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台湾新闻自由实践在其政党角力中扮演着工具角色。换言之,新闻自由从来就不是政党角力的目的,只是权力斗争的工具。多党纷争时期,在野党高举“新闻自由”旗帜,与国民党争夺媒体资源。政党轮替后,对峙的国民两党都是表面附和“新闻自由”,实际上却采用隐性、间接的方式操控媒体。政党竞争带来了广电媒体的解禁、新闻自由法律法规的修正、新闻自由观念的成熟等正面效应。但政党对媒体的变相操控却让新闻自由异化,“只问政党,不问事实”的蓝绿媒体难以承担“第四权”责任。
【关 键 词】“解严”/国民党/民进党/新闻自由
1987年台湾解除“戒严”,次年元旦“报禁”随之解除,台湾新闻自由迈向新的发展阶段。令人迷惑的是,自“解严”后,台湾新闻自由实践却颇受争议、真相扑朔迷离。有的赞叹台湾新闻自由在国际排名上突飞猛进,如今更是高居亚洲榜首;[1]有的批判媒体滥用新闻自由,成为民主政治的“绊脚石”;[2]也有些学者揭露台湾没有实质性的新闻自由,“看似数以百计的报纸电视,细数只有蓝绿两家”,[3]新闻自由受政党钳制。
新闻自由通常被视为民主政治不坠的重要基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程度,通常可以从其新闻自由的程度来评判。[4]那么,为何看似高度发达的台湾新闻自由却因政党因素遭世人非议?鉴于台湾媒体和政党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欲从“政党角力”和“新闻自由”的关系视角来探究:新闻自由在朝野政党角力中扮演什么角色,政党角力对新闻自由的发展有哪些正面和负面效应,并借此廓清台湾新闻自由真相的层层迷雾。
一、多党纷争时期台湾新闻自由意识井喷与媒体争夺(1988-2000)
“解严”后,台湾的政党政治可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多党纷争时期,然后步入两党对峙时代。1988年1月蒋经国去世,7月李登辉出任国民党主席。李登辉上台后,国民党开始内部分裂、党外组党热情高涨,以民进党为代表的“在野党”迅速崛起,纷纷参与岛内各级公职选举,形成多党竞争的初始态势。[5]1993年,从国民党内部分裂出的新党正式成立,台湾形成国、民、新三足鼎立的政治格局。媒体成为政党竞争的重要场域,以民进党、新党为代表的在野党高举“新闻自由”的旗帜向国民党争夺媒体资源。
(一)以“新闻自由”为名的媒体争夺战
随着政治市场的开放竞争,媒体成为合法有效的竞争工具。各政党都千方百计争夺媒体宣传政党理念,形塑“民意”,拉拢选票,台湾进入“媒体政治”时期。竞争之初,国民党垄断广电媒体,“在野党在国民党和其控制下的媒体的打压下而饱受‘消音’之苦。这使他们逐渐意识到,谁掌握了大众传媒,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掌握了权力”。[6]一场以政治权力为目标的媒介争夺战不断升级。
报禁解除意味着国民党结束对报刊媒体的垄断,报业论述空间因政治格局的多元化而骤然开阔。在野党不必再为购买报纸版面或发表言论而受到过多压制。例如1989年11月28日,距离“立委”选举仅剩几天的最后关头,时为民进党籍“立委”候选人陈水扁,就在《自立晚报》刊登了“台湾独立万万岁”的广告,震惊了选监单位。[7]由于报纸言论开放、消息更新快的优势,以挖掘政治内幕、传播小道消息而吸引读者注意的党外杂志影响力骤减。因此,这时期政党角力的媒介场所聚焦在广播电视上。
1.国民党竭力保持广电媒体垄断地位
报禁开放后,台湾报业数目激增、竞争空前激烈,国民党控制的报刊多现萎缩之势。为保持对媒体的主导地位,国民党以“频道已满”为借口,拒绝在野党申办新的广播、电视台。
无线电视功率大、覆盖面广,而且无需付费,属于传播影响力巨大的媒体,这一媒介资源长期被国民党垄断。国民党长期控制台视、中视、华视无线三台。直到1997年5月,台湾第四家无线电视台——民视才正式开播,成为民进党的重要传播基地。1998年7月1日,台湾第五家无线电视台——公共电视台(简称公视)建台开播。名义上,“公视”是为服务公众而成立、独立且全民共同拥有的公共媒体,不受任何政府、政党及利益团体控制,但事实上,“公视”是国民党因在野党和民间要求开放广电频道的压力下化被动为主动的举措。“公视”的筹设目的在一开始就被标示为配合“国家”政策与教育的需要,参与筹备工作的人员也基本都由亲国民党人士组成。[8]另外,“公视”不同于依靠广告收入运营的商业电视台,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财政预算,因此更不可避免地受制于国民党政治力量的干预。
有线电视台覆盖面虽不如无线电视台,但声像兼备、传播迅速的特征仍然是政党传播的重要场域。面对民进党在有线电视市场的攻城略地,国民党于1992年成立了“博新育乐股份有限公司”,介入到有线电视市场争夺战中。1993年7月台湾公布“有线电视法”后,经过合并整合,东森、和信连同博新控制着台湾70%以上有线电视系统。[9]东森、和信两大集团囊括58%有线电视收视户,[10]占据台湾有线电视市场的优势。而和信的辜振甫和东森的王又曾,都是国民党十四大及十五大中常委,由此可见国民党仍积极介入媒体人事经营权。
2.民进党对广电媒体的运作
面对国民党对广电媒体的垄断,在野的民进党长期打着“新闻自由”的旗号,通过非法经营有线电视台、操控地下电台、发动“党政军退出三台运动联盟”等方式,迫使国民党开放广播电视媒体。民进党在合法申设电视频道而不得的情况下,转而投入有线电视台——“第四台”(台湾民间对有线电视的俗称)的非法运营中。“第四台”大多倾向民进党,所以又被称为“民主台”。自1990年“高雄民主有线电视台”冲破禁令后,民进党公职人员便纷纷投入“第四台”的经营中。一时之间,“喷射民主电视台”、“台湾民主有线电视台首都台”、“台湾民主电视高屏台”等“民主电视台”在全岛遍地开花,达到了两三百家之多。[11]虽然国民党一度采取强硬取缔政策,但遭到社会舆论反对,不得不从1995年起开放有线电视台。在政治理念上倾向民进党的“第四台”中政治类节目比例甚高,包括“立法院”、街头运动、民进党宣传演讲会的剪辑报导等,借此向大众宣扬民进党的政治理念。[12]民进党在积极运营有线电视台的同时极力争取无线电视台。1995年2月,民进党联合9个社会运动团体组成“党政军退出三台运动联盟”,逼迫国民党退出三台股份。迫于压力,国民党当局宣布开放第四家无线电视台的申请设立。第四家无线电视台——民视于1997年5月正式开播,是民进党在无线电视媒体争夺中的重要胜利,该台由时任“台独联盟”主席的蔡同荣任董事长,强烈支持民进党的“台独”主张。
相对电视媒体,广播媒体的资金投入小、经营成本低、频率获取简单,是民进党争夺媒介近用权的另一重要场域。在合法申办广播电台不得的情况下,在野党纷纷运作地下广播电台。1991年成立的“民主之声调频广播电台”是民进党掌握的第一个广播电台,1994年全台湾有近50家未经申请的地下电台存在,除了10多家支持新党外,其余都是支持民进党的,“甚至可以直接协助民进党指挥街头的抗议活动”。[13]民进党对电视、电台媒体的控制力转化为竞选中的战斗力。据《自由时报》报道,1994年选举期间,民进党候选人的选举文宣在地下电台中独领风骚,国民党反而在这场“电台文宣战”中成为了“弱势的一群”。[14]这次选举民进党又一次撼动了国民党的执政优势:民进党的陈水扁顺利当选为台北市长;陈定南虽然在省长选举中落败国民党候选人宋楚瑜,却仍然拿下了320万的高票;民进党还拿下了23席的省议员、18席的台北市议员和11席的高雄市议员,在席次上均比往届有了显著的增加。[15]
3.新党对广电媒体的争夺
尽管新党相对国民党、民进党而言实力薄弱,但在媒体争夺战中也是竭尽全力建构新党的发声渠道,宣传新党的政治理念。在有线电视台领域,新党籍“立委”周荃为“第四台”的代言不遗余力,得到“第四台”业者们的普遍尊重和推崇。1993年,周荃整编近200家有线电视业者,成立“中华民国有线传播发展协进会”,自任名誉理事长,同为新党创办人之一的李胜峰为理事长。[16]明确支持新党的电视有真相卫星台和华卫电视台,使得新党在一片“绿化”的第四台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广播电台方面,1996年赵少康创办飞碟广播电台(创办之初名“新希望电台”),整合全省7家小功率广播电台,组成飞碟联播系统。当时,“新字辈”电视广播观(听)众,多是中产阶级和大学里的知识分子和国民党非主流派人士。[17]
(二)新闻自由实践的进步和隐患
在国、民、新多党竞争的政治格局下,一场以夺取政治资源为目的的媒体争夺战彻底颠覆了国民党一统媒介的格局。这个时期,台湾媒体总量激增,各种媒体相继开放,言论多元发展,钳制新闻自由的法律法规日趋成为历史,台湾新闻自由实践有了质的飞跃。但在某种程度上,新闻自由只是朝野政党角力的副产品。以公共利益为幌子谋取政治资本的政党,不可避免对新闻媒体进行操控,给新闻自由的发展埋下隐患。
1.新闻自由的进步
这时期,新闻自由提升最直观的标志是报纸、广电媒体相继解禁,媒体言论空间扩大和媒体自主性增强。“解严”前,媒体乃国民党的耳目喉舌,媒体言论极度单一。“解严”后,政党之间的媒体争夺战促进了媒体资源的重新分配,国、民、新三党都培育了支持自身的媒体系统,用以宣传各自的政党纲领和竞选优势。这在客观上打破了国民党主宰下的言论禁忌,改变了媒体整齐划一的报道视角和态度倾向。多元政党言论在媒体领域利于形成争鸣之势,提升了民众的政治判断力,解冻了台湾民众受束缚的新闻观念,自由民主进一步深入人心,“社会大众不再安于国民党当局强制性灌输的片面讯息,采取多种渠道攫获资讯”。[18]
其次,在野党为了合法拥有媒体,不断敦促国民党当局废除钳制新闻自由的法律法规,落实有利于各种媒体开放的政策。1988年元旦,“报禁”正式解除,办报自由和报纸的言论自由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新闻自由”是台湾当局解除“报禁”过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1987年“行政院长”俞国华指示:“在兼顾新闻自由与报业善尽社会责任的原则下,尽速制定合适规范或办法,以促进今后报业的发展。”[19]面对国民党对广电媒体的垄断,民进党、新党一方面非法建设电视台、地下广播电台击破国民党“频道已满”的借口,另一方面联合社会团体向国民党施加压力,迫使国民党开放广电频道。1993年1月,主管新闻媒体的“新闻局”和主管广电媒体的“交通部”共同召开记者会,宣布开放28个地区性调频广播频率供各界申请设立电台;1994年1月国民党当局受理第4家无线电视台的申请;1995年,国民党正式开放有线电视市场。[20]随着广电媒体解禁政策的实施,由在野党人士把持的非法广电媒体走向合法化,意味着广电媒体的多元言论也走向合法化。1999年,在朝野政党的不断博弈下,“出版法”正式废除,在“解严”前钳制台湾新闻自由的恶法恶规废除殆尽。[21]
此外,台湾新闻自由的解放还体现为民众使用媒介权和言论自由的提升。媒体争夺战中,在野政党纷纷利用民意,结合社会运动迫使国民党开放媒体资源,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民众接近使用媒体的需求。例如由民进党把持的民视,其口号是“来自民间,服务民间”,以标榜公共利益来吸引受众。“公视”的成立虽然是国民党的权宜之计,但其节目制播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保障民众使用媒介和表达自由的精神。民众读者投书、Call-in节目等形式的兴起,成为民众表达心声、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
2.新闻自由的隐患
虽然多党竞争时代的新闻自由较“解严”前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政党积极介入媒体运营也给新闻自由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台湾的新闻自由只是朝野政党竞争的副产品。在野政党常常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向国民党争取媒体开放,其真正目的是为了扩大政党影响力,谋取政治资本。通过政党之间的媒体争夺战,媒体各拥其主,政党色彩日益浓重。以民进党与国民党斗争的政治胜利品——民视为例,虽口号强调“为民服务”,其实质是为宣扬民进党的政治理念,“民视新闻只要锁住三个重点,以‘民进党’、‘建国党’、‘台湾独立’的新闻为主”。[22]
更为严重的是,“政治人物利用台湾的特殊情况,分化和操纵新闻界,凡是不听话、不合作、不惬己意的媒体,被视为‘维护既得利益者’、‘民主改革的绊脚石’,甚至被贴上‘不爱台湾’的标签,以削弱其言论的力量,并使自己的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都能得到‘合理化’的借口”。[23]在这个表面上言论大鸣大放的时期,管窥其内却是朝野政党在媒体上的钩心斗角,甚至通过非理性的言论混淆视听,不惜背离公共利益。可见在政治目标的驱动下,媒体开放和多元言论空间只是形式上的新闻自由,媒体实际上从过去一党独大控制媒体,转变为媒体各自选择向不同政党倾斜,再次使自身面临丧失客观、独立、公正性的危险。
(三)“第四权理论”在台湾兴起
政党之间的媒体争夺战不仅促进了台湾新闻媒体的解放,也带来新闻自由观念的更新,“第四权”理论在台湾兴起,媒体监督政府、保障政治民主的作用得到重视。
“解严”后,在野党积极谋取政治媒体权利的重新分配,“民主自由”成为权利争夺战的最佳旗帜。以民进党为例,为争夺广电媒体控制权,在知识界、民间、议会等各个层面掀起讨伐国民党垄断媒体行为的高潮,指责三台报道不公、扭曲事实,倡导媒体为社会公器、监督政府,鼓动呼应“党政军退出三台”民间运动。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第四权理论”得以兴起。林子仪的《新闻自由的意义及其理论基础》被认为是以“第四权理论”建构“新闻自由”理论基础的滥觞。[24]1974年11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Potter Stewart大法官在耶鲁大学发表的一篇演说中提出“第四权”(the fourth estate theory),他认为宪法所以保障新闻自由的目的就在于保障一个有组织的新闻传播媒体,使其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一种第四权,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发挥制度性的功能。[25]林子仪援引此观点,论述了“第四权”是宪法保障新闻媒体享有新闻自由的理论基础。在书中,林子仪还进一步阐述了为什么政府需要被监督,为什么只有新闻媒体才能担负起监督政府的职能等观点。
尽管“解严”后,台湾新闻自由的实况与“第四权理论”相去甚远。那些有政治背景的媒体,包括地下电台、“第四台”,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其监督行为往往偏激、不科学、逆反,不能算是一种健康、客观、积极的监督;[26]但该理论对台湾新闻自由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公认为新闻自由的核心价值所在。同时,“第四权理论”也成为“媒体应该为公共服务”的理论支撑。就在林子仪发表以“第四权理论”建构新闻自由理论基础的这一年,李金诠呼吁政府:“政府必须体认媒体资源为社会公有,也应为社会公有,因此必须在传播政策上保障其达成‘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的目的……”[27]新闻自由是一种工具性权利,是一种有助于达成一定社会目的的工具,其出发点不是为了保障新闻媒体的权利。换言之,如果新闻媒体不能善尽社会责任,担负起监督政府的功能,就不配享有新闻自由。
二、政党轮替后台湾新闻自由实践:蓝绿对决凸显与传媒“第四权力”沦丧(2000-2012)
2000年台湾首次实现政党轮替,民进党取得执政权,标志着台湾两党制的初步形成。在民进党执政的8年时间里,台湾形成“泛蓝”与“泛绿”两大阵营。
大众传媒对政党意识形态的型塑和强化、竞选期间的文宣造势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政党轮替后,政党对新闻媒体的控制力有增无减,只是方式更加隐蔽、柔性和间接,也更具有欺骗性。两党政治的对抗导致台湾媒体立场的蓝绿对决,蓝绿意识形态割裂台湾社会,新闻自由变成政党随意攻击政敌的自由。
(一)政党操控下媒体的蓝绿对决
民进党在野时,以公共利益为筹码要求国民党释放媒体资源,为新闻自由摇旗呐喊。当“第四权理论”得到广泛认可后,“新闻自由”成为“民主政治”的代名词。民进党在2000年大选期间许下新闻自由的承诺,力争竞选成功。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提出传播政策发展蓝图,政策立意的目的是保障新闻自由,强调媒体的自主性和公共服务性。冯建三、石世豪、林丽云等台湾学者为陈水扁撰写《传播政策白皮书》,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化;将原来负有“媒体言论监管”功能的“新闻局”缩编为“政府发言人室”;推进广播电视的公共化,保证民众公共讨论空间和表达权;继续采取开放政策促进报业出版自由。[28]陈水扁上台后虽继续强调“追求百分之百的新闻自由”,但实际上并未遵守竞选承诺,而是凭借执政优势,对媒体进行“绿化”改造,加强对媒体的控制力。执政后的民进党取得公营媒体支配权,通过人事任命的方式迅速实现对公营媒体的绿化,“使得台湾主要公营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负责人与领导阶层,几乎全由陈水扁的亲信掌控”。[29]其次是通过“财务津贴”,拉拢民营媒体,如购买媒体时段版面进行自我宣传和维系媒体关系。政党轮替后,台湾经济低迷,媒体竞争惨烈,财务压力使媒体对政党的财务津贴趋之若鹜。更高明的是“置入式行销”,将政令宣导与执政者形象,不知不觉“置入”媒体节目和新闻内,让人感觉不到宣导的存在。此外,民进党还利用消息来源控制媒体,“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仅局限于绿营媒体。更为恶劣的是,民进党及台面人物还采取查禁、控告媒体的方式,试图以强硬手段逼迫媒体就范,使媒体言论倾向利己的一边。
尽管执政后的民进党在媒体控制上如虎添翼,但国民党毕竟执政五十多年,积累了各种有利资源,所拥有的媒体优势并不亚于民进党。学者陈敏凤比较了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后台湾主要报纸和电视媒体的蓝绿立场对比,媒体的蓝绿立场系数以选民的选举投票行为和选民对媒体的选择为变量的模型计算得出。该研究发现:台湾四大报中,《联合报》、《中国时报》、《苹果日报》都是立场亲蓝,其中《联合报》最为亲蓝,而只有《自由时报》是亲绿的报纸;台湾的八大主要电视媒体中,倾向泛蓝和泛绿的电视媒体各占一半,立场最为倾向泛蓝的是中视,TVBS电视台次之,立场最为倾向泛绿的则是民视,其次是华视。[30]需要指出的是,选民的选举行为受到媒体以外其他因素干扰,因此调研得出的媒体蓝绿系数与实际的媒体政治版图有所出入,但是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还是可以判断在国民两党的操控下,媒体已经呈现出明显蓝绿对决之势。另外,面对民进党的媒体绿化攻势,国民党还结合其他势力共同制衡民进党的媒体控制权。在野的国民党扮演监督者角色,和亲民党及学术界一起敦促民进党兑现上台前做出的媒体开放承诺。在双方博弈下,2003年6月,民进党蔡同荣辞去民视董事长一职,2003年12月“广播电视法”修正案将党政军退出媒体纳入法律规定,并以两年为缓冲期;2006年初通过“无线电视事业公股处理条例”决定,“台视”私有化,“华视”纳入公共电视集团。[31]相应地,国民党也放弃了部分媒体经营权,此举一方面有助于改变国民党垄断控制媒体的陈旧形象,另一方也制衡民进党利用执政优势,继续增强媒体控制力。
2008年台湾第二次政党轮替后,民进党下台,国民党重新执政。政党轮替带来的只是政党权力地位的改变,两党对媒体的争夺和控制却未曾停止。政治人物的置入式行销手段更加纷繁复杂,媒体成为政党厮杀的舞台;媒体“选边站”的现象一如既往,几乎所有的媒体背后都有政治主人,操控民意民调,混淆民众视听。2011年3月24日台“行政院”通过“广电三法”修正草案(“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及“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为NCC管理提供法源依据,“未来官方、其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及其受托人,将可容许于一定范围内间接投资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明确规定官方不得置入营销,但可以出资、赞助、补助节目”。[32]“广电三法”修正草案对党政军投资媒体和置入营销的限制,从反面证明了政党轮替后政治力量控制媒体的客观存在,未来间接控制媒体的路径尚未切断。2013年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向国民党喊话表示,此项修法应照民进党版本三读通过,才是真改革;为化解“一一三火大游行”压力、不让民进党独占“反媒体垄断”改革光环,原本对“反媒体垄断”入法持保留态度的国民党突然改变战略,转而支持民进党,2013年1月9日“朝野立委”火速初审通过“广电三法”。2013年1月11日,国民党急踩刹车,重申主席马英九指示“制定专法、周延审查”原则,民进党版“广电三法”修正草案未能在当天三读通过。被视为“反媒体垄断”重要法案的“广电三法”,其修正入法过程却是一波三折,又一次成为朝野政党政治角力的舞台。至今,“广电三法”修正案仅在台湾“立法院”初审通过,目前仍在协商争论之中,还没有结果。[33]当前,台湾四大报系中《联合报》、《中国时报》亲蓝,《苹果日报》、《自由时报》倾绿,从数量上蓝绿报纸各占一半。电视媒体方面,TVBS、中天、中视等电视台是蓝营的喉舌,民视、三立等电视台则具有强烈的绿营色彩。随着政治情势蓝绿对立升高,媒体的蓝绿对决更加鲜明,难怪美国学者会说台湾看似有数以百计的报纸、电视,细数其实只有蓝、绿两家。
(二)新闻自由的批判与争论
政党轮替后,台湾媒体被公认为社会乱源,纵容社会对立、混乱和撕裂,媒体公信力每况愈下。在探究原因时,批判媒体过分享有新闻自由和政商力量打压新闻自由的观点同时存在。换言之,台湾媒体究竟是自由太过了,还是仅仅徒有形式上的自由呢?笔者偏向后面的观点,即当前台湾的新闻自由是被政商力量共同扭曲的自由,是不顾民众知情权、辱没“第四权”的自由,其中政治力量的操控更是罪恶之源。
新闻自由的外显特征是媒体言论多元化、党政军退出对媒体的直接干预。就这方面而言,台湾的确拥有高度新闻自由。台湾媒体似乎可以畅所欲言,主张两岸统一的,鼓吹“台独”的,点名指责陈水扁,高调号召“呛马”行动,绘声绘色渲染政坛口水战……各种对立冲突的言论应有尽有,新闻自由程度令人惊叹。而报纸解禁、NCC独立机构的建立、广电法规的多次修正,显示出党政军退出媒体经营的诚意。部分学者认为,台湾媒体是因为过分自由、滥用自由,才导致媒体专业性和公信力下降。如张汉丽认为“新闻自由的高度发展和无限上纲,不仅国家事物、公众人物,甚至于一般民众的日常生活都可能成为了新闻自由的祭品”。[34]台湾新闻公害防治基金会执行长卢世祥先生对此评价:“开放与竞争至今尚未带来品质提升,专业伦理经常遭到践踏。媒体虽然自由了,新闻几乎天天热闹,真相反而更难明白,基本事理也常讲不清楚。”[35]很显然,这种观点是将媒体乱象归咎于媒体太过自由。
“第四权”理论认为新闻自由的内在指标是保障媒体的独立性,以客观公正的报道保障民众知情权,肩负监督政府的第四权责任。从这个视角来看,台湾的新闻自由是一种表面虚假的自由,缺乏实质效应的自由。在台湾,媒体分化的政党倾向是政党意识形态操控下的产物,是政治打压新闻自由的铁证。“立场的分化也造成一些媒体与政治势力的结合,此虽然使得媒体的言论表现更加多元化,但是由于新闻专业精神没有贯彻,所以,今天无论报纸或电视都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以政治立场去主导新闻。”[36]换言之,多元言论的争锋,实际只是政党和政治人物相互攻击的表征。而党政军退出媒体经营的法律法规多次修正,但政党通过商业机制间接控制、打压、制衡媒体的行为依旧猖獗。政治娱乐化、社会割裂化、政党认同两极化都是政治和媒体的合谋。每一次的竞选,蓝绿媒体两极分化,沦为政党及政治人物表演角逐的舞台。政党和媒体都不关注公共政策的讨论深究,而是热衷于政党纷争中的冲突对立和花边新闻,执迷于两党意识形态的情绪煽动。公众真正需要的信息淹没在政党人物的戏剧性表演和意识形态统制之中,政党常常示意媒体炮制对自己有利的民调,真正的民意常常被误导歪曲甚至造假,这样媒体便有成为民主政治的绊脚石之虞。
【参考文献】
[1]Gerry:《全球新闻自由排名 台湾居亚洲第一》,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101645/,访问日期:2013年4月12日。
[2]《媒改社成立宣言》http://www.twmedia.org/modules/xoopsfaq/index.php?cat_id=3,访问日期:2013年4月10日。
[3]佟文娟:《过程与分析:媒体与台湾政治民主化(1949-2007)》,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页。
[4]杨秀菁:《台湾戒严时期的新闻管制政策》,台北:稻香出版社,2005年,第279页。
[5]刘舸、张美芬:《台湾政党政治的发展历程及时代特征学理论》,《学理论》,2009年第17期。
[6][7][12][30]高雅:《台湾政党对媒体自主性的影响研究》,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硕士论文,2007年。
[8]《公共电视会变成“政府”电视台?》,台湾《财讯》,1991年2月。
[9][17][18]陈飞宝:《台湾大众媒体与政党权力之争》,《台湾研究》,1999年第4期。
[10]盈颖:《有线电视定频,玩的是大户游戏?》,台湾《商业周刊》,1999年1月。
[11]《筹设第四台成新热潮》,台湾《中国时报》,1990年1月12日,第4版;《第四台不能麻雀变凤凰》,台湾《财讯》,1991年2月。
[13]王茹:《民进党对媒体及民调的政治运作》,《台湾研究集刊》,2002年第4期。
[14]《选举战鼓声声催,地下电台“绿”意浓》,台湾《自由时报》,1994年11月5日,第4版。
[15]陈锋强、范玉周:《陈水扁与台湾民进党》,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年,第171页。
[16]《有线电视是新政商综合体》,台湾《财讯》,1993年8月。
[19]王洪钧:《我国新闻事业发展证言》,台北:新闻记者公会出版社,1998年,第39页。
[20]欧阳醇:《台湾媒体变迁见证——欧阳醇信函日记(1967-1996)》,台北:时英出版社,1999年,第91页。
[21][23]杨久华:《台湾政治转型过程中表达自由问题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第114-115页。
[22]陈扬明等:《台湾新闻事业史》,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2000年,第203页。
[24]谢清果、张汉丽:《台湾新闻自由的历史变迁与现实困境探析》,《台湾研究》,2011年第5期。
[25]林子仪:《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台北:月旦出版社,1993年,第73-74页。
[26]夏倩芳:《解严前后台湾广播观念之变迁》,《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年第2期。
[27]李金诠:《台湾的广播电视蓝图》,见郑瑞城等著:《解构广电媒体:建立广电新秩序》,台北:澄社,1993年,第521-553页。
[28]《陈水扁传播政策白皮书(精节版)》,台湾《目击者》,2000年第17期。
[29]王天滨:《新闻自由——被打压的媒体第四权》,台湾:亚太图书出版社,2005年,第373页。
[31]佟文娟:《过程与分析:媒体与台湾政治民主化(1949-2007)》,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04-105页。
[32]《台湾修正“广电三法”未来官方可间接投资媒体》,http://www.huaxia.com/xw/twxw/2011/03/2347361.html,访问日期:2012年12月20日。
[33]彭慧明:《通讯传播汇流法NCC明年提出》,台湾《联合报》,2013年7月18日,A15版/综合。
[34]张汉丽:《台湾新闻自由的历史变迁与现实困境——传媒民众监督的视角》,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35][36]卓越新闻奖基金会主编:《关键力量的沉沦》,台湾:巨流图书公司,2008年,第67页,第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