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祖陶:黑格尔《精神哲学》指要

——杨祖陶学术生命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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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祖陶   著    舒远招  整理

人民出版社2018年1 月第1版


【内容提要】

《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中继《逻辑学》、《自然哲学》的第三个部分,也是最高、最难的部分,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本书作者曾依据格洛克纳本在人民出版社推出《精神哲学》首译本。本书以首译本为直接文本依据,以《精神哲学》的体系结构为线索,依次提炼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大篇的主要观点,并力图以清晰流畅的语言加以讲解,以帮助不直接阅读原著的读者能大致了解黑格尔阐释的人类精神发展历程:(1)人的精神从与动物意识无别的自然精神发展成为自由精神的历程;(2)人的自由意志在人与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中实现的历程;(3)人的精神在世界历史中通过艺术、宗教、哲学达到绝对自由境界的历程。作为《精神哲学》的一部导读性著作,本书旨在让广大读者大致了解《精神哲学》的主要内容,同时领略黑格尔精神哲学及其思维方式的独特魅力。

【目录】

指要导论

一、精神哲学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一)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体系结构

(二)精神哲学作为黑格尔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

二、精神哲学的孕育与问世

(一)精神哲学的孕育过程

(二)精神哲学的问世与完善

三、《精神哲学》与黑格尔相关著作的关系

(一)《精神哲学》与《精神现象学》

(二)《精神哲学》与《法哲学原理》

(三)《精神哲学》与黑格尔的《讲演录》

四、本书的写作宗旨与方法

(一)本书的写作宗旨

(二)本书的写作方法

《精神哲学》指要

绪    论

一、何谓精神哲学

(一)精神哲学的界定

(二)精神哲学与有限精神观的区别

二、精神的规定性

(一)观念性:精神的根本规定性

(二)自我:精神最初的简单规定性

(三)自由:精神的实体或本质

(四)显示:精神的观念性的主要体现

三、精神哲学的任务和方法

(一)精神哲学的具体任务

(二)精神哲学的研究方法

四、精神哲学的划分

(一)主观精神哲学

(二)客观精神哲学

(三)绝对精神哲学

第一篇  主观精神哲学

一、人类学——灵魂

(一)自然灵魂

1.自然的质

2.自然的变化

3.感受

(二)感觉灵魂

1.在其直接性中的感觉灵魂

2.自身感觉

3.习惯

(三)现实灵魂

二、精神现象学——意识

(一)意识本身

1.感性意识

2.知觉

3.知性

(二)自我意识

1.欲望的自我意识

2.承认的自我意识

3.普遍的自我意识

(三)理性

三、心理学——精神

(一)理论精神

1.直观

2.表象

3.思维

(二)实践精神

1.实践的感觉

2.冲动和任意

3.幸福

(三)自由精神

第二篇   客观精神哲学

一、抽象法

(一)所有物或财产

1.直接占有

2.物的使用

3.物的转让

(二)契约

(三)法与不法

1.无犯意的不法

2.欺诈

3.犯罪

二、道德

(一)故意

(二).意图与福利

1.故意与意图的关系

2.意图与福利的关系

3.福利与法的关系

(三)善与恶

1.善作为义务

2.善或义务的内在矛盾

3.良心与恶

三、伦理

(一)家庭

1.婚姻

2.家庭财富

3.子女教育与家庭解体

(二)市民社会

1.需要的系统

2.司法

3.警察与同业公会

(三).国家

1.内部国家法

2.外部国家法

3.世界历史

第三篇   绝对精神哲学

一、艺术

(一)艺术的直观特征

(二)艺术的分类

1.象征的艺术

2.古典的艺术

3.浪漫的艺术

二、启示的宗教

(一)上帝的可知性

(二)宗教作为表象的认识

(三)上帝的三度显身

1.普遍性环节

2.特殊性环节

3.个别性环节

三、哲学

(一)哲学作为概念的认识

(二)哲学与宗教的关系

(三)哲学概念运动的三个推论

总评:黑格尔精神哲学的人学意义

一、作为人学的精神哲学

(一)黑格尔之前西方哲学家的人学探索

(二)精神哲学是一种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

二、精神哲学中的人学辩证法

(一)主观精神哲学展现了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法

(二)客观精神哲学展现了人类社会运动的辩证法

(三)绝对精神哲学展现了“意识形态”运动的辩证法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精神哲学的批判继承和发展

整理附记  永恒的精神,无愧的人生……………………舒远招

后记  一位联大学人超越生死的学问……………………萧静宁


【正文节选】

(三)哲学概念运动的三个推论

黑格尔不仅指认了哲学是一种概念的认识,而且进一步对哲学的概念作出了界定。他说:“这种哲学的概念,就是思维着自己的理念,进行着知的真理,(§236),具有这样一种意义的逻辑东西:它是那在具体内容中即是在其现实性得到了证明的普遍性。”[1]这就是说,哲学就以这种方式回复到了它的开端,而这样逻辑的东西就是科学的结果,即是这样的精神性的东西:它从预设的、在那里面概念只是自在的、而开端则是一个直接的东西的判断中,因而从它身上所具有的现象出发而上升到了它的纯粹原则,同时即上升到了它的要素。

按照黑格尔的观点,这个过程可以表述为三种不同的推论。

第一个推论:“这个推论以逻辑东西为基础作为出发点,而以自然为中项,这个中项把精神和逻辑东西结合起来。逻辑东西向自然生成,而自然则向精神生成。”[2]概言之,这个推论把自然当成了逻辑理念和人的精神之间的中介。因为这个推论是在理念中,自然本质上只是被规定为通道和否定的环节,而且自在地是理念。而哲学则有着必然性进程的外在形式,以致概念的自由只是作为它与自己本身的结合而被设定在这一个极端里。

第二个推论:上述第一个推论在该推论已经是精神自身的观点的范围内被扬弃了。第二个推论的中项是精神,它预先假定着自然并把它与逻辑东西结合起来,或者说,这个推论把人的精神当成了自然和逻辑理念之间的中介。黑格尔说:“科学(即哲学——引者)显现为一种主观的认识,这种认识的目的是自由,而认识本身就是自由产生出来的道路。”[3]

第三个推论是哲学的理念:这个推论是从哲学理念的角度展开的,它把逻辑理念当作联结精神和自然的中项,或者说,把逻辑理念当成了自然和人的精神之间的中介。黑格尔说:“这个理念以自知着的理性,绝对普遍的东西为其中项,这个中项分裂自己为精神和自然,使前者成为预先假定,作为理念的主观活动的过程,而使后者成为普遍的极端,作为自在地、客观地存在着的理念的过程。”[4]理念之自我分割为这两方面的现象,在它里面结合着如下两个方面:“正是事情的本性,即概念自己在向前运动着和发展着,而这个运动同样是认识的活动,即永恒的自在自为存在着的理念永恒地作为绝对精神实现着自己产生着自己和享受着自己。”[5] 这两个方面,实际上是本体论过程和理念的自我认识过程,二者是一致的,都是永恒的。

其实,这两方面的过程也都是逻辑理念的发展过程。因此,这个过程就是理念本身的本体论的过程、认识论的过程和逻辑学的进程的统一,而这三个过程之统一的结果就是绝对精神。当人的精神达到哲学的认识时,就与“绝对精神”合而为一,从而达到了精神的最高境界和最高形态。至此,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就全部宣告终结。

——选自上述《指要》第186-188页


萧静宁附注:

以上《指要》节选是我特意选定的,“至此,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就全部宣告终结。”这是杨祖陶在油将尽、灯将灭的生命的最后时刻挣扎着完成的《指要》初稿的最后一句话。几天后,他就踏上了不归路…… 精神哲学的终结与他生命的终结几乎是无缝对接!他把自己精神的力量发挥到极致,用到最后一息,他不愧为一个纯粹的学者!

我在极度悲痛中看到了自己的一份责任,责任赋予我力量!我终于用电脑快速打出了全部书稿,为后续工作迈出了一步。

感谢舒远招博士高水平、高质量的完成了这一特殊的学术整理工作;感谢人民出版社在杨祖陶周年祭“学术思想讨论会”上首发《指要》;感谢爱思想网对最年长的专栏作者杨祖陶逝世的真诚婉惜与对他的学术精神的一贯弘扬!

《指要》问世一周年了,杨祖陶的学术生命在延续!

萧静宁于珞珈山麓  2018-12-24


①黑格尔:《精神哲学》,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97页。

②黑格尔:《精神哲学》,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98页。

③黑格尔:《精神哲学》,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98页。

[4] 黑格尔:《精神哲学》,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98页。

[5] 黑格尔:《精神哲学》,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98—3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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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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