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朝辉:中國經濟發展的社會文化代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56 次 更新时间:2016-08-0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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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朝辉 (进入专栏)  

《明鏡月刊》特約記者 賀蘭若整理


這是最好的時刻,這是最壞的時刻

這是最光明的時代,這是最黑暗的時代

這是希望之春,這是失望之冬

我們擁有一切,我們一無所有

我們正在直登天堂,我們正在直下地獄

——《雙城記》狄更斯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但在不斷刷新的GDP背後,中國社會也為此付出了慘重的社會文化與政治制度代價。美國普渡大學(凱優曼校區)歷史學教授洪朝輝在其英文新書《中國經濟發展代價:權力、資本和權利貧困》(The Price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Power, Capital, and the Poverty of Rights)中詳細論述了中國經濟改革的非經濟代價——包括政治制度、社會結構和文化環境;並且提出了類似於狄更斯《雙城記》內容的“兩個中國”的概念,即“權力資本之中國(the power-capital China)”與“權利貧困之中國(the rights-deprived China)”。

2016年1月9日,中國留美歷史學會因洪朝輝教授撰寫《中國經濟發展代價:權力、資本和權利貧困》所作出的貢獻,決定授予其2015年度學術優秀獎 (Academic Excellence Award)。中國留美歷史學會(Chinese Historians in the United States)是由數百位來自中國、現在美國大學任教的歷史學家和從事中國歷史研究的西方歷史學家共同組成,成立與1987年。每年評選一次學術優秀獎。


《明鏡月刊》就《中國經濟發展代價:權力、資本和權利貧困》一書內容對洪朝輝教授進行了獨家專訪。洪教授說,他希望通過此書探討中國經濟發展的非經濟代價,便於更全面地評價中國經濟發展的雙重特點和兩難困境,更客觀地分析中國社會的發展路徑和未來方向。


明鏡:請您簡要介紹一下您英文新著《中國經濟發展代價:權力,資本和權利貧困》(The Price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Power, Capital, and the Poverty of Rights)的主要內容和主要貢獻?

洪朝輝:中外學者對中國經濟改革本身的成就和後果已經作出了許多深入的研究,但很少系統而又全面地討論經濟改革的社會文化代價。我的新書旨在探討自1978年以來,中國經濟改革的非經濟代價,包括政治制度、社會結構和文化環境。

首先,新書的導論在文獻研究上,總結了目前西方研究當代中國的六大學派以及這些學派的不足,並在學理上定義了權力、資本、制度,以及權力資本制度的內涵和外延;同時,也解釋了權利貧困理論的來源與根據,尤其是提出研究“雜交學”(Hybridity)和代價學的中國意義。

新書在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討論了經濟改革所付出的制度代價,側重分析權力資本制度的出現和發展。我提出,權力資本體制是一種政治權力與經濟資本結合的混合型的政治經濟體系,主要體現在權力資本經濟的形成、權力資本集團的成長以及權力資本文化的出現——它們的共同努力促使中國的政治權力與經濟資本達成了史無前例的協調和合一;出現了制度性和糜爛性的資本尋租和政治腐敗,並深入到全社會的各個空間和層次;出現官與民、權與錢的全方位行賄與受賄。

新書的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側重討論了經濟改革所導致的另一代價——權利貧困問題,這是經濟轉型和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對弱勢群體權利的排斥和剝奪。傳統的經濟貧困已經不再是弱勢群體貧困的主要表現和原因,真正的貧困根源是由於不公平、不公正所導致的權利貧困——主要表現在城市市民的權利貧困、農民的土地權利貧困、農民工的權利貧困和基督教家庭教會信教的權利貧困。這些權利貧困的普遍出現和深度惡化,正在對經濟發展的成果產生高強度地侵蝕。

最後,本書在結論部分對中國經濟改革35年來的社會與文化代價,進行了一次系統而又綜合性的梳理。帶著價值中立的平常心,中國的權力資本制度和權利貧困既是中國經濟改革和中國現代化進程的雙重代價和成本,也是中國經濟超常發展的動因,更是影響中國進一步改革和發展的給定條件;逼使中國各界既不能迴避,更不可無視和超越,必須而且只能理性評估、嚴肅因應和系統解決。

本書的主要貢獻在與四個方面。第一,首次提出中国经济发展的两大制度代价:权力资本与权利贫困,并建立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第二,首次比较中美在处理权力、资本和权利冲突时不同的历史进程、法律对策和制度安排; 第三,首次使用三角思维和方法分析当今中国的困境; 第四,全面使用面谈、问卷、实地观察、档案、经济统计等方法,进行历史、比较、定量和实证研究。


明鏡:請問您當初為何會想到要撰寫這樣一本分析中國經濟發展所付出的代價的書呢?

洪朝輝:寫作此書的動機來自我學習美國經濟史的心得和對中國社會變遷的關注。1978年,中國開始經濟改革之時,我進入杭州大學(現為浙江大學)歷史系學習。在大學學習和留校任教的七年半裡,正是中國改革的起步時期,我有幸見證和參與了中國的改革與開放。1986年到1992年期間,我在美國攻讀美國經濟史碩士和博士學位,希望“美”為中用、經世致用。1992年,鄧小平南巡時,我完成了博士學位,成為一名美國大學的歷史學教授,並正式開始從事一系列有關中美比較和中國經濟改革的研究項目,得到四十多項研究基金的資助,對大陸社會進行了20多次的實地考察。

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就已經意識到,20世紀末的中國很可能與19世紀末的美國發生類似的社會經濟轉型,並出現具有中國特點的“兩個中國”或“兩極中國”。一個是由各類政治和經濟精英組成的中國,他們控制中國各類稀缺資源、主導中國社會話語權力、決定中國發展進程、途徑和方向,他們就是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中國人;另一個中國由龐大的弱勢群體組成,他們不僅在物質上處於相對貧困狀態,而且,他們的各種社會和自然的權利被剝奪和排斥。對此,我始終認為,理解中國的關鍵窗口和主要參照,就是研究這兩個中國和兩大群體。

在隨後的二十多年來,我的多數研究項目和文章圍繞著這兩個中國,並將特權的中國歸納為“權力資本之中國(the power-capital China)”,將弱勢的中國總結為“權利貧困之中國(the rights-deprived China)”。針對權力資本之中國,我主要從事了下列九大項目的實證研究,包括家庭農場、股份合作制、鄉鎮企業產權、國有企業債務、土地投機、民營企業經濟、次強人政治集團、權力資本文化以及WTO與中國經濟全球化等。同時,我對另一個權利貧困之中國,進行了對應的研究,主要課題包括村民選舉、城市貧困、城市化進程、農民工問題、農民土地權利和家庭教會和婦女權利等。


明鏡:您認為,中國為自己的經濟迅速發展付出了社會和文化的代價。請您簡要描述一下這些代價都包括什麼?如何評價這些代價?

洪朝輝:自1978年以來,中國經濟改革已經或者正在創造兩大非經濟“遺產”:權力資本制度和社會權利貧困;它們既是經濟改革的“產品”,更是經濟改革的代價。目前,許多中西方學者對中國經濟的發展產生了無盡的懷疑、困惑和不解,並提出中國模式是特殊和例外的論點。對此,學者們也許需要轉換視角,不需要糾纏“北京共識”與“華盛頓共識”孰優孰劣的無解難題;也沒必要比較“中國特殊論”和“美國例外論”的異同;更沒有意義去爭論“中國夢”與“美國夢”的區別。也許,學者們更需要拷問的是中國經濟改革所付出的非經濟代價:因為只有將成就與代價、收益與成本、經濟與非經濟作為一個系統的整體予以分析,才能對中國改革的進程作出客觀、全面和精確的評估。

必須指出的是,代價(price)具有中性的概念和中立的價值,將代價進行定性和定量研究是客觀、理性研究的必要。也許,代價是取得成功的必要條件,沒有代價,不可能成功,代價與成功永遠是兩位一體。而且,有時候,代價大小與成功程度成正比關係,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有時,代價是可以人為管控,以最小的代價得到最大的收益,並在代價與收益之間得到有效的平衡,何時、何地、何人通過何種方式付出何種程度的代價,是可以人為調整和妥協的;但也有時,代價本身沒有價值判斷,不存在好代價和壞代價,完全取決於代價本身所達成的目標是否有利於國強民富、還是有利於貪官污吏。

不過,研究經濟發展代價的底線應該有三條。一是不能只研究經濟的代價,應該而且必須分析和解釋非經濟的文化、政治和社會代價;如果經濟發展的奇跡是以禮崩樂壞、政治腐敗、貧富不均、社會動盪和權力壟斷為高昂代價,那就需要重新評估經濟發展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持續性。

二是代價分析需要綜合短期和長期效應的評估,短期的GDP增長不等於長期的社會穩定,而長期的經濟發展需要民主的政治制度、多元的社會結構和健康的文化環境予以支撐;尤其需要回答“少數先富、多數後富”的時間差應該是多久,才是合理和可接受的?

三是經濟發展代價的研究,需要結合決策者的主觀意願與社會的客觀效應。基於鄧小平的“摸石頭過河”的改革戰略,中國經濟改革的客觀後果是不可預測和難以預控的,主觀意願經常與客觀效果相背離,也許“共同富裕”只是一廂情願而已。

很顯然,經濟發展的非經濟代價研究有助於評估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潛力和動能,任何經濟發展的奇跡都有可能遭到社會動盪、政局震盪和制度崩潰的致命性摧毀,毀於一旦。所以,需要在經濟發展的規劃階段、發展階段和完成階段,隨時跟蹤非經濟代價的評估,並建立經濟決策者與文化、政治和社會學者之間的對話渠道,及時修正經濟規劃和實施步驟,最大程度地減少各種非經濟的代價,形成一個快速、完善、系統的互動和反饋體系,追求高收益、低代價的經濟發展模式。


明鏡:中國政府已經意識到中國為經濟發展所付出的各種沉重代價了嗎?如果意識到了,他們做了什麼樣的努力進行補救呢?補救的後果和效益如何?

洪朝輝:基於中國權力資本的強化和權利貧困的惡化,中國政府已經初步意識到,經濟發展不再是什麼硬道理,中國更需要的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注重的是數量,是GDP的量化上升;而社會進步則強調的是發展的質量,以社會的公平、公正為主要目標。把餅做大已經不是中國的優先,而如何公平、公正地分餅,才是中國社會未來30年的主要目標。美國19世紀末的進步主義運動,就是追求社會進步、減少發展代價的一大嘗試,值得中國借鑒。

對此,中國政府開始降低GDP的預期,推出所謂的經濟發展“新常態”的概念,同時通過強力反腐,希望稀釋政治權力與經濟資本的聯盟,將政治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但收效甚微。

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中國的經濟形態既不是計劃經濟,也不是市場經濟,而是權力資本經濟,其主要特點是國家權力壟斷經濟命脈,包括對各大國有企業的壟斷。二是中國的權力資本經濟,不一定是中國計劃經濟走向現代市場經濟的短暫過渡,它有可能是長期而又固化的經濟形態,因為它是鑲嵌(embedded)和溶化在中國的權力資本文化之中。有形經濟結構容易改變,但無形的文化則溶化在中國人的血液之中。


明鏡:中國的經濟是由政府和私人資本(權利與金錢)聯手控制的寡頭經濟,您將這種聯手稱為power-capital institution。請問如果用中文的話,應將power-capital institution稱為什麼?它與現行的中國學派有何不同?

洪朝輝:隨著中國發展所展示的特殊性,雜交研究已經蔚然成風,這也是西方學界面對中國發展所表現的一種現實態度。對此,我提出power-capital institution,中文的意思就是權力資本制度。很顯然,權力資本制度的研究開拓了雜交和混合研究的視角,它既是對1978年以來中國改革所產生的混合或雜交體制之現實的一種描述,也是對現實中國的一種反應。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企業股份合作制、農村土地承包制、大學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等,都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雜交體制。

同時,權力資本制度也與目前流行的幾個研究中國的理論框架存在關聯,如黨國體制論、國家社會體制論、裙帶資本體制論、官僚資本體制論、全能和威權體制論等。有意思的是,儘管許多學者對中國發展的評價分歧很大,但卻大多樂於使用混合或雜交的視角和框架來分析中國,它們對中國特徵和中國形象的研究貢獻了許多獨特的觀點,但與權力資本制度的定義存在一定的不同。

例如,有人習慣使用權貴資本主義(phony capitalism 或crony capitalism),但在語義上,這個“貴”很難確切定義。而且在中國的現實社會中,權並不等於貴,貴也不一定有權。更重要的是,當今中國社會並不是一個經典意義的資本主義社會,因為資本主義的定義是“一種經濟與政治制度,在這種制度下的國家,全國的貿易和工業都被私人資本控制,以追求利潤為唯一目標,而不是控制在國家手裡”。很顯然,中國的經濟命脈並不是控制在私人資本手中。所以,權力資本制度也許更能準確地反映了當今中國的現實。


明鏡:您在書中提到,中國權利和資本的結合始於1980年代,於2002年左右成型。您的根據是什麼?

洪朝輝:中國權力資本經濟產生的基本環境與國有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直接有關,而這種過渡的基本特點是國有資源的分配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監督,導致權力捉弄財產,權力這只有形的“腳”成功地操縱了市場這只無形的“手”。在權力資本經濟的主導下,經濟競爭的最重要資本和最主要形式是權力,而不是市場、資金和技術。而且昔日政治競爭的官本位開始演變為今日經濟競爭的權本位,權力的大小成為市場競爭成敗的主要因素。也可以說,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政治精英已轉變為市場經濟中的經濟精英。

在中國權力資本經濟的起源時期,它的一大特點是資本積累的過程不公正,包括起點不公正(缺乏“獲取的正義”)和規則不公正(缺乏“轉讓的正義”)。中國權力資本經濟和權力資本集團的起源主要得益於四大制度轉型的歷史機遇。

其一是1985年開始的價格雙軌制,其實質是價格歧視,實行同物不同價,價格面前人人不平等。價格雙軌制主要經歷了三大階段,一是家庭耐用消費品價格雙軌,如倒彩電票等;二是生產資料價格雙軌,尤其是鋼材價格;三是貨幣利率的價差,其差額的盈利則是空前的。此乃社會主義公有制提供的第一頓免費午餐。

其二是股份制改造和股票熱,它又為權股交易提供了千載難逢的良機。1990年深圳的股市狂潮中,炒出了一批百萬富翁和千萬富翁。經過1990年的股市狂潮後,許多持“原始股”者成了百萬、千萬富翁的事實極大地推動了假股份制改造為名,瓜分國有資產的高潮。有些地方甚至在成立股份公司之時,就送給當地政府官員“權力股”,從中得到政府的廉價地和廉價物資。這是資本原始積累過程中,社會主義公有制提供的第二頓免費的午餐。

其三是中外合資企業。在80年代初期,當一批國有企業與外資進行合資之時,國有企業的負責人往往對國有資產不評估或嚴重低估,由此導致中方資產所占合資企業的比例大量下降,但作為負責人的好處是暗中吃“乾股”,由外商每年從名下利潤中抽出一部分送給中方負責人。此乃少數當權者所享受的第三頓免費午餐。

其四是開發區的土地投機。1987年到1992年,中國社會出現了經濟開發區熱。其實質是當代中國的各級權勢者對土地資源及其收益的一次大瓜分。問題的關鍵是,劃撥土地的程序是不公正、不公開的,因為它的供給方式大多不是通過公開招標,而是行政劃撥。權力是主導土地供給多少、供給方式和供給對象的最關鍵要素。這樣,國有土地猶如國有企業資產一樣出現了空前的流失,但土地流失的金額遠遠高於國企資產的金額。這可謂瓜分國有土地的最豐盛的第四頓免費午餐。

與此同時,大致而言,今日中國的權力資本集團起源於四大群體。一是國有資源的主管;二是國有企業負責人;三是權力與金錢交易的中介者;四是海外中資機構的經營者。另外,這一權力資本集團主要遵循三大模式,促使權力與資本的結合。其一:以權謀錢、以權搶錢;其二:以錢謀權、以錢買權;其三:以知(識)謀錢和以知(識)謀權模式——即一批知識精英通過各種方式與權力集團結盟,成功地實現了“知識尋租”,將自己的科技能力、經濟理論和法學知識轉化為資本;尤其是在理論和輿論上為權力資本的合理化提供正面依據。

如果說,官員和商人的腐敗是古今中外的常態,那麼知識分子的腐敗則是一大異數,它正在衝垮社會良心和人類正義的最後一道堤壩。這樣,上述四大機遇為四大集團提供了尋租的平台,而四大集團又獨創了三大尋租的模式,將權力與資本的結合達到了極致。據統計,1999到2001年期間,由於各類腐敗所導致的經濟損失,占GDP總量比重高達14.5-14.9%。其直接後果之一是出現了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的“馬太效應”。所以,大致而言,到2002年江澤民時代結束,中國的權力資本經濟和權力資本集團大致成型,並日漸穩固與強大,成為制度化的一種常態和固態。


明鏡: 您認為權力與資本結合的權力資本文化,是建築在各類文化(包括孔孟文化)的基礎之上,請您解釋一下您這樣理解的原因?

洪朝輝:我認為,今日中國權力資本文化(power-capital culture)是目前中國4C文化的雜交,包括來自西方的公民文化(civic culture)、國產的孔孟文化(Confucius culture)、內外雜交的中共文化(communist culture)以及中西合璧的商業文化(commercial culture)。我以公民文化的三種特徵作為參照,分析了4C文化和權力資本文化的特點。

例如,公民文化主張個人自由、公民參與和社會寬容,而孔孟文化和中共文化大多反對個人自由、限制公民參與和排斥社會寬容。當今的權力資本文化既是孔孟文化和中共文化的邏輯發展,也是孔孟文化、中共文化、商業文化和公民文化的創造性轉化,並出現了有限的個人自由、局部的公民參與和有選擇的社會寬容等三大特點。

我們可以理解這種變化是一種進步,也可以理解這是一種新的獨立而又固化的文化形態,它將長期而又頑強地植根於中國的社會結構、文化生態和民眾心理之中。


明鏡:權力資本與權利貧困是否存在內在聯繫?兩者對中國的發展起到什麼作用?

洪朝輝:社會不公是權力資本與權利貧困之間的重要中介與鏈接,社會不公既是權力資本制度的產物,也是權利貧困的根源。權力資本的強化和增大必然導致社會的不公,權力腐敗必將盛行,最終將剝奪公民的權利,導致權利貧困。所以,權力資本與權利貧困的重要橋樑和鏈接是社會不公、不義、不平。社會越不公,權力資本獲利越大,民眾的權利貧困越嚴重。

在中國,社會不公的主要表現方式和重要實現途徑往往是腐敗,因為腐敗通常是將權力作為資本加以運用,將權力變現為一種資本出售,導致權力腐敗。腐敗只是一種現象和形式,它的本質是權力與資本的聯盟;其直接結果是:權力促使資本增值,資本則強化權力的能量,形成雙向推動效應,加速並加重腐敗。這種腐敗空前強化的最大產物和最嚴重社會後果,就是廣大弱勢團體的權利貧困。

必須指出,中國的權力資本制度與弱勢團體的權利貧困,共同貢獻了中國經濟發展的“奇跡”。只有兩者的有機結合,才能形成所謂的“中國模式”、貢獻所謂的“中國奇跡”。正如秦暉先生所言,低人權與高發展既是成反比的關係,又是中國的現狀。也就是說,人權指數越低,經濟發展越快,而經濟發展越快,弱勢民眾的權利越受剝奪。

其中內在的聯繫在於,權力與資本的有效結合強化了政府幫助資本使用專政的資源;打壓民眾維權最大限度地限制了勞工自由罷工、自由集會、自由言論和自由出版的權利,極大地節省了資本控制勞動的代價,減少了企業污染環境的成本。而且,權力和資本的聯盟,有助於資本依賴權力,通過獲取各種法律、土地、融資等政經特權,最大限度地幫助資本實現利益最大化。

所以,政府一旦與資本聯手,往往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導致一部分人迅速致富,但多數人的共富則遙遙無期。因此,中國的“經濟奇跡”離不開對農民的歧視和對土地的掠奪。同時,權力資本制度所帶來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相對穩定,又強化和增加了政府控制社會和民眾的能力和財力,吸引更多外資、技術和人才進入中國,形成何頻先生所論述的“中國病毒”——促使權利貧困現象不但難以解決,而且越來越嚴重,成為一種固化狀態;最後導致權力資本和權利貧困都成為一種制度化、長期化的新常態,社會開始普遍接受和寬容權力資本和權利貧困這兩種趨勢。


明鏡:您在書中,將權力、資本、權利視為理解當代中國問題的三大主題和窗口。請問這三者的內在關係主要表現在那些方面?

洪朝輝:首先是政治權力與經濟資本的關係。中國近40年的發展事實表明,中國的資本是隨權力而生、 而長、而滅。對許多資本而言,成也權力、敗也權力,如遼寧徐明與薄熙來的關係就是明證。但是,一旦資本能夠脫離政治權力的保護和控制,資本就有可能成為好資本、好市場,成為獨立、健康、可持續的資本,成為市場經濟的良性因素,並最終推動中國社會的市場化和多元化。

其實,權力資本集團是一種特殊利益集團,這是一種社會經濟轉型各階層利益分化、重組的常態。對此,不應該、也不可能將它們當作敵人予以消滅,而只能將他們的權力和影響既通過制度化的民主,將他們納入民主體制之中,又將他們置於全民監督和法律規範之下。

另外,在一定的限定條件之下,權力與資本的結合能夠產生良性互動和正面制約。例如,有可能運用資本的善限制權力的惡,突破權力的壟斷;因為資本能夠提升個人的權利、拓展公民參與的空間、突破行政壟斷的干擾、增強公權力的寬容、開闢公民社會的灰色發展空間。同時,權力的善也能夠限制資本的惡。

權力所制訂的規範和法律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抑制資本的貪婪和違法。但在本質上,應該把權力關進籠子,引導資本走向社會,促使資本擺脫權力的惡性庇護和負面糾纏,激發資本的社會屬性,限制它的私人屬性。但這種限制靠的是法律,而不是“重慶模式”的搶奪和沒收;因為“重慶模式”是典型的打著維護民眾權利的旗號,用權力的惡搶奪資本的善。

其次,關於權力與權利的關係,兩者其實密不可分。從表面上看,兩者是一種零和關係和反比關係——即政府權力越大,公民權利越小。但是,一旦民眾權利的質量和數量降到底線和紅線,超越了公民整体所能承受的最低限度,公民就有可能走向非理性和非和平,最终有可能推翻公权力,导致全社会的全面混乱和灾难。如1960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所提出的,“没有公平,就没有和平”(no justice no peace)。但另一方面,如果公民的权利过大,超越了现有法律的底线,社会就可能出现无政府和无秩序状态,如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最后,多数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就有可能在动乱中,不复存在。同样,权力的拥有者也渴望通过权力保障自己的权利,就像一些贪官滥用权力的动力之一,是为自己和家人谋求贪腐的权利,而一旦自己成為階下囚之時,他們也渴望公平和公正的法律權利。例如,薄熙來在法庭上也強力要求一個普通公民的權利,這很諷刺,但也很真實,更值得至今在位、但不斷侵犯普通民眾權利的高官們反思和警醒。類似,一些無權的普通民眾也羨慕和嚮往權力,而且一旦成功獲取權力,往往忽略、甚至侵犯其他弱勢團體的權利。

所以,問題的關鍵是把握政府權力的上限和民眾權利的下限,達到一種精緻的平衡,這種平衡類似市場經濟中的供應和需求之間的平衡,是市場經濟健康運行的必要條件和兩隻“看不見的手”。同樣,政府權力和公民權利類似政治和社會生態市場中的兩隻“看得見的手”,必須互相制約與平衡。當然,今日中國不是公民權利太多,而是政府權力太大。所以,當務之急是將政府的權力關進法律的籠子裡。其實,權力從本質上是權利主體(人民)通過一種契約形式的讓渡,權力的唯一使命是為權利服務,由此才能導致權力獲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

再次,關於資本與權利的關係。表面而言,經濟資本與民眾權利也存在天然對立。對民眾權利的剝奪一般有助於資本利潤的最大化,民眾的權利貧困也能在短期內有助於提升GDP,加速經濟發展。猶如美國的奴隸制度,不僅在美國革命前,奴隸制是美國南方經濟發展的基石,南部擁有全美財產的絕對數高於北部和中部;而且在美國革命後到美國內戰前,奴隸成為南方“棉花王國”的支柱和重要貢獻者。

但從長期而言,剝奪和歧視一種特定集團所取得的經濟發展和資本利潤是難以持續的。例如,1860年美國南方的棉花出口總量超過全美所有商品出口的總和,達到58%。這就給美國南方奴隸主一種沾沾自喜的滿足和一切完美的錯覺,促使美國南方精英們沒有動力和理由去改造、阻止、甚至取消奴隸制;而南方的執政者更以為繼續實施和發展奴隸制度是經濟繁榮的必須,這就是所謂的“壞資本主義”。結果,奴隸制的瘋狂擴張觸犯了北方民眾和聯邦政府的底線和紅線,一場美國內戰徹底摧毀了南方的奴隸制和棉花王國。

也許,中國改革開放初期不得不犧牲部分民眾的權利,來換取經濟的起飛和資本的強大,哪怕由此導致權力與資本的聯姻,也是歷史發展的某種必需的代價。但歷經近40年的發展,中國更需要關注的是平等,而不僅僅是效率。儘管在經濟學意義上,平等與效率似乎是一種排他性的對立,效率經常建立在犧牲平等的基礎之上,但最終兩者的平衡與互相讓步已經成為一種次優的選擇。

最後,是關於權力、資本與勞動的關係。必須指出,權力和權利、資本與勞動其實是一個整體,猶如窮人和富人都是社會的一員,土地、勞動、資本更是經濟資源和創造財富的三大要素。理論上,勞工也是一種資本,但是一種人力資本。當資本與勞動共同體認大家同乘一條暴風雨中的船舶之時,也許彼此之間就會多一份寬容和理解,並有可能共同努力,創造雙贏,產生推動中國社會轉型的正能量。

但在現實中,資本與勞動也存在共同墮落的可能和事實,因為在權力腐敗的逼迫之下,資本與民眾共同參與了行賄和受賄的大潮,“逼良為娼”的事實導致全民腐敗成為常態。中國的民眾、官員和資本共同貢獻了中國式的腐敗。在成千上萬貪官的威逼利誘之下,中國的資本集團怎能做到獨善其身?中國的百姓為了生存,又怎能不通過各種方式,取悅和取利於權力和資本?

這種全民腐敗的事實既導致中國式的腐敗難以阻止中國經濟的發展,而且將腐敗的各種常識性危害降低到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低點,並出現了腐敗越演越烈,經濟則越來越發展,但社會危機則尚未到達革命的程度。有了全民腐敗作“潤滑劑”和“啦啦隊”,在這場革命與改革、動亂與守成、暴力與和平的賽跑中,似乎革命、動亂和暴力都很難在中國成功,這也是中國少有陳勝、吳廣出現的原因。


明鏡:您在書中提到,要把權力、資本和權利都關在法律和制度的籠子裡,難道沒有優先順序?美國的經驗和教訓是什麼?

洪朝輝:美國200多年的歷史發展邏輯表明,應該將政治權力、經濟資本和民眾權利都關在法律和制度的籠子裡,但首先必須限制政府的權力。例如,1787年的美國《憲法》,通過三權分立的制度設計,將行政權力置於國會和最高法院嚴格的監督之下,以後又加入第四權力的媒體,把政府的權力關進憲法和制度的籠子裡。1791年,通過《權利法案》,成為美國憲法的修正案,更在基本國法方面保護民眾的信教、出版、言論、擁有槍支等權利,對權力的制約與平衡成為美國文化的一大基因,世代相傳。

隨著美國自由資本主義和壟斷資本主義在19世紀肆無忌憚地發展;1890年,美國通過《反壟斷法》(Anti-Trust Law),標誌著美國開始將資本這個老虎也關進法律的籠子。隨後,通過20世紀前三、四十年的進步主義運動和羅斯福新政,實行公平、關懷和分享(fair, care, share)三大原則,抑富濟貧,為違法的資本設置牢籠。公平、公正成為美國文化的新基因,引導美國主流社會的經濟政策。\r

但是,經過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反越戰運動和性解放運動,美國社會深深感受到,如果民眾的權利不受法律的約束,全社會所有人都無法得到真正的自由和法治。於是,進入1980年代的里根時代,美國社會全面向保守主義轉型,政府權力和經濟資本共同攜手,通過各種法律和行政手段,把民眾的權利也逐步關進法律的籠子裡。尤其是2001年911事件後,美國國會通過《愛國者法案》,部分限制民眾各種自由權利,包括通信、言論、旅行和投資方面的自由尺度;“政治正確”成為法律的補充,日益縮小民眾的各種自由。

有意思的是,美國將權力、資本和權利關在籠子裡的法律過程幾乎是各花了100年左右的時間。1787年《憲法》、1890年的《反壟斷法》和2001年的《愛國者法案》集中反映了美國對付三隻“老虎”的三個法律里程碑。

中國是否可以借鑒美國經驗,縮短或加速將這三個“老虎”都關進法律籠子的進程?目前中國政府通過運動式反腐、試圖將政治權力關進法律籠子之時,是否應該平衡與照顧不同的群體利益,防止“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現象”,顧此失彼;應該而且必須將“壞權力”、“壞資本”和“壞權利”都關進法律的籠子裡。畢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明鏡:您為什麼認為現代西方理論看起來並不適合中國的特有國情?

洪朝輝:許多西方經典理論大多被中國近40年的發展現實所證偽。我在書中舉了三大經典理論作為依據,第一是發展——民主理論(the development-democracy perspective)認為,經濟發展一定能促進政治民主;第二是物質繁榮(affluence)能夠孕育和催生自由理論;第三是經濟收入和教育程度提高,能夠促進更多自由的理論。

中國發展的現實已經證明,中國的經濟發展並沒有導致政治的民主。例如,村民選舉已經實行了近30年,始終沒有如多數學者所期待的出現全民競爭性選舉向鄉、縣、省和中央發展。同時,中國社會所出現的高度物質繁榮,並沒有在實質上推動全社會的自由,包括新聞自由、宗教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出版自由等最基本的普世價值,至今沒有得到實現。而且一些中世紀式的文字獄,竟然可以大行其道,公權力既沒有因此遇到什麼嚴重麻煩,更沒有受到什麼有效的壓力。

由此也表明中國社會和民眾的主流對此政治權利的貧困現象,既不願意坐而論道,更不敢於起而行道。同樣,中國民眾的收入和教育程度同步增長,但中國的民眾並沒有相應地取得更多的政治自由;本來日漸擴大的私下言論自由,也被“畢福劍事件”和“不得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規矩”所限制。尤其是中國中產階級的成長並沒有推動中國的民主,因為中國中產階級並不關心整個社會的制度化自由和民主,他們關心的只是他們個體的自由與尊嚴。作為歷史學者,我們往往不敢也不適合預測未來,但本人對那些樂觀的未來民主中國的預測,只能保持審慎悲觀和中立靜觀。

總之,我們難以對中國的未來算命,但我們可以對已經發生的近40年中國發展進程作出一些分析、判斷和評估。分析需要合適而有效的框架和視角,本人以為,使用權力資本與權利貧困兩大視角和理論框架,能夠比較有效地綜合分析中國的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的變動,並考察中國政治權力集團、經濟資本集團和弱勢集團這三大集團之間的內在關係,為進一步認識和研究中國提供一個新方法、新理論和新視角。


作者簡介與書評:

洪朝輝博士現任美國普渡大學(凱優曼校區)歷史學終身教授、全球研究中心主任,普渡大學(西拉法耶校區)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他於1992年獲得美國馬裏蘭大學美國經濟史博士。曾發表中英文論著九部、中英文學術論文百餘篇,主持和合作主持四十餘項科研與教學研究項目,得到各大基金會和學術機構1200多萬美元的研究資助。研究領域為經濟史、中國改革和中美關係等。

洪朝輝博士的英文新著《中國經濟發展的代價:權力、資本與權利貧困》(Zhaohui Hong, The Price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Power, Capital, and the Poverty of Rights,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15),由美國肯塔基大學出版社在2015年6月出版。新著得到下列專家的好評:

1. “此書對中國的主要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趨勢,提供了一個精緻而又深刻的理論分析。幾乎沒有任何學者能夠提供或精通這種中美比較的視角,或系統總結中美之間社會文化的異同。”(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布法羅分校歷史系教授Roger Des Forges)(見此書封底)

2.“此書對當代中國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富有洞察力和創新的視角,它將當代中國思想的一個重要而又最新的發展,貢獻給了英語文獻世界。此書的分析富有創造性和新意,它將必定是研究中國的各領域學者所感興趣的。此書對實證性研究與規範化爭論的平衡,是值得稱讚的。”(美國Marquette大學政治系教授Barrett McCormick). (見此書封底)

3.“此書非常及時地貢獻了對中國經濟發展和正在發生的政治問題一個嶄新的觀點。而且它對中國的制度轉型和社會變遷提供了一個更好的理解。”(美國中俄克拉荷馬大學歷史學教授李小兵)。(見此書封底)

4. 此書在亞馬遜網站得到5星評價。其中一位評論人認為:“這是一部非常具有吸引力的著作,它抓住了過去35年中國社會經濟發展複雜和兩難的本質。此書運用大量實證的案例,貢獻和解釋了中國的權力資本制度和權力資本文化的概念,為今日中國發展所展示的難解困惑,提供了許多富有原創意義的解釋。”(Reliy)(參見亞馬遜網站:http://www.amazon.com/The-Price-Chinas-Economic-Development/dp/0813161150)


(首發與《明鏡月刊》2016年第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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