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飞:改善工人职业境遇:培育工匠精神的关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93 次 更新时间:2017-03-09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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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飞  

上海社科院 杨鹏飞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成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应当说与有一支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职工队伍分不开的。正是他们的辛勤劳动,使中国制造从地摊走向商场,从国内走向国际,从默默无闻走向在欧美社会司空见惯、甚至须臾不可缺少。


但是毋庸讳言,我国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还并不是一个制造业强国,中国产品主要依靠低廉的价格取胜,在世界消费者心目中还没有能树立起过硬的品质、更缺乏闻名世界的品牌。一个客观的事实是,中国GDP已成全球第二,但我国仍然造不好类似圆珠笔芯这样的精密产品。出现这样的现状,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但客观而言,与我们这些年来重速度、轻质量;重资本吸收,轻劳动力素质培养的发展思路有密切关系。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呈现L型发展态势,对我国产业的竞争力、发展后劲提出严峻挑战,提高中国制造的竞争力、推动中国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已经成为当前的迫切的任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一、工匠精神缺失的原因:职业境遇问题


工匠精神不足的原因在哪里?笔者发现,关于工匠精神缺失的原因,当前一个带有普遍性的误解和歧义是把它仅仅归结为教育和文化方面的原因。这种认识可以说南辕北辙。以教育为例,我们可以说由于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不足,而不能产生足够的优秀工匠,但绝不是因为教育以及职业教育不足而不能产生工匠精神。相反,即使有了大批工匠,如果他们不愿意兢兢业业工作,工匠精神也是空谈。


再看文化。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很难找到贬斥工匠的例子。虽然中国文化中有“学而优则仕”的说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工匠地位的低下。相反,工匠的杰出代表——鲁班,在中国文化中享有很高地位,受到人们的尊崇。我国民间流传的俗语“荒年饿不死手艺人”、“家有黄金万两,不如一技在身”等民间话语都是重视、尊敬工匠的例证。


那么,工匠精神缺失的原因关键在哪里呢?虽然说影响的因素很多,笔者调查发现,最为关键的原因在于,近些年来在我国的社会分配体系中,直接创造财富、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工人职业的处境不佳,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尊重,才是最为关键的原因。具体表现在:


1、企业工人的就业缺乏必要的稳定。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要使工人们拥有工匠精神,创造出更高品质的产品,没有适度的工作稳定是不可能的。工匠精神的主体是工人、工匠,工人首先要解决自己和家人的起码的生活问题,如果工人经常担忧自己的岗位不稳定,经常有失业、变换工作的担忧,是不可能对岗位产生归属感,更不可能投入全部心力,精益求精工作的,工匠精神就失去了产生的基础。同时,工作适度稳定也是企业对职工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的前提。如果工人不敬业,动辄跳槽,特别是在企业对其进行培训,甚至在企业锻炼成为一名熟练工之后就跳槽,如何能够让企业有意愿出资、出时间,对职工进行培训。


那么,我国职工的就业稳定性如何呢?根据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调查,农民工已占我国工资就业人口的75%以上,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转换等情况也能基本反映我国产业工人就业的一般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年度调查,我国农民工就业2014年合同签订率只有36.2%,比上年降低1.8个百分点。而根据一些地方的调查数据,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可能更低。再看工作转换率。根据近日清华大学李强教授《中国劳动力市场技能缺口研究》课题报告发布的信息,“短工化”正在成为东南沿海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很多企业采用“一日工”的方式招聘工人,农民工工作转换频繁。


上述调查统计结果告诉我们,在我国当前的劳动关系中,工作不稳定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问题,这样的就业稳定状况自然成为影响工匠精神发挥的重要障碍。


2、企业工人的经济待遇偏低。


市场价格是资源配置最好的引导指针,工资收入同样是各个职业最有效的引导工具。企业职工要提升职业技术,在工作中发挥出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没有一定的收入保障是不现实的。如果没有足够的、相对比较合理的收入保障,人们必然难以在工作上一心投入,也就不可能有杰出的表现,成为有为的工匠。德国、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正是有了比较平等甚至优越的收入保障,人们才愿意积极参与职业技术的学习,成为技工乃至高级技工,并且在工作中追求极致,创造出高质量的产品。


再看我们现在的情况。来看两组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年度调查,以调查数据较为齐全的2014年为例,2014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6360元,而农民工年收入为33168元,不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统计,2014年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远远低于一般城镇单位职工。


从上述数据可知,我国农民工的在职收入水平是比较低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的状况更是残缺不全。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我们所需要的工匠精神,是需要尽可能多的产业工人能够精益求精、精雕细琢,而不是仅仅只靠少量的技术工人。明显偏低的收入(一些非公单位常常拖欠),在城市还面对着很高的居住、生活、子女教育等成本,连维持自己家庭一般的生活都难,再加上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水平也很低,要让他们成为高级技师,能在工作中发挥出工匠精神,的确有些勉为其难。


3、企业工人的社会地位低。


社会地位是各个职业群体的社会认可度,与这一职业获得的收入、工作环境、职业资源等密切相关。客观而言,近几十年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我国企业工人的社会地位出现了不小落差。这也成为我国企业工人工匠精神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我国2.7亿农民工中,有将近1.7亿是流动的外地农民工。作为外地农民工,现实情况是,不仅没有稳定、优渥的就业,也没有当地户口,时时被当作外地人,寄人篱下,买不起甚至没有资格购买住房,孩子不能在当地读书,老人也不能来养老,有时还被当作不安定因素驱赶。即使是在本乡本土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中国人都知道的事实是,进企业工作的工人地位似乎永远是低人一等,工资待遇低,就业不稳定,手中没有什么社会资源。将心比心,当前我国这样的企业工人社会地位现状,怎么能够产生职业荣誉感,怎么能成为优秀工匠,发挥出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上述企业工人受到的职业待遇显然是不公正、不合理的。造成这种不公正主要与不合理的制度环境相关。有的是因为制度本身的不公正,例如户籍制度造成的工人不能得到在就业、家庭安排等方面正常待遇的问题;有的是因为税赋制度的不合理,例如社会保险缴费水平过高,影响企业和员工缴费参保的积极性;有的则是因为制度得不到良好的执行而造成的,例如劳动合同法所确立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以致长期雇佣的理念难以实现。


二、提升工人职业境遇、培育工匠精神的对策建议


明确了问题的原因,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症下药。笔者以为,要真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激发他们的工匠精神,以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当前亟待要做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企业长期雇佣。当前最要抓紧做的,是要建立和完善促进企业长期雇佣的制度,同时吸引职工勤于职业成长,而不是频繁跳槽。在这方面,2007年《劳动合同法》确立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还存在一些配套性的问题。例如,该法明文确立的经济补偿金制度显然是不够合理、不利于鼓励长期雇佣的,因为雇佣时间越长,企业解雇的成本越高。而这一经济补偿金制度是适应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需要、针对当时社会保障体系极不健全的背景建立的,在当今时代社会保障体系已逐步健全的背景下,这种按工龄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是不必要的。


2、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工人特别是技术工人的收入。要切实推进企业税费制度改革,从我国资本结构实际出发,实行轻税政策,增加企业的利润,让企业能有更多的财力用于提高工人的收入。在目前已日益成为企业重要负担的社保制度方面,一方面要将尽可能多的工人纳入社保体系,以解除职工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要切实降低社保缴费标准,让企业和职工能负担得起,能有更多的现金收入。另外,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等可以从各自角度出发,给工人提升职业技能、创造更好产品以更多一些的奖励和支持,激励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得到更大的发挥和弘扬。


3、消除歧视,维护工人群体的社会平等地位。从政治上,党和政府虽然不必再拘泥于旧的意识形态的话语,但完全应当保障工人群体的社会平等地位。例如,要切实通过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改变当前公共部门就业事实上更为稳定、待遇更有保障的特殊地位,促进各职业群体的平等。在社会舆论方面,要切实改变当前媒体宣传过于仰慕明星、崇拜资本的倾向,加大对普通工人百姓、特别是工匠精神、创新文化的宣传,形成良好、合理的社会氛围。在具体制度方面,要切实改变近些年一些地方以各种理由收紧户籍的现象,消除户籍制度歧视,促进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公共服务的平等化。


本文发表于《上海工运》201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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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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