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严肃认真地申明一点,“如果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完全是一个虚拟的说法;无论是现任法大校长,还是法大同事,抑或法大学子或法大校友,切勿当真。
其次,和过去已经发布的“《我观法大》系列”[1]一样,这篇《如果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也纯粹是属于“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的“瞎操心”的戏作;尽管我的出发点是善意的、态度是真诚的。
再次,我也想在此吁请法大的同事、学子和校友,也以“如果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为题,为法大的发展献计献策:或表扬,或批评,或兼而有之;以实际行动,光大郑永流教授的“凡我在处即法大”的理念,或者像方流芳教授那样撰文陈词,基于爱护法大、“让法大更好”的学术立场,发出独立的声音。
最后,我写这篇小稿,既是一名以服务法大十一载的在编教师的角色,也是以一名法大校友的名义(惭愧,因为刚刚从这所大学获得了民法学方向的博士学位),尽管我有自知之明,即断无可能做“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那么,虚拟一下子,“如果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那么,我这个“虚拟校长”将做以下十件事情:
第一,把师德建设落到实处。
比如,针对最近几个月来在网络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本校吴丹红(吴法天)副教授与本校法律硕士张卫丽女同学之间的涉嫌师德纠纷事件,由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并限期、依法公开调查结论。若张卫丽女同学的实名举报,查无实据,那么,学校理应还吴丹红(吴法天)副教授以清白;若确有违背师德的事实存在,那么,学校应依法依规对吴丹红(吴法天)副教授给予党纪、校纪处分。此一事件,事实上已经给中国政法大学在海内外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尤其是严重抹黑了中国政法大学在编的副教授教授群体形象。若对此涉嫌严重有违师德的事件迟迟不予调查,那么,中国政法大学校代会应对校长涉嫌不作为问题提出质询。
第二,创建中国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简称“法大附中”)。
和昌平区教委合作,联合在昌平县城的其他高校(如中国石油大学),改造昌平的某一中学,主导建设“法大附中”,切实改变中国政法大学年轻教师子女上学(初中、高中)的后顾之忧这一突出的现实问题(比如,我的一位好友,为了孩子在城里上小学,不得不舍弃在昌平舒适的房子而在城里高额资金租房;为了让孩子上位于昌平的汇价学校,从初一开始,不得不每年支付多达十万元人民币的学费;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这也是改善中国政法大学办学软环境、为中青年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做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对于稳定教师队伍、改善昌平基础教育、扩展法大品牌校友等,均将功德无量,善莫大焉。
第三,科学规划校园建设,充分利用有限的办学空间,使办学资源最大化。
其一,开发好学院路校区路边土地资源,为校园留置室外运动场地、公共绿化用地。
其二,确保每位副教授以上的在编教师,每人有一间独立的办公室。
其三,开放昌平校区的东门或者北门,以利机动车出入,解除可能的安全隐患;进出学校的车辆,一律像徐显明校长主政时期一样,免收费用;或者像北京师范大学那样,收取高额费用;尽快投入使用业已建成但闲置的昌平校区地下车库。
其四,除国家法定节日外,图书馆开放时间延迟到午夜十二点;所有教学楼,延迟到夜间十一点。
第四,调整学科结构,新建体现法大特色和优势的政治学科学院。
在现有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基础上,一分为三,即创办政府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这三个学院的设立,将有助于使中国政法大学成为名副其实的“政法大学”。
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外交学院、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分别聘请两到三位全国最优秀的学者,分别主持这三个学院的建设,高起点,高品位,高端发展。
第四,适度压缩招生规模。
目前,一方面,中国政法大学有全国211高校中最小的校园;另一方面,又在招生数量上规模庞大。这是一个制约中国政法大学办学质量的突出矛盾。
在面临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整体滑坡、中国政法大学办学资源(尤其是空间资源)严重短缺的现实情况下,中国政法大学应发扬“割肉”的精神,壮士断腕,率先减少招生规模,而把重心放在改善办学条件、学生学习条件、提升办学质量等方面,为社会培养高端人才。
第五,整合学术资源,形成拳头优势。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研究中心之落户中国政法大学,乃一成功的个案。能否把这一个案的经验,进一步开花结果,形成示范和集束效应,将考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战略眼光和办学智慧。
作为法科类的“龙头老大”,中国政法大学应放弃与其他政法类大学或法学院斤斤计较于“法学排名”的小家子之举;重在鼓励教师推出以代表作为主的学术精品。
第六,依法治校,公开“三公”支出。
公开“三公”支出,将是“依法治校”的试金石。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法科独大的大学,应该在全国大学公开“三公”支出方面中走在前列。
在“一网联天下”的网络时代,学校领导应节制“出国考察”这一传统模式。这是切实改进学校领导工作作风的一个具体步骤。
第七,切实重视学生的学术规范教育与学风建设。
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像其他大学一样,中国政法大学的学风问题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还是相当严重的。比如,在不久前刚刚结束的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学术十星”本科生论文竞赛中,即有大量获奖论文涉嫌存在严重的学术伪注问题。“伪注”,即在学术征引和注释中的作假行为,恰恰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规范(试行)》(2004年)中明确界定的“学术不端”之一。学风问题,还会直接影响到校风和学校的学术生态。这一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必须正视、认真解决的时候了。
目前采取的毕业生学位论文“打架”的方式,乃不得已而为之,但有本末倒置之嫌;应把学术规范教育落实到学生的日常培养环节;教师特别是导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于教师论文或著作中存在的学术不端问题,要像教育部要求的那样,“零容忍”。
第八,加大人才引进和建设力度。
最近几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在人才引进问题上,尤其是徐显明教授担任校长期间相比,大致乏善可陈:一方面,引进的人寥寥无几;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名教授“出走”法大(如比较法专家米健教授、国际法专家莫世健教授、艺术家唐建教授、中国近代史专家郭世佑教授)。高端人才之只“出”不“进”或少“进”,对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发展来说,应该不是一个好兆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在京研究机构以及中共中央党校等在京学府,均有不少著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完全可以“就地取材”,在不涉及户口等棘手问题以及代价有限的情况下,通过高端学术人才的引进,进一步加强中国政法大学的学术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而一个高端学术带头人的引进,尤其是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其效应是积极而多重的(如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引进的终身教授李德顺先生、从国家行政学院引进的终身教授应松年先生,就颇能说明问题)。有了高端学术带头人,也就占领了学术的制高点。
同时,从着眼中国政法大学长时段的可持续发展眼光看,还应对学校现有的35-45岁这一时段的年轻副教授、教授中确有真才实学、道德文章均堪可表率的后起之秀中,在职称评审、出国交流、项目经费、奖项评定、子女入学等方面,采取重点倾斜、特殊保护的优惠举措。
对于那些一心向学的年轻学者,不一定非要加一个带“长”字的学官,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此乃“毁人不倦”之举。切实改变“教授官员化”的状态,政学分离:做管理的,一心一意做管理;做学问的,一门心思做学术;分层发展,各显神通,各就其位,美美与共,形成尊重学术、崇尚学问、力争上游的学术生态环境。
第九,整合学术资源,使学术资源最大效益化。
在现有院/所/中心(实体教学与科研机构)的基础上,分别设立法学学部、人文学术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统筹安排学校教学资源;改变目前学校条块分割、山头林立的乱局,打通学科壁垒,优化学术资源,并使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从中受到最好的教育。
第十,整合、优化现有的学术出版资源。
其一,在现有出版社、杂志社的基础上,组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集团”,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外,申办中国政法大学电子出版社。
其二,将《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比较法研究》《证据科学》《行政法学研究》纳入出版集团;撤销有关编辑部的处级建制,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杂志社”,加大对上述五种学术刊物的经费投入,改善杂志编辑人员的待遇。
注释:
[1][1]此前的《我观法大》系列,分别是《一件小事——我观法大(之一)》,学术批评网2007年3月16日;《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打假”问题——我观法大(之二)》,学术批评网2007年5月1日;《学术讲座的热与冷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打假”问题——我观法大(之三)》,学术批评网2007年6月13日;《“用脚投票”—— 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打假”问题——我观法大(之四)》,学术批评网2008年1月10日;《“社区自治研究”为何不能成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打假”问题——我观法大(之五)》,学术批评网2008年6月18日;《为什么不建一个湖光塔影的新法大校园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打假”问题——我观法大(之六)》,学术批评网2008年8月15日;《如何维护中国政法大学的学术声誉?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打假”问题——我观法大(之七)》,学术批评网2008年10月23日;《关于创办“中国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的初步建议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打假”问题——我观法大(之八)》,学术批评网2008年12月21日(该文写于2007年7月12日);杨玉圣:《何谓“大使馆副馆长”?——我观法大(之九)》,学术批评网2013年1月15日(其中第一至第八篇,曾合辑为《以小观大 大学为大——我观法大(系列)》,收入拙著《学术共同体》,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25-244页);《如何把有限的办学资源效益最大化?——我观法大(之十)》,学术批评网2013年5月31日;《如何把师德建设落到实处?——我观法大(之十一)》,学术批评网2013年6月5日。
2013年6月29日 9:48
于法大逸夫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