等示范典型村。达川市位于川东,距位于川西的省城成都较远。1993年,该市成为四川省第二个村民自治示范县(市)。其村民自治进程迅速加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仅居于四川省前列,而且许多方面在全国也处于领先地位。
如果从长期缺乏民主传统的角度看,对该市的民主化进程无论作什么估价都不过分。在这一平静的民主化“革命”进程中,政府(这里是广义的政府,包括执政党、人大、政府等政治和政权系统)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主动性和积极性,其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现为:启动、动员、引导、推进、规范等。达川市以政府组织系统推动村民自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它为认识中国民主化进程提供了不少启示。
从西方民主化进程看,民主具有相当程度的自然成长性。近现代西方国家的民主早在12-13世纪就在一些商业城市萌生,直到18-19世纪才上升为国家形态的民主,并成为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而中国直到19世纪中叶仍是专制力量十分强大的国家,长期缺乏民主传统,民主发育程度很低。直到近代,伴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外来文明的传播,民主萌芽才得以在中国社会自然生长,但仍十分脆弱,强大的国家政权系统一旦加以强力压制,民主化进程即告中断。这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特定背景,同时也意味着中国的民主不可能像西方那样缓慢地自然生长。但是民主化进程一旦得到国家力量的主动推动,就可能会大大加快。达川市的村民自治进程便可说明这一点。如果没有国家有关村民自治示范的政策导向,没有达川市政府组织系统的强力推动,村民自治所要求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不可能迅速落实到社会基层的。
也许人们会说,这种民主带有强烈的人为性,它能否持久巩固,值得怀疑。如果领导不再重视,王昭林不再担任民政局长,达川市的村民自治是否会终结?我在达川市调查时也听到这样的议论和质疑。我在调查期间与当时民政局王局长有过很好的互动,他之后还专程到武汉来交谈。那年的武汉冬季特别寒冷,学校门口的马路上结下厚厚的冰层,公交车无法开行,我们只能行走在冰面上。我们深度讨论过如果他不担任局长后,村民自治进程是否会受到影响的问题。对此我们有一定的共识。这就是论文中谈到的:
任何政府行为都带有人为性。领导人的意志和注意力的变化,领导人的更替,都会影响民主化进程。但是,只要政府行为不是脱离实际或强行移植的,它所造成的后果就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村民自治并不是政府领导人的主观偏好,它所体现的民主精神事实上深深地蕴育在民众之中。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农民要求更多地参与公共事务。政府行为只是将这种民间诉求提升到政府工作层面,并加以制度化、规范化。由于村民自治所体现的民主精神并不会随着政府行为的改变而停息,那么,村民自治的进程亦会延续下去。特别是民主进程一旦转换为民众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便很难被改变。如在达川,村民民主选举已被村民视为天经地义之事,如果村组领导人不经群众选举或认可,其合法性基础就会大大削弱。
通过对达川市村民自治的调查,我提出了一个政治学的命题,这就是“政府主动性”。在中国,政府的力量强大,民间社会的力量弱小。成一事,要依靠政府;败一事,往往也在政府。这是中国的国家特性。“所以,在民主化进程中,不能简单地将国家力量和政府行为视为消极物,在一定条件下,它会起到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于发达的国家组织系统在历史上长期延续下来的中国来说,民主化进程应该充分利用国家力量和政府行为。这或许会使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大大加快,并走出与西方不同的道路。”通过调查和思考,我已开始注意到中国的国家力量在社会变迁中的特殊角色,从而将村民自治与国家形态相关联。
四、将现代国家带入乡村治理
1990年代后期,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益突出,乡村治理成为学界的热点问题,相关意见不一。国家应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并进行有效治理,成为共识。但对于国家为什么要这样做的理论依据还缺乏充分的论证。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将现代国家理论带入乡村治理的研究,将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举措置于现代国家建构的框架下,提出“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是现代国家建构的必然要求,而不是一时之举。由此将乡村治理与国家形态的转变关联起来。
现代国家理论是从外国输入的一种国家理论。它的重要价值在于将传统国家与现代国家区别开来。而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巨大转变之中,这一理论对于我们如何从国家转型的角度研究具体问题提供重要启示。我很早就注意到这一理论并将其置于中国的场景下加以再认识。我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发表《现代国家建构中的非均衡性和自主性分析》一文。该文认为,现代国家具有一定的共同性。但在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中,非均衡性表现得尤其突出。其主要原因在于:文明的积淀、社会的构成、国家的结构。我在《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发表的《“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建构》集中地反映了我对现代国家建构及其中国进程的理解。论文开头表示:
笔者早在1990年代初开始“发现社会”,提出了国家政治和社会政治的二分法,并一直从社会的角度研究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自治。10年后,笔者开始“回归国家”,但着眼的则是现代国家的建构。
论文提出:现代国家是相对传统国家而言的。界定现代国家的关键词是主权与合法性。由此引申出现代国家的双重特性,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它是现代化锻造的现代性在政治生活中的反映。中国的现代化和现代国家的建构都是在外国入侵的情况下发生的,这使得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表现出十分不平衡的特点,缺乏稳定性的制度将异质性的社会整合为一体。论文因此指出:
对于处在现代化全球化浪潮中的当今中国来说,更主要的任务仍然是建构,是建构一个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相对均衡的现代国家。通过民族—国家的建构为每个国民的自由发展提供组织平台;通过民主—国家建设,为每个公民的平等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由此达致每个国民对国族的高度认同和忠诚,并不断提升国家的能力。
我研究现代国家,不是一般地研究国家理论,而是为国家有效治理乡村,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一种理论导引,由此将田野与国家形态关联起来。在传统国家,有“三农”而没有“三农问题”。“三农”作为“问题”发生于现代化进程之中。对于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现代国家来说,解决“三农问题”是一种必然要求,也只有解决“三农问题”,才能建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正是基于此,我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加以论证。我在《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1期发表的《国家整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文,指出:
现代化在造就城乡差距的同时,又在乡村动员中传递着一种平等发展的理念,赋予每个人以平等国民的身份,并由此构造民众(包括广大农村人口)对国家的认同。因此,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寻求一种缩小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的方式,以建构统治的合法性。如何改变农村状况,是现代国家面临的重要任务。
国家与社会的一体整合,是将国家内业已分化的各个部分作为一个统一的平等主体对待,将居于国家且业已分化的居民作为平等的国民对待,由此强化国家认同,建构一个有强大内聚力的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则是统筹城乡发展,将分割着的城乡整合为一体,并通过各种方式促进资源向乡村配置。
在《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发表的《现代国家建构与农业财政的终结》一文,指出:
农民负担沉重是现代国家建构中的产物,免除农业税是建构现代国家的需要,它的深刻意义在于为建构一个现代国民国家创建更广泛的合法性基础。
在《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6期发表的《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阐释》一文,指出:
从现代国家建构的角度看,中国的乡村治理体制也需要相应的转型,对各种权力资源和治理机制加以整合,实行国家治理与乡村自治的共同治理,并在这一过程中推进村民自治的发展。
在《河北学刊》2007年第2期发表的《现代国家建构与土地制度变迁——写在<物权法>讨论通过之际》一文,指出:
近百年以来,在以工业化为主导的民族—国家建构中,农民的土地权利尚未切实得到保障。随着民主—国家的建构,需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将农民对土地的经营和收益由“责任田”向“权利田”转变,以国家赋予农民土地权利来重新建构农民的土地主人地位及对国家的认同。
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发表的《现代国家建构中的乡村治理》一文,指出:
对于现代化进程的中国来说,除了外部独立以外,还必须推进内部的一体化,将分散分化的部分整合为一个整体。这其中,对乡土社会的整合,从而建构其现代性,是最难的难题。整个20世纪,中国都处于解决这一难题的进程之中。这是我们研究中国乡村治理变迁及走向的基本背景。
现代国家理论对于实践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记得我受邀到中共中央组织部井冈山干部学院讲课。有一名授课对象来自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员。我问他:农民是否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对象?他说:不属于。我问他:农民是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他说:是的。我说既然是的,为什么不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对象?他说过去没有思考这个问题,历史以来就是这样。历史确实如此。因为历史上的国家属于传统国家。传统国家对于民众主要是税役。而对于现代国家来说,通过普遍的国民待遇建立起广泛的国家认同是基本要求。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主管部门专门设立了农民工司,农民纳入最低保障范围,都属于建构现代国家的要求。因此,将现代国家理论带入乡村治理研究,有助于推进乡村治理的改善。
叶本乾是我指导的博士生。为了进一步将改善农民状况纳入到现代国家建构的框架之下,他在《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发表《现代国家建构中的均衡性分析:三维视角》,提出了“民生国家”的概念。他的博士学位论文《生成与重构:现代国家构建中的农村基层政权 ——以河南弦乡为例》便是以此展开的。
五、从“下乡”建构“国家化”
20世纪是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种各样的“下乡”活动不断出现。从20世纪初,由“皇权不下县”到“政权下乡”,再之后的“政党下乡”、“宣传下乡”、“教育下乡”“医疗下乡”,一直到20世纪末的“民主下乡”、“法律下乡”和21世纪初的“服务下乡”等。我们在20世纪末还专门进行了“民主下乡”的实验。这一系列“下乡”活动意味着什么,如何用一个总体性的政治学概念加以概括?从各种各样的“下乡”活动中,我们都可以发现与国家形态的关联。这就是在由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变中才发生了一系列的“下乡”活动。为了从总体上理解这些“下乡”活动,我建构了“国家化”的概念。
“国家化”的概念最初来自于对村民自治研究产生的一个概念。2002年,我在为《现代化、城市化与农村基层民主》一书作的书评中指出:
将村民自治放在珠三角地区这一特定区域进行考察,研究村民自治的地区个性。在这里,可以生成国家化、地方性等一系列分析性概念和框架。
国家化是一个过程,标志着国家性日益深入地渗透于主权国家领域。国家性是人们对国家整体和代表国家主权的中央权威的认同,也即整体性和中央权威性。代表整体国家的中央统治权威集中体现着国家意志。这种国家意志反映了国家的自主性。国家通过各种自主性方式将国家意志贯彻到国家领域,进入国民生活之中,便形成国家意识。
我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发表《现代国家建构中的非均衡性和自主性分析》一文,指出:
现代化不仅是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而且是由一个分散、互不联系的地方性社会走向现代整体国家的过程,这就是国家化,或者说国家的一体化,也即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
“国家化”的概念与现代国家建构同义。只是“国家化”更强调过程性,强调传统国家到现代国家的转变及其基础。我通过这一概念解释20世纪以来的各种各样的“下乡”活动,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包括:《“政权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整合——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国家视角》(《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第11期)、《政党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的整合》(《学术月刊》2007年第8期)、《行政下乡:动员、任务与命令――现代国家向乡土社会渗透的行政机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法律下乡”:乡土社会的双重法律制度整合》(《东南学术》2008年第3期)、《“政策下乡”及其对乡土社会的整合》(《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年第1期)、《“服务下乡”: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服务性渗透》(《东南学术》2009年第1期)、《“宣传下乡”:中国共产党对乡土社会的动员与整合》(《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10期)等。
正是在长达10多年研究的基础上,我最终写成专著《国家化、农民性与乡村整合》,并于2019年出版。该书开宗明义指出:
在中国,改天换地不仅仅是对自然的改变,更是对社会的改变。从中国的传统政治语境看,“天”意味着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地”意味着亿万民众及其存在的乡土社会。进入20世纪,崛起的现代国家正在取代数千年以来的传统国家,一方面是散落在社会中的权力向国家集中,国家的统一性高度集聚;另一方面是高度集聚的国家权力力图将长期历史上处于分散的乡村社会与国家整合为一体,力图根据其意志改造和改变传统乡村社会。那种以往“是松驰的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国家权力如今以强大的力量进入民众的日常实际生活之中。正是因为这种改造和改变,传统乡村社会的农民性迅速消逝,国家性因素渗透到广袤的乡土社会之中,乡村社会发生了历史从未有过的深刻变化。“天”改了,“地”也换了。
本书试图超越一般的政策主张和短时段经验,根据理论—历史—变迁的逻辑,将乡村治理置于20世纪以来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这一框架下加以理解和分析。国家整合是现代化进程中日益集中的国家权力对长期存在的分散分化的社会进行联结,从而实行横向社会的一体化和纵向国家的一体化。其核心思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建构,国家权力向社会渗透,力图根据国家意志改造和构建社会,社会日益国家化,具有愈来愈多的国家元素;二是社会认同,社会对国家渗透并不是消极的接受,而会以各种方式作出自己的反应,顺应抑或反对,以及国家对社会的反应作出的调适。
该书试图通过“国家化”的分析框架,将有关各种下乡活动及其碎片化的理解加以整全,形成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的理论体系。
六、在深耕田野中扩展“国家化”
国家化的概念出于现代国家理论,具有鲜明的现代取向。我试图通过这一概念解释和理解20世纪以来的国家形态转变,并将“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乡村治理的转变置于这一框架之中,从而建立起田野基层与国家上层的关联。但是,随着村民自治遇到挫折及围绕农村基本问题的认识分歧,逐渐将我们的视野引向历史深处,这就是认识中国的国家转变和乡村治理的历史根基和传统底色。这是因为,现代国家理论毕竟是引进的,具有一定的价值规范性。在引进和运用这一理论时,注重的是现代性取向。在关注现代性取向的同时,忽视了传统性。而传统对于中国的国家形态和乡村治理的转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传统性对于现代性并非完全是消极的存在。正是基于此,自2010年之后,我便将视野由现代国家建构转向传统国家形态考察,发起和推动了“深度中国调查”。这一调查是大规模的田野调查,是对田野社会的深度耕作,重点是了解传统社会形态的构成。我本人参与了100多个村庄的实地考察。
“深度中国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以村庄为基础的农村社会形态调查。通过这一调查,我们发现中国农村社会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不仅表现为其内在的自然、经济、文化和社会构成,也反映了国家形态在其中的不同表现。
早在1992年出版《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一书时,我就注意到,国家整体层次的一元性、一致性与国家统辖下的政治社会的非等同性、非一致性的结合,“大一统”与非均衡的结合,才是中国政治社会的完整状况和典型特点。但直到“深度中国调查”对全国各大区域的村庄实地考察,我才切身体会到这一点,并发现不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渗透和人们对国家的认知有相当大的差异。
在华南宗族村庄调查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过去这里是“宗法大于国法”,宗族子弟无论在朝廷做多大的官,回到村庄时仍然得按宗族辈份排序,得遵守宗族规矩。在长江区域小农村庄调查时,村庄权力表现为多样性,国家权力延伸的保甲长只是其中的一种,且不占主导性地位。在黄河区域的河北省村庄调查时,访谈的老人首先问:给领导报告了没有?毕竟这里是“天子”脚下,人们的国家意识强。在东北村庄调查时,所到的村庄人们都会谈到“胡子”(土匪),因为1949年前缺乏国家力量所建立的秩序。在东南工商村庄调查时,村领导将我当成招商引资的老板,极力推介该村可开发的项目,其“市场意识”远远强于“市长意识”。在内蒙古调查时,行走在茫茫大草原上,我才切身感到皇权“远在天边”。但在访问夏季牧场时,见到当地乡镇服务站直接进驻牧场,我又意识到如今的国家已是“近在眼前”。而在大小凉山的崇山峻岭间,我真实感受到国家为何难以进入,从而使这里的奴隶制得以长期延续。
从田野中观察国家,使我发现传统国家在各个地方的表现有很大的差异性,有的直接受到国家权力的支配,还有相当多数的地方,国家权力只是若有若无。中国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国家建构的,其路径和方式有很大差异。
将全国分为若干区域进行村庄调查,还使我切身感受到,中国的国家权力由中心向边缘渗透的特点。中国很早就有了完整的国家形态,只是这种国家形态的权力更多集中于中心地带,国家对地方的控制相当程度取决于对该地的税收。在福建沿海的一个偏僻地方,长期历史上属于统而不治,只是因为税收才设立治所,建立县制。这一特点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与西欧有很大差别:一是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之前,已存在完整的国家形态,国家权力机器发达。而西欧的现代国家建构是建立在封建社会的“空地”上,权力主要散落在封建领主庄园中。现代国家建构就是将分散的权力集中于国家之手。二是中国很早就有了地域辽阔的政治统一体,国家通过中心权力对其他地域进行渗透和整合。从国家一出现,便开始了这一过程。而西欧只是随着封建社会的替代才建立起统一的国家,并有了国家权力向社会的渗透。通过比较,使我意识到,根据西欧经验形成的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有一定的限度,我过往基于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形成的“国家化”的概念也有一定的限度。
为此,我对原有的“国家化”的概念加以扩展,这就是“国家化”不仅存在于现代国家建构时期,而且存在于自国家产生之后。当氏族社会为国家所替代,便开始了将不同于氏族性的国家性扩展到国家地域的进程。我在《广西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发表《国家化、民族性与区域治理——基于历史中国经验的分析框架》一文,对“国家化”作了新的界定:
国家化是人们超越血缘氏族组织,设立国家政权并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推动组成社会的人们获得国家性的过程。包括人们由一般的社会成员成为国家居民的过程和人们在国家权力体系中获得其地位的过程。这一过程体现为国家整合或者国家的一体化,即将异质化的人群整合到国家体系中,并获得国家的统一性。国家化是一个历史过程概念,有助于认识国家演化的过程性、层次性和类型性。它包括两个不可分离的过程:一是人们从社会走向国家,以国家形态存在的过程;二是国家政权将人们整合到国家体系中的过程。“国家化”是对“国家性”的过程概括。
将与现代国家建构相提并论的“国家化”扩展到只要国家一产生便开始有了“国家化”,更具有包容性,也更能解释中国的国家进程。这是因为,产生于西欧的现代国家建构理论与“民族—国家”理论是一致的。现代国家建构是以一个民族建构一个国家为指引的。这一理论基于西欧的经验。民族国家理论的重要创立者吉登斯再三申明:“民族—国家在其发源地,亦即‘西方’的发展”,指“‘欧洲民族—国家’。”如果简单使用这一概念,就会遮蔽世界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民族与国家的历史进程和特点。我对“国家化”的概念加以扩展,有助于解释中国的国家形态,这就是自产生了国家,中国便开始了“国家化”的进程,只是这一过程十分漫长和缓慢,直到1949年后才有了跨越式的进展。但这种跨越式的进展与传统国家提供的基础并不是毫无关联的。尽管对一些边远地方的人们,国家“远在天边”,但毕竟是国家的属民,这为后来的国家“近在眼前”提供了基础。
七、国家在关系叠加中的演化
2015年启动的“深度中国调查”的重要内容是以村庄为单位的社会形态调查。社会形态体现着人与社会的关系及其特性。“关系”成为村庄调查的主要线索。我在村庄调查设计时表示:
村庄调查主要是以村庄为单位的调查,了解不同类型的村庄形态及其变迁实态。农村社会是由一个个村庄构成的。与海洋文明、游牧文明相比,农业文明的社会联系更为丰富,“关系”在中国农村社会形成及演变中居于重要地位。中国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关系国家”,但是作为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文明多样的大国,关系格局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表现,由此形成不同类型的村庄。国家政策要“因地制宜”,必须了解各个“地”的属性和差异。村庄调查以“关系”为核心,注重分区域的类型调查。
在深度的田野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生活在一个“关系的世界”里。长期以来,农民被定义为“原子化”,似乎他们生活在真空中。事实是:各种关系将孤立分散的农民联结起来,并构成农民的行为逻辑。调查中问农民最愿意与谁合作?通常的回答是,“关系”好的人,包括亲戚、朋友。当问及生活态度时,不约而同地回答是搞好“关系”。农村社会简直就是一个关系社会。正是基于此,我们及时调整了调查提纲,将关系作为调查的重点。在初步调查基础上我指导的数篇博士学位论文,均是研究村庄社会关系的。关系因此进入研究的视野。我为此撰写了专门的理论与方法论文《关系权:关系与权力的双重视角》,提出:“关系即权力,权力在关系中”的命题。
在进一步调查中,我发现农民的行为不仅为私人性关系所支配,还受制于更为丰富的关系的支配。我们的调查分为七个区域,不同区域的村庄形态有着不同的关系构成。总的来说,村庄愈发达,关系愈丰富。在靠近缅甸的云南边境的一个村庄,我们惊讶地发现,就在数十年前,那里还是刀耕火种,根本不知道“国家为何物”,更遑论政治关系?而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不仅有了丰富的财产关系,而且“国家就在眼前”。社会发展进程亦是关系不断扩展的过程,由此有了关系扩展的概念。
而在对不同区域村庄调查的对比中,发现即使是那些发达的村庄,也保留和残存着非常古老的宗族传统,尽管受到冲击,但经常死灰复燃,绵延不绝。就在距离发达的广州市不到100公里的地方,人们还居住在以祖宗祠堂为中心的村庄里,其成员资格和行为逻辑的来源是祖宗。我因此撰写发表了《祖赋人权:源于血缘理性的本体建构原则》的论文。尽管这一论文对于长期为“天赋人权”影响的思维是极大的冲击,并遭遇争议,但它是基于历史事实现象的提炼和概括,要揭示的是残余的血缘关系仍然在支配着人们的行为。将人们联结起来的各种关系犹如垒叠的土层。由此有了关系叠加的概念。
关系、关系扩展、关系叠加的理论和方法源自田野调查。这一理论和方法对于我对国家问题的理解有很大帮助。我是在1980年代初学习并进入政治学研究的。邓小平1980年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是我们反复阅读的文献。该文深刻反思了造成“文化大革命”的体制和历史原因。指出:“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众所周知,陈独秀是以民主和科学为旗帜的“五四运动”的旗手之一。中国共产党是在激进的“五四运动”的影响下成立的先进政党。为什么成为中共党的领袖之后,陈独秀等人却沿袭了古老的家长制的政治样式,之后这类现象为何反复发生?这一直是沉淀在我脑海的一个问题。我在《学术月刊》2010年第12期发表的《家族政治:亚洲政治的魔咒》试图解答这一问题,但没有方法论上的思考。通过对田野的深耕,发现关系、关系扩展和关系叠加对于解释困扰我长久的国家问题有方法指导意义。回头再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增强了我从关系的视角理解国家现象的信心。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研究国家生活现象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决定私人和个别政权代表者的行动,而且像呼吸一样地不以他们为转移。”“现实的关系决不是国家政权创造出来的,相反地,它们本身就是创造国家政权的力量。”陈独秀等人沿袭了古老的家长制的政治样式,家族政治得以成为亚洲政治的魔咒,表明了古老的血缘关系对现代政治生活仍然有顽强的支配作用。国家不是抽象的机器,而是由活生生的人构成的,人受制于关系,国家正是在关系的变化中演化的。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我撰写了多卷本的著作《关系中的国家》,力图将关系叠加作为国家演化的支配性因素,由此发现国家形态的多层次性、国家进程的复杂性、曲折性和多面性。
八、探求田野与国家互动机理
田野政治学以国家形态为关联,将田野与国家联结起来,体现自上而下的国家关照和自下而上的田野发现的双向互动。这一路径反映了田野政治学的特点。
在国家观照下认识田野。田野是一个领域,这个领域不同的学科都可以介入,并赋予其学科意义。而田野政治学视域下田野,是体现国家关照的田野。自有国家以来,任何田野都是国家化的田野,是国家整体的一部分。田野政治学赋予田野以国家意义。离开了国家的关照的田野,便不具有政治学的特性。特别是随着国家化程度日益提高,自然形成的田野愈来愈具有国家建构的属性。只有从国家关照的角度才能深刻理解田野的属性。在传统社会,有农业农村农民,并不构成“三农问题”。“三农”成为“问题”产生于现代化进程之中,并成为现代国家需要解决的问题。问题不在于“三农”而在于国家。只有解决“三农问题”才能建构起现代国家,换言之,解决“三农问题”是建构现代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只有将“三农问题”提升到国家形态转变的高度,才能为国家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合理性和合法性。而这正是政治学关注田野的使命所在。
在田野中发现国家。自有国家以来,任何田野都具有了国家的属性。但是,国家在广袤田野大地上的分布和表现不一样。在广袤田野大地上的人群眼里的国家也不一样。只有深入到田野大地上,才能更深入具体地发现与统一文本不一样的国家形态。田野政治学与一般的政治学所不同的地方,便在于是从田野而不只是从文本上认识国家。田野的质性调查将“一口井”打深,不仅仅在于发现这口井的自然、社会和文化的多层次性,更要发现这口井的国家的多层次性。我们在田野调查中经常会听到农民的一句话,这就是“中央是恩人,省里是亲人,市里是好人,县里是坏人,乡里是恶人,村里是仇人,街头执法的不是人”的流行语。它反映了农民眼里的国家形象的多层次性。只有进入田野现场,从田野的角度才能理解这一流行语的背景及其对国家认知的多层次。与此同时,国家在不同的田野场域表现形式也不一。正是在2015年启动的“深度中国调查”中,我们才发现国家在不同田野上的多样性表现形式,才形成对国家的关系叠加式变迁的认识。没有对田野的深度调查,便很难产生对国家的深度认识。
田野是国家的一部分,国家建立在田野基础上,由此形成田野与国家的互动。如何探求田野与国家的互动机理,是田野政治学的重要使命。田野政治学通过建构“国家化”的概念来理解和分析田野与国家的互动,有了一个基本的框架,但有待进一步开拓。2015年启动的“深度中国调查”,对传统农村社会形态进行了大规模调查,但需要探求传统农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联结与互动机理。目前,已有了通过税收、技术等机制将田野与国家联结起来的研究,如陈军亚教授发表于《云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4期的《因税而治:区域性国家治理的机理——以区域村庄形态调查为依据》等论文,但这还只是开端。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化的推进和深入,还有更多的理论与实际问题需要深度研究。例如,现代国家政权建设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这就是“内卷化”,即国家政权愈是深入到农村,农村对国家的离心力愈强。这一命题建立在1940年代农村调查事实上,与政权的特性相关。进入21世纪,国家进入农村的广度和深度都大大超过以往,是否造成了“内卷化”?如果没有,又是什么原因?特别是随着国家化的推进,国家不仅仅日益深入到人们的身边,而且要求深入到人们的内心,由此建构对国家的认同。这是一个世界性的命题。即使是那些建构起现代国家的地方,也存在着通过国家整合解决不断再生的社会分化问题,以重新达致全体国民对国家的认同。正因为如此,“国家化”是一个比现代国家建构更具有包容性、开放性的概念。它更强调“国家化”是一个没有终点的过程,是一个国家形态需要不断提升的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改进国家治理从而获得全体国民内心认同的过程。
过往的田野政治学从关注现实到走向历史,在深耕田野中扩展了“国家化”的概念。那么,今后的田野政治学可以通过有国家关照的田野调查,深化田野与国家互动机理的探讨,推动国家化理论的建构,使之具有更强的解释力,从而为田野政治学走向未来、走向世界开拓出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