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界既是藏龙卧虎之地,也是藏污纳垢之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无论是翱翔蓝天的苍鹰还是扑扑腾腾的麻雀,都有权利发出鸣叫。无论是挺拔高耸的翠柏,还是漫山遍野的小草,都有权利沐浴阳光。蝙蝠就是蝙蝠,不要冒充小鸟就好。啄木鸟就是啄木鸟,虫子最讨厌的鸟,森林需要的益鸟。
方舟子就是文化界的啄木鸟,是大大小小李鬼眼中的钟馗。方舟子是有文化的文化人,是捍卫文化诚信的卫道士,是打扫文化污垢的清道夫。方舟子被许多人认为有偏执狂,有精神病。实际上是文化界有病,他只是做了许多人想做而不敢做,不能做的事情,他是文化界的侠客,剑锋所指,魑魅魍魉无处遁形。
方舟子的侠肝义胆可以传说,可以誊抄,不可以复制。方舟子的文章都是“代笔”,替天下有正义感的人代笔。代笔不一定都是坏的,也不一定都需要追问个水落石出的。比如已经成为名人的人请人写个《过日子》、《过月子》之类的东西,名人也没指望着赚多少版税,就图个表达痛快,读者也没几个当真的。这种代笔社会危害性不大,为着节约资源犯不着较真。但学位论文请人代笔,作文竞赛被人代笔,成名之作被人代笔,这种代笔是不能姑息纵容的。这种代笔挑战了费厄泼赖(fair play)原则,对其他诚实竞争者造成伤害,因此必须追究,永远不能宽恕,永远没有追究时效。这种行为得不到清理,将会怂恿更多的投机者去挑战规则,文化界将会彻底混乱、腐烂。如果代笔也能成为“当代鲁迅”,那么,我们应当鼓励更多的代笔行为,这样我们就能够代笔出个“文化强国”。
没有真相大白,就不应当不明不白的不了了之。有网友建议,公安机关应当介入调查。这个建议不成熟。除非有许许多多的醒悟的粉丝提起一桩桩民事诉讼的时候,公安机关才能够介入。但是,是不是代笔就是永远的无头案呢?不会的,最具有戏剧性的结局是当事人的诚恳道歉,一把眼泪可以熄灭正义人士眼中的火苗,毕竟中国人民是善良的。如果永不道歉也是有办法的。公众人物无小事,公众人物的涉及公众的事务,公共部门是有权利过问的。上海滩的文化稽查队队长可以穿过星巴克的三重门,请大小HH去喝兑水的咖啡,队长用他那犀利哥的眼神,透过黑黑的咖啡杯,“杯中窥人”,哈哈,甄宝玉、贾宝玉,真孙悟空、假孙悟空,应当洞若观火,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
这件公案,应当了断了。