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解了黑格尔的主观精神哲学、客观精神哲学和绝对精神哲学之后,我们最后看看其精神哲学有何独特的意义。在此,我想从人学角度来阐释黑格尔精神哲学丰富的人学意义。当然,这一阐释不可能离开对黑格尔精神哲学所包含的辩证法思想的发掘。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不仅是一种人学,而且是一种富有辩证意味的人学,因此,我们始终不能忘记其“人学辩证法”的珍贵价值。
一般认为,黑格尔的精神哲学是建立在其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他以所谓永恒的、无人身的纯思维、即理念作为他全部哲学的出发点。他把自然和人的精神的千差万别的现象,都看作这个永恒理念为了认识自己而外化自己和扬弃外化回到自身的外部表现。由于黑格尔哲学固有的这种唯心主义思辨的“原罪”(马克思语),他就不仅给自然和人的精神蒙上了层层面纱,而且往往为了其体系的需要而以虚构的联系代替应当去发现的事物之间的真实联系。但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是辩证的唯心主义,他把辩证法和唯心主义结合起来了,因此,就在他上述的唯心主义出发点中,同时也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看作一个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的过程的观点,提出了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的任务,并在这方面作出了空前的贡献。这是他的伟大功绩,也是他留给后人来进一步发展和推广的遗产。[1]恩格斯的这个观点,是我们对黑格尔的作为人学的精神哲学进行研究和评价的应有出发点。
一、作为人学的精神哲学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作为主观精神哲学、客观精神哲学和绝对精神哲学构成的有机总体,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审视,但从根本上看,这个总体就是黑格尔关于人的学说。[2]原因很简单,因为黑格尔精神哲学的对象不是无人自身的精神,而是与人的身体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人的精神。
(一)黑格尔之前西方哲学家的人学探索
在西方哲学史上,人很早就是哲学思考的对象。普罗塔哥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就是一例,而苏格拉底更是把阿波罗的神谕“认识你自己”作为哲学所应思考的首要问题提了出来。但只是从文艺复兴时期起,人的问题才突出出来。理性派由于把人看作互相对立的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的二元结合而陷入困境,经验派、特别是机械唯物主义则干脆把人看作是机器。因此,卢梭不无理由地发出了这样的感叹:人最少研究、最无知的就是人自己。他认为,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与其说是理智,不如说是人的“自由主动者的资格”[3],即人的自由意志。
卢梭的这个思想启发了康德。在康德那里,人的问题成了他思考的中心。他在其“三大批判”和《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等著作中回答了人能够认识什么、人应当做什么和人可以希望什么这三个问题之后,又提出了与之相联系的一个总问题:人是什么?他在《实用人类学》中对此的回答是:人是这样一种地球生物,他能够通过自己的创造行动使自己从“天赋有理性能力的动物”成为一个现实的“理性的动物”,而这是在人类的世代延续中,通过社会中的劳动和社会的、政治的、法的制度和整个文化的进步实现的。[4]
康德的这个思想,为他的后继者解决“人是什么?”的问题指明了唯一正确的方向。但是,只是经过费希特和谢林,直到黑格尔精神哲学才建立起系统的关于人的学说。
(二)精神哲学是一种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
黑格尔本人曾明确指出精神哲学就是关于人的哲学,如前所述,他在《精神哲学》绪论中一开始就把精神哲学与“认识你自己”这个德尔菲神庙上的箴言、即与人的自我认识联系起来。
黑格尔并不满足仅仅指出精神哲学是人的一种自我认识,他并且指出:精神哲学这种关于人的知识,“不只是一种对于个人的特殊的能力、性格、倾向和弱点的自我知识,而是对于人的真实方面——自在自为的真实方面,即对于人作为精神的本质自身的知识”[5]。在此,他把人的“自在自为的真实方面”与人的“本质自身”(das Wesen selbst)等同起来,同时又把人的这个“本质自身”理解为“精神”(der Geist)。对他而言,精神是人的本质,所以,关于人的精神的哲学,就是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精神哲学就是关于人的精神本质的学说。
正是基于“人的本质是精神”这一理解,黑格尔才把他的关于人的哲学,即把他的关于人的本质的哲学命名为“精神哲学”。不论是关于主观精神的哲学,还是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的哲学,都属于人的本质之学。我们因而也可以说,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在力图揭示人的精神本质的意义上是一种人学。
在黑格尔看来,主观精神是一个从最初只有自然的质、自然的变化和被动的感受能力到最后发展成为具有理论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自由精神、即自由意志的过程,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无论是自然层面的或是精神层面的,哪怕是这个过程的顶点——自由意志或所有这些环节的总和都不能看作就是现实的人,因为这只是现实的人的一个片面、即其主观精神方面,这样来看的人还只是抽象的、片面的人。
自由意志的实现或人之成为现实的人是在外部世界、即所谓客观精神的发展中,也就是在人与人的法的、经济的、政治的等等的关系中,在所有这些关系的历史发展中,而所有这些社会关系就构成人的现实性,现实的人是在历史中行动着的人。
但是,在黑格尔看来,人之为人还不止于此。真正的人是在社会历史中行动而同时发挥思维的主观能动性“回顾”自己的本质——自由——的实现过程、认识自己本身及其和宇宙(绝对精神)的同一性、最终达到无限的、绝对的、完全的自由境地的人。
二、精神哲学中的“人学辩证法”
在精神哲学这种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中,黑格尔表达了极为丰富的人学辩证法思想,他对人的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都是从运动、发展或历史的角度来描述的。因此,我们可以分别从其主观精神哲学、客观精神哲学和绝对精神哲学三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其人学辩证法。对黑格尔而言,这种人学辩证法并不只是我们认识人的精神本质的一种主观的认识方法,而是同时存在于人的精神本质的辩证运动之中的客观辩证法。
(一)主观精神哲学展现了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法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作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的总体,也是他关于人类认识绝对真理的认识论思想:人的主观精神只有作为社会的人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即只有透过客观精神而与之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绝对真理,而这种认识也经历了从感性直观的形式(艺术)到表象思维的形式(宗教)再到纯粹思维的漫长历程。但是,黑格尔的严格意义的认识论研究,是在其主观精神哲学中展开的,这种认识论充分展现了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法。
我们知道,近代西方哲学才开始把对认识的研究提到首位,而康德对于人类认识能力的批判研究,则标志着认识论研究走上了成为一门独立哲学学科的道路。作为康德哲学的后继者,黑格尔在充分肯定其功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其必须予以克服的缺点。这就是说,康德离开认识的实际发展过程,把认识主体(先验自我意识)、各种认识能力(感性、知性、理性等)作为现成给予的东西来研究。康德的做法,黑格尔曾讽刺为“不下水学游泳”。黑格尔的《逻辑学》作为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方法论)和逻辑学的统一,无疑也就是他克服康德“不下水学游泳”的认识论著作。但在这里,认识是就概念是主客同一的纯概念的自己运动来研究的,就是说,在此研究的是认识的逻辑形式或逻辑规定。当然,《逻辑学》以《精神现象学》为前提,即纯概念的到达是人的经验认识、即主体和客体统一的长期发展的结果。但《精神现象学》仅仅局限于始自“意识”的运动,却未涉及“意识”的前提即自我是如何来的,且对于认识的知性阶段的后续发展、即更高级的理性认识阶段,只限于点到其原则为止,未作更多的发挥。
黑格尔主观精神哲学系统地研究和阐述了人的认识的主观条件、能力和发展过程:
1.在人类学中探讨了从只有被动感受能力、主客未分的自然灵魂经过感觉灵魂和现实灵魂而发展到纯粹自我、从而有了主客之分的过程。自我是认识得以开始的主观条件,它是灵魂在其发展过程中克服可能的“病态”和“极端”、经过反复的练习(习惯)而最后产生的。
2.有了主客之分,才有主体和客体(外部世界)的认识,才有精神的“现象学”的运动,即从直接的感性确定性到经验科学的经验认识的发展。
3.为了达到对事情的本质和全体的认识,就必须上升到黑格尔主观精神学说中的“心理学”所研究的理性认识(黑格尔称为用概念进行的认识)。这就是从具有理性内容的直观开始,经过表象阶段的分离和深入(回想、想像力、记忆)而达到主客统一的纯思维,而这纯思维又是和实践精神、即意志的能力或活动同一而不可分的。
在黑格尔看来,人的各种认识能力都是作为认识、意识或精神自身发展的阶段出现的,是从自然、物质到精神的飞跃所产生的精神所固有的、然而还是潜在的“观念性”向其现实形态的发展和完善化。在这整个过程中,每一个阶段都是以往阶段发展的结果,但它们并不是抛弃了过去的阶段,而是将其内容扬弃在自身之中,是这些内容的发展和提高;它们本身也不是绝对的、故步自封的,而是在自身内包含向更新更高的阶段发展的动因和萌芽,因而是走向新阶段的开始。人的认识过程,就是这样一个由内在矛盾环环相生、层层递进、从量变到质变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当然,由于黑格尔所受的时代局限,加上其唯心主义出发点,他的主观精神哲学中的认识论思想也有一些在现代看来已经过时的或纯属虚构的东西。但是,它所蕴含和体现的宏伟的辩证法思想在今天依然保持其力量和价值,是我们为了真正理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必须认真研究的。现代西方哲学在认识的某些个别环节上(如语言、意向性等)有了更深入的研究,但往往由于把认识过程的一些环节或方面夸大为全体而陷入困境。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回到黑格尔认识论的辩证法,“与黑格尔同在”(伽达默尔语)就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了。
黑格尔把主观精神哲学称为“一般心理学”,他的意思是,主观精神哲学不是对人的心理现象作经验科学的研究和描述,而是作哲学的研究,他因而从实体和主体、主体和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同一的哲学观的高度来考察人的一切心理现象。但他并不因此而忽视心理现象的生理基础,相反地,他对此十分重视,甚至谈到应当有一门“生理心理学”,而心理学的发展完全证实了黑格尔的科学预见。黑格尔由此出发,把从自然灵魂到自由精神的整个发展过程都看作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他的这种意义上的“心理学”,其实是亚里士多德的《论灵魂》一书所开启的心理学在近代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在黑格尔之后,随着20世纪中期开始的心理科学、神经科学、人工智能科学等交叉与综合性学科的发展,在对心理、精神、意识的研究中出现了一些新材料和新观点,从而对心理现象的研究提出了新问题,产生了各种派别的现代西方心灵哲学。[6]
从总体上看,现代西方心灵哲学几乎涵盖了黑格尔主观精神哲学的主要内容。特别值得提出的是,黑格尔把对千里视、心灵感应等特异心理现象的考察作为其主观精神哲学的对象,而对这类现象的哲学思考也是现代西方心灵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7]。但是,现代西方心灵哲学似乎还处在对构成其内容的各个方面的问题作分别研究的过程中,这些方面之间的内在联系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和阐明。为了做到这一点,我认为现代西方心灵哲学的进展恐怕难以避免和绕过黑格尔的主观精神学哲学,而是需要对它进行一番“再回顾”和“再考察”。
(二)客观精神哲学展现了人类社会运动的辩证法
黑格尔不仅在主观精神哲学中充分展现了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法,而且在客观精神哲学中进一步展现了人类社会运动的辩证法。主观精神哲学侧重于描述个体精神的发生发展,客观精神哲学侧重于描述具有社会性的群体精神、民族精神、国家精神的发生和发展。实际上,黑格尔在客观精神哲学中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包括外在的法律关系和内在的道德关系,以及在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中的伦理关系。在论述抽象法(权利)时,他始终把财产权作为重点加以考察。在论述市民社会时,他谈到了普遍需要的体系,这涉及人们彼此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或经济关系。虽然黑格尔的法哲学颠倒了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但他毕竟表达了丰富的、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
在客观精神哲学的末尾,黑格尔还论述了世界历史,即由各个民族和国家的运动所构成的历史。在其历史哲学中,他进一步把这部世界历史当作自由意识的进展加以描述。在他看来,世界历史经历了东方世界、希腊世界、罗马世界和日耳曼世界等多个历史阶段。
对于黑格尔的客观精神哲学,我曾经指出:“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个把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自由与必然的关系追溯到人类现实的社会生活和历史活动的本质,把这些历来被当作抽象的哲学问题的对立范畴的同一理解为活生生的人类活动,到客观的人类文化生活、政治经济关系和意识形态变迁中去寻找其答案——这是黑格尔的一个巨大贡献。”[8]
(三)绝对精神哲学展现了“意识形态”运动的辩证法
上面这段关于黑格尔客观精神哲学的评语,也完全适合于用来评价其绝对精神哲学。在绝对精神哲学中,黑格尔描述了艺术、宗教和哲学这三种社会意识形态的历史运动和辩证发展。当然,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是一个狭义概念,因为黑格尔在客观精神哲学中已经论述了道德和政治法律思想这些社会意识形态了。而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像《精神现象学》那样,把人类全部意识运动都当作诸意识形态的依次更替。
对黑格尔而言,艺术、宗教和哲学都是在历史中不断地演变和发展的。例如,他把艺术描述为从象征的艺术、经过古典的艺术而演变为浪漫的艺术的发展过程;他在《精神哲学》中虽然主要阐释的是启示的宗教,即基督教,但在《宗教哲学讲演录》中,却在把基督教当作“绝对的宗教”加以阐释之前,描述了形形色色的“特定的宗教”,包括巫术(直接的宗教)、中国古代的宗教、印度教、佛教、波斯教、叙利亚宗教(苦难的宗教)、埃及的宗教、犹太教(崇高的宗教)、希腊的宗教(美的宗教);他在论述哲学这种最高形态的绝对精神时,也指出哲学有一部从古希腊哲学、经过中世纪哲学和近代哲学而最终发展到黑格尔本人哲学的漫长历史。
从总体上看,黑格尔的整个精神哲学都富有历史感,他始终把人类精神当作一个连续不断的辩证运动的过程来加以描述和刻画。对黑格尔而言,精神的不断发展过程,也就是人类不断成长、不断展现其内在精神本质的过程。他所阐释的人类精神发展历程是:(1)人的精神从与动物意识无别的自然精神发展成为自由精神的历程;(2)人的自由意志在人与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中实现的历程;(3)人的精神在世界历史中通过艺术、宗教、哲学达到绝对自由境界的历程。正是在这样一个不断辩证运动的历史过程中,人类精神极其丰富的内容充分地展现出来了。
黑格尔在其《精神哲学》中对人类精神辩证运动的充分展现,构成了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中的辩证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当然不只是体现在其精神哲学之中,在他的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中,也同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因为黑格尔的整个哲学思维方式都以其历史感作为基础。正如恩格斯在1859年给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所写的评论中所说:“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做基础。形式尽管是那么抽象和唯心,他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平行着,而后者按他的本意只是前者的验证。真正的关系因此颠倒了,头脚倒置了,可是实在的内容却到处渗透到哲学中;何况黑格尔不同于他的门徒,他不像他们那样以无知为自豪,而是所有时代中最有学问的人物之一。他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尽管他的历史哲学中的许多东西现在在我们看来十分古怪,如果把他的前辈,甚至把那些在他以后敢于对历史做总的思考的人同他相比,他的基本观点的宏伟,就是在今天也还值得钦佩。在《现象学》、《美学》、《哲学史》中,到处贯穿着这种宏伟的历史观,到处是历史地、在同历史的一定的(虽然是抽象地歪曲了的)联系中来处理材料的。”[9]
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进一步指出:“……黑格尔的体系包括了以前任何体系所不可比拟的广大领域,……阐发了现在还令人惊奇的丰富思想。精神现象学……、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而精神哲学又分成各个历史部门来研究,如历史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哲学史、美学等,——在所有这些不同的历史领域中,黑格尔都力求找出并指明贯穿这些领域的发展线索;同时,因为他不仅是一个富于创造性的天才,而且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识渊博的人物。……人们只要不是无谓地停留在它们(指黑格尔建构体系的‘强制性的结构’——引者)面前,而是深入到大厦里面去,那就会发现无数的珍宝,这些珍宝就是在今天也还保持充分的价值。”[10]
恩格斯的这些论述,充分肯定了黑格尔的宏伟的历史观或辩证法思想可以从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中找到,但是,既然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中一个最高的、最困难的部分,一个关于人的精神发展的最富有内容的部分,我们也就可以毫不犹豫地断言:精神哲学最为充分地体现了黑格尔的历史感,体现了他对于人类精神的历史发展的辩证思考和理解。这就是说,黑格尔的关于人类精神历史发展的人学辩证法,构成其整个辩证法体系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部分。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精神哲学批判继承和发展
尽管黑格尔的精神包含极为丰富的人学辩证法思想,触及到了丰富的现实内容,但它毕竟是以其唯心主义的神秘形式出现的。由于过分强调人的精神本质,以致于他把具有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和精神的现实的人的发展,就说成是精神本身的发展。因此,即使它触及到了人的现实生活的丰富内容,也始终是以扭曲的、颠倒的形式去容纳这些内容的。一句话,黑格尔把具有精神的人就说成是精神,好像精神可以作为独立的主体自行发展似的,这是对现实的人的一种唯心主义的歪曲,其结果必然是对现实的人的遮蔽。
正是针对黑格尔的这种思辨唯心主义的人的本质理论,费尔巴哈在自己的“感性哲学”中凸显了感性人本学的地位。费尔巴哈提出:感性哲学必须以感性的、现实的人为自己的出发点。对费尔巴哈而言,所谓现实的人,就是有血有肉的、始终依赖于自然界的人,是具有感性直观能力和丰富感觉、首先是爱的情感的人,因此,他把自己的感性人本学(人本主义)与感性的自然学(自然主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但是,虽然费尔巴哈一再强调他所说的人是现实的人,却依然停留在对人的抽象理解上。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批评的那样:他没有看到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人首先在从事现实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生活,因而离不开各种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人们一方面通过自己的活动结成这些关系,同时又始终受这些关系的制约。正是由于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依然是抽象的,所以,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甚至认为他对与道德、政治的理解反而比黑格尔哲学在内容上更加贫乏。在恩格斯看来,费尔巴哈“不能找到从他自己所极端憎恶的抽象王国通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他仅仅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无论关于现实的自然界或关于现实的人,他都不能对我们说出任何确定的东西。”[12]因此,恩格斯提出:“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13]这就是要求用“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即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来代替费尔巴哈的新宗教的核心即对抽象的人的崇拜。
我们看到,费尔巴哈的感性人本学是由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发展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一个重要中介,在超越费尔巴哈的感性人本学的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实现了对黑格尔的精神哲学的批判继承和发展。
今天,认真研究黑格尔精神哲学对于正确理解和发展马克思与恩格斯关于人的理论有很现实的意义。同时,由于黑格尔的精神哲学是现代西方哲学中许多人学理论得以产生的源头、土壤和背景,所以,对它的认真研究对于正确理解和评价这些人学理论也是很有必要的。(《黑格尔<精神哲学>指要》第189-201页)
杨祖陶 著 舒远招 整理
人民出版社2018年1 月第1版
【内容提要】
《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中继《逻辑学》、《自然哲学》的第三个部分,也是最高、最难的部分,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本书作者曾依据格洛克纳本在人民出版社推出《精神哲学》首译本。本书以首译本为直接文本依据,以《精神哲学》的体系结构为线索,依次提炼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大篇的主要观点,并力图以清晰流畅的语言加以讲解,以帮助不直接阅读原著的读者能大致了解黑格尔阐释的人类精神发展历程:(1)人的精神从与动物意识无别的自然精神发展成为自由精神的历程;(2)人的自由意志在人与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中实现的历程;(3)人的精神在世界历史中通过艺术、宗教、哲学达到绝对自由境界的历程。作为《精神哲学》的一部导读性著作,本书旨在让广大读者大致了解《精神哲学》的主要内容,同时领略黑格尔精神哲学及其思维方式的独特魅力。
【目录】
指要导论
一、精神哲学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一)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体系结构
(二)精神哲学作为黑格尔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
二、精神哲学的孕育与问世
(一)精神哲学的孕育过程
(二)精神哲学的问世与完善
三、《精神哲学》与黑格尔相关著作的关系
(一)《精神哲学》与《精神现象学》
(二)《精神哲学》与《法哲学原理》
(三)《精神哲学》与黑格尔的《讲演录》
四、本书的写作宗旨与方法
(一)本书的写作宗旨
(二)本书的写作方法
《精神哲学》指要
绪 论
一、何谓精神哲学
(一)精神哲学的界定
(二)精神哲学与有限精神观的区别
二、精神的规定性
(一)观念性:精神的根本规定性
(二)自我:精神最初的简单规定性
(三)自由:精神的实体或本质
(四)显示:精神的观念性的主要体现
三、精神哲学的任务和方法
(一)精神哲学的具体任务
(二)精神哲学的研究方法
四、精神哲学的划分
(一)主观精神哲学
(二)客观精神哲学
(三)绝对精神哲学
第一篇 主观精神哲学
一、人类学——灵魂
(一)自然灵魂
1.自然的质
2.自然的变化
3.感受
(二)感觉灵魂
1.在其直接性中的感觉灵魂
2.自身感觉
3.习惯
(三)现实灵魂
二、精神现象学——意识
(一)意识本身
1.感性意识
2.知觉
3.知性
(二)自我意识
1.欲望的自我意识
2.承认的自我意识
3.普遍的自我意识
(三)理性
三、心理学——精神
(一)理论精神
1.直观
2.表象
3.思维
(二)实践精神
1.实践的感觉
2.冲动和任意
3.幸福
(三)自由精神
第二篇 客观精神哲学
一、抽象法
(一)所有物或财产
1.直接占有
2.物的使用
3.物的转让
(二)契约
(三)法与不法
1.无犯意的不法
2.欺诈
3.犯罪
二、道德
(一)故意
(二).意图与福利
1.故意与意图的关系
2.意图与福利的关系
3.福利与法的关系
(三)善与恶
1.善作为义务
2.善或义务的内在矛盾
3.良心与恶
三、伦理
(一)家庭
1.婚姻
2.家庭财富
3.子女教育与家庭解体
(二)市民社会
1.需要的系统
2.司法
3.警察与同业公会
(三).国家
1.内部国家法
2.外部国家法
3.世界历史
第三篇 绝对精神哲学
一、艺术
(一)艺术的直观特征
(二)艺术的分类
1.象征的艺术
2.古典的艺术
3.浪漫的艺术
二、启示的宗教
(一)上帝的可知性
(二)宗教作为表象的认识
(三)上帝的三度显身
1.普遍性环节
2.特殊性环节
3.个别性环节
三、哲学
(一)哲学作为概念的认识
(二)哲学与宗教的关系
(三)哲学概念运动的三个推论
总评:黑格尔精神哲学的人学意义
一、作为人学的精神哲学
(一)黑格尔之前西方哲学家的人学探索
(二)精神哲学是一种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
二、精神哲学中的人学辩证法
(一)主观精神哲学展现了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法
(二)客观精神哲学展现了人类社会运动的辩证法
(三)绝对精神哲学展现了“意识形态”运动的辩证法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精神哲学的批判继承和发展
整理附记 永恒的精神,无愧的人生……………………舒远招
后记 一位联大学人超越生死的学问……………………萧静宁
注释:
[1] 见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2页。
[2] 见张世英:《论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66页。
[3]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东林校,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82页。
[4] 参见杨祖陶:《康德黑格尔哲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35—136页。
[5] 黑格尔;《精神哲学》,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6] 心灵哲学的英文为Philosophy of Mind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Philosophie des Geistes ),英译本也译为 Philosophy of Mind. 但黑格尔“精神哲学”包括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三个部分。现代西方心灵哲学的内容大致相当于黑格尔“精神哲学”的主观精神部分。
[7] 参见高新民:《现代西方心灵哲学》,武汉出版社1994年版,第8页。
[8] 杨祖陶:《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39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1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25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5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4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