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圣:纪念一只有人性的狗——青州行记(之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26 次 更新时间:2013-09-2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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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 (进入专栏)  

2013年9月11-15日,我又一次回故乡。此行主要是陪湖南理工学院院长余三定教授、河北作协副主席往访青州[1],除了见老友[2]、开讲座[3]外,9月14日上午,还见缝插针,回了一趟老家。

过去每次回老家的时候,总有一只黄狗迎着我,但此次例外。落座后,问大哥:狗呢?大哥不无伤感地说:没了;三天前没的,大概是被人吃了。

大概跟小时候家境的困窘有关,对狗之类的动物,我一向没有什么感情。小时候,连人都吃不上饭,哪里还会顾得上养狗呢?工作后,客居京北,生活拮据,后来买了房子,沦为“房奴”,至今仍是“月光族”,没有闲钱。平素读书,教书,编书,偶尔也写书,亦无闲暇。既无闲钱,又无闲暇,自然也就无闲心,养狗,也就成了奢侈的欲望。因此,我平时主要是摆弄些花花草草,种种菜,写写字,打发那些无聊的时光。至今,家里养的那盆君子兰,每年都开一次花,快二十年了;那棵巴西木,郁郁葱葱,高近五米,大概是前年,也就是儿子高考的那一年,居然开花,整个屋子,洋溢着香气。院子里的葡萄、柿子树、玉兰花,除了浇水,也不用特殊伺候,反倒茂盛得很。

尽管我从小到大,没有养过狗,但我见过三只给我印象很特别的狗:

一是好友任东来教授养的一只宠物狗,小巧玲珑,活泼可爱。去年11月底,我和春明、成明往任府,拜访东来。那时,东来虽已生病,但谈笑风生,除了“久病成医”谈病情、病理,还特地让家中的小狗为我们表演节目。东来说:别看是只小狗,至少得有三岁小孩的智商,从它惟妙惟肖的表演看,此言确乎不差。东来英年而逝、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当日,据东来夫人吴耘老师说,待她会回家后,那只小狗看着东来和吴老师的合影,含泪静默。狗通人性,信然,欣然。

二是大约二十年前我大爷家的大哥养的一只狗。当然,这是一只普通的狗。在乡下,和城里不同,养狗,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那也是一只黄狗,但个头很大,少说也得一百斤,而且从眼睛、耳朵、脸部到整个体型,都很漂亮。那是我从小到大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只农家狗。给我印象很深的是,那只大黄狗特别通人性,见了自家人或者亲戚朋友,不但不吱声,而且还摇着尾巴,以示欢迎。例外的是,我的一个同村的姐夫,只要见到他,就狂叫不止;甚至隔着墙喊,大黄狗也会跳起来叫,害得我这位姐夫走丈母娘家时往往小心翼翼,哭笑不得。后来,这只大黄狗丢了——很可能是在跟着主人赶集时,在路上被人设计吃了肉,家里人都很心疼,尤其是我那三个侄子,至今说起这只大黄狗,还念念不忘。

三是大哥养的这只黄狗。论个头,这只黄狗并不大,估计五六十的样子,但长得有模有样,不胖不瘦,眼睛特别有神,毛色光亮,十分讨人喜欢。因为是大嫂的女儿女婿送的,所以这只黄狗对这一家三口似乎有特殊的感情:只要听得到摩托车的声音,黄狗就远远地跑出去迎接。正在上小学的小外甥,只要来,往往首先和这只黄狗打闹、逗乐,童真,狗趣,浑然一体。我回老家的次数有限,但这只黄狗也和我非常友好:刚开始的时候,还叫几声;熟悉了以后,每次回去,它或者在门口迎我,或者在院子了围着我,很兴奋的样子。忘乎所以的时候,往身上扑,开始的几回,爪子弄脏了我的衣服,之后即像猴子抱拳那样,把爪子圈起来,往我身上蹭或者扑,特别亲切。我喂它馒头、煎饼或者剩下的骨头或鱼肉的时候,它都吃得干干净净,“光盘”行动。吃饱喝足后,黄狗或者在大门口,或者在树荫下,趴在地上,昂着头,把两只前爪交叉放着,不时舔舔舌头,晃晃耳朵,怡然自得,悠哉悠哉。有时候也趴在屋门口,但哪怕开着门,只要不让它进去,决不进屋;让它出去,乖乖离开。尽管如前所说,此前我也对东来和老大哥家的两只狗印象很深,但我真正觉得狗之可爱、好玩儿,还是从大哥家的这只黄狗开始。

这只黄狗,大哥养了三年,我见过一共十几次。每次见它,都很喜欢,哪怕在老家逗留的时间再短,我也总是摸摸它的脑袋,逗逗它,很开心。我甚至有几次想和大哥大嫂商量,把这只黄狗带到北京。和城里人的宠物狗受到主人的宠爱不同,哪怕这只黄狗如此这般招人怜爱,但在乡下,充其量就是一只看家护院的狗,有时候怕它跑丢了,还拴着;农活忙的时候,大哥每天也就喂它一顿。因为喜欢它,我跟大哥说每天至少得喂两顿,之后大哥大嫂如此照办,原来有些瘦削的肚子后来就圆润起来了,更加讨人欢喜。就像“人怕出名猪怕壮”一样,乡下的狗一旦体大膘肥,也容易引起某些人的食欲。所以,我又有些纠结了:若不是大哥大嫂按我的说法把狗养得这么好,那些想吃狗肉的人的欲望也许就不那么强了。或者,假如我当初真的把这只狗带到北京的话,它也许会逃离那些吃狗人的魔爪。想到这些,对于大哥家的这只黄狗,我又不能不有深深的歉疚和愧意。

当大哥告知我狗丢了、大概是被人吃了之后,我脱口而出:吃了这只狗的肉的人,从此一定得倒运!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在美国,狗,不仅都有名字,而且还享受万千宠爱,俨然是家庭的一员。有很多关于狗的美丽的故事或传说,让人怦然心动。在中国,就像城乡二元结构、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差别一样,狗的待遇也不同:在城市,宠物狗已然享有“狗权”,但在乡下,狗还没有受到“狗道主义”的关怀。在民间,甚至还有一些对狗的误会。比如,汉语中的成语或俗语、俚语等说法,凡是关于狗的,基本上都是贬义词,像“狗屁”、“够娘养的”、 “狗仗人势”、“猪狗不如”、“狗腿子”、“走狗”乃至鲁迅先生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等等。其实,仔细琢磨,名义上是骂“狗”,其实无一不是贬“人”的。不是狗不好,而是因为人不成其为人,故而让狗背上了骂名。

其实,想一想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真的连狗都不如。狗的本性,在我看来,首先是忠诚,其次是真诚,再次是感恩。俗谓“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可是,有的人,既不忠诚,也不真诚,更不晓得感恩,甚至恩将仇报。因此,才有“够娘养的”、“猪狗不如”、“狗腿子”、“狗仗人势”等说辞。惟一遗憾的是,虽然骂了某些该骂的人,但狗也因此被“污名化”。这就是人的不是了,因为狗是无辜的,除非是得了“狂犬病”的“疯狗”。

我想说的是:小黄狗,你用你的肉,满足了某些人的卑劣的食欲,也算是用牺牲自己对这个世界做出了额外的贡献。但是,假如你有魂灵,那么,请你不要放过吃过你的肉、喝过你的汤、用过你的皮的人,因为你有人性,而那些人连一只有人性的狗都不放过,他们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

谨此纪念一只有人性的黄狗,就像王小波先生笔下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一样,它让我感动,让我难忘,让我惭愧。

注释:

[1]9月11日晚上,余三定教授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原潍坊教育学院)学生做了题为“大学生如何读书”的讲演;李延青先生为青州二中文科班同学做了题为“如何写文章”的讲演。

[2]除了9月13日下午往平度金沟子村看望宝成的父母及其他家人外,还先后见了崔照忠、孙广胜、孙忠礼、刘永福、尹洪阳、刘文革、朱英坤、孟庆刚、金德禄等老友以及老同学刘建中、房伟、陈建华和家兄玉良、侄子春雷等。侄子春胜也专门自济南赶回相聚。

[3]9月12日晚上,我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为该院教师做了题为“学术规范与学人修养”的讲座,崔照忠副院长主持;9月14日晚上,在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为该院新生做了题为“如何读大学”的讲座,金德禄董事长主持。

2013年9月15日 22:10

于法大逸夫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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