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中午到的上海,晚上7点钟,准时出现在座落上海书城的世纪出版集团13楼会议室。这是个小规模的内部座谈,正式参加的上海学者不过7-8个。大师满头银发,看上去比我想象得要年轻,虽然在北京轮番出场,但精神依然。我坐在他的对面,终于感到与大师的距离其实并不那么遥远。
座谈的主题是话语民主与民族认同,大师上来一口气讲了近一个小时。听老外演讲,也不下几十次了,但大师毕竟是大师,有着德国学者的邏及严谨,表达极为准确、干净,一如读他的文章。虽然面对的只是几个人,他依然很有激情,很投入,时而用各种手势强调自己的看法,时而停顿一下,仿佛在心里寻找一个更好的表达。因为坐在他对面,经常有机会与他的眼神交叉,我发现大师目光如炬,但并不严厉,透出一种他所提倡的包容和亲切。
随便说一下,曹卫东的翻译很漂亮,很专业,他私下对我说,这几天,陪着哈贝马斯,累死了。但大师的精神状态好像比他年轻的翻译更好。
提问开始了,包括我在内,总共向他发出了12个问题。专业性都很强,哈贝马斯笑笑说:看来你们都深思熟虑啊!他很认真地一一作答,一个个尖锐的问题,落在他无所不包的体系中,化为一屡屡青烟。
本来大师特地关照,希望让他也提一些问题,与中国同行讨论。当主持人打断大家的提问,要让大师提问时,哈贝马斯说:刚才我与汪道涵先生见面,问题都问完了,你们的问题都很好,还是继续提问吧。--看来,大师喜欢挑战,喜欢对话,他的为学风格实践了他的交谈伦理。
最后,大师终于忍不住,提了一个问题:中国的现代化发展这么快,为什么在中国有这么多的会知识分子会接受欧洲的后现代理论,对尼采、海德格尔、福科和德里达感兴趣?为什么?他补充说,在北京座谈时,北京的朋友还不承认中国有后现代。
我想,这个问题肯定让他内心有点困惑,甚至有点沮丧,可能在他看来,在中国西哲界,研究后现代和现象学的,比较起研究他的交往理性,实在是太多了。对此,复旦的二张对此作了一些解释,但大师显然不满意或不理解他们的解释,他进一步反问道:我们要接受后现代,首先要理解后现代,难道后现代理论真的能够解决中国的现代化前途? ---这的确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我不想隐瞒我对哈贝马斯的敬仰之情,那是一个渴慕思想和知识的人,对一个为人类智慧作出了卓越贡献的大思想家情感的自然流露。我深深感到,在中国知识界,可能也包括我自己在内,对知识和智慧的尊严缺乏神圣的敬仰--那种类似对上帝的仰慕之情。如果在中国对思想家的尊重,有德国的一半那样多,我们这个社会又岂止而智慧一倍!当哈贝马斯在我们知识人这里获得尊重的时候,意味着我们有可能在权力和金钱面前获得某种尊严。
我们与大师智慧上的不平等,令我们在情感上不自觉地敬仰他,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人格和理性上依然与他是平等的。对大师最好的尊重,是尽量完整地理解他的思想,并作出批判性的反思,而不是“六经注我”或“我注六经”式地,简单接受或批评他的只言片语。
我在座谈会上提的两个问题,就是借助罗尔斯的观点,对他的第三种民主模式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哈贝马斯也认真地作了澄清和说明。不妨在这里公布一下我的现场记录。
问:“我最近正在将您的著作与罗尔斯的著作作比较性阅读。我想问的是,民主的程序和自由的商谈是否必定产生正义的结果?如果不能,比如无法保证阻止纳粹主义的上台,那么是否仍然要像罗尔斯那样,优先选择正义的原则?”
答:“即使有了民主的程序,我们依然无法确切地知道结果是对还是错。程序无法保证结果绝对正确,它能够保证的是对结果的推测。我们可以通过对结果的推测,来不断地修改和调整法律。”
再问:“罗尔斯在与您讨论正义问题时,强调程序正义有赖于实质的正义。您后来研究以宪法爱国主义为中心的政治文化时,是否意味着部分地接受了罗尔斯的观点,有了实质正义的内容?”
再答:“罗尔斯误会了我的意思。程序不是纯粹的,其中包含了规范性的内容,有道德的内涵,包括了私人的自律与公共的自律。”
不过,这样的澄清并没有全然解决我理性上的疑惑,在最近正在撰写的论文中,我依然对哈贝马斯民主理论在正义方面的弱势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尽管如此,我依然尊敬哈贝马斯,并为自己有这样一次当面讨论的机会而高兴。情感上的敬仰与理性上的独立,原本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每一个人对待哈贝马斯,都可以有自己的方式和态度,我只是表达了我的那一份。我只是盼望,无论是赞扬还是批评他,都能怀着一份真实、真诚和正当之心,也就是哈贝马斯所倡导的交往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