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etaphor of “Butterfly Dream” and “Beetle Box”:Consciousness Puzzle of Zhuangzi and Wittgenstein
作者简介:王海东,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原发信息:《哲学研究》第20198期
内容提要:面对神秘的意识难题,历来回应者颇多,而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先哲庄子就开启了意识的探究之旅。他以妙喻“蝴蝶梦”阐释意识之谜,旨在批判礼制文化,确立自然主义道论。而20世纪的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也曾致力于这类问题。他设想“甲虫盒”的比喻,含摄语言、思维和对象于一体,以整体性的世界图景确立意识的可知性。虽然二人相隔千年,相距遥远,但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并对这一难题的解决提供了独特而有益的思路。
关键词:意识/自我/他心/庄子/维特根斯坦
标题注释:本文系云南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晚期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研究”(编号YB2016009)的阶段性成果。
“意识”难题一直困扰着人类,至今没有完备的答案,同时也是最具诱惑的问题。不论脑科学家,还是哲学家,都想一探究竟——这块高度发达的“神经之肉”,到底是如何酿出“意识的美酒”来的?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古中国,先哲庄子就开启了意识的探究之旅。他以精辟的比喻“蝴蝶梦”,阐释意识之谜,提供了生动有趣的解答。而20世纪的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也曾致力于这类问题,他预设“甲虫盒”的比喻,将语言凸显出来,并提供了极为独到的见解。虽然二人相隔千年,相距遥远,但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本文尝试勾勒出他们的相似性,以期为意识问题提供更为丰富的探索视域。
一、“蝴蝶梦”和“甲虫盒”之喻
与其他物种不同,人总是爱“发问”——追问世界的本原,也追问自身的来源,一旦反思自身,就必然要触及意识与自我意识等问题,哪怕它是一个压根儿就不存在的问题。意识这盆“神秘的火焰”,是如何点燃的,怎么燃烧的?尽管早已广为人知,却不能“端详、触摸、拆开或者品尝它”。(麦金,第3页)然而,不管争论如何,意识与心灵等问题俨然成为一个文化传统,还是哲学中的关键问题之一。而这一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尤其是经笛卡尔奠基以后,哲学家都会对自我和意识等问题作出回应。这已然成为大哲学家的标配。而中国先秦思想家庄子似乎先知先觉,很早就思索意识难题。众人耳熟能详的“濠梁之辨”,就抛出了一个旷世难题:他心可知吗?庄子与好友惠施游于濠梁之上,见水中白条鱼悠游,便触景生情,言道:“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没想到惠子不但不附和,反倒驳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没有正面回应问题,而是基于同样的逻辑反问惠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占据争论上风的惠子,竟然一时找不到解题之法,只能循环辩解:“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第279-280页)惠施还是没有给出有力的证据,依然是狡辩:我(A)不是你(B),所以我不知你;而你不是鱼(C),那么你就不知鱼的快乐。也就是说,在这一场争辩之中,引出了一个重大的心灵难题,那就是他心可知吗?显然,惠子与庄子观点向左。惠子从简单的形式逻辑进行论证:A不是B,因此A不知B;B也不是C,故而B也不知C。貌似成立,然而心灵和意识,不是“物”,不是一块单纯的“肉”。依据这样的逻辑,无法解开“意识”的谜题。在追问他心能否可知的问题时,隐含着一个更始基的问题,那就是自我意识存在与否的问题。只有厘清自我意识或意识问题,才能更好地解答他心问题。于是,庄子向世人杜撰了一个美妙的“蝴蝶梦”,暗指自我意识难题。“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庄子梦为蝴蝶,乐而忘己,直至惊醒,才知己身“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细思量,竟然分不清到底谁是谁——“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不过,常人则以为“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同上,第42页)但庄子不以为然。
此喻隐藏着最古老的哲学之问——自我和意识的确定性问题。谁会怀疑自己的存在性问题?“我”是真实的存在吗?会不会存于他者的梦中,却自以为存在呢?我的“意识”是真实的或者是“我”的吗?庄子抛出惊人之语,并非故作高深,而是进入最深层的哲学探索——追问终极“自我”与道的存在问题。他所提供的方案是:放下我执,“吾丧我”——形如槁木、心若死灰,秉持“斋心”,消除分别与差异,才能“齐物”——“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以清净无染无别之心,观照一切,方可“道通为一”。(参见同上,第16-26页)那个最为本原的自我才会呈现出来。这一自我,庄子称之为真宰,与道相通相融,二而一也。确定自我之后,便能深入探索意识难题。
同样的难题,两千年后西方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以另一种形式追问。他巧妙地在语言游戏之中,以“疼痛”为例研究词的意义;当我们说“疼痛”一词时,到底意味着什么?一块石头会感到疼痛吗?毫无疑问,人们会回答:“没有”,因为它没有生命。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将“疼痛”说成是“石头的疼痛”?难道疼痛必定要有一个承受者?那么这个所谓的“承受者”又是什么呢?没人会对着尸体说“他疼痛”,但若对着“植物人”,却不敢如此下判断了,尽管你掐他一把,他纹丝不动。因为后者仍有生命体征,正是这个生命力和意识,或者那个名为“灵魂”的东西,使得“疼痛”得以可能。“可以说,只有那种其行为与人一样的东西才有疼痛。”(《维特根斯坦全集》第8卷,第136页)进一步设想,张三对李四说:“疼痛!我牙痛!”却面无表情,还诡异地笑,李四不得不寻思张三是否真的牙痛。李四依据什么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呢?也就是说,自我如何感知他者的心理状态?即他心可知吗?如果可知,是在什么意义上知道?
面对他心难题,维特根斯坦追溯出自我意识问题,即自我如何确立?前期维特根斯坦将“自我”置于不可说的神秘之域,却肯定自我的存在——是世界的前提,是意义的源泉。而最近似“上帝”的“自我”,就是“形而上学主体”——绝对的主体。(参见维特根斯坦,§5.641)到后期,他则在具体的语境之中探究意识和自我问题,要是“我”连自己的“牙痛”都不能确定,那还谈何知晓他人的牙痛呢?然而,与自我意识密不可分的是自身感受,也就是“牙痛”这一词是和我的牙痛感受关联的,而复读机说出“牙痛”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具身与意识是交织一体的。那么私人感觉如何与他人知觉关联?“如果我谈论的是我自己,那我只是从我自己的情况中知道‘疼痛’这个词的意义。难道在谈论别人时我也必须这样说吗?我怎么能够这样不负责任地把一种情况加以普遍化呢?”(同上,第139页)凭什么将私人感觉推己及人,并以此断定他人与己一致呢?
然而维特根斯坦的探索更为深刻,他揭示语言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即在对象及其感受性的表达之中,还有不容忽视的因素——语言。在“甲虫盒”之喻中,他把语言、感觉和意识的关系呈现出来,一个装着“甲虫”的盒子,姑且就叫“甲虫盒”,人手一盒,但是都不能窥视他人的盒子;每个人只能通过观看自己盒内的“甲虫”,才能知道什么是甲虫。“在这里,很可能每个人的盒子的东西都是不同的。甚至可以想像那个东西在不断变化。”(维特根斯坦,第139页)正如“牙痛”这个盒子,虽然外形一样,但是里面的东西未必一致,每个人的“牙痛”未必一模一样。甚至这个盒子里空无一物,却也叫“甲虫盒”。“自我意识”也有这样的处境和风险,它到底存在吗?其内是否有一个对象应和呢?面临这样的永恒之谜,不论庄子,还是维特根斯坦,都没有回避,而是积极回应,给出了极具时代特色和启发性的答案。
二、道、言与世界图景:意识确定性的根据
对于惠子的狡辩,庄子并没有妥协,而是提供了另一种的思路:“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庄子》,第279-280页)这一简短的回答包含着丰富的内容。他反问惠子,提这样的问题,就说明他知道庄子的“心思”了,就已经表明“他心知”是可能的,不过是惠子还想得知庄子是怎样知道鱼之乐的?庄子坦言,在濠水的桥上就知道了,这是一个无须证明的回答。
惠子肯定不会满意庄子这“神秘”的答案,还是要问一个明白:为什么庄子在桥上就知道濠水中鱼儿的快乐呢?显然,这的确是一个需要详细交代的问题。庄子的回答虽然包含着感觉、经验和主体的公共性,以及常识与道的生存论之境域,但由于当时的知识论尚未形成,缺乏应有的明晰性,故而需要运用诠释学的方法,梳理其潜藏于各处的思想,使其清晰化。他反驳惠子:当你问我怎么知道鱼之乐时,其实你就已经明白我知道了。貌似诡辩,其实不然。在当时的情景中,惠子通过观察庄子的形态以及水里的游鱼,就能心领神会,不过是想知道——“庄子是怎么知道鱼之乐的”?可是,庄子不但没有细说理由,却说是“从濠水的桥上知道的”,于逻辑而言,难以自圆其说,但惠子应该能明白其理。这不仅因为二人为友,有着丰富的学识、高明的见识、精准的判断,还在于他们同时身处其境,有着类似的感官经验,看到鱼儿在水中无拘无束地游着,且还有共同的时代环境——战乱年代,政治争斗不息,灾难不断,性命堪忧,社会压抑,几无自由,因而见此景,便生此情。身居庙堂的惠子,岂能不知?
对自由的渴望,是庄子一生的追求。他试图通过阐释事物的相对性撼动既定的儒家价值观,“齐物”是他的思想策略,并不是要走向相对主义,而是要破除人们对礼制王权的崇拜与幻想。世间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差异性和相对性,但也不是绝对不变的,而是一种“辩证”关系,若是以“道”而审视之,则没有根本的差别。虽然从常规的价值观看,事物有大小、轻重、美丑和贵贱之分,但如果超越这一套陈规陋俗再审视世间,则是另一种境况:最大者乃秋毫之末,最长寿者系夭亡幼子;人、泥鳅和猿三者居住习惯不一,无法同眠;人以为美的毛嫱与丽姬,而鱼、鸟和鹿却避之不及,毫无眷恋之心。(参见《庄子》,第31-35页)所以,从“道”而观,诸事诸物都无有等差。因此,人们何必执着于功名利禄,作茧自缚呢?
为了劝导人们改变礼制观念,庄子便悬设出“蝴蝶梦”的隐喻,旨在告诫人们——我们连“自我”的存在都无法确定,何须拼命追名逐利呢?岂不是空中架楼,沙上堆塔?此生,不过是一场梦,甚至是别人的梦中什物。这种空旷与豁达,直逼佛教空观:“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金刚经》,三十二品)此论也为道家和道教奠定了出世的思想基础。维特根斯坦也有类似的疑惑,在批判弗洛伊德的思想时,他冥想——“在梦中,甚至在醒后一段较长的时期内,我们觉得梦中所说的话好像具有伟大的意义。是否我们在醒来时也有这样的幻觉?我有时觉得现在我仍然易于产生这样的幻觉。精神病患者似乎往往如此。”(《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1卷,第89页)连清醒和睡梦都难以确立,梦中的话是否有意义?能以“幻觉”辨别正常人与精神病患者吗?显然,这些都是有待探究的问题。但是,庄子在此并没有论证自我和意识的存在,对之存在不论,甚至倾向于否定——自我的存在,意识(尤其是欲望)不过是假象而已。然而,如果“悬隔”庄子“蝴蝶梦”之喻的现实目的,综观其整体思想,则不难发现,他并不是怀疑主义,更没有否定一切,他对流行的儒家思想不遗余力地批判,目的在于确立道家的自然主义道论思想。道才是庄子学说的指归。
庄子笔下的“道”,乃一切的宗师,宇宙的本原,世间的最高主宰:“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第102页)不论在逻辑上,还是在时间上,“道”都具有优先性。宗于大道,方可摆脱已有价值观的羁绊,“韲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同上,第117页)。超拔之后,既无人为设定的礼制集权,更无机心与技巧,而是自然而然的存在样态。如是而行,则近道,可得逍遥。
与庄子的玄妙论述相比,维特根斯坦的论证,不仅明晰,而且更为具体,也更充分。后期维特根斯坦,将每一个词都置于相应的语言游戏之中,根据具体的用法进行探讨,表明语言的“意义即用法”(《维特根斯坦全集》第8卷,第111页),而不是抽象地谈论某个词或者观点。而所谓的“普遍性”,并不是一个“本质”,不过是一些相似性罢了,他称之为“家族相似性”。当然,他同样反对相对主义,个体或每一事物皆有自身的特点,正如你的“牙痛”不同于我的“牙痛”,但这并不是说咱俩的“牙痛”毫无关联,不可谈论。他既要反对本质主义,又要向相对主义开火,同时还要颠覆柏拉图以来的哲学观,哲学工作在于诊治语言病:“以语言为手段为反对对我们的理智的蛊惑所进行的斗争”(同上,第67页),发现“一些纯粹的胡说八道以及理性在向语言界线冲撞时留下的肿块”(同上,第69页),以便“给苍蝇指出一条飞出捕蝇瓶的途径”(同上,第143页)。经由维特根斯坦的努力,现代哲学发生语言转向,语言成为哲学的核心问题——人类的一切认知,都经过语言的浸润,不少哲学问题其实是语言误用导致的。基于他的新哲学观,一种语言实践论的角度,对自我意识和他心问题给出了新颖的回答。自我意识的确立离不开自我的感觉,语言游戏也是“从我所描述的感觉开始”(同上,第138页),我的“牙痛”总是伴随着牙齿的痛感,而时下的机器人则只有“牙痛”这只“甲虫盒”,里面却毫无内容。这种体己的感觉还能区分为意识状态和无意识状态。我在睡时梦到“牙痛”,但牙齿不会疼痛,也没有痛感,那时的我说“牙痛”,与机器人输出“牙痛”信号无别。
因此,主体的相似性是他心知的基本条件,如果李四是一个“意义盲人”,或者机器人的话,那么不论张三如何伪装都没有意义——只要向李四输入“牙痛”的指令,那么他就会接收到相应的信号——输出程序设定的信息,作出设定的反应。对他而言,不存在“欺骗问题”,你能够欺骗某位友人,甚至是一条相伴多年的犬,但你无法欺骗一台计算机或者一块石头。与此同时,在感知情感体验时,知觉、思维、语言、历史和生活世界已经“先在”,犹如存在的境域,早已在场。张三说“牙痛”,当且仅当张三牙痛——这表明他学会了汉语,并且能够正确使用;也暗含着他能够正确遵守语言游戏规则,能够理解相应的文化传统,“理解一个句子意味着理解一种语言。理解一种语言理解一种生活形式”(同上,第112页),否则,他无法正确使用,也不知如何遵守规则。“遵守规则”也是一种实践(同上,第113页),是一种自然的过程,并没有谁时刻逼迫你遵守所有的规则,而是在生活之中,在语言的使用之中,潜移默化或是通过教化学会各种规则,并按其行事。有些时候还是集体无意识地“遵守”,盲目地使用规则。(cf.Wittgensiten,§219)
如果深入地反思我们是如何学会语言、如何遵守规则等问题时,不难发现我们早已接受了身处其中的那个生活世界,而一切怀疑和批判都是建基于其上的。其实,整体的信念系统、世界图景、知识体系、语言游戏与经验常识,恰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这是我们必须得承认的——它们是其他信念的根据,也是自我存在和他心知得以可能的大地。于是,晚期维特根斯坦花费大量的精力研究“确定性”难题: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谈论“确定性”的?他通过思考和回应“摩尔命题”及“摩尔证明”,探索出整体主义的思路——世间事物的确定性是由整个体系决定的,通过对整体的综观,便可确定某个对象。(参见刘畅)而确定性本身并非一成不变,他用“河床之喻”来阐释这种间于独断论和相对主义之间的相似论。他把生活世界比为河流,而将“世界图景”(轴心命题、常识、集体经验和基本信念)比为通道或河床。在我们这昼夜不舍的生活之流中,那些相对牢固的信念(即基础信念)则在信念的河流中,扮演着河床的角色,而那些相对不太牢靠的信念,就相当于信念之流中不断被冲刷变换的泥沙。正是河床使得河流得以可能,但河床身处激流,也在流变之中。
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而言,自我和意识是存在的,但并不一定是固定的“实存”;他心也是可知的,但也不表明“他心”必定“实存”。当然,与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相比较,庄子是一种寓言式的表达,缺少严格的知识论证明,就连“印证”性的内在论述也极少。然而,匪夷所思的是庄子的境界甚高,不仅在世间法的层面上,认为自我和意识的存在性,也承认他心可知,而且还能超拔到出世法,抵达佛教空观,这是西方哲学比较稀缺的部分。
三、不断抵近神秘之地
于此而观,二人虽相距甚远,在对待自我、意识和他心问题的理解与解答上,有着一定的相似性,但又各有特色,互有可鉴之处。依于文本而论,二者的相似性在于:他们持有相似的情怀,悲世悯人,却又无心于功名,希望自己解脱,获得自由,更希望他人也能自在而幸福。因此,他们努力揭示原有价值的漏洞与弊端,庄子极为厌恶政治对人身的宰制,尤其是君主专制,故而不断地批判以儒家为主的礼制思想,进而确立自然主义倾向的道论。维特根斯坦也无意于政治,他的著作几乎与政治无关,而更多的是探究个体如何获得自由与幸福。可以说,他们都是“反哲学”的哲学家——批判,甚至消解以往的哲学体系,根治理智的疾病,倡导实践哲学,喜于革新——重估一切价值。哲学家不仅是一个“政治斗士”,还是一个“唯美主义者”,亦是“痴情郎”和“有识之士”。(参见巴丢,第15-31页)虽持他们对世间事物怀疑态度,但都不是怀疑论,他们有肯定性的立场。庄子确立“道”的终极性,维特根斯坦则认为世界图景或生活形式是具有确实性的,犹如“河床”,尽管有流变性,但其整体相对稳定,能够托起整条河流。在知识论上,他们并没有否定一切,也不是不可知论者,嵌在日常生活中的“道”,随时都在场,不是“道”不可知,而是我们缺少发现的“眼睛”。生活形式始终在场,是一切人都无法须臾可离的境域。因此,自我和意识是能够认知的,也是“存在”的,他心难题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答。他们所运用的思想方法与策略亦近似,先确立怀疑的合法性,进而对既定的思想进行深入的批判,攻破之,重建新的思想观念体系。更为巧合的是,他们的写作风格都极为一致,运用随笔文体,多有名言警句,犹如语言大师,营造各种比喻和寓言,巧妙讲述深刻的哲学理论。
然而,毕竟时代不同,文化、生活境遇及问题皆有别,二者的差异性也不容忽视:庄子的政治隐喻性批判较为明显,带有很强的反政治色彩,而维特根斯坦则视政治为无物,政治与他的个人世界无关,他寻求的是自我救赎与自由。毫无疑问,相比庄子而言,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理论更为成熟,知识论更为系统,他对语言的重视超乎寻常,将哲学问题归于语言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语言具有本体的地位。而庄子则不过是将语言当成认知的工具,认为“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第466页),一种语言工具主义态度。且庄子志不在知识论上的贡献,故而没有自觉地建构新的知识,而是投身于人生哲学的沉思,通过对政治的探究,寻找全身之道和自由之道。而维特根斯坦则倾向于提供一种新知识,以期解决哲学问题。对真理的追求,对知识的渴望,维特根斯坦无比强烈,甚于庄子;但对自由和幸福的关照,庄子更是乐而忘返,不知老之将至。在对人类命运的同情和探索上,二人都饱含悲悯之情,竭力而为,希望构建一个有意义而富含生趣的世界,这一点伟大的宗教家与哲学家都具有相似性。因此,在对意识的探究中,从知识论而言,庄子没有像维特根斯坦那样提供具体的知识,这是时代之困,不能苛责庄子,即便是时下,“意识”依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谜。尽管各种主义层出不穷,行为主义、功能主义、同一论、取消主义,或是二元论与泛心论,都未能给出“定论”。庄子在道论的视野里,为意识留有余地,而其空灵的体悟近佛,可为同一论和取消主义提供更妙的思路,即意识和心灵并不需还原为物质,或者取消,而是一种“空性”的在场。维特根斯坦所供给的新知识,为心智哲学的兴盛提供了丰富的思想“燃料”。
概览当今心智哲学的战场,新起的神秘主义,因其包容性而别具气象。麦金的神秘主义综合唯物主义和二元论观点,即“同意二元论的意识非空间本质的观点,同时赞同唯物主义的心灵是物质以某种方式得到的思想”(麦金,第100页),提出我们永远无法真正地“理解”意识,原因在于人类智力的认知模式先天就有局限性,且只有承认这一前提,方可对心灵与大脑的关联本质产生新的认知;他明确表示——“彻底的概念革命是解决心身问题必要的先决条件”(同上,前言,第6页)。
成绩斐然的人类文明,面对意识和大脑难题却极为无力而无奈。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实践论将哲学问题归于语言问题——表达方式或命题无法真正表达清楚所要表达的;这也是一种探究意识难题的方法——“意识问题丛”中,难道没有语言的误用或者“理智疾病”?甚至能够从语言哲学的角度,取消其中的一些问题,消除伪问题。同时,晚期维特根斯坦对世界图景和轴心命题的维护,从信念、传统与常识的角度,确信意识和他心的存在,“如果一个人可以十分肯定地相信上帝,那为什么不能相信他人的心呢?”(《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1卷,第100页)自我、意识、他心和上帝及宇宙一样,都是谜团。为什么很多人相信上帝和宇宙的存在,却不相信意识与他心的存在呢?于逻辑而言,是不自洽的。因此,树立它们存在的信念,也是生活形式和世界图景的整体性所需。
当然,这一难题之所以至今还是一个谜,其根源在于我们人类自身认知的局限——既无知于宇宙,更无知于己身。无疑,随着天文学、物理学、神经生物学、脑科学及哲学的发展,也就是人对自身和宇宙的认识不断深入,则能够不断地掘开这个谜底。不论庄子,还是维特根斯坦,都呈现出人类智慧不断抵近神秘之地的勇气。
原文参考文献:
[1]巴丢,2015年:《维特根斯坦的反哲学》,严和来译,漓江出版社.
[2]刘畅,2011年:《证明与印证》,载《世界哲学》第3期.
[3]麦金,2015年:《神秘的火焰》,刘海明译,商务印书馆.
[4]维特根斯坦,1996年:《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商务印书馆.
[5]《维特根斯坦全集》,2003年,涂纪亮主编,河北教育出版社.
[6]《庄子》,2015年,方勇译注,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