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就刘菊花硕士论文剽窃一事致中国社科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58 次 更新时间:2012-03-05 22:42

进入专题: 刘菊花涉嫌抄袭案   方舟子  

刘晨  

一、刘菊花硕士论文造假事件脉络

在“人大经济论坛”中,方舟子之妻刘菊花的硕士论文造假一事被冠以“史上最恶劣的剽窃”;在“天涯社区”关天茶社中,刘菊花硕士论文造假事件被爆被冠以“方舟子流氓式打假的必然结局”。类如这样的民间评语,针对刘菊花被爆其硕士论文剽窃一事,在各大门户网站上比比皆是。此种社会景象只能说明一点:对于方舟子的打假,更多的是“不赞同”,抑或是“不认可”。

刘菊花,1974年生于贵州独山县,2000—2002年,其就读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方向为:新闻学。新华通讯社国内新闻部记者。除了这种职业之外,其还被称呼为编辑,学者之类的。(参见:百科“刘菊花”http://baike.soso.com/v30268094.htm)新闻学硕士,此硕士研究生文凭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所颁发。再其攻读硕士研究生时,其导师为:时统宇。在其硕士论文答辩时,其当时答辩的主席为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研究员陈力丹,后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

据举报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剽窃的亦明(实名葛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最早发现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抄袭的人,是网友红荞,其为一位理学博士,现在在美国一所大学供职。而最早公布刘菊花抄袭一事的廖俊林博士(网民为:寻正),其现在在美国依阿华大学工作”。此事件在国内爆发的标志性事件是:2011年4月27日《法制周末》刊登的署名文章《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而刘菊花剽窃出来的结果,即其硕士论文为:《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文章写于2002年5月。(学位授予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据百科“刘菊花”出来的结果:在“抄袭情况”一栏中,显示的是如下内容:第一章第一节 财大气粗的美国在线时代华纳2000 年…… AOL 时代华纳公司拥有一系列极具价值的国际知名品牌,包括CNN、Netscape、HBO、《时代》杂志、时代华纳电缆公司和华纳兄弟公司。目前, AOL 时代华纳公司收入主要有六大业务:美国在线(ISP)、电视和广播部门、有线电视部门、出版、影视娱乐以及音乐。美国在线是全球首屈一指的 ISP,其旗下的另一公司 CompuServe 定位于增值业务。此外,AOL 公司还提供各种免费服务:数字城市(当地城市指南)、 地图查找、AOL Moviefone (影片相关信息以及和订票服务)、ICQ、AOL Instant Messager、Spinner(流式音乐)和Winamp 下载, 等等。公司的有线电视业务包括 CNN、TBS、HBO 和 Cinemax、Cartoon Network、TNT 和 WB 电视网络。

时代华纳电缆公司向 1280 万美国用户提供有线电视业务。其在线服务也己经转入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领域, 并同 SUN 等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对抗微软。出版业务方面,目前公司发行的杂志超过了 64 种, 在全美最畅销5本杂志中, 时代华纳公司就占据了4 本:《时代》、《人物》、《体育博览》和《财富》*,此外其它的著名杂志还包括娱乐周刊、金钱、In Style 等。

影视娱乐业务方面, 公司在故事片、电视、家庭录象、动画以及生产/商标许可方面一直居于全球领先地位, 影片 Matrix(黑客帝国)、Batman(蝙蝠人)、ER、Friends、The West Wing 等都出自于该公司。最著名的出版物有《DC 喜剧》和《MAD》杂志, 最近它又获得了《哈里?波特》头 4 集的发行权。时代华纳旗下的New Line Cinema公司也是另一家著名的独立制片商和发行商, 出品了很受欢迎的喜剧片 Austin Powers。

华纳音乐集团旗下的唱片公司包括大西洋(Atlantic)、Elektra、London-Sire 以及 Rhino。华纳音乐公司旗下明星包括麦当娜、KidRock 摇滚乐队等。郭国松:这些比对中间我们发现他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有注释的。但是从初步的情况来看,这个注释显然是极其不规范。它有70多个注释,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整段话全盘复制别人的,这些东西都有明确的出处的,你怎么解释这个问题。(参见:http://baike.soso.com/v30268094.htm)

此外,有网友在博客中刊文指出:方舟子的夫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正文约31000字,来自他人的文字大约28000字,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90%。(有言,应该为95%)并且,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证实:陈力丹教授已经正式向中国社会科学院举报刘菊花抄袭案。(参见http://bbs.pinggu.org/thread-1087191-1-1.html)(此举我们表示欢迎)

我们有理由指出:如郭国松(《法制周末》执行总编)所说,方舟子可以被别人提出这种指控,提出怀疑,提出质疑,那么我们作为新闻媒体,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你的行为提出质疑呢?

其实,在国内对于指出方舟子涉嫌抄袭的“事实”诸多,但是并未引起多大的重视,而有的人只是停留在“看戏”的层面上,对方舟子一如既往的支持,称呼其为“打假英雄”(因“肖传国事件”,其被冠以所谓的正义的化身。)而当其妻子、粉丝刘菊花被爆硕士论文剽窃之后,其却予以的回应是:我妻子写学位论文的时候还不是我的妻子。(据查,刘菊花与方舟子(实名:方是民)的结婚时间应该是2003年),跟我更没有关系,不然我就用最严格的国际标准帮她把把关。但是,事实却是2003年至今,已经过去了9年,我们也并未其对她“把把关”,无外乎,这样的说法不是推脱责任就是“亲亲相隐”,这与学术界的一视同仁规则有悖,且从根本上说:这样的丈夫不是爱自己的妻子,而是害自己的妻子,而为了驳留自己的“面子”。我们也只能对于这种行为“点到即止”了,其他的留给二位“圣斗士”(方舟子与刘菊花)自己去堪琢。

二、方舟子的终结

学术批评网于2011年4月6日,刊登作者runner的一篇名为《方舟子妻刘菊花中国社科院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大讨论》的文章。(参见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2650),此文开头就点出:从为刘菊花的辩护中去认清方舟子的本质。那么方舟子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

且看,2005年9月14日,“肖氏反射弧”事件;2005年11月,清华大学“刘辉学术造假”事件;2007年4月,蒙牛造骨牛奶蛋白(OMP)事件;2010年7月,唐俊学历造假事件;2010年7月28日神仙“李一事件”;2010年8月28日质疑“国学天才”孙见坤剽窃作品;2010年9月16日质疑刘维宁首席科学家身份;2011年7月,质疑节目主持人乐嘉的学位造假。(参见http://baike.baidu.com/view/263093.htm)于此乎,还有质疑贺卫方20年不发论文,还做什么教授;质疑现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邓晓芒,邓晓芒曾专门撰文《给方舟子先生的公开信》开文便说:最近,看到朋友们给我转来的您的微博上有关我的所谓“坑师案”的短评,有些话不吐不快。您是这个所谓“案子”发生三年多来第一个以实名发表不利于我的言论的人。在此之前,我只看到网上那些以虚拟的假名躲在阴暗处的魑魅魍魉对我狂吠,而我又是一个和您一样的无神论者,从来不和鬼打架,所以一直懒得回应,只是放了话:只要有一个以真名来对我泼脏水的,我一定告他。(参见http://www.aisixiang.com/data/37168.html);质疑韩寒,因此引发了前段时间著名的“方寒之争”;以及最近质疑的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方方。等等。

作为一位公众性的人物,方舟子自己也时常说,我的眼里容不得沙子。既然有如此之实语,为何“沙子”在枕边却依然“容得了”,其岂不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如此的笑话,只为是一面为“所谓的打假斗士”,一面为“虚心垢面”的伪君子。而如今,既出“刘菊花学位硕士论文剽窃”一事,其在杭州演讲时,公开为其妻辩护,却拿出的理由不得而心,所谓的本科生与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应该取消,博士研究生应该做毕业论文。其还说:学生造假有时候是被逼出来的。(见袁春宇《方舟子杭州演讲:学生造假有时候是被逼出来的》(2011年4月9日 《钱江晚报》)另外,一项说自己有“洁癖”的方舟子,自己却被美国科学院认定其学术论文剽窃。连自己都有作假之举动,何以去“把别人的鞭子揪着不放”,把自己高高在上的抬着,却中了那句话:爬的越高,摔的越痛。

如此而言,方舟子的本质就不言而喻。其实,在学术批评网所刊载的亦明:多行不义必自毙——方舟子2011年十大新闻》中,对于方舟子的整个“光辉事迹”数落的可谓是精彩不断,虽然有一种义愤填膺与感性主义的情怀在其中,但是对于整个事件的来来回回,分析的已经足够。(参见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3253&type=1001)

笔者曾经在2011年8月15日刊发了一篇名为《贺卫方先生的“学术”哪里错了?》文章,对于方舟子的打假予以了驳斥与对贺卫方先生的辩护,虽然不足一提,但是足以证明:方舟子的流氓式的打假,还没有被真正的认清。诚然,科学之质疑精神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如果说将这种权力滥用,质疑任何一个人,在没有确切的证据面前就“话语与标签”先行,无疑是“有悖于常理与常识”。例如对于韩寒的打假,起初就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而是刨人家“祖坟”。

我们这个时代需要方舟子,因为这是一个学术不端的社会;我们这个时代需要方舟子,因为这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人不按规矩而据人情办事;我们这个时代需要方舟子,因为质疑在当下被权力掩埋的太深。但是,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方舟子,自己的妻子造假不管,却还口口声声的去说人家“假”。此种思维虽然可笑,但是,不可而语的是,难道夫妻这么多年,未必有没有去质疑一下自己妻子的论文?还是没有这个胆量?抑或是其他。说到底,“刘菊花事件”所透露出来的事实就是:方舟子自己就是想通过职业打假来获取背后不可告人的利益,具体是什么利益,在此就不多言矣;方舟子依然不能逃避“人情社会”的怪圈,自己的妻子就放她一马,以此推理,(假如说)那为了不让自己的学术论文造假被爆出,是不是每个女性学者都说“嫁人就嫁方舟子”呢?——以免被爆出丑闻。岂止可笑。我们胆敢相信,这样的方舟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允许其参与到社会的公共事件中。以自己的利益获取误导大众,毒害把他称之为“所谓的打假英雄”的孩子们。

在此,恳请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做出以下姿态与举动:①对刘菊花硕士论文剽窃一事做出调查,并给大众与学界一个交代;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应收回对刘菊花所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文凭;③要求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答辩组应给予公众道与学界公开性的道歉,并保证今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认真的按照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办事。

另外,则请新华社对刘菊花解聘。

以此存照。

2012年3月1日

于兰州

    进入专题: 刘菊花涉嫌抄袭案   方舟子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时评与杂文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50707.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