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茂:《王国维与民国大学之关系》中几点史实的讨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89 次 更新时间:2018-06-0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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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茂  


爱思想网刊发彭玉平先生的《王国维与民国大学之关系》(http://www.aisixiang.com/data/110049.html)(以下称彭文),笔者就文中的几处史实谈点看法,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批评。


1)关于彭文中所举北大对王国维的第一次邀请和第五次邀请


1917年8月5日,王国维致信罗振玉云:“前日蔡元培忽致书某乡人,欲延永为京师大学教授,即以他辞谢之。”这是关于北大有意聘请王国维为北大教授的第一封信,由信乃知聘请王国维的想法最初出自蔡元培校长,此“某乡人”为其时正寓居上海的马衡。今检《蔡元培全集》及《蔡元培书信集》,其中并无这封致马衡的信,故蔡元培何以有聘请王国维之意,一时也难以考索。赵万里《王静安先生年谱》明确说是倩马衡为“先容”,则马衡是受命到王国维府上面请,而王国维“即以他辞谢之”也自是口头拒绝了。


由于作者根据赵万里的《王静安先生年谱》认为,“某乡人”为马衡,并据此求证有无蔡元培给马衡的信。实际上,“某乡人”为北京大学教授马幼渔。当时马衡(马幼渔之弟)还未到北大任教(据说马衡于1917年8月后任北大所附国史编纂处征集员还是马幼渔推荐的),蔡元培不可能托一位与北大无关的人去请王国维到北大任教。


《王国维全集》第十五卷第841页收王国维致马幼渔的一封信:“去夏奉教,又隔一年,每以为念。初夏令弟叔平(马衡)兄到沪,具述尊旨及鹤老(蔡元培)厚意,敢不承命。只以素性疏懒,惮于迁徙,又家人不惯北上,儿辈职业姻事多在南方,年事尚幼,均须照料,是以不能应召。当将以上情形请叔平兄转达,亮荷鉴及。昨叔平兄又出手书,词意殷拳,并及鹤老与学校诸君相爱之雅,且感且愧。”


《王国维全集》将此信系于1921年下半年。作者认为是1920年下半年。并以这封信表明北京大学发出了第五次邀请。从目前发现的史料分析,这封信写于1918年7月。


据1918年6月26日王国维致罗振玉信,“京师大学昨有使者到此,仍申教授古物学及宋元以后文学之请。”及7月18日王国维致罗振玉信,“北学所遣马君又来,已如公书所云复之”。根据王国维致马幼渔的信,这位又来的马君是马幼渔的弟弟马衡(叔平)。初次到访时间是1918年6月25日。第二次在7月18日当日或之前某日,此次到访马衡递交了马幼渔给王国维的信。


就在马衡第二次到访的第二天,王国维给马幼渔写了上面的信。信中“去夏奉教,又隔一年,每以为念”表明1917年8月5日王国维致罗振玉信中的“某乡人”是马幼渔而非马衡。


由以上史料表明,王国维致马幼渔的信写于1918年7月,因而,彭文中的第五次邀请也就不存在了。


2)关于彭文所举北大对王国维的第二次邀请


作者认为,1917年底,北大方面似乎有过第二次邀请。


1917年12月31日王国维致信罗振玉云:“北学之事,若询之寐叟,必劝永行。”此信未发,次日往访海日楼征询,当晚又致信罗振玉云:“北学事寐谓其可允,其如有研究或著述事嘱托,可以应命,并谓可乘此机会北行,作二月句留。果不出永所料也。公谓此事何如?”若信中与罗振玉讨论的是1917年8月间的事,则王国维何以在第一次接到北大之请后的四个多月,才与罗振玉讨论沈曾植对此的态度问题?所以,更有可能的是,在1917年底,北大方面发出了第二次邀请。


对于此信突然谈起“北学之事”,作者也觉有些不合常理,因而推测在1917年底北大方面可能发出了第二次邀请。


有此种推测并非作者一人,王国维传记和年谱作者大多认为,此信之前北大可能发出了一次邀请。归其原因应在于1984年版《王国维全集·书信》收录的王国维致罗振玉三封信。全集编者确定的时间写信时间是丁巳年十一月十八日(1917年12月31日)及次日,信末署“十八日”、“十八日灯下”和“十九日午刻”。此信两页纸,第一页署“十八日”,并注明原件罗继祖藏。第二页有两信,署“十八日灯下”和“ 十九日午刻”,并注明原北京图书馆藏。原藏两处的信让编者错误地合并在一起了,也就使得1917年年末发生了“北学之事”。


实际上这两页的信并无关联,且相距半年之久。谈“北学之事”的信与戊午年五月十八日晚王国维致罗振玉的信相接续。署“十八日晚”的信中说“京师大学昨有使者到此,仍申教授古物学及宋元以后文学之请。”所以“十八日灯下”继续谈“北学之事”也就颇为自然了。对此笔者有一文专门谈这几封信的相互衔接的线索,读者可参考(关于王国维致罗振玉的一封信


http://www.aisixiang.com/data/69272.html),此不赘述。


据如上理由,彭文所谈似乎有的第二次邀请也就真的不存在了。


3 关于“十二月卅一日”马衡的信和一次未提及的邀请


马衡的这封信撰于“十二月卅一日”,未标明年份。但信中提到的“俟研究所成立”透露了大致的年份时间,北京大学在1918年初即成立了文、理、法三科研究所,但颇为散漫,数年间也未见多少成绩,所以在1920年7月,北大校方即议决将研究所的三科调整为四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国学、外国文学。马衡此信中的研究所当是专指其中的国学研究所。明乎此,马衡此信的撰写时间当为1919年12月31日。


马衡的这封信写于“十二月卅一日”的信,实际日期是1920年12月31日。因1919年下半年马衡一直在上海,并与王国维有多次会晤,探讨学术,12月马衡离沪回京。之后,马衡又频繁写信给王国维。该信的开头说,“久疏问候”。表明很久没有写信了,所以不可能写于1919年。


1920年12月31日马衡致王国维,“大学教席先生坚不欲就,而同人盼望之私仍未能已。拟俟研究所成立后先聘先生为通讯研究之教授,不知能得同意否。”直到1921年2月6日王国维才复信,“来书述及大学函授之约,孟劬(即张尔田)南来亦转达令兄雅意,惟体稍孱,而沪事又复烦赜,是以一时尚不得暇晷。俟南方诸家书略正顿后再北上,略酬诸君雅意耳。”


为了使这一次聘请获得成功,北大先由马衡向王国维发出邀请信,再由马衡之兄马幼渔委托即将返回上海的北大教书张尔田当面向王国维表达北大聘请他的诚意。对于北京大学及校长蔡元培等人的诚恳厚意,王国维在这封信中说“略酬诸君雅意”,即已有应允之意,只是要等把手头的工作作一了结后,再北上应聘。“正顿后再北上”,这就不只是接受“通讯研究之教授”的聘请了。


此时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王国维曾致书张尔田,表示不能接受北大之聘。因在给马衡的信中写了有条件的“北上”之意,读到此信后的马幼渔又给张尔田写信,转达此类消息。收到马幼渔的信后,张尔田立即写信给王国维,“顷接马幼渔一书,云兄致叔平信已允来京就聘,与弟前函两歧。岂兄近有幡然之意?”“兄果有意,何时入都,便望示及。弟当稍待与兄同行。”并说“惟幼渔信语焉不详,或恐有所误会”。看来是真的引起误会了。


这次邀请从1920年12月31日到1921年2月上旬,马衡写信,张尔田拜访,最后也只是有个口头上的答应,实际并未成行。彭文并没有提及此次邀请。


彭文举出北大向王国维发出了六次邀请,通过上面的讨论表明,其中第二次和第五次是不存在的,同时又遗漏了1920年年末至1921年年初的一次。就目前所发现的史料判断,北大共向王国维发出五次邀请。即:


1  1917年8月   马幼渔持蔡元培书信拜访王国维


2  1918年6月   马衡两次造访,传递蔡元培之诚意,第二次持马幼渔的信


3  1920年7月   马衡持罗振玉信赴上海邀请


4  1920年12月  马衡发信邀任通讯研究之教授


5  1922年4月   王国维接受通讯导师聘任


4)关于“曾有提议王国维为北大研究所主任”


1924年4月6日,王国维致蒋如藻信的说:“东人所办文化事业,彼邦友人颇欲弟为之帮助,此间大学诸人,亦希其意,推荐弟为此间研究所主任。(此说闻之日人。) 弟以绝无党派之人,与此事则可不愿有所濡染,故一切置诸不问。大学询弟此事办法意见,弟亦不复措一词,观北大与研究系均有包揽之意,亦互相恶,弟不欲与任何方面有所接近。近东人谈论亦知包揽之不妥,将来总是兼容办法。兄言甚是但任其自然进行可耳。弟去年于大学已辞其脩,而尚挂一空名,即以远近之间处之最妥也。”


信中所谈的“东人所办文化事业”,指日本人提出的利用退还庚款在北京建立的人文科学研究所一事。“此间大学”,指北京大学;从“希其意”、“推荐”等词语推知那个“此间研究所”不是北京大学研究所,而是“东人所办文化事业”所指的研究所。“研究系”,主要人物有梁启超、丁文江等。“此间大学诸人”当指沈兼士、胡适、马衡等。对于这个即将成立的研究所,日本友人希望王国维给予帮助。王国维也从日本友人那里听说,北京大学诸人推荐自己为该研究所主任。王国维还了解到,北京大学和研究系均想独家办理此人文研究所,王国维无意介入党派之争,所以,对哪一派都不参加意见。


从该信知,日本人也认识到由某一派系单独办理上的问题,想寻求兼容的办法。实际上,利用退还庚款办文化事业,中日两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了反复谈判磋商,最终形成外交协定。在此其间,中国教育文化团体如北京大学、中华教育改进社、中国科学社、中国地质学会等也向日方提出交涉意见。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直到1927年12月才成立,柯绍忞出任研究所总裁,中日双方各一人任副总裁, 19名研究员中中方16人,日方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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