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灵敏:新闻自由的代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25 次 更新时间:2012-12-1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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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灵敏  

近日,伴随着针对《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调查报告的出台,英国社会围绕着是否应该对新闻自由进行限制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2011年,《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的曝光,导致这家有百年历史的报纸关张,并引发了英国各界对媒体伦理话题的关注。英国首相卡梅伦于当年7月授权上诉法院法官布赖恩·莱韦森就此展开调查。这一调查从2011年11月开始,持续整整一年,花费了600万英镑,终于在11月29日出台了1987页的调查报告。该报告认为某些媒体为了自己的报道,放弃自律,使无辜民众的权利和自由受到损害,因此建议现在的新闻投诉委员会由一个独立于媒体和政府之外的机构代替。该机构将拥有广泛的调查权,有权设定高达100万英镑的罚款。

报告首先导致了英国执政集团的分裂。首相卡梅伦承认媒体和政治人物之间需要增加透明度,但认为立法支持新机构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国家控制媒体,颠覆1695年废除报刊许可制度以来的新闻自由传统。伦敦市长约翰逊也认为,自由独立的新闻界是英国的光荣传统之一,呼吁英国人民捍卫这一传统;外相黑格则指出,新闻独立是民主社会的重要元素,“宁可有失误,也不应扼杀新闻自由。”另一方面,执政联盟的伙伴自由民主党的党魁、副首相克雷格和在野的工党党魁米勒班则全力支持对媒体进行监管。在此问题上的党派分离或将在未来引发一场政治风暴。

英国主流媒体也纷纷行动起来,刊登广告提醒公众:如果新闻自由遭到束缚,议员假报开销、名人逃税、穆斯林战俘受虐等新闻都不会曝光,而即使是电话窃听丑闻,也是由媒体而非政客或警察揭发的。即便如此,民意调查显示,70%的民众希望政府能建立一个有法律实权的独立媒体监督机构, 而60%的人希望卡梅伦能采纳莱韦森报告中的建议。

新闻自由是西方社会长期形成的核心价值,新闻媒体被认为是独立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其基本的论说是:离开强有力的新闻监督,政府和社会就会腐败。虽然媒体偶尔的失实报道对政府某个官员或社会名流的信誉造成伤害,但如果对新闻自由进行限制,不受监督的政府官员和社会名流滥用权力造成的危害会更大。因此,应该给媒体犯“诚实错误”的空间。而目前英国民众之所以压倒性地同意压缩媒体的这一空间,是因为默多克的新闻集团的窃听丑闻,实在是太过骇人听闻。

事情要追溯到2005年,当时威廉王子膝盖受伤的故事被《世界新闻报》曝光,而这件事只有通过威廉和他助理之间的电话留言才能得知,小报从哪儿来的消息?

到了2009年,《卫报》接获《世界新闻报》内部员工的爆料,率先揭露了窃听是该报有组织的行为。随着警方调查的扩大,受害者从休·格兰特这样的电影明星到首相布朗,有4000人之众。更恶劣的是,该报连伊拉克、阿富汗阵亡英军家属和绑架案受害者都不放过。2000年女童 Sarah Payne 被恋童癖者杀害,《世界新闻报》送给女童母亲一台手机,表面上说是方便她与社会大众联络沟通,但其实《世界新闻报》同时在进行电话窃听;此后,《世界新闻报》为窃听失踪女童Dowler 的手机,竟然删除了已经爆满的留言。此举不仅妨碍警方办案,更让 Dowler 家人一直误认为她还在世。

此次英国社会关于新闻自由和媒体监管的争论说明了,媒体所拥有的权力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遵循“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的演变规律,而这种腐败所带来的新闻自由的代价,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出了英国公众所愿意承担的范围,变成了不能承受之重。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新闻自由的核心价值地位不会根本动摇,但媒体的声誉已经大大受损,一定程度的外部监督已经势在必行,这是媒体为自身的失误所不得不承担的代价。

来源: 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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