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类社会的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无论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还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都是如此.在原始共产主义时代,生产水平极端低下,当时的社会成员为饥寒交迫所苦,有时成群地饿死和冻死,当然不会有剩余产品,也就没有"私有"一说.随着生产的发展,出现了剩余的生存资料.人们开始认识到,保存“我的财产”对于“我的生存”是多么重要,而在这种“生存资料”中,生产资料对于生活资料处于优先地位,因为它是再生产生活资料的基本手段.私有财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就这样发生了.私有制的出现,使人们越来越懂得保存财产,增殖财富的重要,私有观念便形成和发展起来,并成为发展生产的精神动力.很明显,从对财产,特别是对生产资料的归属不清,到认识到"这是我的",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正象学人在剖析人性的过程中,发现其原初的出发点正是"私心"、"利己"一样.人们正是从关心自己开始,才真正走上关心群体之路的,而这与群体之高于个体的原则并不矛盾,认识到这一点,对于防止走向虚假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正是罗素肯定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没有私有制就不能有仁爱思想的原因所在.(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44页)私有制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能以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不是偶然的,不应当象众多基督教徒和某些共产党人那样,把私心看做是"恶".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远比公有制的原始社会要进步.这单从原始氏族或部落的战争中,失败者常常被杀被吃,就可看出.在奴隶社会,奴隶是主要的直接的生产者,奴隶主等自由民则主要从事生产的管理工作,也有些人从事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的工作;在封建社会,农民和农奴是主要的直接的生产者,地主和农奴主则主要从事生产的管理,也有些人主要从事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到了私有制充分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社会,除了少数只在那里“消费社会”的社会渣滓之外,工人主要从事的是体力劳动,而资本家主要从事的是脑力劳动,这种脑力劳动既包括管理工作,也包括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并产生了一批现代职业知识分子.而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更使人们看到,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正在缩小,界限也模糊起来.总之,在私有制社会里,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者与他们的管理者,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即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常常称谓的被剥削者与剥削者,不管他们在占有与分配上如何不合理,都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生产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情况千差万别,不会走同样的发展道路,欧洲一些主要国家所走过的"私有制三阶段"的道路,未必是其它国家所必经的道路.在"文革"前,历史学家们在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历史分期上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今天,中国学术界在讨论东方社会是否有一个"奴隶社会"阶段的问题上,仍未取得一致意见,就表明了这一点.当然,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瓦解之后,世界各个国家或民族都大体上经历了前资本主义社会而后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或准资本主义社会,对于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学界的广泛共识.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后期,奴隶们所遭到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以及奴隶的消极怠工和武装暴动,使奴隶社会的私有制终于为封建社会的私有制所取代,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便上了一个台阶,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更新了,买卖和杀害奴隶的行为遭到了整个社会的谴责、禁止.在封建社会的末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孕育和发展,市民阶层的兴起,贫困的农民和遭受人身依附之苦的农奴,便有可能在市民阶层的感召和带动下,参与反对封建地主或农奴主的斗争,并由市民阶层建立起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社会的经济文化由此得到了迅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大大更新了,主体意识大为增强,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也由封建社会末期的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大势,束缚人的思想解放的种种信条终于被打破,并成为推动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当然,任何一种所有制,即使在它兴旺时期,也有某种缺陷,私有制也是如此.古希腊的柏拉图就在他的《理想国》第五章中,批评了私有制,并称统治者"均不可有私有之物",在中国古代也有《孟子》的"不独其子"的思想.到了中世纪的后期,在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一书中,提出了否定私有制的思想.直到近代,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欧文,直言不讳地批判了私有制,宣传了公有制的主张,乃至进行了社会实验.这些思想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正是私有制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一小部分人富裕了,而多数人则陷于贫困,并引起争斗,给社会带来混乱乃至危机.私有制还有可能促使自私自利和利己主义的泛滥,污染社会的精神生活.在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私有制的消极性就突出起来,成为社会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阻力,这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中后期明显地表现了出来.马克思与恩格斯就是在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的矛盾中,提出了他们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
(二)公有制,特别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中是十分必要的,由于生产水平极端低下,如果人们不"共产"、"共食"、"共居",整个氏族或部落就不能生存,不用说战争,就是内部争斗,也会导致其灭亡.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生产规模的扩大,原始共产主义的公有制的消极性便显示出来,即它带来的是对公共产品的漠不关心,从而是财富的浪费,生产效率的低下.这就使它迟早要被私有制所超越和取代,果然,它被超越和取代了.前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带来的文明,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带来的文明,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随着生产的进一步发展,私有制所固有的局限性,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马克思与恩格斯对此做了深刻分析,指明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所导致的无政府状态和经济危机,使其必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所超越和取代.他们和其他社会主义者指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既能消除剥削,实现事实上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或“原则”上的平等,又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一定程度上做到按计划配置资源,防止浪费,提高生产效率.由于公有制的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的人际关系就会形成起来,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道德风尚问题,也会最终解决.这些理论和设想是有道理的,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在一百年来取得了很大成就的原因所在.但是,甚至连马克思与恩格斯这样具有辩证思维方式的思想家,都难以摆脱那种盛行于十九世纪的"‘a’如不正确,‘-a’就必正确"的线性思维方式的时代局限性,以为既然私有制有诸多弊病,那么与其相反的公有制就不会有此类弊病.在《共产党宣言》中,年青的马克思(不到三十岁)与恩格斯(不到二十八岁)在回答"私有制一消灭,一切活动就会停止,懒惰之风就会兴起"的指责时说:"这样说来,资产阶级社会早就应该因懒惰而灭亡了,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是劳而不获,获者不劳的.所有这些顾虑,都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同义反复:一旦没有资本,也就不再有雇佣劳动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85页)他们的回答,表现出了强烈的变革愿望,但他们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问题说得过于绝对了,而对未来社会即"没有资本"的社会则过分理想化了.其实,消灭了"雇佣劳动"的公有制社会,也会出现"懒惰之风".因为正如社会学家哈贝马斯所说的那样:"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显然不曾形成劳动者的自我管理."(哲学译丛,1986年第4期第64页)在复杂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作用下,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这一原则,是由劳动者的"代表"来实行的,尽管这些代表应当在管理中真正代表劳动者的利益,并使广大劳动者能积极参与管理工作,但在事实上,这些"代表"很容易成为脱离群众的官僚.而即使不要这些职业的管理者,由劳动者"直接管理",也会造成无人负责的状态.当年,列宁以为十月革命既然胜利了,劳动者成了工厂的主人,就一定会勤奋地为创造新的劳动生产率而自觉地工作.但有一天他的妻子克鲁普斯卡娅告诉他说:某工厂的工人开会研究决定,放一天的假,以便工人们做些家务事,并称现在工厂是我们大家的了,我们大家说了算!列宁了解到这不是个别的现象,便决定加强劳动纪律,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以致采用"资本主义的方法".原苏联和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的公有制实践表明,"懒惰之风"是普遍存在的,因为劳动者不会因为实行了公有制,就能自动地将个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全局利益结合起来,而努力工作。他们往往看不到在这"公有财产"中,自己的那一份究竟在那里.也正因此,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受到了很大限制,那些不计报酬而无私奉献的劳动模范毕竟是极少数.改革的必要性,就历史性地发生了.当然,马克思与恩格斯并未完全忽视公有制有可能带来的弊端,马克思在谈论建立公有制的必然性时,也谈到了"重建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3页)只是他和恩格斯都没有对"个人所有制"这一点,做出详细地说明,称"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629页).恩格斯晚年还认识到:封建专制时代的君主是以国家、社会或神(上帝)的代表者的名义来占有、支配公共财产的,"东方的专制制度是基于公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681页)如果联想到中国在左倾错误泛滥年代,那种纯粹的公有制同毛泽东的专制主义的关系,就不难理解当时的那种公有制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了.
(三)公有制与私有制既然在一般意义上,无所谓谁更为优越,而是各有长短,各有利弊,那么做为执政者就应当扬长避短,取利抑弊.这就要从特定的时空背景出发,做到使社会生产关系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管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及其具体形式,只要归根结底是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就要采用,而归根结底是不利于生产发展的,就要抛弃.列宁当年之所以警告说,不要为了保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纯洁性",而硬要采用某种措施,邓小平当年之所以批评那种凡事都问"姓社姓资",而不问对发展生产是否有益,就是要人们从客观实际出发,而不能从某个"主义"出发.当代中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导,是因为公有制具有在全社会范围内和在历史大尺度上推动生产迅速发展的优越性,而不是因为它属于什么"主义".当代中国坚持把私有制"请回来"并鼓励其在一定程度上发展,是因为私有制具有在现实条件下有利于生产迅速发展的优越性,也不是因为它属于什么"主义".针对两者各自的缺陷,执政者应当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教育的手段,予以防范和解决.在公有制经济中,要使每个经济主体都树立起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理念,并使管理者与劳动者树起公平竞争的意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尤其要使管理者不能利用垄断地位或强势地位损害国家、其它企业和社会成员的利益,防止其成为骑在劳动者头上的独裁者.更要通过各种制度和举措使劳动者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敢于依法和以德衡量、监督管理者.在私有制经济中,也要使管理者与劳动者树起对社会的责任感,发挥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有灵活机动的长处,以在随时满足市场需要的过程中,获取公平合理合法的利润.更要防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弄虚作假、坑蒙拐骗行为.特别是要防止管理者向政府官吏行贿,对劳动者盘剥压榨的行为的发生.在一般意义上,公有制对私有制的超越和取代,归根结底在于人性的发展,在于人类社会不管经历怎样的曲折,终归要走向人人自由而不是部分人自由之路这种历史进程.人们不难看到这样的社会现实:在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普遍实行了对私有财产的限制,资本家已不能象十九世纪那样任意处置自己的财产了,累进税制和遗产税制,使得资本家的私有财富中,已包含有公共财富的成分了,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已部分"符号"化,并成为公有财产了.这种"公有化"的历史总趋势,并不排除在一定时空背景中"私有化"的必要性,亦即私有制对公有制的超越和取代.中国在改革开放中,使已被基本消灭的私有制经济重新恢复和发展起来,甚至使一些办得不好,效率较低乃至成为“僵尸”的国有企业"私有化",由于这样做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因而是合理的.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问题,只能说是官员腐败问题的严重,不能说是这里的"私有化"不对.同样,对于在苏联东欧剧变中,一些国家把效益低下的国有大型企业以股份形式分给普通劳动者的做法,也不能简单地攻击为"资本主义复辟".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人乘机中饱私囊,大肆掠夺国家财产,造成整个国民经济的下滑和破坏,只是表明这种改革遭到了重大挫折乃至失败.近些年来,中国大陆的老左派、新左派中的某些人士一听说或一看到私有经济发展了,便怀疑党和政府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是"走错了路",甚至发表所谓"批判资改派"宣言等政治言说.这些人在思想认识上的错误,在于无条件地迷恋于公有制和拒斥私有制.这里,对于私有制是否会永远存在这一问题,还需要深入进行探索.当年马克思要求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会给人们的探索以一定启示.看来,在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中,即在古人所说的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近人所说的平等博爱的理想境界,马克思与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用来剥削他人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是不会存在了,但私人占有生活资料的方式和多寡,却不会整齐划一,单调乏味,而会和而不同,色彩斑斓.但具体状态,不但前人难以想象,就是今人也不能确知,只有后人才能解答.从所有制的视角上看,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说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相结合的一种表现.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即马克思与恩格斯所说的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这样,在马克思与恩格斯看来,商品交换的双方,是两个不同的所有者,社会主义既然消灭了私有制,实现了公有制,也就使所有者单一化了,那还有什么商品交换呢?这也正是马克思与恩格斯直至晚年都在坚持否定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的原因所在.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嫁接"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上的一种经济体制,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当然,这一体制所蕴涵的矛盾是明显的,需要认真加以解决.在主流言说中,那种市场经济既可以与资本主义相容,又可以与社会主义相容的说法,在中国当前的实践中是有积极作用的,但在理论上如何做到逻辑自恰,消除其中的悖论,是应当继续探索的.这同伦理学界正在面临的一个难题有相似之处:如何发扬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各自的长处,避免各自的短处,并使集体主义能以容纳并高于个人主义,防止和避免集体主义异化为群体至上主义,个人主义异化为个人至上主义或极端个人主义。(可参阅系列评说之二十五、二十六)解决这一重大的伦理学难题,或许对于解决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这一重大的难题有一定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