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二战后期,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发起以新闻自由永保世界和平为诉求的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并派出代表团前往世界各地考察新闻自由状况,宣传国际新闻自由运动。民国新闻界积极响应,在舆论上积极宣传表态支持,行动上热情欢迎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团访问中国。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在中国普及推广新闻自由观念,引发中国新闻界关于新闻自由的学术讨论,推动中国新闻自由学术研究的发展,激发中国新闻出版界争取新闻出版自由,曾一度废除战时新闻检查制度。1948年3月,中国政府派遣五人代表团参加联合国新闻自由会议。但是,国际新闻自由运动最终没有结出丰硕果实,对民国新闻界而言更是尴尬结局。
【关键词】 民国新闻界 国际新闻自由运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朝野高举新闻自由大旗,倡导国际新闻自由运动,派出代表团前往世界各地考察新闻自由状况,宣传国际新闻自由运动,进而促动联合国主持召开国际新闻自由会议,通过关于新闻自由的三大公约草案。民国新闻界积极响应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热情欢迎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团访华,引发新闻自由纷争和学术研究,推动新闻出版界为争取新闻出版自由不懈斗争。中国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曾一度出现令人鼓舞的局面,废除战时新闻检查制度,中国政府派遣五人代表团参加联合国新闻自由会议,成为“联合国研究新闻自由组织原始发起国之一”①。一些研究者对新闻自由运动进行过研究,如蔡铭泽教授著作《中国国民党党报历史研究》、王艳勤博士的论文《民营报刊与二战后的新闻自由运动》、路鹏程博士的论文《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与新闻自由概念传入中国的历史考察》等。这些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开拓性,但多局限于某一方面,论述较为简略,忽视了这场新闻自由运动的国际大背景,缺乏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因此,笔者拟以丰富的史料对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的兴起进行研究,系统梳理民国新闻界对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的响应过程,深入分析它对中国新闻观念、新闻学术、新闻实践、新闻政策各个层面产生的广泛影响,同时对以往关于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研究的某些观点进行商榷。
一、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在美国兴起
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在美国兴起有着深刻的国际及国内原因。二战爆发后,法西斯国家新闻统制大行其道,德意日新闻业沦落为法西斯政权发动战争、蒙蔽人民的宣传机器,新闻自由荡然无存。反法西斯同盟则普遍实行战时体制,实施战时新闻检查,限制新闻出版自由。在世界范围内,新闻自由遭受严重侵害。美国国内由于新闻业集中和垄断趋势加剧,社会各界对新闻界滥用新闻自由的批评日益增多,政府借助最高法院的多项裁决加强对报刊的管制。新闻界认为政府对出版物进行事前检查,阻碍了自己不受干涉地运作、自由地采集和发布新闻,新闻自由受到威胁而处于危机之中。
美国新闻界对法西斯极权新闻统制和世界普遍实行的战时新闻体制以及国内新闻自由状况忧心忡忡,努力寻求出路,做出两种不同的反思。一种是致力于内,从美国国内寻找原因。1942年12月,亨利·卢斯聘请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成立“新闻自由委员会”,对美国新闻自由状况进行调查。一种是求之于外,对法西斯新闻统制进行反思,寻求保障国际新闻自由的良方。美国报纸编辑协会(TheAmericanSocietyofNewspaperEditors)鉴于法西斯独裁者垄断新闻业制造战争舆论的教训,认为“各国新闻纸的恶意宣传是罪魁祸首”,“要今后世界永无战争,便要加强新闻纸的和平力量”②。
1943年2月25日,美国报纸编辑协会邀请罗斯福总统出席年会,通过决议提出以新闻自由永保世界和平的诉求。1944年4月,美报纸编辑协会在华盛顿召开年会,倡导国际新闻自由。会议认为:“维持未来世界之和平,首赖世界新闻及电讯之自由,和平条约中对于此事,应有保障之规定。”奈特(S.K.Knight)会长说:“如果新闻不能自由采访,则要全世界人民通晓开明为不可能,没有开明的世界人民,则战争所追求的一切无法保持。”③大会通过决议:一、在全球范围开展一场推广新闻自由原则的大规模行动,以利用国际条约的形式来废除新闻检查制度、垄断制度和歧视制度;二、成立一个新闻自由委员会,在国内向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新闻自由宣传,并积极谋求改善新闻界的形象。同月,美报纸发行人协会在纽约召开年会。合众社总经理白里(HugeBaillie)认为:和平条约应该规定,全世界发生新闻的地方要自由保护各报社竞争采访,机会均等,不能垄断;他呼吁签订和平条约的国家应接受以下四点:一、一切新闻尤其官方消息,应公开任各通讯社竞争采访。二、一切电讯工具应平等,任各通讯社竞争使用。三、一切新闻之传递,官方限制应减少至最小限度。四、各国报纸皆有权利取得一切新闻之来源。④新闻教育界对此积极响应,5月,密苏里新闻学院莫特(FrankMott)院长在新闻周演说:“在解决战后世界问题之时,美国的报人们,要领导起争取世界新闻自由的运动——在战后国际电讯会议当中,美国报人更应取得领导的作用,使世界新闻流通之数量加高,新闻交换更为自由。”⑤
由于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倡议和掌控国际新闻领导权的需要,符合美国战后对外输出自由民主意识形态的国际战略,“民间的意见很快地变成美国官方的意见”,美国政府积极响应。5月20日,美国联邦电讯主席雷莱(JamesLaurenceFly)向全国广播,主张电讯事业国际化,扫除国际新闻壁垒,使各国相互间的了解加深;主张全世界的海底电缆及无线电话、无线电传真等都组织起来,成为国际电讯网,以此来增进世界友谊,增加国际好感,消除国际误会,以达到消灭战争的目的⑥。6月,共和党在纽约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修改政纲,增加“新闻与广播自由”内容。7月,民主党在芝加哥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修改政纲,规定:要把国际新闻自由写入战争结束后的和平条约。美国国务院准备组织人员研究新闻自由以便向即将成立的联合国提出以新闻自由永保世界和平提议案,将新闻自由写入战后和约提请各国共同实行。8月,美国前国务卿威尔斯发表文章《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人权的柱石》认为,新闻自由是人权的柱石,新闻自由将为保障世界和平不可少的武器,主张每一国家必需以其宪法或基本法律表现人民的新闻自由之权,否则不许其为新国际机构之会员。新闻界人士积极游说国会,希望通过议案保障新闻自由永保世界和平。政界各方人士纷纷表态支持新闻界的新闻自由议案。9月初,美国参议院议员塔夫脱和众议院议员傅尔布来特向两院提出国际新闻自由议案。21日,参众两院一致赞成国际新闻自由运动,支持以新闻自由保护世界和平的议案。美国国务院根据国会议案草拟一份建议书,希望世界各国保障并推行世界新闻自由政策,使挑动战争的宣传永远绝迹,要点包括:“(一)各记者在各新闻发生的地点,均有采访新闻及发出新闻的自由;(二)每个国家均应允许各报社自由地接受世界其他部分之新闻”。请各国“保障采访及发电之自由及采用收登之自由”。⑦同月,美国向联合国提交国际新闻自由议案,希望联合国大力支持国际新闻自由运动。
为了向世界各国推广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并在运动中取得领导地位,11月28日,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决定派遣由《纽约先驱论坛报》副主笔福勒斯特(WilburForrest)、《亚特兰大宪报》主笔麦吉尔(RalphMcGill)及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院长亚更曼(CarlW.Ackerman)组成的三人代表团,前往世界各国考察新闻自由状况,游说各国政要支持国际新闻自由,废除新闻检查制度,积极将国际新闻自由运动推广到世界各地。这场运动符合美国向世界扩张的战略需求,因此得到美国政府的多方支持。12月中旬,美国政府为三位代表颁发外交护照、军事通行证、由国务卿和总统签署的介绍信。1945年1月10日,福勒斯特、麦吉尔、亚更曼启程离美,前往世界11个国家的22个主要城市访问⑧。国际新闻自由运动遂向世界各国蔓延。
二、民国新闻界积极响应国际新闻自由运动
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在美国兴起后,民国新闻界即密切关注,在舆论和行动上积极响应。其原因有二:第一,中美关系正处于蜜月期,中国对美国政策亦步亦趋。中美是反法西斯同盟,两国利益紧密相连。美国不断提供援助支持中国抗日。1943年1月,中美签订《中美新约》,使中国摆脱了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同年11月,美国总统罗斯福邀请蒋介石出席开罗会议,提升中国国际地位。12月,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废除《排华法》。第二,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废除新闻检查制度的目标,与中国新闻界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诉求相吻合。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新闻检查越趋严格,据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档案记载,从1938年3月到1945年8月,被禁书刊达2000种以上⑨。为争取新闻出版自由,新闻出版界进行了不懈的抗争,1943年11月,重庆20家书店联名发表《争取出版自由的紧急呼吁》;1944年5月,张申府、曹禺、张静庐等50余人联名签署《重庆文化界对言论出版自由意见书》,呼吁取消新闻图书杂志审查制度,喊出“拒绝检查、拒绝审查”的口号。
(一)舆论上,积极宣传和支持国际新闻自由运动
1944年6月11日,《新华日报》刊登消息报道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大会新闻,“全世界新闻与通讯自由对避免未来战争十分重要,决定设法请由国际协会形式,或即合约,保障此项自由,并决定先成立一委员会,以便会同其他组织与通讯机关,争取全世界新闻无限制传播的自由。”⑩并配发短评说:“新的民主世界,人民的言论自由是重要标志之一。争取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要靠有言论自由,保障民主世界,也要靠有言论自由。道理很简单,也很明白,我们完全赞成。”(11)7月15日,《“中央”日报》报道说:“国务院刻正在研究联合国家间成立一项协定之可能性,以消除或减少战时新闻自由交换所受之限制。……美国将设法使联合国同意成立一项国际公约,宣言一切负责以新闻报道之人员,应能以平等之条件,自由获得一国家之消息,随意旅行各地,并按适当之费率,拍发消息,而不受任何限制。”(12)同日,民营报纸《大公报》刊登消息《便利新闻自由交换,美研究国际协定之可能性》。7月20日,《大公报》发表评论《言论自由可弥战祸》,支持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全世界自由而诚实之言论将消弭未来战争之机会,并增加促进永久和平之机会。……战后计划必须顾及最基本及宪法上规定之自由,战后世界言论自由之重要以及自由国家与言论自由互相依赖之关系”。(13)
1944年9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支持国际新闻自由议案,引起民国新闻界极大关注。《“中央”日报》先后于8月29日、9月12日、9月14日、9月20日、9月23日、9月27日、9月28日、10月1日、10月3日刊登消息,报道国际新闻自由运动进展。《新华日报》也于9月9日、9月12日、9月13日、9月16日、9月20日、9月23日、9月27日、9月28日、10月3日、10月6日、10月16日、10月27日连续刊登美国朝野支持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的报道。在短评《得与失之间》中,《新华日报》控诉国民党当局压迫新闻自由,“我们已经不仅没有得到新闻自由,而且连失去新闻的自由都不存在。只要能自由的让一个读者知道,我们失去过一些什么新闻,就已经够我们满意了”。(14)《大公报》于9月29日发表长篇社论《赞成新闻自由》表达美好愿景:“新闻自由已是世界趋势的必然,一切捏造事实与歪曲事实的新闻政策都应被淘汰;在民主大家中,国际和平,经济合作与新闻自由是三位一体。”呼吁中国实现新闻自由:“我们赞成美国方面新闻自由的运动,在国内我们正逐步走向新闻自由。”(15)
在中国新闻界积极响应美国兴起的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的过程中,有一个人和一个组织表现最为突出。此人为国民党中宣部新闻处处长马星野。他四处演讲,积极宣传国际新闻自由运动。1944年9月1日,马星野对全国发表广播演讲《新时代与新报人》,谴责法西斯利用新闻宣传发动战争的恶劣行径。9月14日,他在国民党中央团部演讲《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介绍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兴起的过程,阐述以新闻自由保障世界和平的四大理由。9月15日,他在国民党“中央”通讯社演讲《新闻自由与“中央”通讯社》,指出“新闻自由运动的真义”是:“用国际条约,来废除新闻检查制度,来废除新闻垄断制度,来废除新闻歧视制度。”(16)11月,他向国立“中央”大学师生演讲《到世界新闻自由之路》,指出国际新闻自由运动最主要的障碍:“第一是全世界普遍的检查制度,第二是新闻的垄断制度。”(17)
一个组织是中国新闻学会。1944年11月20日,中国新闻学会召开第三届年会,200余人出席。大会对新闻自由案进行热烈讨论,通过“响应新闻自由案”决议,发表声明:“值兹自由战争将获全胜,世界和平亟待重建之时,我盟邦美国本其自由平等进取之精神,起而作新闻自由之倡导,谋以国际协定,打破一切不合理之限制垄断与歧视,求取新闻来源之开放,电讯交通之通畅,新闻堡垒之扫除,以实现采访自由、传递自由、接受及发表自由之三大要求。本会聆悉此讯,深佩远见。爰经全体会员之一致决议,郑重声明,对上述新闻自由之原则,完全赞成,并赞同以国际协定保证其实施。”(18)声明发表后,美国方面给予充分肯定。美国合众社特意发来贺电,对中国新闻界迅速表态支持新闻自由运动表示感谢。至此,兴起于美国的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得到中国新闻界舆论上的热烈响应。
(二)行动上,热烈欢迎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团访华
中国新闻界积极行动起来,为欢迎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团访华做准备。1945年1月8日,《“中央”日报》报道: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团将前往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典、瑞士、西班牙、希腊、土耳其、苏联、中国、印度、南美访问,考察新闻自由状况。1月17日,《新华日报》报道12个国家表态支持国际新闻自由运动。18日,《大公报》报道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团将来华考察消息。同日,中国新闻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召开会议,确定“以新闻自由问题为本年度研究中心之一”(19),成立新闻自由问题委员会,搜集资料,研究新闻自由问题。
3月28日,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团福勒斯特、麦吉尔及亚更曼等三人抵达重庆。29日,《新华日报》、《大公报》都刊登文章介绍三位代表的生平事迹。上午,三位代表先后拜会国民党中宣部部长王世杰、中国新闻学会理事长萧同兹等政要,同他们就新闻自由议题交换意见。下午,美国新闻处举行招待会,代表团成员介绍在欧洲及苏联考察新闻自由的情况。会后,他们前往大公报参观座谈。30日,中国新闻学会举办座谈会邀请各报负责人同三位代表座谈,请他们介绍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兴起经过,说明其发展意义以及对中国新闻界的希望。福勒斯特强调“新闻自由是世界安全的因素之一”。麦吉尔认为“要实现新闻自由,人民应该不断斗争”。亚更曼“希望中国报界努力参加运动,促进新闻自由之实现”。(20)同日,《“中央”日报》发表社论《拥护新闻自由,欢迎美国同业代表团》表达美好愿景:“我们赞成新闻自由,赞成彻底而普遍全世界的新闻自由,且希望此一合理有益之事,能载诸将来之世界宪章。”(21)《大公报》发表社论《欢迎新闻自由》,称赞他们是“新闻自由的传教士”,“美国同业登高一呼,并派遣三位新闻自由的传教士遍访欧非各州,推动宣传,这新闻自由的种子不仅已深植于中国的土壤内,并相信这一运动一定能够获得普遍而永久的胜利!”(22)次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新闻自由——民主的基础》说:“在中国,提起‘新闻自由’真是令人啼笑皆非。”(23)然后分“言论出版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言论出版限制使人民愚昧和无知”、“是民主还是独裁就看有无言论自由”、“作恶扣压新闻必造成自由的衰落”、“要以坚毅精神争取实现民主政治”、“不做懦夫,不做奴才,使报纸为民主服务”等六部分论证“新闻自由是民主的基础”的观点。
3月31日上午,福勒斯特、麦吉尔、亚更曼参观“中央”政治学校,并与新闻学系60余名师生进行座谈交流。4月1日晚,麦吉尔访问新华日报馆,当看到编辑部里被删得支离破碎的送检稿样时,他感到惊讶,取下眼镜仔细审视,他说:“在美国除了军事检查之外,没有政治检查,新闻自由受宪法保障,检查新闻是违反法律的。”(24)4月2日下午,他们拜访蒋介石,报告此行收获。晚7点,中国新闻学会、重庆各报联合会为他们举办告别晚宴。三位代表分别发表告别演说,希望“和会召开时,新闻自由一项,亦当列入和约之中。我们亲眼看到中美友谊,更比过去好,更感欣慰”。(25)
4月3日,福勒斯特、麦吉尔乘机离渝飞往印度、澳洲继续考察,亚更曼留渝处理“中央”政治学校新闻学院事宜。他们对中国新闻界提出四点忠告:1.中国新闻事业要发达,教育是最重要的事,训练出能够负责、尊重自由的记者,比什么都重要。2.中国报纸要同津贴分离,经济独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3.写新闻最好不要夹杂意见,意见更不可受政治偏见左右。4.对于政治,不要顾忌任何外来侵略或内在分裂,只要有决心作政治改革工作,一点点的改革,为老百姓而努力的改革,比一切外交军事更重要。(26)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团来渝一周,宣扬国际新闻自由运动,考察中国新闻自由状况,增强民国新闻界对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的认识,获得从舆论到行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播散中美良好友谊。马星野说:“大家对于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发生很大的兴趣,……对于国际和平与合作之衷诚爱好,对于新闻自由之深切认识,没有一个国家可与中国比较。”“由这几天中美报人的接触的情形,可以见到中美友谊有何等深刻之基础。”(27)
1945年4月底,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返回美国,开始撰写《世界新闻自由报告》。6月9日,三位代表受到美国新任总统杜鲁门、国务卿马歇尔接见,并获得高度赞扬。10日,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在华盛顿召开理事会对外公布考察报告。《编辑与发行人》(Editor&Publisher)杂志出版篇幅长达26页5万余字的《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世界新闻自由报告》专刊。报告说:“在战时很难有新闻自由的存在,但许多政府领袖和编辑人表示对战后更大的新闻自由,有积极的愿望。他们也发现许多政府以战争安全做籍口,将报纸加以政治上的控制,有些政府领袖对于新闻自由的未来用了‘口惠而不至’的办法。”(28)报告详细列举各国“领袖对于研究战后世界的新闻自由”的反应,提议“支持在澳洲举行的全世界新闻自由会议”,并对战后国际和约中新闻自由条款提出建议,如政府保证废除新闻检查制度,保证不将媒体作为国家政策的宣传工具,保证新闻信息的自由流通。(29)他们毫不客气地指出:中国没有新闻自由;在其所绘制的世界新闻自由图中,中国被涂成一片漆黑(黑代表没有自由)。(30)
三、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对中国新闻界产生的影响
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在民国新闻界得到积极响应的过程中,对中国的新闻观念、新闻学术、新闻实践以及新闻政策各个层面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它在中国普及推广新闻自由观念,引发中国新闻界关于新闻自由的学术讨论,推动中国新闻自由学术研究的发展,为中国反对新闻检查制度提供舆论支持,激发中国新闻出版界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斗争,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新闻自由”这一词汇和观念得到普及推广
有研究者认为:“直至40年代中期,国人一直尚未明确而清晰地提出‘新闻自由’这一概念。”(31)这一论断值得商榷。笔者查阅大量民国新闻学著作发现:至迟在1938年中国已经开始使用“新闻自由”词汇和概念。1938年7月,报人任毕明在其著作《战时新闻学》中先后两次使用“新闻自由”一词:“在抗战期间,最大的自由,是从‘抗日第一’、‘民族利益’之下而产生的。……同时大家都要明白,‘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也有区别。……同样,我们此时不能破坏抗战政策的限制而有‘新闻自由’。”(32)词是概念的物质外壳,概念是词的思想内容。因此,“新闻自由”一词出现,说明其概念萌发。但是,“新闻自由”这一新闻词汇的普及推广与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密不可分这一点由笔者利用数据库制作的《1940年代报刊使用“新闻自由”量表》中清晰可见。1943年以前,四大数据库(见表4)显示使用数量是“0”。1944年,情形有所变化,《“中央”日报》刊登16次以“新闻自由”为标题的新闻,《申报》为“0”是因为此时《申报》被上海日伪汉奸控制。从1945年至1947年,“新闻自由”渐有增长之势,1948年达到高峰。期刊方面,1944年,《民主周刊》刊登《新闻自由运动》一文,介绍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在美国的兴起;《时与潮》第2期发表《威尔斯: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翻译美国原国务卿威尔斯支持国际新闻自由的言论;《民主世界》第14期刊载翻译稿《新闻自由:和平的第一步》,介绍美国古伯支持国际新闻自由的文章。此后“新闻自由”一词每年均有出现。新闻著作方面,1945年,张西林编著的《最新实验新闻学》和桑榆撰写的《新闻背后》均出现用“新闻自由”作的章节标题;同年底,侨声书店出版书籍《新闻自由》。1947年,广州出版发行以“新闻自由”命名的报纸《新闻自由报》。可见,在中国响应国际新闻自由运动中,“新闻自由”一词频频出现在报章书籍中,不断得到普及推广。
随着“新闻自由”的普及推广,其概念含义日渐明朗清晰。1944年9月14日,马星野指出“新闻自由”是指“采访及发电之自由及采用收登之自由”。同年11月21日,《大公报》报道说:“新闻自由,不外以下三事曰:采访自由、传递自由、收受及发表自由。”1946年7月,马星野在《出版自由论》中特别论述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区别。他认为新闻自由与出版自由是新旧问题,“‘新闻自由’之名词,为晚近所提出,其较旧之名词,则为出版自由。”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区别在于发表意见方式的差异,“在英美各国,言论自由Freedomofspeech乃指以口舌发表意见之自由;出版自由Freedomofpress则指以印刷方式发表意见之自由”。而“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在中国常常容易混为一谈”。(33)1948年,新闻学者储玉坤指出:“战后新闻学上最时髦的名词莫过于‘新闻自由’了”,其概念含义:“实有五种自由:(一)采访的自由;(二)传递的自由;(三)刊载的自由;(四)批评的自由;(五)发行的自由”。(34)
(二)引发新闻自由学术讨论,促进新闻自由学术研究发展
中国新闻界在响应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的过程中,引发新闻界关于新闻自由的学术讨论,包括“中国自古有无言论自由”和美苏两国不同新闻自由观在中国的传播。一些学者发表关于新闻自由的文章,出版新闻自由论文集,促进新闻自由学术研究发展,进一步普及推广新闻自由观念。
1945年3月30日,《“中央”日报》和《大公报》分别发表社论《拥护新闻自由,欢迎美国同业代表团》和《欢迎新闻自由》,虽然均表示赞成国际新闻自由运动,但在有关新闻检查的问题上存在分歧。《中央日报》承认“战争中有某种检查制度”,但辩解说:“这是为了国家生存之必要,不能不忍痛暂予保留的……今日之检查,仅以维持抗战及公共安全之必要为限度,且在日益放宽尺度。”(35)《大公报》则认为获得新闻自由的途径就是取消国内新闻检查制度,并阐发中国“自古从来没有过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和“自古以来就是统制思想干涉言论”的观点,引起国民党强烈不满。次日,马星野撰写社论《中国言论界的自由传统》反驳以上观点“似乎与历史事实略有出入”。他针锋相对地认为:“研究四千年中国历史,觉得言论界之自由与独立,乃是中国可宝贵的传统,那控制思想,蹂躏言论界只是变态的现象,是亡国的现象。……如果我们一笔抹煞,以为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都是舶来品,这个荒漠如何能种新的花果。我们要爱惜自己珍贵的历史传统,不受利诱,勇敢真实的精神,才配做炎黄子孙,才配兀立于四大自由的世界!”(36)
《“中央”日报》和《大公报》关于“中国自古有无言论自由”的争论引发一些研究者关注。4月20日,成都《华西日报》主笔黎澍撰写的长篇论文《中国自古无言论自由》在《大学月刊》发表。他尖锐地指出:“不但没有产生过保障言论自由的宪法,也没有存在过类似言论自由的史实。中国四千年历史是一部等级制度发展史。”(37)该文对马星野的观点进行了有力回击。他写道:“马星野胡扯几节毫不相干的历史,就给可怜的中国言论界证明早已有了这么一个‘自由传统’,到后来,马星野越说越嘴滑。竟把一班倒霉的老祖宗说得摩登起来。简直认为早有宋朝被视为中国最初形态的报纸就在享受‘新闻自由’。”(38)黎澍的《言论自由古史辩》一文继续了对马星野观点的批驳。
在新闻界关于“中国有无言论自由传统”的争论中,燕京大学新闻学系学生唐振常在黎澍建议下,直接以《论新闻自由》作为大学毕业论文的选题。他对新闻自由的意义、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以及未来愿景进行了系统研究。论文篇幅达156页,4万多字。内容包括:前言、第一章新闻自由的意义、第二章新闻自由的缘起、第三章新闻自由的性质、第四章由历史上看新闻自由、第五章中国人民自来无自由、第六章战时新闻检查制度、第七章战事结束后中国的新闻自由、结论:新闻自由的必须获得。《论新闻自由》参引当时各大报章关于新闻自由的文章,是当时研究新闻自由文章的集大成者。美苏两国不同的新闻自由观念在中国交汇传播。1945年底,侨声书店出版书籍《新闻自由》,汇集《美国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新闻里的真实》等12篇反映美国新闻自由理念的文章。1946年,苏联驻华大使馆新闻处编辑出版《论新闻自由》小册子,汇集苏联研究者撰写的《论新闻自由和报纸的责任》、《论新闻自由问题》和《论苏联的言论与出版自由》等三篇文章,阐述苏联新闻自由观点。
随着联合国将新闻自由纳入讨论议程,“中央”日报社意识到加强新闻自由研究的必要性。1946年6月,马星野亲任主编,在《“中央”日报》开设《报学》双周刊,投入新闻自由宣传。该刊先后刊登《世界各国新闻自由概况》(第2期)、《世界新闻自由现状之研究》(第2期)等21篇有关新闻自由的文章,可见他对新闻自由的高度关注。随着联合国新闻自由会议即将召开,马星野将自己关于新闻自由的11篇文章汇编成《新闻自由论》一书,交由“中央”日报社出版。同时,他亲任主编创办《报学杂志》,组织“我国应否参加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讨论。试刊号刊登朱抚松文章《新闻自由与报业托拉斯》,创刊号发表黄席群翻译书评《自由而负责的出版事业》,第三期登载谢然之书评《新闻自由的原理》。这三篇文章是对社会责任论经典性著作《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和《新闻自由:原则的纲要》的最早介绍,向中国新闻界传播美国刚刚问世的报刊社会责任理论,使中国新闻界初步了解西方兴起的社会责任论(39)。
(三)促进“拒检运动”发展,废除新闻图书检查制度
美国报纸编辑协会代表访华期间,中国政要纷纷表态支持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王世杰在会谈中表示:“自新闻自由运动在美国发展后,中国人士对之极感兴趣,中国在战后很可能废除检查制度,中国目前在战时,对于检查尺度,时时力求放宽。”(40)
1945年8月,中国抗战胜利。国民党高唱和平民主论调,政治上玩起“和谈”阴谋。新闻出版界积极反对新闻图书出版检查制度,掀起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斗争。8月7日,以《延安归来》一书的出版为标志,重庆杂志界率先发起“拒检运动”。17日,重庆杂志界16家杂志社发表“拒检”联合声明,宣布:自9月1日起一致不再送检,并将这一决定正式函告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宪政实施协进会和国民参政会。27日,重庆杂志界在“拒检”声明上签名的杂志社增至33家。由生活书店、新知书店等19家出版社组成的新出版业联合总处宣布坚决支持拒检声明。(41)
“拒检运动”中,《新华日报》连续刊登世界各国取消新闻检查制度的消息,如《美总统杜鲁门下令,取消新闻检查,澳洲新闻检查也取消》(8月17日)、《日本取消新闻检查》(8月22日)、《印度新闻检查,将尽快撤销》(8月23日)、《新闻检查,英国也取消》(8月24日)、《新闻邮电检查制度,欧美各国都在取消》(8月31日)、《新闻检查,埃及即废止》(9月1日)等,反映取消新闻检查制度的世界舆论。同时,《新华日报》猛烈抨击国民党新闻检查制度。9月1日,发表社论《为笔的解放而斗争——“九一”记者节所感》指出:“在争取自由民主的神圣抗战中,检稿、扣报、罚令停刊,唆使流氓特务殴伤报童,阴谋放火,这算是‘合法’行为;而在中小城市,那么逮捕记者、封闭报馆,更是家常便饭。”呼吁政府顺应世界潮流取消新闻检查制度,“连法西斯的阿根廷、战败了的日本都已经取消检查制度了,……而我们呢,好像连这一点伪装的勇气也没有,‘即将’取消、‘决定’取消话也听得很久了,实施何日?”号召新闻界为争取新闻自由而斗争,“今天应该是中国新闻记者起来洗刷羞辱的时候了”。(42)9月4日,《新华日报》再发社论《走向和平的新中国》呼吁:“现时的一切束缚人民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自由的法令必须立即废除。”(43)这些社论的发表有力地推进了争取新闻出版自由运动向纵深发展。
9月8日,成都新闻界响应重庆“拒检运动”。《华西晚报》等16家新闻出版机构发表《致重庆杂志界联谊会公开信》予以声援,宣布不再送交任何机关检查。9月15日,昆明新闻出版界也行动起来。《民主周刊》杂志等11个新闻出版机构集会,成立昆明杂志界出版界联谊会,响应重庆、成都两地的拒检斗争。
在世界各国纷纷取消战时新闻检查制度和国内争取新闻出版自由运动不断升级的背景下,国民党当局被迫于9月12日对外宣布:我政府已决定自10月1日起废止战时新闻检查制度,但收复区在军事行动尚未完成以前除外。9月22日,国民党中央第十次常委会通过废止新闻出版检查制度的决定与办法。至此,新闻出版界取消新闻出版检查制度的斗争获得初步胜利。但是,检查制度在收复区继续执行。因此,斗争继续发展。11月,上海新闻出版界联名发表宣言,反对国民党压迫人民自由,要求废止收复区新闻检查制度。12月,上海30余名新闻记者联名发表宣言,反对上海市政府实行统制新闻措施。1946年1月8日,重庆生活书店等35家出版社联名致函即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提出废止出版法、取消期刊登记办法、撤销收复区检审办法、明令取消一切非法检扣、取缔寄递限制等五项要求。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开幕,蒋介石宣布“人民享有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等四项承诺。会议通过《和平建国纲领》,明确规定废止新闻出版检查办法(44)。至此,在国际新闻自由运动推动和中国新闻出版界不懈努力下,新闻出版自由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四、尴尬的结局
随着1945年10月联合国成立,国际新闻自由运动转向由联合国主导制定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的时期。12月,美国新闻协会主席休巴伊建议制定“新闻自由之国际宪章计划”。(45)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副主席福勒斯特主张战后“和平条约中加入新闻自由一款”。(46)美国新闻界关于国际新闻自由宪章得到联合国支持。
1946年1月10日,第一届联合国大会召开。菲律宾代表罗贝兹向大会提议召开“国际新闻会议,以促进世界新闻自由”,“大会当即赞同,将此案列入补充议程”。(47)1月3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人权委员会,开始研究新闻自由问题。6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决定成立“世界新闻自由小组委员会”,研究新闻自由实施办法。9月,美国报纸编辑协会正式向联合国提交新闻自由议案。对此,《“中央”日报》特别报道说:“国际新闻自由协定,我原则中赞成”,并建议“实施协定时,并应设立其他机构,以保证被诽谤或被误解之国家,并惩罚不负责任之记者”。(48)1947年1月,世界新闻自由小组委员会正式成立。6月,世界新闻自由小组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于1948年3月召开国际新闻自由会议。
1948年3月23日,联合国在日内瓦召开国际新闻自由会议,共有51个国家参加。中国政府派出五人代表团。其中,政府代表为张彭春和邓友德,新闻界代表为马星野、程沧波和刘豁轩。国际新闻自由会议分四个委员会进行讨论:第一委员会讨论新闻自由原则暨新闻事业权利与义务问题;第二委员会讨论新闻采访自由及传递自由问题;第三委员会讨论新闻出版自由及无线广播的收听自由问题;第四委员会讨论有关新闻自由的各种法律及永久性机构设立问题。大会上,各国代表对新闻自由展开激烈讨论。张彭春在第一委员会发表演说,表明中国对新闻自由的态度,受到各国好评。在第二委员会中,中国代表提出限制外国通讯社在他国滥发干涉内政之消息的提议。第三委员会中,中国代表提出有关新闻教育以及改进新闻质量的意见。在第四委员会,中国代表参与了有关法律及组织问题的讨论。(49)4月21日,国际新闻自由会议闭幕。大会通过《新闻采访传递自由公约草案》、《错误新闻更正公约草案》、《新闻自由公约》草案以及载有保障新闻自由条款的《人权公约草案》,讨论新闻自由基本原则、采访自由、传递自由、发表自由、收听自由、常设机构设立等六方面决议案43件。
联合国国际新闻自由会议是世界各国讨论新闻自由的盛会。中国新闻界广泛关注,纷纷刊登有关会议的新闻报道,《“中央”日报》和《申报》基本上每日均有一二则国际新闻自由会议相关报道。5月,马星野回国后,组织“中央”日报资料室编译出版《新闻自由宪章》,收录公约、人权宪章、决议案三部分,并撰写《出席联合国新闻自由会议报告》,介绍大会组织、大会经过和大会成就,最后提出四大建议:1.在最短期内发动全国新闻界研究新闻自由之公约及决议;2.在最短期内成立全国性之新闻记者公会;3.设立新闻事业研究机构及改进新闻教育;4.刷新新闻界之风气,提高新闻界之责任感,在守法自治之原则下善用新闻自由。(50)
虽然,联合国国际新闻自由会议通过了关于新闻自由的三大公约草案,国际新闻自由运动取得初步成果,但是,它们毕竟仅是草案,没有实际效力。各国对它们能否有效实施深有疑虑。《申报》就指出:“新闻自由会议的本身,已可谓相当成功;但这种精神能否在实施上始终贯彻,且为世界各国所共同遵守,且还要看以后的事实表现。”(51)此话不幸言中。从国际上看,由于各国意见分歧,尤其是苏联强烈反对,新闻自由三大公约草案修正陷入僵局,《新闻自由公约》在旷日持久的争论中无疾而终,国际新闻自由运动转由国际非政府组织来推动。中国国内的情形更糟。法律规定的新闻出版自由成为一纸空文,新闻检查变本加厉。1947年5月,上海警备司令部查封《文汇报》、《新民报》晚刊、《联合日报》晚刊三家报纸。《观察》周刊为此发表《新闻自由的低潮》一文指出:“希望中国走向新闻自由之路的人,若翻阅最近数月以来的报纸,不时可以发现怵目惊人的消息,而不觉戚然心忧。……中国报业进入一个悲惨的低潮时期。”(52)在国际新闻自由会议召开之后,中国新闻自由状况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每况愈下。至1948年12月,《观察》周刊也被国民党封馆抓人。国民党败离大陆后,在台湾实行“报禁”政策,以致倡导新闻自由的国际新闻学会(IPI)以“没有新闻自由为理由”拒绝其参加大会。作为国际新闻自由运动的积极参与者、联合国研究新闻自由组织原始发起国之一,民国新闻界遭遇如此尴尬结局真是始料未及,令人唏嘘不已。
注释:
①曾虚白主编:《中国新闻史》第六版,台湾:三民书局,1989年,第876页。
②马星野:《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中央”日报》1944年9月24日,第2版。
③马星野:《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中央”日报》1944年9月24日,第2版。
④马星野:《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中央”日报》1944年9月24日,第2版。
⑤马星野:《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中央”日报》1944年9月24日,第2版。
⑥马星野:《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中央”日报》1944年9月24日,第2版。
⑦马星野:《新闻自由与世界和平》,《“中央”日报》1944年9月24日,第2版。
⑧MargaretA.Blanchard,"TheCrusadeforWorldwideFreedomofInformation:AmericanAttempttoShapeWorldⅡWarpeaceTreaties,"JournalismQuarterly,1983,Winter,p.586.
⑨傅国涌:《笔底波澜:百年中国言论史的一种读法》,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35页。
⑩《争取世界言论自由,美记者将向国会请愿》,《新华日报》1944年6月11日,第2版。
(11)《赞成美国报纸编辑协会的意见》,《新华日报》1944年6月11日,第2版。
(12)《联合国间新闻沟通,美拟促成协定》,《“中央”日报》1944年7月15日,第2版。
(13)《言论自由可弥战祸》,《大公报》1944年7月20日,第3版。
(14)《得与失之间》,《新华日报》1944年9月23日,第2版。
(15)《赞成新闻自由》,《大公报》1944年9月29日,第2版。
(16)马星野:《新闻自由论》,南京:“中央”日报社印行,1948年,第22页。
(17)马星野:《新闻自由论》,南京:“中央”日报社印行,1948年,第20-21页。
(18)《响应新闻自由,中国新闻学会第三届年会通过》,《“中央”日报》1944年11月22日,第3版。
(19)《研究新闻自由问题,中国新闻学会成立研究会》,《“中央”日报》1945年1月19日,第3版。
(20)《新闻自由需要争取,希望中国报界努力参加运动》,《新华日报》1945年3月30日,第2版。
(21)《拥护新闻自由,欢迎美国同业代表团》,《“中央”日报》1945年3月30日,第2版。
(22)《欢迎新闻自由》,《大公报》1945年3月30日,第2版。
(23)《新闻自由——民主的基础》,《新华日报》1945年3月31日。
(24)《麦吉尔参观本报,中国的检查使人吃惊》,《新华日报》1945年4月2日,第2版。
(25)《新闻自由使者今晨离渝》,《新华日报》1945年4月3日,第3版。
(26)马星野:《新闻自由论》,南京:“中央”日报社印行,1948年,第37页。
(27)马星野:《新闻自由论》,南京:“中央”日报社印行,1948年,第48页。
(28)《关于新闻自由考察报告》,《新闻天地》1945年第8期,第17页。
(29)MargaretA.Blanchard,"TheCrusadeforWorldwideFreedomofInformation:AmericanAttempttoShapeWorldⅡWarpeaceTreaties,"JournalismQuarterly,1983,Winter,p.588.
(30)马星野:《新闻自由论》,南京:“中央”日报社印行,1948年,第33页。
(31)路鹏程:《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与新闻自由概念传入中国的历史考察》,《中国传媒报告》2009年第4期,第71页。
(32)任毕明:《战时新闻学》,汉口:光明书局,1938年,第67页。
(33)马星野:《新闻自由论》,南京:“中央”日报社印行,1948年,第49页。
(34)储玉坤:《现代新闻学概论》第三版,上海:世界书局,1948年,第367页。
(35)《拥护新闻自由,欢迎美国同业代表团》,《“中央”日报》1945年3月30日,第2版。
(36)《中国言论界的自由传统》,《“中央”日报》1945年3月31日,第3版。
(37)黎澍:《中国自古无言论自由》,成都《大学月刊》1945年第5期,第57页。
(38)黎澍:《中国自古无言论自由》,成都《大学月刊》1945年第5期,第64页。
(39)邓绍根:《浅谈社会责任论在我国的早期传播》,《新闻学论集》第20辑,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年,第67页。
(40)《美报界三代表拜会王部长等,交换新闻自由意见》,《“中央”日报》1945年3月30日,第3版。
(41)方汉奇、宁树藩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2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039页。
(42)《为笔的解放而斗争——“九一”记者节所感》,《新华日报》1945年9月1日,第2版。
(43)《走向和平的新中国》,《新华日报》1945年9月4日,第2版。
(44)方汉奇、宁树藩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2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044页。
(45)《新闻自由宪章,休巴伊提供意见》,《申报》1945年12月16日,第2版。
(46)《和约中应加入新闻自由一款》,《申报》1945年12月19日,第2版。
(47)《国际新闻会议决定立即召开》,《申报》1946年1月12日,第2版。
(48)《国际新闻自由协定,我原则中赞成》,《“中央”日报》1946年9月11日,第4版。
(49)曾虚白主编:《中国新闻史》第六版,台湾:三民书局,1989年,第875页。
(50)“中央”日报资料室编译:《新闻自由宪章》,南京:“中央”日报社,1948年,第48-49页。
(51)君默:《联合国新闻自由会议之经过及其决议》,《申报馆内通讯》1948年第7期,第5页。
(52)葛思恩:《新闻自由的低潮》,《观察》1947年第16期,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