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劲秀:官场中的老乡规则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55 次 更新时间:2012-05-0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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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劲秀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过去,民间的这句俗语深刻地表达了平民百姓背乡离井在外地见到老乡时悲喜交集的情景。这种草根族真诚、质朴的平民感情和老乡关系只存在于民间草野之中,在官场中是很难见到的。除极少数特例之外,官场中人对老乡关系大多是从地位、权力即有没有利用价值来考量的:有利用价值则趋之若骛,极力攀附,无利用价值则置之不理,视同陌路。

在官场中,除血缘、门阀、裙带关系外,攀缘老乡关系也是飞黄腾达的一条捷径。据《明史》载,明朝大奸臣焦芳年轻时虽然中了进士,但他并无真才实学,不仅进了翰林院,而且授编修,进侍讲,迁学士。当时有人提出“不学如(焦)芳,亦学士乎?”史籍评价他“以不学居其间,未尝赋一诗缀一文,而猜狠无赖。”焦芳进入官场后与权阉刘瑾狼狈为奸,排除异己,祸国殃民,干尽坏事,在《明史》中名列“阉党列传”之首。

像焦芳这样的“猜狠无赖”之徒何以进入英才济济的翰林院,而且步步高升,后来居然爬上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的宝座,成为不可一世的高官?原来,这个大奸贼当初就是采用极其卑劣的手段,利用泌阳老乡的关系攀附大学士李贤起家的。此类事例在官场中屡见不鲜。

历史上也有走投无路的蒙冤者得到有良知、有担当的老乡鼎力相助才重见天日的。如晚清时期,浙江地方上的劣官恶吏狼狈为奸,瞒上欺下,刑讯逼供,胡审乱判,制造了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就在冤主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窘迫中,杨乃武的亲属到京城告御状,幸亏找到了在京供职的余杭老乡夏同善、汪树屏等人。他们不怕得罪朝中的权贵,不怕得罪地方上制造冤案的“父母官”,也不怕官场中的政敌攻击他们为家乡的罪犯开脱罪责,而是将个人的得失、毁誉置之度外,四处奔走,毅然上书,多次奏请皇上将此案提京复审,并得到慈禧太后的批示,最后将死者葛品连的尸棺运到京城,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进行会审,开棺验骨,终于真相大白,沉冤得雪,那些上上下下参与制造冤案的狗官们都受到了严厉的惩处。

夏同善、汪树屏等京官深知官场的污浊和黑暗,面对故乡冤民的艰难申诉,如果冷若冰霜,敷衍塞责,乃至袖手旁观,置之不理,他们将会感到愧对百姓的期望,愧对为官的道德,愧对做人的良知,永远受到乡人的鄙薄和良心的谴责。所以,他们义无反顾地为杨乃武与小白菜仗义执言,洗雪沉冤,将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的浩然正气载入中华民族的史册。

当然,老乡与老乡的德性、人品有着天壤之别,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有时也发生在老乡之间。如明朝正统年间,朝中“三杨”(杨溥、杨士奇、杨荣)辅政。有一次,权倾朝野的权奸、大宦官王振向“三杨”询问在他的同乡中谁适合提拔做京官,“三杨”便推荐了他的老乡、山东提学佥事薛瑄。王振立即任命薛瑄为大理寺左少卿。王振此举并非任人唯贤,而完全是为了拉帮结派,培植亲信,结党营私。然而,薛瑄却是一个刚直不阿、嫉恶如仇的骨鲠之士。当“三杨”提醒他遵照官场规则应当去拜见王振表示谢意时,薛瑄却正色答道:“拜爵公朝,谢恩私室,吾不为也。”当时,朝中公卿们畏惧王振的权势,见了他无不毕恭毕敬地趋拜,唯独薛瑄屹立不动。对薛瑄的刚直,王振心中非常恼怒,决计伺机将这个不识抬举的老乡置于死地。

不久,有位指挥因病去世,王振的从子王山看上了这位指挥颇有姿色的小妾,欲纳之,但是指挥之妻不同意。于是小妾竟诬告指挥之妻毒死了丈夫。都察院官员为了讨好王振,便对指挥之妻刑讯逼供,她受刑不过,屈打成招,被迫自诬毒死了丈夫。身为司法官的薛瑄却不信邪,不唯上,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秉公为指挥之妻辩冤。都御史王文像一条哈巴狗一样,按照王振的旨意弹劾薛瑄故意替人开脱罪责,并诬陷他收受贿赂。薛瑄被逮捕下狱,判处死刑。在狱中待决时,薛瑄仍从容地阅读《易经》,毫无惧色。到了行刑那一天,王振的一个仆人在灶边哭泣。王振问其故,这个仆人“泣愈悲,曰:‘闻今日薛夫子将刑也’。”连自家的仆人都同情薛瑄,王振深感这样做不得人心。此时,兵部侍郎王伟等官员也站出来为薛瑄仗义执言,薛瑄终被释放回家。景泰二年薛瑄又被任命为大理寺卿,仍然一如既往,刚直不阿,秉公执法,“倔强犹昔。”

我曾听过社会上流传“三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的顺口溜,其实并不尽然。官场中人接物待人的冷热或趋避并不根据是否老乡决定,而是根据对方的地位、名气、背景、潜力和有无利用价值决定。对有地位、有名气、有背景、有潜力和有利用价值的人,大都乐于攀附,甘愿效劳;反之,大都冷若冰霜,敷衍了事。

2009年11月6日,下派干部沈浩在小岗村猝然离世,他的先进事迹很快传遍全国。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闻讯后作出重要批示,表示沉痛悼念,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沈浩同志学习。

省里一位曾做过厅级官员的老Z写了一篇称誉沈浩的文章。此人与沈浩虽然同在一城工作,但是由于沈浩在某厅无职无权,最高只获得主任科员、副调研员之类的虚职,所以,这位厅官虽然与沈浩是老乡,但是并不认识藉藉无名的沈浩。沈浩下派到凤阳县小岗村任职后,厅官就更不会与村官有什么交往了。

沈浩成为驰誉全国的名人后,于是此公在文章中写道:“沈浩与我同为萧县人”,并说他在县城读初中的地方“翻过一道山梁就是沈浩的家乡圣泉”,以此拉近与沈浩的距离。接着又渲染圣泉之水如何清冽甘甜,如何“喝多不伤人”云云。其实,沈浩的家乡孙秦庄在圣泉寺东北二十多里呢!笔者亦为圣泉乡人,当然为家乡出了这样一位模范人物感到自豪,但鄙视那种攀附名人,硬套近乎的行径。

此公还利用沈浩下派到期时村民一再挽留的事迹来一番自我吹捧,说自己也曾在一个县挂职两年,吹嘘自己“为这个县做了不少工作”,挂职期满后“县委也曾两次专程派人到省里要求我继续留任”云云。了解官场现状的人都明白,现在省里如内定提拔某人,往往要把他下派到县里挂任副职,时间仅两年,吃住在宾馆,出行有轿车,开会台上坐,权大责不大,回省升一级。绝对是轻松、潇洒的两年。而沈浩是下到村子里与村民摸爬滚打在一起,出去一身土,回来两腿泥,两者怎能相比?老Z下派担任县委副书记,县里都知道他下来镀一下金回省就升官,客气客气而已,他却当了真。须知,小岗村挽留沈浩不仅是几个村委会成员,而是许多村民伸出长着老茧的手指按下血红的手印来挽留的,与你这官场中的小把戏怎么能相提并论?

在这篇文章中,老Z还亮出曾当过省委某部副部长的金牌,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发表此文时此公已从官场上退下来了,与名人老乡套套近乎也就罢了,却如此夸官亮职,可见其官瘾之大。至于吹嘘自己下派有功,县委挽留,硬往沈浩事迹上贴的伎俩,用老家的一句俗话说,“裤裆里插杠子——自抬自”而已。一个时年已经63岁的退休老人,升官已不可能了,但仍如此迷恋官场,意欲借老乡名人的光彩彰显自己,真是滑稽得可以。

官场政客对于有利于自己上爬或名人老乡极力攀附,对于在他看来与他上爬起不到助力作用的老乡则冷面相向,对于找上门求助的蒙冤者则视同陌路。如二十世纪末,一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高检院积极开展“打假治劣”斗争的部署,根据群众举报初查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偷税犯罪案件,且证据确凿。但腐败势力、官僚主义和邪恶小人合流,硬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刚直不阿的检察长横加诬陷,给以处分。在以权凌法、沉冤莫白的情况下,有人建议这位检察长不妨将材料寄给时任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的老Z,也许他会像夏同善、汪树屏等人帮助杨乃武和小白菜那样仗义执言,维护正义。这位检察长报着一线希望三次将申辩材料挂号寄给老Z,一再表示不求照顾,只请求省纪委领导不要偏听偏信一面之词,对申辩材料认真核实,公正处理,仅此而已。

先贤有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在现代社会,“命”是包括政治生命的),“恶莫大于毁人之善,德莫大于白人之冤”。洗雪别人的冤屈是为官、做人最大的德行。明朝御史吕坤更把为人伸张正义、洗雪冤屈提升到至高无上的高度,他说,为人“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任何一个稍有为官道德、做人良知和正义感的官员,收到这样的申诉材料之后都不会装聋作哑,置之不理。何况老Z身为省纪委常委,不仅有权力,而且有责任、有义务重视来自基层干部群众的申辩,至少应该将其作为人民来信批转给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公正处理。这样做既不违反国法,也不违反党纪和任何规定,合情、合理、合法,既履行了身负的职责,又对申诉人尽到了责任,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此公当时正在为自己的官位奔走,对老乡的申辩材料根本不当回事,始终置之不理,不予任何回复。他曾在称誉另一位老乡名人——国画家萧龙士时说萧“达到了诗书画三绝,德艺寿齐辉的境界”,还说“萧老性格谦和,乐于助人”云云。然而,他高度赞誉的“乐于助人”这样的善事,他压根儿不做,其人格、人品与“乐于助人”的萧老相比,实有云泥之别。

遥想当年陈独秀走出国民党南京监狱,去延安的路已被堵死,党内的王明、康生之流更是落井下石,诬陷他是“汉奸”。陈独秀被迫流落重庆,穷困潦倒,艰难窘迫,“门生故旧视为不祥物,无近之者。”对此,在重庆的张恨水愤然长叹“世态炎凉至此”。张恨水虽然是潜山人,与怀宁人的陈独秀只是邻县,并非同县人,不仅盛情为陈独秀设宴洗尘,而且“敢以老乡资格”写文章对他寄予同情,极力为他辩诬,使陈独秀深受感动。陈独秀去世后,张恨水撰文悼念,感叹陈独秀生前凄凉,死后寂寞。斥责那些“所谓友人”是“当年好友隔鸿沟,总为官阶怕出头”。公开声称自己不害政治病,也不怕别人攻击,连续写了六首悼念陈独秀的绝句刊于《新民报》上。充分体现了一个文化人应有的良知、人格、风骨和正义感。

老Z对那位老乡的申诉和求援之所以装聋作哑,置之不理,盖因为他骨子里的政客本质促使他在利弊得失上权衡后,认为无利可图,为避免可能产生的麻烦和风险,于是决定置之不理,正如张恨水痛斥那班官场政客所说的——“总为官阶怕出头”。如果向他申诉和求助者有个在省里或北京要害部门担任要职的亲属或其他关系,这厮必然是另一副面孔了。

官场之中像夏同善、汪树屏那样将个人的得失荣辱置之度外,为蒙冤者仗义执言的正直之士是极为少见的凤毛麟角。官场政客对老乡大多首先考量你有无权势和有无利用价值。一般情况下,他们有三副面孔:对有权势、有名望的老乡总是千方百计地套近乎,拉关系,极力攀附,以谋求好处;对那些无权无势、无利用价值的老乡,则大多采取冷淡、傲慢、敷衍的态度;对那些蒙冤负屈、艰难窘迫、亟盼援手的老乡,他们往往都是极力回避,视如陌路,置之不理,将政客的积习发挥到极致,这就是官场中的老乡规则。古往今来,除个别特例外,大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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